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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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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①清代户部所属税关之一。康熙二十三年(1684) 始设,康熙三十七年称粤海关。设专职监督主持关务,由户部开列各应放关差之内务府人员简放。乾隆五十七年(1792) 定制,到关货船, 责成督抚查明, 按月册咨。同治六年(1867)定,粤海关常税每年正额银五万六千五百一十一两余(洋关税额另计),铜斤水脚在内;赢余银额定十万两,每年一次汇解户部。除大关外,粤海关例在琼州海口总口、潮州总口、甲子总口、梅菉总口、海安总口、澳门总口、北海总口、乐会、清澜铺前、陵水、崖州、沙荖、儋州、万州、北黎、北炮台、菴埠、澄海、潮阳、黄冈、东陇、靖海、神泉、乌澉、平海、汕尾、阳江、两家滩、雷州、廉州、钦州、江门等口岸征收正税规银, 在溪东、双溪、汕头、南洋、卡路、达濠、后溪、海门、乌塘、樟林、揭石湖、东墩头、芷 、暗铺总巡、西炮台、佛山、东炮台、黄埔、虎门、紫泥、市桥镇口等口岸征收规银。凡商船出洋或进口,货物按斤科税者居多,也有按丈、匹、个、件者,各因其物,分别贵贱征收。②近代海关之一。也称“洋关”。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开放五口通商。道光二十二年(1842), 设粤海关于广州。咸丰九年(1859),聘外国人充任税务司、副税务司。粤海关之实权与当时中国所有海关一样,均为外国人所操纵。粤海关除广州本关外, 还包括潮海(即汕头关)、琼海(即琼州关)、北海、九龙、拱北、三水、江门七个关以及甘竹分关。参见“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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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10-20 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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