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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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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役名。又称“番子”。专司缉捕之役。内务府所属管辖番役处,额设四十名,于内务府三旗各佐领、管领下兵丁内选充,食饷。凡番役,皆给照票一张,填写年貌,钤盖内务府堂印,并各给铜腰牌一面。遇有缺出, 腰牌即给予补缺之人,照票缴还堂上销毁。凡缉获人犯,即分别事之轻重,按四等给赏银,头等二十两、二等十两、三等五两、四等三两。如有违误疏纵、威胁吓诈及私刑拷打等情弊,照例责惩。其他如步军统领衙门等处,亦设有番役若干,于顺天府民人中选充。番役之名沿自明代厂役名称,含意已不可知,其时厂卫番役,十分凶横,罗织缉捕直入犯人之家,非刑拷打。平时侦人隐私,敲诈勒索,无恶不作。清代番役,由品官统率,专司缉捕盗贼,访拿逃人及娼赌凶棍等事,其他一概不得干预,较明代厂卫番役有所敛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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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10-20 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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