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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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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名。即清代的留都地区,由清廷中央直辖。清入关前,太祖努尔哈赤自辽阳迁都盛京(今沈阳),设辽阳府。顺治元年(1644),清军入关,迁都北京,遂以盛京为留都。顺治十四年,改辽阳府为奉天府,府治为承德县(今沈阳),治理盛京附近地区之民政,辖境相当于今辽宁省之辽河以东地区。其后不断有所变化, 至光绪年间,辖境有承德、抚顺、本溪、海城、盖平、铁岭、开原、辽中八县及金州厅与辽阳州、复州。清初,清廷先于奉天府置府尹一人,秩正三名,掌理奉天府事权。乾隆三十年(1765),改于盛京五部侍郎内特简兼管奉天府事大臣一人,光绪二年(1876) 改由盛京将军兼管。其专职官员有: 府尹一人, 满缺,为府之长官;府丞一人,汉缺,府之副长官。属官有:治中、围场通判、库大使、经历、司狱、巡检兼司狱、府学教授,均为各一人。另有府辖海防同知、军粮同知各一人; 承德县知县、典史各一人。光绪三十一年改行省,罢奉天府府尹及府丞,置知府一人。光绪三十四年,奉天府隶属奉天省。宣统二年(1910),废承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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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10-20 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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