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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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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名。地方储粮备荒的公共粮仓。其制始于隋代,至宋而规划已臻详备。清代义仓与社仓并起于康熙十八年(1679)。各省义仓由民间公举端谨殷实士民二人充当仓正、仓副,负责一切收储出纳事宜。义仓所储米谷,由商民捐输,随时储仓,并按社仓条例量予奖励。其现任州、县官员捐谷者,五十石记功一次,二百石以上另行记档,于计典升调案内列册送部。凡义仓米谷,非本地农民概不准借贷,其已借常平社仓之谷者亦不准再借。所借之谷或加一收息,或只收耗谷,视收成分数而定。惟湖北、江西二省义仓出借之谷不收息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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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10-20 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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