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暑”一词,《汉语大词典》解释为“辟除暑热,免受暑热”、“天气炎热时到凉爽的地方去住”、“避免中暑”,而“消夏”一词意指“避暑”、“用消遣方式度过夏季”。两词语义相近,但相对而言,“避暑”多用于改变环境以达到降温去暑的语境,而“消夏”则多了一层在消遣、闲适中避暑的意涵。
中国人口集中的华北平原、江汉平原、关中平原以及南方各处,多位于亚热带和暖温带,一至夏季,多气候炎热。无论今人,还是古人,都面临夏季避暑消夏的问题,清人亦是。也因如此,清代士人往往在度夏著书时将“消夏”一词加入书名,如孙承泽撰《庚子消夏记》八卷,高士奇撰《江村消夏录》三卷,吴荣光撰《辛丑消夏记》五卷……甚至讲“无一事不可以消夏,无一书不可以名‘消夏'矣”。(《苌楚斋随笔》)
综观清人的避暑消夏方式,大致可分五类。
其一,自然避暑法。即天热时前往阴凉的山间和谷涧,或借助树木林荫避暑。有清诗云:“石壁丹崖小洞天,山如太古日如年。万竿竹下披襟坐,自有清风不用钱。”(《陶村诗稿》)其避暑之处,不仅有深山重阴,亦有竹林清风。又如清人评价西湖一线天:“西湖飞来峰下一线天,岩洞幽深,为避暑胜境”(《冷庐杂识记》),亦是借助自然环境避暑。清人记载吐鲁番地区有一风穴,“在南山,其大如井,风不时从中出,每出则数十里外先闻波涛声,迟一二刻,风乃至”(《蕉轩随录》),此风穴之风可为避暑消夏之用,然而风势不定,甚至会变成飓风,以致人仰马翻。此外,庐山在清代时即为避暑胜地,除了中国人赴山中避暑,西方人在清末时也“强租其地,以为避暑专所”(《苌楚斋续笔》),且占据了避暑最佳地——牯牛岭一隅,彼时国人怨愤道:“以名胜之山,些微之金,竟为彼族所占”。避暑之策,亦有人泛舟湖上,“由古渡头放舟至筱园纳凉,吟侣三四人,茶枪果槅,侵晨而往,抵夜而归”(《词苑萃编》),乘船至幽静之处,朝出暮归。此外,游泳亦是避暑之法,“暑月有善泅者,以洗澡为名,试其技曰凫水”(《乡言解颐》),此种避暑法古今一致。以上消夏方式,成本虽低,但并非人人可得,受到自然环境的限制,例如平原地带,实在无山可趋,干旱地区,也难有川河可依。
其二,人工造景法。清朝皇帝自不必说,承德避暑山庄即是清帝的避暑之处。除了皇帝,民间殷实之人或小康之家,亦会营造避暑环境。如清代湖北武昌府之刘园,紧邻长江,“堂东有池,池东有树,树阴环绕,凉意袭人,于此避暑最佳”。又如北京的积水潭,“高庙临水开窗,叠石为径,花木明瑟,为城中逭暑胜地”,此外,北京寄园,树木众多,“绿阴蓊翳”,亦是避暑佳地。南京文正书院,“园亭轩敞,花木清幽,尤宜消夏”(《魂南记》),亦为士人消夏之处。以上园林,皆为大户人家或士人避暑之处。除了营造山水景致避暑,还可利用建筑构造的特点避暑,即如清人所言,“回廊小院,曲折通幽,最宜消夏”(《淞隐漫录》),连环曲折的小院,可起到避暑效果。寺庙也是士人常去的避暑之所,其中原因在于“都门凉宇多归僧”(《晚晴簃诗汇》),即气候凉爽的区域如山间多已建寺庙,而寺庙内往往广种绿植,“山门绿暗树如幄,竹院红湿花交塍”,故而成为避暑佳壤。对中产人家而言,如依山而居,则可就地依势取材,营造避暑环境,即如清诗《消夏词》所言:“南向轩窗一一开,修篁左右水潆洄;招凉不用频挥扇,自有薰风入座来。”(《四香楼少作附存》)除了开窗通风,还用竹子修筑了水渠,引水至房屋,起到了降温避暑之效果。对于普通人家而言,可在房屋附近密植树木以降温,即“四围种得千竿竹,偶有风来便似秋”。此外,还有更为简易的人工避暑环境,有人在宽敞之处搭建小竹亭,材料主要是青茉莉,其质地若藤萝,可编织,海南人“多结竹为亭,坐卧其下,为消暑之会”(《广东新语》),伐竹搭棚避暑,成本较低,受环境制约较少。
其三,使用避暑用品用具。扇子之类的避暑用具不消细说。清代时,部分官学或衙门的办公经费中即有冰炭一项,用以夏买冰、冬购炭。如乾隆朝的八旗官学,其入学的部分八旗子弟,“每学月支公费银四两,以为购买冰炭薪水之用”(《光绪朝大清会典事例》)。清人取冰之法,冬季取冰于河流或池塘,藏于窖内,夏日取出使用。夏日之冰毕竟属于奢侈之物,平民百姓多无财力用之,但若人在京师,暑月之时,或可沾受皇帝的恩泽。雍正十年(1732)闰五月,北京十分炎热,雍正帝自然是有冰可用,然而他也并非独自享受,当月,雍正帝命内务府会同步军统领在京师各门“设立冰汤,以解行人烦渴”(《清世宗实录》),且“永著为例,其解暑汤药,交太医院官定方配制”。可知,皇帝的仁治并非仅体现于轻徭薄赋、休养生息这样的常规举措之中,还可体现于生活的细节之内。清人藏冰,并非仅用于避暑,还兼事祭祀,即“供各坛庙祭祀及内廷之用,并颁给八旗、王公、大臣、九卿、科道等官”。清后期,张佩纶曾作诗提到其在塞外的经历:“大漠骄阳四千里,沙石烂煟如烧灰……独贪避暑胜河朔,入握阴泉珠一枚。”此处的“阴泉珠”当为质地偏寒之石,握之手中,可降温解暑。清末时,清人在论及西人科技时曾提到:“哥林堡议政府,现已改用电气扇,不烦人力,自能旋转……有令人不可思议者。”(《皇朝经世文统编》)随着洋务运动和清末新政的推进,国人对西方科技的接触增多、接纳加深,电风扇等西式避暑工具开始传入,例如清末湖北汉口地区已有五十多家百货店经营西洋杂货,其中进口商品即有自行车、缝纫机、电风扇等。此外,清末上海人还有一种独特的避暑方式,清末书籍《新茶花》提到“上海地方,人烟稠密,一到夏令,炎威酷烈异常”,居民无法安睡,寝不安席,“因此有坐夜马车的风俗,取其纳凉消暑”。何不找个阴凉地儿原地坐下乘凉?大概是源于夜间即便席地而坐,依然挥汗如雨,而乘坐马车,则可车行而风来。然而此种坐车乘凉方式,也非普通老百姓可享受。
其四,制作避暑用品用具。清代时,广东有一种植物名叫香薷(一年生或多年生草本植物),“生石上,叶似白苏,甚香柔,煎水及为饼,消暑散肿”,此种植物多做成饼状,食后可解暑。清人艾衲居士在《豆棚闲话》中提到扁豆的消暑功效,“嫩时可充蔬食菜料……补五脏,止呕逆,消暑气……天下瓜茄小菜,有宜南不宜北的,宜东不宜西的,惟扁豆这种天下俱有”。在其看来,扁豆不仅有消暑作用,还具有种植普适性的特点,适合各地推广。除了草药和食材,茶叶亦可起消暑的作用,如清代广东潮阳有凤山茶,“可以清膈消暑,亦名黄茶”。此种避暑方式成本较低,但避暑效果因人而异。清人还从衣料避暑上着手,如清代台湾地区有薯莨(薯蓣属藤本植物),产于台湾深山之中,除了可以用来加固渔网,还可以制作衣裤,“皆暑月衫裤之用,光润如缎,汗渍无碍”(《恒春县志》)。该织物制作的衣裤,外观和体感俱佳,“南省贵客及苏、杭妇女往往用之,以为时装”,但由于原料稀少,故而成品无多,一般为富贵人家所采用。其他材质如葛,则是贫富皆宜。乾隆五十二年(1787),乾隆帝以天气炎热特别恩赐在京编书人员避暑衣料,“刘墉、彭元瑞、金简、伊龄阿四员,著每人赏给纱二匹、葛布二匹”(《清高宗实录》),纱料和葛料皆可制衣散热避暑。着葛衣消夏,穷人富人皆可凭借,故清人评价:“葛巾蕉扇侍母侧,绘出寒门消夏图。”(《椒生随笔》)除了衣服,清人还制作有助于避暑的鞋底,“用毯制底最佳,暑月仍可着,热不到脚底也”(《养生随笔》)。此外,清人还制作石制家具,以起到降温的效果,如产于广东肇庆的大理石,“坚洁光润,俱可作几面,暑月宜之”。
其五,心理(行为)避暑法。这种避暑方法,即如民间所言“心静自然凉”,但亦须辅以环境,至少不可静默于日光之下。清人作诗云:“何地堪逃暑,空堂坐学僧……但得心如水,无劳客似蝇”,又如“竟日碧云下,默坐已无暑。”清人何刚德曾提到“冒暑回寓,日长无事,玉苍有《十朝圣训》,借而读之……当时亦聊为消夏计耳”(《春明梦录》)。此种通过控制心境来避暑的方式成本最低,几乎是经济零门槛,但效果也不确切,因为这需要当事人生理和心理都具备一定的条件,因为有的人难以心静,而有的人虽心静但仍体热不止。还有一种心理避暑法,或为精神避暑法,清人用洋玻璃、檀木、锡制作微型鱼缸,置于室内,“养金鱼及荇藻于其中,静对可以忘暑,“忘暑”一词,说明不一定是感受不到热了,或是沉浸于人造小景之中,一时忘却了暑热。除了老百姓,监狱里的犯人也面临夏季避暑的问题。顺治八年(1651),清廷热审(夏天审案),“时有病死狱中者”(《清朝文献通考》),于是决定释放嫌疑犯或对罪犯予以减刑,初衷是“热审之例,因天时炎暑,恐罪囚淹毙,所以矜恤民命也”。到了康熙四十三年(1704),康熙帝决定停止热审,同时“减锁释枷,以待暑退”,让囚犯省去精神和肉体的痛苦,帮助囚犯度暑,体现了一定的人道主义。
综上,在传统社会,性价比最高的避暑消夏之法便是走进大自然,在清凉的环境中降温避暑,但此种方法受到环境的限制;其次则是心理避暑法,无需什么成本,但非人人有效,甚至部分心理避暑之法有些言过其实;再次是制作避暑用品,多为低成本开销,百姓大多可以承受;然后是使用避暑用品,无论是清前期的夏冰,还是清后期的电扇,都具有一定的使用门槛,并非人人可得;最后则是人工造景避暑法,多以深宅大院为依托,耗费巨资打造人工山水,形成凉爽的区域小环境,此为富贵人家专属,平民百姓顶多搭建个小凉棚,聊以去暑罢了。
作者简介
邓涛,男,1986年生,湖北省钟祥市人。历史学博士。现为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教授,主要研究清代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