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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通史•嘉庆朝》导言

陈连营

嘉庆朝面临的统治危机

嘉庆元年(1796年)正月初一日,年近九旬的乾隆皇帝,按照自己早年许下的诺言,在紫禁城太和殿举行隆重的授受大典,亲手将自己稳坐了六十年的皇帝宝座传给密定的储君、十五子永琰,并亲定新君年号为嘉庆。自此,开始了嘉庆帝二十五年的统治。 

尽管这次权力交接是以中国历史上传说的禅让方式实现的,也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然而这一旷世之典似乎就是一种王朝中衰的昭示:一方面,由白发苍苍的老皇帝亲手将象征统治权力的皇帝玉玺授予嗣皇帝,这种中国历史上罕有的一幕,无疑代表着一个时代的强盛和稳定祥和;而另一方面,中国中南部地区陡起的狼烟和枪炮声,又使这种空前壮观的喜庆场面蒙上一层阴影,预示着一个伟大时代的终结和动荡时代的来临。 

就在嘉庆即位之初,湘黔苗民起义的烽火正旺,川楚陕三省白莲教大起义的战火又起。经过近九年之久的血腥镇压,白莲教起义始得平息,而闽浙粤沿海的海盗势力又起,粤东等地的天地会再次活跃,京畿地区的天理教等宗教活动频发。更有西方资本主义殖民势力环视南疆,蠢蠢欲动。总之,嘉庆一朝内部战乱频仍,外部危机已现,和乾隆全盛时期“开疆拓宇,四征不庭,揆文奋武”的情况相比较,已是今非昔比,是典型的王朝中衰时期。此时的清王朝至少面临着如下几方面的不利因素:经济发展的迟缓与民生凋敝、吏治的全面腐败、财政日趋崩溃、军备严重废弛、国际环境不断恶化等诸多问题,而吏治腐败和严重的民生问题无疑是最严重的社会问题。 

(一)经济发展的迟缓与民生凋敝 

 

从纯粹经济史学的角度来观察,清代中期的社会经济是有发展的,尽管发展比较缓慢。 

从农业经济的变化来看,生产力的发展主要表现在高产作物的推广和集约化的耕作制度两个方面。到十九世纪初,番薯、玉米、高粱已经成为广大农业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居民的主要粮食作物。随着高产作物的推广,以及表现为精耕细作、复种制的集约化经营方式的普遍,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也有一定的提高。如康熙时苏州,上岁亩产稻谷三四石,嘉庆时米麦合计亩产4.2石,即使中岁也有2.7石的收成,道光时亩产米麦4.5石。浙江嘉兴,清初极丰之年,稻米亩产3石,而道光时一般年成亩产也在2.5到5石之间[①]。明清之际,湖广洞庭湖和湘江沿岸地区亩产不过2石,而乾嘉时期,一般亩产也在2、3石,少数上等田地可达5、6石[②]。粮食的商品化也有较大的发展,典型的事例是“湖广熟,天下足”代替了“苏松熟,天下足”的传统说法。湖广农民自己依赖玉米、番薯等杂粮为生,而将稻米运销江浙,台湾的大米则源源不断地运往福建。 

经济作物棉花、桑蚕、烟草、甘蔗、茶等也获得较大的发展。棉花种植进一步推广,产量进一步提高。到1840年,估计全国棉花总产量达到970余万担,其中商品棉有255万余担,占总产量的26%[③]。蚕桑业也有较大的发展,不仅陕西、贵州等边远省份开始养蚕,传统的养蚕区如浙江、江苏等地还出现了叶市,到道光时,太湖一带有专门出售或购买三眠蚕的[④]。烟草业发展最快,出现几大产烟区和集散市场。如山东青州府和兖州府就是著名的产烟区,它以济宁为集散地;陕西汉中所产烟经汉水远销湖北,以致嘉庆时当地“郡城商贾所集,烟铺十居其三四”[⑤]。其他如四川、甘肃等地也成为重要产烟地。 

甘蔗在明代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等地,清代则四川、台湾、江西、广西、浙江等省也有较大的发展。茶是对外贸易的最大商品,在国内市场上也占据第四位,因而茶叶生产发展很快。鸦片战争前,全国茶田估计有520万余亩,茶农130万户,年产量有260余万担,价值3 286万余两白银。随着农业、城市经济、工商业的发展,粮食生产的商品化也有较大的发展。据估计,鸦片战争前,全国全国粮食总产量约为2 320亿斤,商品粮245亿斤,进入长距离运销的粮食有54亿斤,远远超过明代的15亿斤[⑥]。 

农业的发展促进了手工业商品和工矿业的发展。如棉纺织业,明清之际只有江苏松江是中心,而到鸦片战争前,不仅江苏如苏州、常州、镇江、太仓、松江,浙江杭州、嘉兴、湖州等江南城市成为全国著名的棉布产区,就是华北地区,如河北的滦州、南宫、正定,河南的孟县、正阳,山东的陵县、定陶等,也成为知名的产区,其他如湖北汉阳、荆州,湖南巴陵,四川中江、绵阳等地所产棉布也很有名。据学者估计,鸦片战争前,仅江南地区年产布就在4 500万匹以上,其中至少有4 000万匹棉布进入长距离市场[⑦]。其他如丝织业、印刷业、制糖、造纸业、木材采伐、制盐业、陶瓷、采矿、冶炼等都有较大的发展。如嘉庆时汉口有铁行十三家,雇佣铁匠5 000多人[⑧],平均每家有近400人,可见规模已经不小。再如滇铜的生产,尽管乾嘉时期官营资本已经逐渐衰落,但商人支配的生产仍有相当规模,有些大厂甚至有七、八万人的规模,小厂也有万余人[⑨]。四川井盐业,康熙时销售额只有5 000余万斤,而到嘉庆时期达到35 000余万斤[⑩]。 

商业资本也发展很快。明代有50万两的资本就算头等的富豪了,而清代积累百万两已经是常见的现象,而有千万两资本的商人也不在少数,最富有的当属盐商和行商。乾嘉时期两淮盐商报效银就有3 700多万两,潘启官一人就捐150多万两。行商伍怡和有资本2 600万元,潘正炜的资本甚至超过一亿法郎[11]。 

与经济发展同步的是交通运输业的进步。居于长江三角洲的上海是南北交通的航运枢纽。从北方的华北和东北运来小麦、大豆等粮食制品,南方的丝织品、茶叶、棉花、棉布等经这里运往北方,江苏的棉织品,长江上游的大米等经上海转销浙江、福建、广东等地,而此地的糖、茶、纸张、海产品等经上海转销长江流域。据说,到道光时上海有大小船只以千计。每条船一般需雇佣水手二三十人,如有四五十条船,就需雇佣上千水手[12],可见其规模。湖北的汉口则是长江流域的最大交通枢纽,当时“商贾毕集,帆樯满江”,以致一次大火就烧毁粮船百余只,其他客商船三四千只[13]。海外航运以厦门、广州为主。据估计,嘉道之际,行驶东南亚的中国帆船就有近三百条,总吨位在85000余吨,是东印度公司航行中国船只吨位的四倍,有些大船载重可达12000担[14]。 

在清代金融经济发展中,城乡高利贷的兴盛是一个突出的表现,不仅地主、官僚、商人放贷,就连皇帝、政府和军队也参预放高利贷的事业。据不完全统计,雍正、乾隆两朝生息本银大约有187万余两,而嘉道时期达到700余万两,增长了将近三倍[15]。民间典当业更是遍及城乡。如嘉庆时期,陕西西安、凤翔等五郡四十余州县竟有质库八百余座,每县平均有20座[16];珠江三角洲20个县中有典押铺1 381个,平均每县近70个,其中南海县就有347个[17],可见其普遍。 

需要指出的是,嘉道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尽管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着很严重的问题。其一是在人类社会已经进入近代门槛的时候,我国的科学技术仍严重滞后,仍没有取得根本性突破,势必制约经济取得质的发展;其二是人口与经济发展的严重失衡,严重影响到社会总量资本的积累,从而制约经济取得质的发展。正如费正清等人所说:“1800年左右的中国经济不仅与欧洲经济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而且结构不同,观点迥异。………技术水平则仍停滞不前,人口增长趋于抵消生产的任何增加。简言之,生产基本上完全是为了消费,陷入刚好维持人民生活的无休止的循环之中,在这种情况下,纯节余和投资是完全不可能的。”[18]我很赞成这样的说法,因为我们认为,考察一个时代社会经济是否有大的发展,是否能有一个质的飞跃,我们就不能不考虑其他社会制约因素,如同考虑产出时不能不考虑消耗一样。尽管嘉道时期社会经济发展能产出更多的粮食、衣料,但考虑到嘉道时期社会需求量更大的增加,我们就不能不得出消极的结论,那就是,嘉道时期经济发展对整个社会发展的影响是有限的。这也是为什么嘉道时期社会民生凋敝的重要根源。 

    民生凋敝问题是指普通民众的普遍贫困和饥饿威胁。而此问题出现的宏观原因就是社会经济缓慢增长和社会人口的高速增长。 

客观地说,清代人口问题一直是个纠缠不清的问题,大多数学者认为清代官方记载不准确,而因为不准确,所以大家各自提出一些差距悬殊的估计。仅据骆毅最近研究修正后的清代人口数字,1775年为26 558万人,1795年为31 507万人,1839年为3979万人[19]。据张岩最近的研究推测,清代人口数字,1790年为2.8亿人,1820年3.5亿人[20]。而仅就此两组修正后的数字来看,嘉庆年间人口大约增加了七八千万人,也就是说有七八千万人需要经济的发展来加以维持生存。而且要知道,当时的社会以农为本的经济结构,缺乏强有力的贸易调剂手段,主要依赖农业生产来养活庞大的人口。与此同时,人口增长本身也在侵蚀耕地,耕地的增加相对缓慢。如道光《河内县志》就曾记载说:“十载以前耕犁之田,今为闾屋者不可胜数计。由九峰而迤左,村墟交错者十余里。”[21]如果从一省乃至全国来考虑,其数量应相当可观。因而人口增长对经济增长的压力是巨大的[22],区域性人口过剩问题是相当突出的。加之土地集中问题比较严重,“富者连阡陌,而贫者无立锥”[23]。如江苏无锡县是“豪家巨族田连阡陌,盈千累万”,江阴县是“贫富之相去,不可倍蓰,贫民之食于富民者,十室而九”[24]。“(湖广)近日田之归富户者十之五六,旧时有田之人,今俱为佃耕之户”[25]。自然造成民生的艰难和社会上大多数人的贫困。 

实际上,早在康熙末年就已出现“生齿日繁,田土仍旧,……虽遇丰年,米价亦不甚减”的情况。乾隆以后,由人口激增诱发的生计问题更为普遍。中原地区如《商水县志》就说:“近年以来,十室九空,温饱之家日渐消乏,大有之年尚多饥馁,一遇欠岁,流离载道,甚至作奸犯科,陷于刑戮”[26]。《温县志》也说:“惟是生齿日繁,艰于衣食”[27]。嘉庆以后,即使比较富庶的河南河内县也出现了“岁多丰稔,而竭其地之所产,不足供土著之食”的问题[28]。经济发达的东南地区更是存在“地不加增,民鲜恒产,兼之岁不常丰,人益众,用益繁,米薪亦日益贵,公税私租,十室九空”[29]的问题。黄景仁《院斋纳凉杂成》(乾隆四十年,1775)说:“东南民易疲,岂任荒歉饥”[30]。陈沆《扬州城楼》(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说扬州“曾是绿杨千树好,只今明月一分无。穷商日夜荒歌舞,乐岁东南困转输。道谊既轻功利重,临风还忆董江都。”[31]富饶的东南地区尚且饥荒不断,其它地区可想而知。 

由于耕地紧张,生计艰难,不少失去土地的农民被迫背井离乡,前往边疆及内地相对落后的山区寻找生计。 

    四川在明末经历过长期战乱,成为少数几个地多人少的地区之一,自然成为重要的移民积聚地,清政府也积极招徕民人开垦,如康熙时就规定川省“候选同知、州判、县丞等及举、贡、监、生员人等,有力招民者,授以署职之衔,使之招民,不限年数,不拘蜀民流落在外,及各省愿垦荒地之人,统以三百户为率,俟三百户民尽皆开垦,取有地方甘结,方准给俸,实授本县知县。其本省现任文武各官,有能如数招民开垦者,准不论俸满即升。”[32]在这种情况下,赴川人口增长很快,至雍正年间当地即已出现人口饱和的趋势,雍正《四川通志》就称:“向之川土荒芜者,今皆已垦辟,向之川民凋瘠者,今皆已生聚”[33]。故到乾隆中叶,地方官开始明确要求采取措施限制流民入川。至乾隆中期以后,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不但汉民生齿日众,即苗民丁口亦渐蕃庶,所种山土不能宽然有余。”[34]这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由于人口的大量迁入而诱发的当地生活环境的日趋恶化。 

    川楚陕交界的巴山地区是流民的一个重要的聚集地,道光二年严如煜《川陕楚老林情形疏》中曾记载巴山老林的情况:“无业者侨寓其中以数百万计,依亲傍友,垦荒种地,架数椽栖身,岁薄不收则徙去,斯谓之棚民。其种地之外,多自木厢盐井铁厂纸厂煤厂佣工为生,……必年谷丰登,粮价平贱,各处佣工庶几尚有生计,倘遇旱涝之时,粮价昂贵,则佣作无资,一二奸民倡之以吃大户为名,而蚁附蜂起,无所畏忌。”而且“山内州县,大者周围一二千里,小亦常五六百里,地方辽阔,耳目难周,遇有事必数日闻报,数日始至其处,非纠结为匪,难以轻动,即剽窃远遁,莫可追捕,故居恒互相隐讳,浸假以成大案”。他并指出:“我国家休养生息垂二百年,生齿日以繁,荒芜日以辟,故凡有山厂可以营生之处,势难禁其聚集,若不妥为措置,必致日久生事,此既非绥靖地方之策,亦非子养生民之道。”[35]这也是嘉庆初年白莲教起义在此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 

    康熙年间就有不少内地居民因无地可耕而到口外陕甘等地寻找生计,有的官僚便建议将其迁回内地,康熙则不同意,说:“今天下太平已久,生齿甚繁,而田土未增,且士商僧道等不耕而食者甚多,或有言开垦者,不知内地实无闲处。今在口外种地度日者甚多,朕意养民之道亦在相地区划,处之而已。陕西临洮、巩昌等地方,虽不可耕种,若于有水草之地,效蒙古牧养,则民尽可度日。”[36]雍正时期,清廷鉴于田土不能满足百姓从事生产的现实,曾大力推行垦荒政策,“劝农之诏屡下,各边外皆以次招垦”[37]。 

    移民蒙古的活动早在清初即已开始,“明末鼎革之际,籍逮山陕之官绅,起兵抗拒清军,兵败后无所为,则挈家至塞外避祸,荒山僻野,耕稼其中。”[38]到康熙时,塞外遂成为北方各省移民的重要去处。康熙四十六年巡幸塞外时就看到喀拉沁“各处皆有山东人,或行商或力田,至数十万之多。”[39]乾隆时,政府虽禁止流民移居蒙古,但仅古北口外“内地民人前往耕种者”就“不下数十万户”[40]整个蒙古地区的数量自然相当可观。 

东三省由于系清朝发祥之地,清政府历来实行封禁政策,不许汉人迁入,如顺治时即“修竣边壕,沿壕植柳”,建立柳条边,阻止汉人出入。但康熙以后即有不少汉民冲破禁令前往东北谋生。乾隆中期以后,随着民生危机的不断加剧,清政府不得不改变传统的封禁政策,允许百姓自由出入该地。乾隆五十七年的一道上谕就说:“盛京等处虽号旗民杂处,而地广土肥,贫民携眷出口者自可籍资口食,即人数较多,断不致滋生事端,又何必查验禁止?”[41]另外,乾隆二十五年统一新疆后,新疆也成为一个重要的移民区。当时乾隆曾因乌鲁木齐等地闲置土地甚多,要求地方官“劝民自往耕作糊口”,并指出:“此时多送一人往外耕作,将来边内即少一待赈之人”,称此举“在国家为一劳永逸之计,在闾阎为去苦就乐之图”。但由于地方极边,所以地方官“办理数载,愿往者尚觉寥寥”[42],这正反映了当时民生困难的现实。 

民生艰难的情况直接反映在物价的变动上。尽管说物价上涨也可以反映商品经济的发达,但在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的情况下,物价上涨无疑反映的是物质的匮乏,起码说对广大的下层阶级来说是这样的。乾嘉时人洪亮吉就曾记载说:“闻五十年以前(约乾隆元年前后)吾祖若父之时,米之以升计者,钱不过六七;布之以丈计者,钱不过三四十。”到乾隆后期,“昔之以升计者,钱又须三四十矣;昔之以丈计者,钱又须一二百矣”[43]。也就是说,五十年间大约涨了三四倍。 

比洪亮吉稍后人钱泳说苏南的情形是:“本朝顺治初,良田不过二三两,康熙年间长至四五两不等,雍正间仍复顺治初价值,至乾隆初年,田价渐长。然余五六岁时(1765年前后),亦不过七八两,上者十余两。今阅五十年(约嘉庆二十年),竟长至五十余两矣。”苏松常镇四府“雍正乾隆初,米价每升十余文。二十四年虫荒,四府相同,长至三十五文,饿死者无算。后连岁丰稔,价渐复旧,然每升亦只十四五文为常价也。至五十年大旱,则每升至五十六七文。自此以后,不论荒熟,总在二十七八至三十四五文之间为常价矣”[44]。如此说,则雍正至嘉庆年间物价上涨了五六倍。“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45] 

桂芳于嘉庆十九年也曾说:“康熙、雍正以及乾隆之初,民间百物之估按之于今,大率一益而三,是今之币轻已甚矣。”[46]也就是说,物价已上涨三倍,货币已贬值为三分之一。物价的上涨,货币的贬值,自然增加了人民的生活压力,而且这种生活压力之普遍,就连喜欢粉饰太平的乾隆皇帝也不得不承认:“国家承平日久,生齿日繁,物产只有此数,而日用日渐加增。康熙年间,朕在冲龄时,即闻乳保等因物价昂贵度日艰难之语,今又七十余年,户口滋生,较前奚啻倍蓰?是当时一人衣食之需,今日且供一二十人之用,欲使家给人足,比户丰盈,其势断所不能”,因而对“生之者寡,食之者众”,深为民生拮据的问题担忧[47]。 

    乾隆十三年清廷曾专门向各督抚询问米贵之原因,各督抚虽根据各地具体情况总结的原因稍有不同,但大多数都认识到人口增长的问题,其中湖南巡抚杨锡绂的分析很有普遍性:“臣生长乡村,世勤耕作,见康熙年间稻谷登场时,每石不过二三钱,雍正年间则需四五钱,今则必需五六钱,”原因是“户口多,则需谷亦多。虽数十年间荒土未尝不加辟,然至今日而无可垦之荒矣。”随之而来的是地价的惊人上涨:“国初地余于人,则地价贱,承平以后地足养人,则地价平,承平既久,人余于地,则地价贵。向日每亩一二两者,今七八两,向日七八两者,今二十余两。”[48]可见涨幅之巨大和问题之普遍。 

    民生艰难还反映在自然灾害的影响上,每次发生自然灾害后,总是物价暴涨,普遍饥荒,饿殍遍地。乾隆六十年,朝鲜书状官郑尚愚奏报:“彼地昨年穑事,关内外俱不免大无,而各省亦皆告歉,特命赒赈,蠲减都民之年久逋欠,尽为荡减,数为银累万两。诸省中水患最甚处,瓦家一间银五钱,草家一间银三钱,更构奠接。”[49]朝鲜书状官沈兴永奏报:“彼中年事,昨年春夏之间,雨泽乏少,而秋间久涝,关内则殆同赤地,米直腾贵,倍于常年。关以外亦未免歉岁,路上流丐相续。又有赭衣罪人,铁索系颈,不绝于道,皆是盗贼之现捉者云。”[50]自然灾害的连续性、普遍性及其严重性,不能不说是与民间积贮空虚、缺乏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有关。 

民生凋敝一词也时见于时人的口语文字中。嘉庆帝十八年十二月御制《原教》就曾悲叹说:“承平日久,生齿日繁,物价腾贵,游手之民,不遑谋食。加之以官多疲玩,兵尽怠慵,文不能办事,武不能操戈,顽钝无耻,名节有亏,朕遇斯时,大不幸也。中外已成锢疾,自不知教,焉能教民,而邪教从此起矣。始以造福逃劫,引诱痴愚,终归于灭绝人伦,谋反大逆,因邪教聚不逞之徒,肆行无忌。”[51]他把生齿日繁导致民生艰难以及吏治腐败作为乾嘉之际社会动荡的两大根源来看待,这种认识确实是深刻的。嘉庆初年,时时关注时务的汪祖辉也曾抱怨“食用百物俱比往岁更昂”[52]问题。道光时期,经世学者包世臣的观察结果也是“民生日蹙,一被水旱,则道殣相望”[53]。他的结论无疑更有代表性。 

民生困乏还直接导致了社会的动荡。道光时期的政治家黄爵滋就持这种观点。他于道光十五年九月九日所上《敬陈六事疏》中就说:民“无正业则无所托以得食,遂去而为枭棍,为盗贼,为邪教。一倡而十和,十倡而百和。日积月多,并有业者亦且为所诱胁而从之;党与既众,事端易生。故天下多一失业之民,则天下多一生事之民,天下多一生事之民,即天下多一不治不安之民也。以臣所闻,直隶、山东、山西之教匪,河南之捻匪,四川之啯匪,江西之盐枭,江西、福建之担匪、刀匪,及随地皆有不著色目之棍匪、窃匪,地方官虑其生事,未尝不查察,而终莫能使之改革者,无业以管其心智才力而使之得食,故仍狃于故辄也。夫既禁之不从,必且取而诛之,则又安可胜诛?诛其首恶一二人,则余党仍潜匿于地面,或窜伏于他境,而不可以尽,此地方官治之所以术穷也”[54]。他提出的解决办法就是“善为控制”,有罪者诛之,余则释放,限期改正,有力者为营伍、差役,官为约束,余则善为引导生计。 

因此可以说,民生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政局的稳定,经济的持续发展,因而成为统治阶级面临的紧迫而棘手的社会问题。甚至可以说,它的解决与否,直接关系到清王朝统治的前途。 

  (二)吏治腐败问题的严重化 

    与内外社会矛盾激化相呼应的是清王朝国家统治能力的衰退,表现为官僚政治的极端腐败,国家财政支付能力的丧失和军备的极端废弛。 

    应当承认,吏治腐败特别是贪污问题,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固有现象,甚至有时还特别严重。但可以认为,历史上的腐败问题主要表现为贪污问题[55],而且问题往往出现在王朝的末期。而清代的贪污问题是长期的,甚至在其最鼎盛的乾隆中期即已相当严重,及至乾嘉之际,随着王朝的盛极而衰,吏治腐败问题表现得更加突出。不仅封建社会普遍存在的贪污问题呈现出普遍化、规模化、集团化等特点,而且整个封建官僚阶层对国家政务活动的冷漠和麻木,一味追取安逸的生活,从而导致封建政治的极端废弛,也就是时人常说的“因循疲玩”。标志着封建社会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全面腐朽。 

清中期吏治腐败问题的严重化,大致是从乾隆四十年前后开始的。以布衣言事的章学诚就曾指责说:“自乾隆四十五年以来,迄于嘉庆三年而往,和珅用事几三十年,上下相蒙,惟事婪赃渎货,始如蚕食,渐至鲸吞,……贪墨大吏,胸臆习为宽侈,视万金呈纳不过同于壶箪馈问,属吏迎合非倍往日之搜罗剔括不能博其一欢,官场如此,日甚一日。”[56]如果说布衣章学诚所说不具有代表性,那么,曾在乾隆五十五年因弹劾督抚而遭勒令回家的尹壮图,于嘉庆四年四月被嘉庆帝召回京师时也说,乾隆三十年以前“州县俱有为官之乐,闾阎咸享乐利之福,”而“近年以来,风气日趋浮华,人心习为狡诈。……科敛竟溢陋规之外。”[57] 

无独有偶,嘉庆四年编修洪亮吉在奏陈乾隆末年弊政时也说:“士大夫渐不顾廉耻,”“十余年来,督抚藩臬之贪欺害政比比皆是……出巡则有站规、有门包,常时则有节礼生日礼,按年则又有帮费,升迁调补之私相馈谢者尚未在此数” [58]。更有甚者,洁身自爱的人却不能见容于官场,“即有稍知自爱及实能为民计者,十不能一二也,此一二人者又常被七八人者笑以为迂,以为拙,以为不善自为谋,而大吏之视一二人者亦觉其不合时宜,不中程度,不幸而有公过,则去之亦惟虑不速,是一二人之势不至归于七八人之所为不止。”[59]可以作此注脚的是,乾嘉之际张惠言说:“方今官吏愦愦惟利私是骛,民生之计视若越人之肥瘠”[60]。而乾隆五十九年,朝鲜使者对中国官场的评价是:“大抵为官长者,廉耻都丧,货利是趋,知县厚馈知府,知府善事权要,上下相蒙,曲加庇护。”[61]由此可见当时贪风之盛行。 

    如果说上述所说还比较笼统,那么贪污问题的严重性还可以从当时查处之大员情况中看出。仅乾隆四十年至六十年期间被查处的大员就有理藩院尚书富德、云贵总督彰宝、李侍尧、闽浙总督杨廷彰、富勒浑、陈辉祖、伍拉纳、直隶总督杨景素、四川总督阿尔泰、陕甘总督勒尔瑾、两淮盐政高恒、江西巡抚阿思哈、郝硕、贵州巡抚良卿、钱度、江苏巡抚闵鄂元、浙江巡抚福崧、王亶望、山东巡抚国泰、湖南巡抚方世俊、福建巡抚浦霖、兵部侍郎高朴等二十余人,以致乾隆沮丧地说:“各省督抚中廉洁自爱者不过十之二三,而防闲不峻者亦恐不一而足”[62]。而且,贪污的数量巨大,动辄上万甚至几十万。如甘肃捏灾冒赈案,通省因赃数超过2万两而被处死的官员就有二十二人之多。再如福建巡抚浦霖被抄家时,仅在他原籍抄获的现银,就有二十八万两之多,其它的房产等尚不在此数。至于大家所熟知的和珅贪污更甚,家中财物更是不计其数。 

特别严重的是各级官吏纷纷利用国家权力牟取私利。主管官吏选拔和考核的吏部生财有道,“不论政务之闲剧,人才之长短,惟较量肥瘠,会计多寡,善逢迎交结者为能员,悃愊无华者为不胜任,”以致嘉庆帝无奈地说:“大不法小不廉,吏治不清,民生何赖?甚至大缺一万,中缺八千,形诸白简,此非彰明较著者乎?……朕澄叙官方,首先责己,力行节俭,永杜贡献。诸大吏受任既重,养廉又优,贡献之费已除,权门之索又绝,必应清白乃心,为国宣力。然而风气未移,俗态犹故,时有在朕前借端尝试,巧言利国,实皆利己,似此者不一而足。”[63]因此嘉道时人沈垚于嘉庆初说“居都下六年,求一不爱财之人而未之遇。”[64] 

河工官员则利用其巨大的财政经费支出千方百计营利,而对关系国计民生的河患熟视无睹,甚至偷工减料乃至有意拖延。嘉庆十五年十月的一道上谕中就说:“近年以来,南河工程所费帑金不下数千万两,而漫工倒灌,岁有其事,偶值风雨,即不能防守平稳,且每有一处漫工,遂请帑大办,其岁抢修银仍不能少减,无日不言治河,究之毫无功效”[65]。清帝对治河非常重视,投注大量资金,而河患不断,年年有险情,本身就说明了治河官员的腐败。 

    地方州县官的贪污腐败问题更为严重,“惟以逢迎上司为急务,遂置公事于不问,视陋规为常例,以缺分美恶为得项多寡,总思满载而归,视民生如膜外,而督抚司道等亦止知收受属员规礼,并不随时督察,上紧严催,而吏胥等又利于案悬不结,可以两造恣其需索,以致拖累多人,日久积尘,上下相蒙。”[66]故洪亮吉说:“今日州县之恶百倍于十年二十年以前,上敢隳天子之法,下敢竭百姓之资,”“凡朝廷赈恤之项,中饱于有司,无事蚀冒粮饷,有事避罪就功。”[67]证诸史实,确实如此。 

    广兴在奏报四川达州邪教起事的原因时就抱怨说:“地方官设能清正自持,善为化导,暗为防范,亦断不致滋生事端,无如彼时达州已革知州戴如煌一味贪污,滥设衙役五千余名,平时已属民怨沸腾,复借查拿邪教为名肆行讹诈,徐天德、王学礼等均系殷实之家,屡遭拿解赃私,诈至数千始行释放,凡习教之人无不遭其索诈,又不按律示惩。”[68]当时四川差役之害名目繁多:有「贼开花」名目,“言民间遇有窃案,呈报之后,差役将被窃邻近之家资财殷实而无顶带者,扳出指为窝户,拘押索钱。每报一案,牵连数家,名曰贼开花。乡曲无知,怯干法网,出钱七八千至数十千不等。胥役欲壑既盈,始释之,谓之「洗贼名」。一家被贼,即数家受累,如此数次,殷实者亦空矣”[69]。 

湖南官吏也是大肆搜刮钱财,“词讼到官,不即为听断,辄先索取陋规,有挂牌投到门规、房规、铺堂、坐堂各项名目,每项索大钱数十千不等。而出票签差更多需索,一有株连,即至累月经年。盗案贼赃已获,捕役等每勒肯不发,索取银钱,被盗之家多不愿领取原赃,甚且捕役卖盗诬扳,拘系良民,图赖吓诈。交纳钱粮时,州县官私加名色,有短封、补水、补平、投匮、上票等项,每两定数之外私加银六七钱不等。”[70]而往来文武员弁幕随书役,无不索取米酒、油盐,更有衙门差役,或递送公文,或押解人犯,亦各绕道到埠假公图索,于酒食之外又须给予包封,稍不遂意,即肆恶咆哮,甚且脚夫人等恃众横行,非殴即骂[71]。难怪嘉道时期人张际亮愤怒地指责说:“今之外吏岂惟讳盗而已哉!其食以朘民之脂膏,酷以干天之愤怒,舞文玩法以欺朝廷之耳目,虽痛哭流涕言之,不能尽其情状……为大府者,见黄金则喜;为县令者,严刑非法以搜刮邑之钱米,易金贿大府,以博其一喜。至于大饥人几相食之后,犹借口征粮,借名采买,驱迫妇女逃窜山谷,数日夜不敢归里门,归而鸡豚牛犬一空矣。归未数日,胥差又至矣,门丁又至矣,必罄尽其家产而后已……至于少女投池,寡妇自缢,此等凶残之状,不知天日何在,雷霆何在,鬼神又何在?!”[72] 

    更严重的是,当时不少官吏还明目张胆地“作亏空”,以达到贪污官帑的目的。嘉庆就抱怨说:“近年则新旧交相连络,明目张胆,不特任内亏空不能弥补,竟有本无亏空,反从库中提出带去,名曰‘做亏空’,竟移交后任,后任若不肯接收,则监交之员两边说合,写立议单。其不肯说合者,又令写立欠券,公同书押,”“实属从来未有之创举。”[73]他深刻地揭示了官吏贪污与国库亏空之间的关系,以及亏空问题的严重性。 

    吏治腐败的第二个表现,也是最危险最有害的表现是,整个封建官僚阶层对国家政务活动的冷漠和麻木,一味追求安逸的生活,从而导致封建政治的极端废弛,也就是所谓的因循疲玩。 

当时的官僚队伍,除了极力搜刮钱财外,就是极力追求物质享受,而对行政工作乃至国家政事漠不关心,苟且塞责。如福康安进剿苗民起义,“悉以剿事委公(花连布),大营日宴会,或杂以歌舞。”[74]河工之役更是百弊丛生,每次大工“每于工次搭盖馆舍,并开廛列肆,玉器钟表绸缎皮衣无物不备,市侩人等趋之若鹜,且有娼妓优伶争投觅利,其所取给者,悉皆工员挥霍之赀,而工员财贿,无非由侵渔帑项而得。”堵塞衡口工程时,“工次奢侈挥霍,开廛列肆,玩好生色,无所不有。”这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当时官僚阶层的消费状况。 

对于当时官僚阶层苟且塞责的问题,嘉庆四年洪亮吉就尖锐地指出:“人材至今日销磨殆尽矣。数十年来,以模棱为晓事,以软弱为良图,以钻营为进取之阶,以苟且为服官之计。”“至于利弊之不讲又非一日,在内部院诸臣,事本不多,而常若猝猝不暇,急急顾影,皆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外督抚,其贤者斤斤自守,不肖者亟亟营私,国计民生非所计也,救目前而已;官方吏治非所急也,保本任而已。故虑久远者,以为过忧;事兴革者,以为生事。”[75]几乎与此同时,嘉庆四年六月的一道谕旨中也抱怨说:“诸臣全身保位者多,为国除弊者少,苟且塞责者多,直言陈事者少,甚至问一事则推诿于属员,自言堂官不如司官,司官不如书吏,实不能除弊去害。”[76]“中外吏治,贪墨者少,疲玩者多,因循观望,大臣不肯实心,惟恐朕斥其专擅,小臣从而效尤,仅知自保身家,此实国家之隐忧,不可不加整顿。”[77]而当时京官中,“不但巡城御史有坐城之期,即京堂官除六部外,其余各衙门亦俱设有堂期名目,每隔三五日始一进署,以致案牍积压。”[78] 

嘉庆在总结白莲教起义的原因时也有论及,并把它作为导致白莲教起义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揆厥所由,总因大法而小不廉,上行而下不效,视官阶为利薮,不恤国计民生,惟思保位谋利,苟且因循,迁延疲玩。……任吏胥作奸犯科,锱铢量较,以致众怨沸腾,激而生变,官逼民反之语信非谬也。”[79]“近日外省州县官,一命甫膺,凡报国济民之事俱不暇及,鳃鳃焉先为身家衣食是谋,履任之后,复思朘削民膏,厚殖田产,以为子孙计”[80]。 

然而提出问题并不等于解决问题。嘉庆十一年有直省司书王丽南等私雕假印案发,王丽南等私雕假印,自嘉庆元年以来“于地丁耗羡杂税项下俱有虚收虚抵、重领冒支等情弊”。十四年有工部书吏王书常等假印舞弊案发,他们或于岁修工程捏造大员姓名重复向内府、户部领取库银,或支移户部凭文支领三库银两物件,四年间就有十四次计近千万两之多。两案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上司全然不知,反映出内外管理方面的玩忽职守。所以时人昭梿悲愤地说:“诸部曹夤缘为奸,伺大员谈笑会饮时,将稿文雁行斜进,诸大员不复寓目,仰视屋梁,手画大诺而已,更有倩请幕友代画者。……嗟乎!于照常供职之事,尚复泄沓若此,又安望其兴利除弊,致吾民于熙皞之世?”[81] 

十八年林清、李文成起义发生后,嘉庆帝大受震惊,特作《因循疲玩论》等文章总结原因并教育各级官员:“葵酉之变,因循疲玩酿成也。……果能正真办公,任劳任怨,以实心行实政,国尔忘家,公尔忘私,怀保良民,惩处邪僻,天下未有不治者也。奈畏首畏尾,患得患失,私念盛而良心蔽,重功名而轻朝廷,懈弛存心,悠忽度日,进思保位,退后有言,欲望郅治化民,岂非北辕适越乎?”[82]“方今大弊,官无实心,民多伪诈;官则因循怠玩,民皆绉张为幻。”“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83]。因此要求地方官“勿尸禄保位,益增朕罪”[84]。 

嘉庆言论可谓深刻,也可谓苦口婆心,但情真意切、苦口婆心的劝导,对于早已腐朽麻木的封建官僚们来说,无疑是隔靴搔痒,于事无补。因循疲玩作风已成积重难返之势。所以魏源说当时官场“以推诿为明哲,以因袭为老成,以奉行虚文故事为得体。恶肩荷,恶更张,恶综核名实……遇大利大害则动色相戒,却步徐视而不肯身预。自仁庙末年,屡以因循泄沓申戒中外,而优游成习,卒莫之反。”[85]

那么,导致清代中期吏治腐败问题严重化的根源是什么呢?可以说原因相当复杂。从经济因素来考虑,清代吏治腐败的严重化,与清代长期推行的低薪俸禄制度有密切关系。 

从历代情况来看,官僚阶层是作为经济特权阶层存在的,不仅拥有其他诸多优待,而且享有丰厚的俸禄,从而保证了他们养尊处优的物质生活。尽管各代仍时有严重的贪污问题,但贪污的严重性整体上都没有元明清严重。尽管我们可以说是因为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没落,封建官僚体制不断腐朽使然,但我们不能否认生活条件没有保证在其中起到的重要作用。 

清承明制,内外文武官员俸禄极其微薄[86],官居一品的大学士的年薪也只有一百八十两白银左右,且不说与宋代的厚俸相比,即使与明代相比也稍有降低[87]。所以早在制订制度的顺治初年,任源祥就提出了低俸危害问题:“禄薄则廉者不能自润,而贪者以朘削小民;秩卑则高才无用表见,而污者苟且流竟以矜侥幸,安望其养廉耻、建功名乎?”[88]在康熙八年确定俸禄制度之时,御史赵璟还强调增加俸禄的问题:“俸禄不增,贪风不息,下情不达,廉吏难支。请……加增官员俸禄。”[89]然而,这种本不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薪给制度却被长期推行下来。这也是康熙年间贪污问题屡禁不止的一个根本原因[90]。 

正是鉴于此种情况,雍正初对固有薪给制度作了大幅度的改革,地方文职官员除俸银外,加给养廉银。养廉银制度的基本内容,就是从提取到各省布政司库的耗羡银中抽出绝大部分,按事务的繁简、地区的冲僻等不同情况,以养廉银的名目分配给各级地方官,作为他们的私人生活和衙门公务的开支。实行这一改革的根本原因,就是长期以来各级地方官的公私费用不能从清朝中央政府那里得到保证,由此助长了上级衙门对下属的苛取勒索,州县官对民间的私征加派,财政管理混乱,社会矛盾突出等问题的存在[91]。而其实质则是对地方官员额外收入的部分认可,并将其纳入政府控制之下。 

即便如此,养廉较之过去的火耗、羡余也是减少了。如河南巡抚衙门原有各项规例不下20万两,雍正三年改为养廉银额28900余两,雍正十年更减为20000两[92]。乾隆十二年(1747)对养廉银额加以调剂,削减督抚养廉,河南巡抚养廉银又被降为12000两[93]。不少州县则在议定养廉银时,因督抚“拘于本省耗羡之常数,欲多留赢余归公”而被极力压低。所以人们抱怨说:“夫劝课之方,必足其材用,乃可以杜其侵渔;优其迁擢,乃可以鼓其志气。今养廉之典,卓异行取之法固已具备,而臣窃以为尚有可得而议者。凡州县之费,莫费于延宾客,若江浙诸剧邑,非七八人不足分办,而就中所尤倚重者,非二三百金不能延至,统而计之,已至千金之外,养廉之资罄矣!其一切日用、交际、舟车之费何从出耶?”所以,“剧如江浙,瘠如川黔,虽多寡悬殊,甚不足于用则一”,“养廉者其名,而养不廉者其实也” [94]。 

曾任漳州知州的周镐也深有同感:“今州县廉俸多者千两,少者五六百两,以至延请幕友尚虑不敷,加以养父母蓄妻子,仆役之工饩,差使之往来,上司之应酬,亲友同僚之赠送,皆人情世势之所不能已者。又以莅位之初以及交待盘查奏销册报各项,”因此“准之廉俸不啻数倍矣。况以捐派,一年之间为数无定,区区州县岂有点金术耶?以故缓则敲筋炙髓,而取之于民;急则剜肉医疮,而盗之于库。凡今各县之亏空,捐款居十之四五,其明验也。”[95]所以“大抵大官之廉者仅足,小官则皆不足。不足则揭债,母十而岁三其子,子复为母,十年外简,债家相随不去,犹冀其洁清自好乎?”[96] 

这还没有考虑到生活水平提高、物价上涨因素。而实际上,从乾隆初年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消费水平的提高,人口的迅猛增长,物价涨幅确实很大。即如前面所提乾隆十三年湖南巡抚杨锡绂提到和桂芳于嘉庆十九年奏报的物价变化,物价至少已上涨200-300%。换句话说,即便按此最低的估价,乾嘉时期官员支出负担因物价因素即增加200-300%,这无疑使官员原本拮据的经济状况更为严重。 

既使在这种情况下,养廉银、俸禄等还往往因种种原因被扣除,从而使官吏收入急剧减少。时人就抱怨说:“今朝廷所设官司廉俸一切银两,非扣俸即公捐,有名无实,百不一存”,“势有迫于无可逃而其用实无所从出者,官司自廉俸而外一思展拓,何一非侵蚀剥削之端?”[97]这也是为什么尹壮图嘉庆四年说乾隆三十年以前“州县俱有为官之乐,闾阎咸享乐利之福”[98]的原因。由于公私用度不足,他们只好想方设法地找来源,于是索取陋规、加派浮收、收取贿赂、挪移库项等问题就出现了。“贪人即不自爱,未有甘以墨败者。资用既绌,左右效忠之辈进献利策,多在可以无取、可以取之间,意谓伤廉尚小,不妨姑试,利径一开万难再窒,情移势逼,欲罢不能。”[99] 

    道光二年姚文田在论漕弊问题时也谈到州县收入低下与其负担沉重之间的矛盾,颇有代表性:“然在州县,亦有不能不如此者,近来诸物昂贵,所得廉俸公项,即能支领,断不敷用,州县自开仓至兑运日止,其修整仓廒,芦席竹木板片绳索油烛百需,及幕友家人书役,出纳巡防,一应修馆工食,费已不赀,加以运丁需索津贴,日甚一日。至其署中公用,自延请幕友而外,无论大小公事,一到面前,即需出钱料理。又如办一徒罪之犯,自初详至结案,须费至百数十金,案愈大则费愈多,复有递解人犯运送饷鞘,事事皆需费用,若将藉用民力,概行禁止,谨厚者奉身而退,其贪恋者,非向词讼事件生发不可,而吏治更不可问矣。”鉴于这种情况,他很为州县抱不平:“近日言事者动称不肖州县,窃思州县亦人耳,何至一行作吏便至行同苟贱,此又州县不能上达之实情也。”[100]“衣食足而后知荣辱”,为民表率的官吏阶层也如此,在生计无所措手的情况下,他们也不可能洁身自好,只有抛弃一切道德观念和法制约束,利用一切方便条件,自谋安逸的生活。 

对此情况,嘉庆的继任者道光则比较理解:“直省大小官员,自雍正年间议设养廉,由督抚以至州县藉以为办公之资。迄今将届百年,督抚司道廉俸较厚者尚敷公用,至府厅州县养廉止此定额,而差务之费,捐摊之款,日益增加,往往有全行坐扣禄入毫无者。虽在清洁自爱之吏,一经履任,公事丛集,难为无米之炊,势不得取给陋规以资挹注,而不肖者则以少取与多与均干吏议,转恣意征求,除办公之外悉以肥其私橐。上司心知通省官吏莫不皆然,岂能概行纠劾,遂阳禁而阴纵之。于是箕敛溢取之风日甚一日,而闾阎之盖藏概耗于有司之朘削,民生闲敝,职此之由”[101]。官吏也有生存的正当需要,只有在保证其基本需要的前提下,才能以严刑峻法来约束他们。雍正整顿吏治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与其说是严刑峻法的效果,还不如说是他适当照顾到了官员们的切身需要,使他们生活和处理公务能够相对宽松。 

那么,当时乾隆和嘉庆二帝为什么没有效法雍正皇帝的做法,对俸禄制度再作调整呢?原因很多,但我想主要还是受当时拮据财政状况所制约。 

乾隆中后期,整个统治阶级侈泰成风,而且战事不断。乾隆不仅穷兵黩武把大量财力耗费在军事征伐上,而且巡游无度,奢侈惊人。由于统治阶级的大肆挥霍,从而使清政府财政入不敷出的现象已露端倪。嘉庆即位之初,湘黔苗民起义和川楚陕三省白莲教大起义接连爆发,更使政府财政大受冲击,仅在太上皇乾隆训政的三年时间里所用军费就不下七千万两白银,据说各省协济银两尚不在此数。加之河工、漕运等项经常性的巨大开支,使清政府的状况更形拮据,迫使嘉庆帝关注钱粮亏空问题。如嘉庆五年八月曾谈到追赔的原因:“年来办理军务需用浩繁,目下大功将次完竣,一切善后事宜均需筹拨款……理应按限完交”[102]即是。 

当时亏空问题也确实十分严重,乾隆六十年(1795)和嘉庆四年虽两次普免天下钱粮,可积欠问题仍十分严重,嘉庆五年清查的结果,嘉庆三至五年又有2000万两[103]的积欠,次年清查,未完正赋、耗羡、带征等项共1 127万余两,迫使清政府不得不再次“审定章程,严催积欠”[104]。我们从户部挪用内务府余款就可以出户部的拮据窘迫局面,“历年以来,每将内府余款拨给户部应用,岁不下数十万,有将及百万者,而计部中正项钱粮积欠,竟至一千九百余万两之多,屡经督摧,报解寥寥”[105]。也正是因为财政拮据,清政府才多方筹措经费,包括克扣平余差价,开捐例,整理钱粮亏空,增加盐价,增加榷关税收等措施。甚至可以说,乾隆后期开始普遍采取的罚俸及捐廉等做法,与当时的财政状况都有一定程度上的联系,并非完全因为乾隆帝的贪婪。

    如果说,经济因素是导致清代中期吏治腐败严重化的根本原因的话,那么政治因素也是其重要内因之一,尤其是对当时官场疲沓作风的形成起着很重要的影响。其政治上的制约因素,至少体现在以下几点。

    其一是集权政治体制的极端发展制约了官吏的主动性。清代统治者在强烈的皇权意识支配下,惩明代以前诸弊政,利用独裁权威,不仅在制度上削弱权臣、外戚、宦官等传统政治势力,消除其专权的可能性,尤其是密折的应用、军机处的设立,严密的行政法规的制订、实施,残酷的文化专制政策的推行,使皇帝的意志可以不受任何制约地贯彻到全国每一个角落,封建政治权力高度统一,从而为保证封建国家的统一与稳定,封建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等起到了积极的也是必要的前提条件。 

    然而,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和其他事物一样,政治制度及其衍生的政治权力的集中,也有一个发展的限度,当封建君主专制强化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当封建官僚政治体制发展到无法再严密的程度,传统政治也就没有了进一步发展的余地,旧有的政治机制必将进入衰老解体的过程。康雍乾盛世不断发展的过程也正是传统政治体制发展潜力不断衰退的过程。 

时人管同曾比较明清两代的情况后说:“明之时大臣专权,今则阁部督抚率不过奉行诏命;明之时言官争竞,今则给事御史皆不得大有论列;明之时士多讲学,今则聚徒结社者渺焉无闻;明之时士持清议,今则一使事科举而场屋策士之文及时政者皆不录。”而“大臣无权而率以畏惧,台谏不争而习为缄默,门户之祸不作于时,而天下遂不言学问,清议之持无闻于下,而务科第营货财,节义经纶之事漠然无与于己于人其身……国家之于明,则鉴其末流而矫之稍过矣,是以成为今日之风俗也”[106]。 

无独有偶,魏源也把中央集权过度发展作为因循疲沓作风形成的重要原因。他曾批评说:“国家承明制,矫明弊,以内政归六部,外政归十七省总督巡抚,而天子亲揽万几,一切取裁于上,百执事拱手受成,上无权臣方镇之擅命,下无刺史守令之专制,虽蒐琐中材,皆得容身养拙于其间。渐摩既久,以推诿为明哲,以因袭为老成,以奉行虚文故事为得体。”[107]对此问题,时人梁清标颇为感慨:“古今吏治,汉为独盛”,原因就在于汉代“或假以便宜,宽其文法;或玺书褒美,赐爵通侯”,而“今体统陵替,文法拘牵,有司力疲于趋承,心怵于功令。秩失上官之意,呵斥频加;兵马往来,横遭侵辱。即有贤者,欲兴一利,除一害,动多掣肘,何怪职业不修,治平寡效耶!”[108] 

如果说梁清标等人所说还比较笼统,那么曾任地方官多年的周镐等人的体会要具体深刻得多:“民情土俗随处异宜,全在地方官因时调剂,审其轻重,视其缓急,而次第布之,庶几可有成效。今举州县毫毛之事,无一得以自专,而簿书文报之间,苛责不暇,稍一强项,议已随其后矣。昔宓子贱宰单父,犹切切焉以掣肘为忧,而况今日州县之才之德万万不如子贱者乎?”[109]所以说“州县勿轻更调。官不久于其任,虽敏才未有能裨于地方也”[110]。 

由于科条繁,地方官行政举措大受束缚:“州县为奉法之吏,法欲其易避而难犯。今则科条繁多,惟薄书期会之为急,少有龃龉,即干吏议,虽有愿治之心,不能自行其意,亦莫不苟且其心思,为自全之计。”因此他建议:“方今之务,其一切无谓之例,悉为蠲除,令州县宽然有余,专以教养斯民为急务,法简则事省,事省则官易办,官易办则吏胥可减,吏胥减则扰民者少”[111]。也正如龚自珍所说:“天下无巨细,一束之于不可破之例,则虽以总督之尊,而实不能以行一谋,专一事”[112]。 

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高度加强,严重影响到封建政治活动的有效开展,更衍生出政治权力的畸形转移,就是大量地位低下而拥有巨大实际权力的胥吏书役阶层的出现。真正应该管理行政活动的各级官员却成了可有可无的摆设,也根本无法有所作为。 

其二是用人制度的弊端。和前代一样,清代用人制度基本上仍采取科举考试的方式,而对官员的升迁也实行的是论资排辈的方法。然而,科举考试加以论资排辈的升迁形式,必使朝廷多暮年之人,士大夫奄然无有生气。所以时人经常抱怨说:“夫劝课之方,必足其材用,乃可以杜其侵渔;优其迁擢,乃可以鼓其志气。”[113]而“今止循资俸,按籍升迁,虽殊才异能,与庸碌等,激劝无凭,治效曷睹!”[114]“方今用人者曰公而已。夫进贤退不肖之谓公,赏善罚恶之谓公,今者唯成例是视,其所谓公,吾所谓私也。”[115] 

对于当时地方官的年龄结构,我们没有作过详细的统计,仅从中枢机构官员的情况中可以看到这一点。使用老臣柄持大政似乎是中国传统政治的一个重要特色,从汉代以后的历代王朝都充斥着年老大臣的面孔,清代康熙乾隆时期更是如此(似乎是盛世的一典型特点),大学士阿桂“两耳重听,犹照常趋直”[116],蔡新年届八十才退休。嘉庆时期以守成为执政方针,自然也继承了这一传统。在当时的主要大臣中,除满洲大臣年龄稍微年轻一些外,基本上都是白发苍苍的老人,受嘉庆帝器重的大学士王杰是七十九岁高龄退休的,大学士刘墉是以八十五岁高龄死在任上的,曾任嘉庆老师的朱珪在七十五岁时始授大学士一职,大学士庆桂也是七十九岁高龄退休的。可以说,当时中央政府的主要官员都是六十多岁以上的老人。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既与最高统治者的用人思想有关,也与当时循资格的用人制度有关。我们不能否认老臣经验丰富、老成稳重的优势,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其具有保守和惰性的缺点,当时因循疲玩的官僚作风与此有相当关系。所以曾任两广总督的蒋攸铦认为“当今之急务莫先于察吏,而欲振积习,必用破格之劝惩。凡贪酷者固应严参,平庸者亦随时勒休改用”[117]。 

其三,官制设置的长期固定化不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造成职责宽泛反而不明。社会的发展,人口规模的急剧扩大,管理事务的不断增加,与官僚机构设置的固定化之间的矛盾也不断加剧。我们知道,清代人口在乾隆末年即已达到三亿人[118],远远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甚至是人口较多的明代人口的三四倍,管理事务很自然要增加,而清代的官僚机构设置起码说正规的官员数量是固定的。这也是清代中期以后胥吏、长随、家人等人员急剧增加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这一增加又使本已拮据的官员生计困难更为严重(这些人的费用大部分由聘用官员自己负担)。同时,正象一只弹簧被挤压到一定限度而失去弹性一样,官员们的管理责任的增加超出他们的负荷能力时,他们的管理责任心很自然会受到削弱,政府要求他们面面俱到,而实际上是面面不到。 

费正清等人在论及清代政府惰性时曾经写到:“地方官对他治下发生的所有事情负有不能解脱的责任,他的管辖权是地区性的和面面俱到的,而不具有职能性和专门化的性质。……由于希望在三年内能够升迁一个新的职位,地方官对在其辖区内避免直接使他难堪的事比对促进其辖区的发展更感兴趣。公开镇压骚乱因而承认其存在比隐秘不报更容易断送前程,通过招安将土匪编入团练的方法比公开剿灭更为可取。其结果是导致产生一种姑息,即协调各种地方因素而不是对它们进行变革的根深蒂固的趋势。所以,中国的宦海精神是消极的,官员们坐等事情的发生,盼望不要出事”[119]。这一观点未必全面,但有一定道理。 

然而,与官职固定相反,清代统治阶级为笼络广大的读书士子,推行广泛的收罗政策,不仅科举制度造就大批候补官吏队伍,而且为广开财源,又推行捐纳制度,使官僚队伍急剧膨胀,而国家能够给他们提供的职位极其有限。然而这些候补人员获得作官资格后即成为寄生阶层,需要国家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加之他们自己也极力钻营,就形成这样一种局面:国家不断更新官员,使后备官吏队伍有一定的生活来源,实际上也是允许他们轮番剥削百姓;大量增加临时职位,如检查灾情,主持赈务和税收工作等。这些临时差遣官员又为保证他们的既得利益,或全力搜刮,或通过贿赂手段以使他们的临时职位变成永久职位。在他们的临时职位上的俸禄是没有保证的,必然是极力去牟取生活来源和贿赂资本。 

嘉庆十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御史孙世昌就在奏折中提到大量派遣查灾官员的弊病说:“查灾之委员宜减也。……今则于该府等覆勘后,抚司又分派委员查勘,至二次三次四次不等”[120]。十二月十八日御史吴赓枚也奏称:“近闻分发佐杂试用人员为数较多,又有委员一项,或查木榜,或查小钱,或查烧锅,或查芦洲,或帮赈务,或提问卷宗,凡州县所办事件,均发委员查察,有一人而府道司院叠委数事者,有一事而府道司院连委数人者。其实地方公事并不藉委员办理,不过索取规礼而已。”以致“一县之内差役多以百数,鲜衣美食,罔知顾忌!”[121]与此相呼应的是,嘉庆二十三年十一月二日御史孟晟在奏疏中也谈到同一问题:“候补试用人员自应在省听候差遣,乃近来捐班试用人员分发各省日积日多,就中佐杂一项尤为壅挤,”上司为体恤调剂就“将捐纳微员分派各府州县听候差委,其实各府州县差使更属无多,该员等分派到彼,仍然赋闲,于是藉巡查为名,近而城市,远而集镇,凡人烟辐辏之处,派员分段管辖,常川驻扎,并无事毕调回年限,遇有民间词讼细故,该员等公然干预,更有不肖之徒,招地棍为衙役,结土豪为腹心,遇有私铸私宰赌博等事,名为稽查弹压,实则需索陋规,甚或骚扰铺户,出帖敛分,拿获窃匪,得钱卖放,百弊丛生”[122]。同年十一月六日,御史冯清聘也有类似的奏请:“近年以来,各省大吏以署缺为调剂属员之法,往往通融市惠,”要求遵照定例[123]。看来候补官员众多而导致乱遣乱放的问题是普遍存在的,也是严重的。 

对漕运问题素有研究的包世臣,虽然对地方官借口帮费浮收钱粮持批评态度,但对漕运系统人员臃肿对漕运的危害也感慨良多:“无如十羊九牧,为人择官,多方以耗剥之”。他分析说:“各卫有本帮千总领运足矣,而漕臣每岁另委押运帮官,又分为一人押重一人押空;每省有粮道督押足矣,又别委通同为总运;沿途有文武催攒足矣,又有漕委督抚委河委。自瓜洲以抵淀津,不下数百员,各上司明知此等差委无济公事,然不得不借帮丁之脂膏以酬属员之奔兢,且为保举私人之地”。因此他认为:“善治漕者,先清屯田,责成卫所督课耕耘,量其所入,以一半给家计,一半备公需,停委重空责成本帮,裁派总运责成粮道,尽撤催攒委员,……否则浮收勒折日增一日,竭民财以积众怒,东南之患终必在斯矣。”[124]可见由于大量官僚预备队伍的出现,也对在任官员的稳定性及责任心产生消极的影响。 

其四,满汉复合官吏制度的影响。与历代封建王朝相比,清代官制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重要官职设满汉双职。顺治五年(1648年)七月,“设六部汉尚书,都察院汉左都御史,各一员”[125]。陈名夏等六人分任六部汉尚书,徐起元为都察院汉左都御史。六部、都察院实行满汉复制,此后成为定制。这种官僚体制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就是职权分散,极容易扯皮。“或事无专责,致生推诿;或人无专事,至多废弛,”“贤者苦于掣肘而不得尽其长,不肖者便于推诿而籍以分其谤,事之举者转少”[126]。加之满员权重,往往造成汉官无权的尴尬境地[127],“权归满人”[128],汉官只能仰承其鼻息。从而也削弱了他们的责任心。 

更有甚者,又往往以王大臣兼管部务,从而使部院长官行虚设,而王大臣又往往兼管数部,不可能事事躬亲,这就使受王大臣亲信的司员等很容易操纵具体事务。时人赵翼就曾抱怨说:“一部有满汉两尚书、四侍郎,凡核议之事,宜允当矣。然往往势力较重者一人主之,则其余皆相随画诺,不复可否。若更有重臣兼部务,则一切皆惟所命,而重臣者实未尝检阅也,但听司员立谈数语,即画押而已。故司员中为尚书所倚者,其权反在侍郎上。为兼管部务之重臣所熟者,其权更在尚书上。甚至有尚书、侍郎方商榷未定,而司员已持向重臣处画押来,皆相顾不敢发一语。昔人曾奏请亲王不可兼部务,盖有所见也”[129]。如此摆设地位,又怎么能激发他们的事业热情呢? 

从历史上来看,中国的官僚阶层无论是在社会经济、政治地位上,还是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上,都是一个尊贵的阶层,被称为四民之首。他们既是社会的管理阶层,又是整个社会的表率,享有崇高的地位,即使位在至尊的封建君主也对他们优礼有加,封建君主们为维护他们的家天下的长治久安,就要对他们治理国家的建议给予应有的重视。 

然而自明代以后,随着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的发展,官僚阶层的政治地位不断受到削弱。明代廷杖制度的推行,对士人阶层的尊贵观念是个沉重的打击。清代虽没有明代残酷的廷杖制度来钳制官吏,但有几个因素导致官僚阶层尊贵观念的进一步沦落,其一是前面谈到的经济地位的下降,其二是集权制度的空前强化,对官僚阶层权力和行为的极大约束;其三是文化专制政策的打击;其四是满族贵族沿袭下来的主仆观念影响。 

清代顺治年间以来,满族统治阶级为扼制汉族士人反满思想的滋长,推行残酷的文字狱政策,曾给汉族知识分子带来极大的痛苦,也给思想文化的发展造成严重的阻碍作用。时人李祖陶就说:“今之文人,一涉笔惟恐触碍于天下国家,……人情望风觇景,畏避太甚。见鳝而以为蛇,遇鼠而以为虎,消刚正之气,长柔媚之风,此于世道人心,实有关系。”[130]即使在乾隆后期文网渐弛之后,不少人对文字狱仍心存余悸,有临渊履冰、动辄得咎的精神压力:“行事之间,动遭蹇难;议论所及,娄丛谗讥。故人旧友,或相告绝。幸为太平之人,不撄罗网之累。然身心若桎梏,名字若黥劓”[131]。严酷的文字狱政策,不仅消灭了汉族士子的反满意识,而且也消磨了广大官僚士子独立人格和追求政治抱负的理想信念。 

与此同时,浓厚的奴仆观念也对封建士人的心灵产生重要的消极影响。清政权是从农奴制社会阶段建立起来的,君臣之间、官吏上下级之间的主仆观念被长期保留下来。尽管清初的最高统治阶级并没有在礼仪方面要求汉人官吏接受他们的奴仆观念,但由于满族贵族在权力上处于支配地位,因而在实际上,汉族官僚是服从这一观念的。流行于各衙门的跪拜礼仪,在汉人题本和奏折中“奴才”一词的逐渐流行,都是这方面的体现。如乾嘉之际吏、礼等部,属吏见官长就是由长揖而改为半跪礼仪的,因而礼部员外郎汪德钺上书要求恢复旧制,认为它关系着士大夫的廉耻、气节,甚而关系社稷是否巩固,随后才恢复旧制[132]。 

奴仆观念的流行,各级官僚成为其上级乃至皇帝的奴仆,这无疑使封建官僚士人阶层的独立人格受到严重损害,造成他们对传统儒家学说倡导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想追求淡薄,不思进取,因循疲玩,甚至赖以立身的仁义礼智、礼仪廉耻等道德观念完全沦丧。时人谢振定就抱怨说:“州县宜养其廉耻。州县官纵不自爱重,未有不顾体面者也。上宪视属吏,无论贤否,皆等之隶卒,吏风所以日下;凡有宪札,事无钜细,辄以参揭套文重加申饬,连文屡牍,严示而不信行,无怪州县官一切皆视为具文。”[133]而诗人出身的袁枚,更对每日参谒之礼“天明而往,日昳而归”极为反感,所以在上总督书中愤怒地质问说:“朝廷设州县,果为督抚作奴耶?抑为民作爹耶?!”[134] 

    在政治上不能有所作为,心灵上大受挫伤的情形下,封建士人们自然是消极地不安于现状,或津津乐道于声色娱乐,或“托佛老以自释”[135],或沉醉于笔墨书画当中而不能自拔。

    正因为如此,嘉庆十九年龚自珍作《明良论》说:“士皆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历览近代之士,自其……始进之年而耻已存者寡矣。”“堂阶之言,则探喜怒以为之节,蒙色笑,获燕闲之赏,则扬扬然以喜,出夸其门生妻子,小不霁则头抢地以出,别求乎可以爱眷之法。”难怪嘉道时期人朱琦气愤地说:“大人之职在于经国家安社稷,有刚毅之大节,为人主畏惮;有深谋远虑,为天下长计,合则留,不合以义去,身之便安不暇计也,世之指摘不敢逃也。今也不然,曰:吾为天下长计,则天下之衅必集于我;吾为人主畏惮,则不能久于其位,不如谨厚、廉静、退让,此三者可以安坐而无患,而名又至善也。夫无患而可久于其位,又有天下美名,士何惮而不争趋于此?”[136]朱琦所说正是当时上层官僚阶层的心态及行为的真实表现。

综合说来,清代的贪污问题是长期的,甚至在其最鼎盛的乾隆中期即已相当严重,及至乾嘉之际,随着王朝的盛极而衰,吏治腐败问题表现得更加突出。不仅封建社会普遍存在的贪污问题呈现出普遍化、大规模化、集团化等特点,而且整个封建官僚阶层对国家政务活动的冷漠和麻木,一味追取安逸的生活,从而导致封建政治的极端废弛,也就是时人常说的“因循疲玩”。标志着封建社会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全面腐朽。而导致清代中期以后吏治腐败问题严重化的因素也比较复杂,既有经济因素的影响,也有政治体制等因素的影响,还有文化政策和文化观念的影响;既有专制制度本身的原因,也有当时社会发展对吏治的冲击而引发的矛盾。因此,整顿吏治的困难是巨大的,需要对官僚制度本身作全面的改革。正如尹壮图嘉庆四年所说,“除弊者不搜其作弊之由,则弊终不可除;治病者不理其受病之根,则病终无由治。”[137]乾隆、嘉庆二帝都曾努力整顿吏治,但却没有将贪污腐败问题根除,其中的原因,就在于他们并没有对导致吏治腐败的根源进行彻底的清理。因此可以说,清帝对吏治整顿努力的失败,标志着封建社会官吏管理制度的破产。 

(三)   建财政制度的崩溃 

    财政支付能力是衡量一个王朝是否强盛和稳定的重要尺度,财政充裕曾是康乾盛世的一个重要标志。乾隆年间财政之充裕,可以从时人的记载中看到。但当时财政充裕的状况也是相对的。户部尚书梁诗正曾奏称:“每岁天下租赋,除官兵俸饷各项经费外,惟余二百余万,实不足备水旱兵戈之用。今虽府库充盈,乞皇上以节俭为要,慎勿顺武兴工,为持盈保泰之计!”[138]乾隆后期,由于承平日久,财政充裕,使整个统治阶级侈泰成风。乾隆不仅穷兵黩武把大量财力耗费在军事征伐上,而且巡游无度,奢侈惊人。由于统治阶级的大肆挥霍,从而使清政府财政入不敷出的现象已露端倪。  

    嘉庆即位之初,湘黔苗民起义和川楚陕三省白莲教大起义接连爆发,更使政府财政大受冲击,仅在太上皇乾隆训政的三年时间里所用军费就不下七千万两白银,据说各省协济银两尚不在此数。加之河工、漕运等项经常性的巨大开支,使清政府的状况更形拮据,迫使嘉庆关注钱粮亏空问题。如嘉庆五年八月曾谈到追赔的原因:“年来办理军务需用浩繁,目下大功将次完竣,一切善后事宜均需筹拨款……理应按限完交”[139]即是。当时亏空问题也确实十分严重,乾隆60年(1795)和嘉庆4年虽两次普免天下钱粮,可积欠问题仍十分严重,嘉庆5年清查的结果,嘉庆3-5年积欠又有2千余万两[140],次年清查,未完正赋、耗羡、带征等项共1127万余两,迫使清政府不得不再次“审定章程,严催积欠”[141]。我们从户部挪用内务府余款就可以出户部的拮据窘迫局面,“历年以来,每将内府余款拨给户部应用,岁不下数十万,有将及百万者,而计部中正项钱粮积欠,竟至一千九百余万两之多,屡经督摧,报解寥寥”[142]。财政困难还直接影响到清廷的政治活动。严如煜曾亲身经历清廷平定白莲教起义的过程,他在《复刘云房太宰书》中就说:“至于今日大计,以搜捕余匪责成地方守令,洵拔本塞源之谋,抑其中有难者。今之州县非五年前之州县矣,五年前之州县,上宪惟恐其以不领饷遗误;五年后之州县,则一应军需无不饬令垫办,而饷项有请无给,凡有贼州县,谁非千疮百孔无复生人之趣者,既无正项以养乡勇,又无他款以励义民,而令赤手空拳除大师不能防剿之猾贼,讵不徒托空言?”[143]《核浮费议》称:南省“去年以来,诸使征调符牒日以数十,而有司随檄应付无掣肘之患,恃有盖藏之厚也。……今大功尚未告竣,方添兵合剿为一劳永逸之计,积贮之厚不能如去岁,而经费倍繁于去岁,一切浮糜之耗于财亦相沿而未有以革之,不节若此,则嗟若可不虑哉?”[144]财政困难自然影响到正常的财政运作,陕西、湖北、四川三省,嘉庆四年前后军需费用至嘉庆十五年仍未报销者仍有1800余万两之多[145]。 

在这种情况下,清政府只好多方筹措经费,包括克扣平余差价,开捐例,整理钱粮亏空,增加盐价,增加榷关税收等。嘉庆十四年间,南河总督吴儆等人就以河工经费浩繁奏请“将各省现行盐价,除淮南运行楚西纲引奏加余息外,其余各处,每斤酌加三厘,以充工需”,嘉庆表示赞同,说:“朕思盐斤一项,虽亦出之于民,而与加赋少异,盖所加无多,计每口食盐之费,岁不及二分,似于闾阎生计不致有碍。但各省情形亦有不同,自难一概而论……著令该处各督抚,体察情形,如以为事尚可行,亦不必拘定吴儆等所奏酌加三厘之数,或就所额量加一二厘,准其暂行售卖,倘实有碍难办理之处,亦不妨据实奏闻。”[146]结果长芦、山东、河东、两淮均得加价。嘉庆十七年八月,清政府不得不收取淮商报捐银300万两,鉴于商力也不充裕,另100万两被退回[147]。不少大臣甚至想到开设典当铺来充裕财政,十九年二月百龄、朱理《奏为公同筹计权宜济用以期经费易集密陈》就称:“国家经费出入岁有常经,偶遇需用孔多之时,理财固以节用为先,若用已节而用仍不敷,自应于常用外预筹备用之方,庶不致临事支绌……(设官当)较之加赋增税情事迥殊,并无格碍。因查一州一县之中,当铺多则数十座,少亦数座,各当本银自十数万两至数万两,其每年行利三分、二分、一分不等,”江苏藩司所属四府一州共当铺900余座,合江宁藩司所属共一千四五百座,各本银五六千两,年息五六百万两,如输二成计年课百万两,十八省至少2000万两[148]。建议是否付诸实施,尚不得而知,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清政府财政之拮据。 

商税本来在封建国家财政收入中只占很小的比例,在财政日益拮据的情况下,清政府不断提高关税收入,大肆搜刮商税。关于这一点,文学作品中就有很多反映。时人舒位《鲊虎行》诗就有“慎勿消息传入城,县官来收虎皮税。官来收税尚犹可,吏食尔虎如食菜,尔有虎皮何处卖”的记载。《杭州关纪事》说“杭州关吏如乞儿,昔闻斯语今见之。果然我船来泊时,开箱倒箧靡不为。”[149]无独有偶,乾嘉时人蒋士铨《杭州》绝句也记载了同一情况:“一肩书剑残冬路,犹检寒衣索税钱。”因此他的《杭州》绝句有“橹声衔尾下,行旅及关愁”[150]感叹。康熙时人沈钟《杭榷》也有类似的描写:“杭州关吏猛于虎,……倒笼倾箱细搜估。”[151]看来杭州关吏搜刮关税确实很有名,由此我们也可见当时清政府搜刮关税之苛严。 

    萧一山在谈到乾嘉财政状况时曾说:乾隆狃于承平日久,渐开侈靡之端。寿典则铺张辉皇,巡狩则踵事增新,盘游无度,穷兵黩武,又叠免全国钱粮漕粮,以博政尚宽大之虚声,故财政之充裕,渐不如前。河工之费,糜帑数千万,用兵于金川、准、回、缅甸、台湾、安南、廓尔喀等,总计不下一万二千余万两。乃不得不采用各种筹款之方法以资挹注:开行报捐事例、商人报效、关税加盈余、盐斤加价、公摊养廉(凡河工军需等项,例不能销,及弥补亏空赔累者,皆取之于此)。……夫以数万万之母财,而置诸不生产之地,民生焉得而不穷困乎?以故嘉庆一朝,凋敝之景况见焉。加之教徒扰攘,沿海不靖,先后糜帑数千万,而河道屡决,宣防并急,不特司农竭蹶,即社会经济,亦呈停顿之状态。逊至道光,国力益疲,有清末叶财政上之危机,实已胚胎于斯时矣。而政府所恃以补苴者,无他良法,仅数开捐例已耳[152]。这种看法是对的。   

(四)军备的全面废弛 

军队是既是封建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封建国家政权的主要支柱。在封建社会时代,官僚阶层的贪污腐败风气,不能不对军队起着严重的腐蚀作用。作为清王朝统治柱石的八旗军队曾为清王朝确立其全国统治地位立下重要贡献,但在入关后不久即开始腐败,战斗力大大下降。 

早在平定三藩之乱的过程中就显示出军纪废弛,士无斗志的问题。他们只知烧杀抢掠,蹂躏平民,作战中屡次败溃,使清廷不得不依赖绿营兵将,并经八年作战才将三藩平定。此后八旗兵越来越腐败,“八旗将佐,居家弹筝击筑,衣文绣,策肥马,日从子弟宾客饮”[153]。“都统、副都统于会议之时,多不到班,其到班者,往往不以正务为意,或彼此相谑,言语无忌”[154]。高级将领养尊处优,玩忽职守,把勤习骑射训练武艺,处理公务,整顿营伍全行不顾,而一般士兵则在京城及各驻防地过着游手好闲的生活,乾隆元年谕:“八旗从前风俗,最为近古。迨承平日久,生齿日繁,渐及奢靡。如服官外省,奉差收税,即恣意花销……而兵丁闲散惟知鲜衣美食,荡费成风,旗人贫乏,率由于此。”[155]不少人就连骑射之技也已忘却,乾隆最后一次南巡杭州阅兵时竟有失落马下的笑话发生,故嘉庆四年正月的一道上谕中就说:“朕于甲辰年(乾隆49年)随驾南巡至杭,营伍骑射皆所目睹。射箭箭虚发,弛马人堕地,当时以为笑谈,此数年来果能精炼乎?”[156]。乾隆五十三年林爽文起义平定后,清廷在清查台湾武备情况时发现,“台湾戍兵,多有卖放私回,以致缺额,其留营当差之兵亦听其在外营生,开赌窝娼贩卖私盐。镇将等令其每月交钱,经年并不操练”[157]。而绿营也在逐渐蜕化。 

    这种情况到嘉庆时期变得更为严重。白莲教起义时,八旗将领也曾请缨赴战,但却是为了抢劫发财,“其在京谙达、侍卫、章京无不营求赴军,其归自军中者,无不营置田产,顿成殷富”[158]。他们在战场上的表现更差。嘉庆四年总统勒保就奏称:“键锐、火器两营京兵不习劳苦,不受约束,征剿多不得力。距达州七十里之地,行二日方至。与其久留糜饷,转为绿营轻视,请全撤回京,无庸续调”[159]。时人严如煜也说:“教匪之役,前后八九年,兵调十数省,其中劲旅勇鸷敢战者固自不少,而矫捷坚实可恃,必以黔兵为第一。……各省提镇大营之兵,所驻通都大邑,地方平衍,风俗华靡,平时未尝远出城郭,一旦负枪荷戈,走山路数十里,汗淫淫下,喘息不宁,又且饮醇啖肥,习以为常,山内包米杂粮,食不下咽,先自饥疲,与猾贼追逐百数十里,鲜不病乏者”[160]。因此作战时往往是“各路官军临阵辄令乡勇居前,绿营次之,满兵吉林索伦又次之”[161]。而绿营等则因待遇太差而严重缺员,据四年八月吴熊光奏:绿营“今乃视为畏途,退避不前,此皆由带兵官员不知体恤,任其褴褛冻饿,甚至以牛皮裹足,亦全不为意;其有赴义捐躯者,无论兵丁乡勇,俱不肯按名咨恤,何怪乎乡勇之不愿入伍食粮,兵丁子弟亦不愿报充营缺耶!”[162]由于官兵作战能力低下,表现极差,当时民间有“贼至兵无影,兵来贼没踪,可怜兵与贼,何日得相逢”之谣,又有“贼来不见官兵面,贼去官兵仅出现”之讽[163]。 

    然而,他们虽毫无作战能力,贪生怕死,却极端贪图享受。正如前述:“川楚之役,则诸将会饮,虽深箐荒麓间,蟹鱼珍错辄三四十品,而赏伶犒仆之费不与焉。凡粮台地,玉器裘锦成市,馈献、赂遗、赌博,挥霍如泥沙”[164]即是。挥霍无资,就必然抢劫财物,而且骚扰百姓很有本领。“四川自两金川用兵以来,又承制府福康安后,征调赋敛无艺,仓与库皆若洗,譬若中落之家,非有一人率先蚤夜操作,减省衣食,裒聚丝粟,则元气不复。”[165] 驻防太原八旗“剽悍,窝盗为匪,肆无忌惮,居民指满城为‘梁山泊’”[166]。可见其对地方骚扰之害。 

    平时的情况自然更糟。嘉庆十年四月江西监生况元礼《时务切要之五事条陈》就称,“近来绿营积习,委靡不振,至于已极。是非不加操练也,每逢下操,不过循行故事,布阵列营,分合奔走三四回,呐喊几声,放炮数十,如傀儡之登场,等婴儿之学斗,如是焉已耳。以此临敌,何所恃而不恐。惟聚处一城,武员不加约束,任其横肆,往往为民所苦”[167]。十年四月,嘉庆训武备时也承认:“各省营员大者养尊处优,小者偷安徇利,当募补兵额之时,即不认真挑选,率以市井游惰之徒充数,及入伍以后,又不勤加训练,其所谓按期操演者,不过列营布阵,炫耀观瞻,循行故事而已”[168]。相反,他们的奢侈风气却很盛行。嘉庆七年的一道上谕说:“我满洲淳朴旧风,衣服率多布素。近则狃于习俗,兵丁等竞尚鲜华,多用绸缎,以穿着不如他人为耻”[169]。十五年二月八日的一道上谕说:山东民人在八旗各衙门左近托开店铺,潜身放债,名曰典钱粮,以一月之期取倍蓰之利,每月届兵丁等支领钱粮,该民人即在该衙门首拦去扣算,该兵丁于本月养赡不敷。二月十一日谕:八旗曾是一支纪律严明、很有战斗力的军队,但“阅今数十年后,法令益觉懈弛,习俗更加敝坏,八旗兵丁不知勤苦上进,钱粮恩赏随得随尽,逞一时之挥霍,而不顾终岁之拮据;快一己之花销,而不顾全家之养赡,致房产交易,生计荡然,风气改移。”[170]福建水师将领则将船只由子弟亲属“截贩外省,或赁与商人,前往安南、日本贸易取利”[171]。直到嘉庆二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的一道上谕仍抱怨说:“八旗满洲蒙古汉军旗人,皆系国初时随来者,旗人子弟性习本属淳朴,及今日久,较先渐染流俗,惟尚虚华,不思技艺,此皆由八旗满洲蒙古汉军都统副都统平日不善为教养,于挑缺时只论其家口挑取,并不教训八旗子弟,令其勤习技艺之故。”[172] 

驻守统治中心北京的八旗军队也极为废弛,典型的表现在宫廷门禁的疏于管理。嘉庆十五年六月的一道上谕就抱怨说:“近来门禁废弛,各处直班官兵,全不认真管辖,以致闲杂人等任意阑入,毫无稽考”[173]。时人昭梿也记载说:守卫官兵及各门侍卫等平时并不携带武器,“至有侍卫旷班,累日不至。每夏日当值宿者,长衫羽扇,喧哗嬉笑”,圆明园各门前侍卫“乃竟日裸体酣卧宫门之前”,时有大臣相责,当事者竟说:“使其裸背者俱全,已为厚幸,君尚何责哉?”[174]更严重的是嘉庆八年闰二月发生的陈德在宫内顺贞门行刺嘉庆事件,当时百余侍卫只有6人上前护卫,其余均袖手旁观! 

(五)民族危机的出现与鸦片问题 

 

在清统治者面临民生艰难、社会动荡等内部压力的同时,他们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外部压力,这就是边疆民族危机的出现和鸦片问题。 

我们前面已经谈到嘉道时期世界历史进程的根本转变,那就是,随着资本主义制度在西方世界的逐渐确立,随着近代工业革命在英国的逐渐完成,和在其他国家的逐渐推广,世界政治格局势必会随着发生根本性的变革。资本主义经济获得飞速发展,势必迫切需要大量的原料和更为稳定、广阔的市场,以便扩大其再生产和推销它的工业品,疯狂掠夺海外殖民地也就势在不免。到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非洲大陆的北部和南部,美洲的加拿大,大洋洲,亚洲的西部、中部、东南部,已经或者正在变成欧美资本主义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其中英国的殖民地领土就有二百万平方公里,人口达一亿,掌握着资本主义世界的霸权。世界上不同的国家和民族日益被卷入资本主义的旋涡里。在攫取世界各地的殖民地的同时,殖民主义者也开始企图将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古老中国纳入它的市场体系。 

在这种历史大背景下,中国的周边环境因而发生根本性变化。 

在东北方,俄罗斯已经把侵略活动推进到黑龙江流域;在西北,俄罗斯势力已经渗透到中亚各国;在南亚地区,英国殖民势力从1763年后即控制了印度的广大地区,并将其势力继续向中国延伸,1816年英国开始控制尼泊尔,1826年分割不丹,1835年征服锡金,并进而觊觎中国西藏。在东南亚,法国于1802年后吞并越南,也把势力延伸到中国边境。因而中国周边形势开始出现根本性的改变。以前,中华帝国可以凭借传统的文明优势和幅员辽阔的大国优势雄踞于亚洲东部,周边国家无不争相与帝国保持藩属关系,中国皇帝可以比较容易地获得万国来朝的局面,他可以用断绝朝贡和贸易关系的方法来使对方屈服。现在,遥远的资本主义势力已经来到东亚,并以坚船利炮和近代工业文明优势,把不少国家变为自己的殖民地,使之成为自己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产地。尽管这些海外来客一时还没有征服中华帝国的信心,但它们的物质技术优势是明显的,而且在不断努力地试图打开中国的市场。因此,这时的清王朝在疲于奔命地应付内部统治危机的同时,还不得不应付日益急迫的中西矛盾,特别是中英之间的贸易矛盾。 

我们知道,自乾隆二十二年以后,中国对外贸易就被限制于广州一地进行,而且由清廷指定的公行垄断经营,此外对交易货物的数量、种类、商人行动还有诸多限制。如来华外商必须由公行洋商担保,外国商船须于每年五六月间抵粤换货,当年九十月回航返国,即使帐目未清,也须在澳门过冬结算等。这种贸易体系自然是一意开拓海外市场的外国殖民势力所不能容忍的。这也是中西特别是中英产生争端的基本因素。此外,还有几个导致中外矛盾加剧的因素。 

其一,清廷,特别是各级官吏、兵弁对内外商人的勒索和刁难也确实是导致中外矛盾的诱引。鸦片战争前英人散发的通告中就指责说::“近年屡次因吏宪不体行上旨,所以皇恩不及远客,且驻粤外国商人之贸易,因吏员之勒索,多被阻难。又且民商因被诬告,以与英国人勾结为汉奸,则致罚银,或拷打,或冤狱毙命皆有之。但英国人特愿照例,买卖公道,贸易纳饷而已,何奸情之有哉?又且正饷外,洋商多被勒索银两,且有下吏暗中要贿赂陋规,如是内商与远商,均被压害”[175]。 

再者是越来越严重的洋商欠外商货款的商欠问题,也困扰着对外贸易的进行。商欠问题的原因也很复杂,一是行商没有金融信贷以取得周转资金,二是越来越多越重的捐纳、报效负担,以及进出口顺差的巨大等,因而自乾隆中期以后围绕商欠问题的纠纷就不断发生。第三,在中英正常贸易过程中,英国商人经受重大挫折。原因是英国输入的商品毛纺织品,并不适合中国大众的需要,棉布价格也高于老百姓的承受能力,所以很难销售,以致在鸦片战争前,他输入的商品价值只相当于输出茶丝商品价值的六分之一,不得不携带白银来与中国进行交易。正常贸易长期逆差,使得英国工商资本家极为不满。因此英国等殖民国家急于打破这种限制。这种急切心情,首先表现在乾隆五十八年马嘎尔尼使团访华一事上。 

马嘎尔尼使团虽是以祝寿的名义前来中国,肩负的使命却是要求中国增开商埠,租借岛屿、派驻使节。这些要求对一个主权国家来说本是无理的过分要求,加之乾隆见到英国送来的精密钟表和精良的军舰模型时,内心受到强烈的刺激,因而断然拒绝英国的一系列要求,随后还采取了多种措施加以牵制:整顿沿海防备;安抚其它国家以免其助纣为虐;申严海禁和惩治汉奸等。 

通过外交途径打开中国市场大门的努力失败后,殖民主义者便转而利用武力来冲击清朝的贸易体系。因为他们认为“清帝国好比是一艘破烂不堪的头等战舰,它之所以在过去一百五十年中没有沉没,仅仅是由于一般幸运的、能干而警觉的军官们的支撑,而它胜过其它邻船的地方,只在它的体积和外表。但是,一旦一个没有才干的人在甲板上指挥,那就不会再有纪律和安全了”[176]。所以他们不断违例北上贸易,强行要求割地开埠,而且不断以武力相威胁。英国护货兵船,不仅无视清政府,多次在中国洋面上捕俘外国商船,破坏清朝与其他国家的贸易,而且多次强行驶人内港,对清朝政府进行武力恫吓。嘉庆七年春,英国借口防止法国占领澳门,派军舰六艘到零丁洋面,占领万山及虎门外沙角,企图代替葡萄牙。嘉庆帝指示两广总督吉庆“有犯必惩,切勿姑息;无隙莫扰,亦勿轻率”,双方对峙至七月,英国兵船才退往印度[177]。嘉庆十年,英国兵船借口“帮同缉捕洋盗”再闯内洋,结果被清廷断然坚决拒绝[178]。嘉庆十三年八月,英军因葡法战争出兵强占澳门东望洋等三炮台,两广总督吴熊光与之多次交涉未果,遂企图用停止贸易迫使其撤离,而英军竟闯进虎门并强入城外十三行装运粮食,在守军的炮击下始撤退。但英军仍未撤走,后在清军积极部署反击和停止贸易的作用下,英军终于撤出澳门。嘉庆十四年(1809年),英国从印度派谴“单拿”号等三只兵船,再次强行驶入内洋,停泊在三门炮台对面海上。两广总督吉庆最后以停止英国贸易为警告,英国兵船方开出内洋。 

事后,清廷鉴于夷人屡次以兵船犯禁,为加强管理,特在乾隆年间制订的《防范外夷规条》的基础上,拟定了一个《华夷交易章程》,共六条:各国商船到港,无论所带护货兵船大小,俱不准进入各海口,否则即行驱逐并停止贸易;夷商不得在澳逗留,商欠未清者可留一二人,但需报总督及海关衙门备案;居澳夷人应将房屋人口造册申报并不得添建,华人亦须查明户口上报,不准再有增添;夷船到口应由引水报澳门同知给予印照,守口官兵验照放行;夷商买办应由殷实土著、取具族长保邻甘结者充任,不得勾通走私舞弊;华夷交易由监督亲自按股掣签,均匀分拨,不准乏资商人影射多买亏欠夷账[179]。 

但英人并没有收敛其行径。嘉庆十五年(1810年),英国“朴维顿”号兵船又强行驶入黄埔,后在粤海关监督佶山停止贸易的威胁下退去。同年,“曼达喇萨”号兵船驶泊三角洋面,也被佶山劝退。嘉庆十九年夏,在黄埔港附近发生一起英国兵船劫持美国商船事件,事后肇事英国兵船被守军驱逐。 

在武力冲击清朝贸易大门不见成效的情况下,才有嘉庆二十一年阿美士德使团访华事件的出现。但比马嘎尔尼使团访华结果更糟糕的是,这次阿美士德使团访华,因使臣拒绝行中国礼义,在没有见到嘉庆帝的情况下被勒令返回,外交、贸易问题也自然无从谈起,中英之间的矛盾也因此愈演愈烈。 

需要指出的是,在英国于中国南方向清王朝发起挑战的同时,沙俄也在不断以武力相威胁。沙皇保罗一世就曾叫嚣要发动一次“惩罚中国的战争”。嘉庆十一年,沙俄军队就曾侵入库页岛,受到当地军民反击后撤退。道光五年,沙俄军队再次侵入巴尔喀什湖以东哈拉塔拉一带,修筑房屋,企图永久占领。后在清政府的一再抗议下,才不得不将所筑建筑拆毁。  

综上所述,鸦片战争前的清王朝面临的国际环境已经根本变化,它与西方的矛盾,已经成为急需解决的严重问题。 

鸦片问题的日渐严重。 

鸦片大约在唐代由阿拉伯商人传入中国[180]。在中原地区已有少量种植,有时也称为“米囊花”,被用做止痢药品。明代,南洋一些国家所进贡的“乌香”就是此物,也渐在市场上有所售卖,只是到明末,在中国南方沿海才有人为“提神”而吸食上瘾,鸦片由药品成为毒品。尽管如此,清初并未实行禁毒的措施,仍将其作为药品对其售卖增加收入。雍正七年,见于吸毒之风的上升,曾颁布禁烟令,但因执行不力,并未发生多大效力,乾隆朝虽然吸毒之风因社会的衰败而更加普遍,也没有行之有效的措施出台,而社会吸毒群体的日益扩大,竟被惟利是图,不择手段的英商所关注而视为利薮,将鸦片大量运往中国。 

与此同时,英国等在用外交谈判、武力冲击打破清朝贸易体系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为扭转对华贸易不利的状况,就大力鼓励向中国非法输入鸦片,鸦片也因此成为中国严重的社会问题。而早在1773年英国将印度的鸦片专卖权授予东印度公司后,东印度公司就成为印度鸦片生产、贸易输出的垄断机构,向中国进行鸦片走私的总后方。于是,鸦片入侵问题变得日渐严重。十八世纪六七十年代,输入鸦片不过一千箱,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输入量首次超过二千箱,而五十五年即超过四千箱,嘉庆五年(1800)达到四千五百箱,道光元年(1821)达到五千九百六十箱,道光四年更及一万二千六百三十九箱[181]。 

鸦片的大量输入,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由于鸦片贸易的加入,使中国对外由出超国变为入超国,导致白银大量外流。道光十年(1830),英国输入中国商品总值21 106 754元,其中鸦片占12 222 525元,中国输出商品总值13 049 574元,逆差达8 057 180元[182]。由于逆差的存在,不仅输出的生丝、茶叶、瓷器和布匹没有收益,而且需支付大量白银填补贸易差额。而白银大量外流,不仅造成清廷国库空虚,财政匮乏,本来拮据的财政支出更加困难,而且使银贵钱贱,加重劳动人民负担问题严重。清代货币以白银和制钱并用,而政府收入以白银为计算标准,所以百姓缴纳赋税需要将手中的制钱换成白银。按过去的规矩,一般一两纹银兑换制钱七八百文,大致在一千文上下波动。而现在由于白银短绌,银价自然上涨,制钱价相应低落,以致一两纹银需要制钱一千六七百文才能兑换,这无疑是增加了老百姓一倍的负担。如银价一两折换制钱八九百文,谷价每石值五六百文,农民卖谷一石半就可完纳一两白银,而现在缴纳一两白银就需要卖出两石多谷子。道光二年,贵州道监察御史黄中模就曾说:“近者各省市肆,银钱愈昂,钱价愈贱,小民完粮纳课,均需以钱易银,其亏者咸以为苦”[183]。包世臣也说:“各省现征钱粮,至少之处,每两收制钱一千八百文……小民共知银一两钱一千之例,以千百文输官,怨仇已起,而官每两尚须赔钱二三十文不等”[184]。更重要的是,鸦片也侵蚀着封建政权赖以稳定的国家统治基础。随着鸦片走私活动的猖獗,吸食鸦片的人数急剧增加,社会风气因而极度颓废。“上自官府缙绅,下至工商优隶,以及妇女、道士、僧尼,随在吸食,置买烟具,为市日中”[185]。吸食鸦片成瘾的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甚至丧失劳动生产能力,使民族素质遭受严重摧残。正因为此,嘉庆帝即位之初即颁布了禁止鸦片进口的禁烟令[186]。嘉庆五年,在两广总督吉庆的倡议下,嘉庆再次重申禁止鸦片进口外,并宣布禁止内地种植罂粟。由于禁令愈来愈来严,广州公行也正式终止与东印度公司的鸦片贸易,鸦片烟商便进行大规模的走私活动。随后嘉庆帝又屡申禁令。 

如,嘉庆十二年十二月即向两广总督吴熊光指出:“鸦片烟一项,亟应严禁。现在闽粤等省私行贩销者甚多,近并有携至京师售卖者,最为风俗之害。该督等现已通行饬禁,惟当严密稽查杜绝,毋任透漏”[187]。十五年三月,京师广宁门查获一杨姓烟贩,嘉庆帝严谕指出:“鸦片烟性最酷烈,食此者能骤长精神,恣其所欲,久之遂致戕贼躯命,大为风俗人心之害,本干例禁。该犯杨姓,胆敢携带进城,实属藐法,著即交刑部严审办理”,并要求各门及粤海关严行稽查[188]。十六年三月,因湖北巡抚钱楷上疏力陈烟害,嘉庆帝再次指出:“鸦片烟一项,流毒无穷,无赖匪类沉迷癖嗜,刻不可离,至不惜以衣食之资恣为邪癖,非特自甘鸠毒,伐性戕生,而类聚朋从,其踪迹殆不可问,大为人心风俗之害。”要求各海关严加禁遏,一旦案发,“失察卖放之监督及委员吏役人等一并惩办不贷”[189]。十八年,嘉庆还令刑部拟定吸食鸦片定罪条例,规定:侍卫官员吸食者革职、杖一百、枷号二个月,军民人等杖一百、枷号一月。同时,鉴于内廷太监也有吸食者,嘉庆特规定,太监吸食者枷号二个月,发黑龙江为奴。并再次指出:“鸦片烟一项,由外洋流入内地,蛊惑人心,戕害生命,其祸与鸠毒无异。奸商嗜利贩运,陷溺多人,皆由各处海关私纵偷越,前曾降旨各省海关监督等严行查禁,乃数年来迄未遏止,并闻各海关有私征鸦片烟税银者,是竟导奸民以贩鬻之路,无怪乎流毒愈炽。”要求各关查获鸦片即时毁弃,按律治罪[190]。二十年春天,两广总督蒋攸铦和广东巡抚董教增联合建议制定《查禁鸦片烟条规》:西洋商船到港待检查确无鸦片后,始准卸货;减免官员以往失察的处分,以免瞻顾;该管官查获邻境兴贩首犯及鸦片烟应按量议叙,二百斤纪录一次,千斤加一级,五千斤以上准送部引见,军民人等查获百斤以上赏银十两,以次递加,赏银由失察地方官赔交;有徇情故纵者立即拿问,兵差诬拿者以诬良治罪。嘉庆批准了这一章程,并降谕旨指出:“鸦片烟流毒甚炽,当向该夷人等明白晓谕,断不准销售。嗣后夷船到澳,均须逐船查验,如一船带有鸦片,即将此一船货物全行驳回,不准贸易;若各船皆带有鸦片,亦必将各船货物全行驳回,俱不准其贸易,原船即逐回本国”[191]。此后在禁烟杜源方面有较大的进展,粤省陆续查获一些烟案。 

从总体上来看嘉庆年间中英贸易中的鸦片问题在严查和走私,在危害日甚与损人利己的不断摩擦和冲突中,终于在道光二十年演发成不能调和的“鸦片战争”。 

    综上所述,清王朝已面临全面危机,吏治的全面腐败、财政支付能力的枯竭、军备的极端废弛,表明封建国家机器统治性能急剧衰退,甚至是全面瘫痪的开始;由民生极端艰难、吏治腐败等诱发的阶级关系的紧张和社会局面的急剧动荡,标志着一个王朝乃至一个时代的转折和变更。而国际形势的不断恶化又使清王朝面临的拨乱反正工作变得更为艰难和复杂。而在这些社会问题当中,军备的极端废弛无疑是吏治腐败的外延,财政支付能力的枯竭无疑是吏治腐败和民生极端艰难派生的,因为官僚队伍的奢侈浪费是造成财政困难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生产发展停滞以及民生的极端艰难又是制约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根本原因。因此,上述问题又可以归结为两个基本问题:内忧外患。我们可以设想,假如吏治清明,民生富足,一个社会怎么会动荡不安?一个国家或者一个政权又怎么会出现财政支付能力枯竭、军备极端废弛等问题?所以说,解决当时社会危机的关键仍在整顿吏治和解决民生问题,而解决好对外关系问题又是为巩固国内统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①] 许涤新等:《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第190-191页。 


[②] 郭松义:《清代的粮食贸易》,《平准学刊》第1辑。 


[③] 许涤新等:《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第323页。 


[④] 顾铁卿:《吴门风土记》,光绪十七年本。 


[⑤] 分见包世臣:《安吴四种》卷六《闸河日记》、《皇朝经世文编》卷三六,岳震川:《府志食货论》。 


[⑥] 《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第327、320、277页。 


[⑦] 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第260页。 


[⑧] 包世臣:《安吴四种》卷三四。 


[⑨]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资料》第一卷,第341页。 


[⑩] 许涤新:《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第598页。 


[11] 《清代全史》第六卷,第142页。 


[12] 《安吴四种》卷一《海运南漕议》。 


[13] 钱泳:《履园丛话》卷十四。 


[14] 聂宝璋:《中国近代航运史资料》,第一辑第61页。 


[15] 潘敏德:《中国近代典当业之研究》第97页,转引自《清代全史》第148页。 


[16] 方行:《清代前期农村高利贷资本问题》,《经济研究》1984年4期。 


[17] 叶显恩等:《略论明清珠江三角洲的高利贷资本》,《明清广东社会经济研究》。 


[18] 费正清、赖肖尔:《中国:传统与变革》,第266-7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 


[19] 《清代人口数字的再估算》,《经济科学》1998年6期。 


[20] 《对清代前中期人口发展的再认识》,《江汉论坛》1999年1期。 


[21] 道光《河内县志》卷八《疆域》。 


[22] 乾隆年间高产作物玉米、甘薯等较广泛的推广,曾对人口高速增长与生产力相对低下之间的矛盾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但相对人口的膨胀,其积极作用几乎被湮没掉。 


[23] 崔述:《无闻集》卷一《救荒策一》。 


[24] 李兆洛:《养一文集》卷九《蒋氏义庄记》;卷十四《祝君赓飏家传》 


[25]《皇朝经世文编》卷三十九杨锡绂《陈明米贵之由疏》;《清高宗实录》卷三一一,第99页。 


[26] 乾隆《商水县志》卷九《除累足民条例》。 


[27]《温县志》卷六《风俗》。 


[28] 道光《河内县志》卷八《疆域》。 


[29] 嘉庆《吴江黎里志》卷一,第2页。 


[30] 黄景仁:《两当轩集》卷十。 


[31] 陈沆:《简学斋诗文钞》。 


[32]《清圣祖实录》卷三十六,第485页。 


[33] 雍正《四川通志》卷首序。 


[34]《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3册第90页。 


[35]《清经世文编》卷八十二,第2022页。 


[36]《康熙起居注》,点校本,第3册第2440页。 


[37]《石渠余记》卷四,第176页,《纪劝垦》。 


[38] 民国《绥远通志稿》。 


[39]《清圣祖实录》卷二三0,第303页。 


[40]《清高宗实录》卷六0四,第786页。 


[41]《乾隆朝上谕档》第17册,五十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42] 转引自高翔:《康雍乾三帝统治思想研究》第429页。 


[43] 洪亮吉:《卷施阁文甲集》卷一《意言·生计》。 


[44]《履园丛话》卷一《旧闻田价》、《米价》。 


[45]《卷施阁文甲集》卷一《意言·生计》。 


[46]《经世文编》上册,第241页。 


[47]《清高宗实录》卷一三七0,第377页;卷一四四一,第249-50页。 


[48]《清高宗实录》卷三一一,第99页。 


[49]《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11册第4891页。 


[50]《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11册第4892页。 


[51]《清仁宗实录》卷二八一,第841页。 


[52] 汪祖辉:《梦痕录余》,嘉庆四年九月上王杰书。 


[53]《安吴四种》卷八《再与杨季子书》。 


[54] 《黄爵滋奏疏、许乃济奏议合刊》第43页。 


[55] 如黄敏兰、方兢《试论中国古代官吏腐败的原因》一文就认为,中国古代官吏腐败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在直接经管国家的农工商业中贪污;二、在管理国家行政和军事事务中贪污;三、依仗强权横征暴敛敲诈勒索;四、慷国家之慨请客送礼;五、贿赂。 


[56]《章学诚遗书》,点校本,卷29《上执政论时务书》,第328页。 


[57]《军机处录副奏折》第112卷,胶卷13;《竹叶亭杂记》,点校本,卷2第53页。 


[58]《清史稿》卷三五六《洪亮吉传》。 


[59]《卷施阁文甲集》卷一《守令篇》。 


[60] 张惠言:《茗柯文补编》卷上《与金先生论保甲事例书》。 


[61]《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11册,第4810页。 


[62]《清高宗实录》卷一四八四,乾隆六十年八月乙酉。 


[63]《清仁宗实录》卷六一,嘉庆五年三月丁已。 


[64] 沈垚:《落帆楼集》卷八《与张渊甫》。 


[65]《清仁宗实录》卷二三五,嘉庆十五年十月癸卯。 


[66]《清仁宗实录》卷六一,嘉庆五年三月丙辰。 


[67]《经世文编》卷八九《平邪教疏》。 


[68] 北大影印本《国朝名臣奏议》第4册第2817页。 


[69] 姚元之:《竹叶亭杂记》卷二,中华书局82年点校本,第56页。 


[70]《清仁宗实录》卷三一二,嘉庆二十年十一月癸巳。 


[71] 陆耀:《切问斋集》卷十一《严禁弁丁兵役索诈埠商示》。 


[72]《答黄树斋鸿胪书》,《鸦片战争时期思想史资料选辑》,第16-17页。 


[73]《清仁宗实录》卷五七,嘉庆五年正月壬戌。 


[74]《更生斋文甲集》卷四《书提督花连布逸事》。 


[75]《卷施阁文甲集》卷十,续,《乞假将归留别成亲王极言时政启》。 


[76]《东华续录》卷四三,嘉庆四年六月戊辰。 


[77]《清史稿》卷三五八《颜检传》。 


[78]《清仁宗实录》卷一三五,嘉庆九年十月庚午给事中汪镛奏。 


[79]《清仁宗御制文初集》卷五《平定三省纪略》。 


[80]《清仁宗实录》卷三五四,嘉庆二十四年二月戊寅。 


[81] 昭梿:《啸亭杂录》卷八《私造假印案》。 


[82]《清仁宗御制文余集》卷下,《因循疲玩论》。 


[83]《清仁宗御制文二集》卷十《实心行实政说》。 


[84]《清仁宗御制文二集》卷十《罪己诏》。 


[85]《魏源集》上册,《太子太保两江总督陶文毅公神道碑铭》,第328页。 


[86] 参见李志茗:《清代官俸制度及其特点》,《华中师范大学学报》97年第3期。 


[87] 参见吴吉远:《清人论职官俸禄与廉洁之补正》,《史学月刊》94年第6期。 


[88]《经世文编》卷十八,《制禄议》。顾炎武也说:“前代吏皆有职田蒙古其禄重,禄重则吏勉而廉”,“今之制禄不过唐人什之二三,彼无以自赡焉,得而不取诸民乎?” 见《日知录》“俸禄”。 


[89] 蒋良骐:《东华录》卷九,康熙八年六月。 


[90]《清圣祖实录》卷二三九,康熙四十八年九月朔上谕就说:“所谓廉吏者,亦非一文不取之谓,…如州县官止取一分火耗,此外不取,便是好官。” 


[91] 参见佐伯富《清代雍正朝的养廉银研究》,台湾商务印书馆中译本,1975年版;黄乘矩《关于雍正年间养廉银制度的若干问题》,《清史论丛》第四楫。 


[92]《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6册,雍正三年正月二十四日河南巡抚田文镜折;第23册,雍正十年九月十五日河东总督田文镜折。 


[93]《清高宗实录》卷二九0,乾隆十二年五月已亥。 


[94]《经世文编》卷十七,陶正靖:《吏治因地制宜三事疏》。 


[95] 周镐:《上制军条陈利弊书》,戴肇辰《学士录》卷十一;《清经世文编》卷十五。 


[96] 冯桂芬:《校邠庐抗议》卷上《厚养廉议》。 


[97] 梁章钜:《退庵随笔》卷六第24页引郑苏年语。 


[98]《军机处录副奏折》卷101,胶卷2,嘉庆四年四月六日尹壮图奏。 


[99]《经世文编》卷二一,汪辉祖《论用财》。 

[100]《经世文编》卷四十六,姚文田《论漕弊疏》。 

[101] 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第12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102]《清仁宗实录》卷七十三,嘉庆五年八月甲戌。 

[103]《清仁宗实录》卷五十七,嘉庆五年正月丙寅。 

[104]《清仁宗实录》卷一九0,嘉庆十二年十二月辛卯。 

[105]《清仁宗实录》卷二六0,嘉庆十七年八月戊午。 

[106] 管同:《因寄轩文初集》卷四《拟言风俗书》。 

[107] 魏源:《魏源集》上册,《太子太保两江总督陶文毅公神道碑铭》。 

[108]《清经世文编》卷十七,梁清标《敬陈用人三事疏》。 

[109] 前引周镐:《上制军条陈利弊书》。 

[110]《清经世文编》卷二十,谢振定《察吏八则》。 

[111]《清经世文编》卷十六,杨于果《上王观察书》。 

[112] 龚自珍:《龚自珍全集》,中华80年第35页。 

[113]《经世文编》卷十七,陶正靖《吏治因地制宜三事疏》。 

[114] 上引梁清标《敬陈用人三事疏》。 

[115] 张惠言:《茗柯文三编》,《送左仲甫序》。 

[116]《清史列传》卷二十六《阿桂传》。 

[117]《清史稿》卷三六六《蒋攸铦》。 

[118]《清高宗实录》卷一四九三,乾隆六十年十二月丁未。 

[119]《中国:传统与变革》,江苏人民出版社95年版,第267-8页。 

[120]《军机处录副奏折》第112卷,胶卷13。 

[121]《军机处录副奏折》第112卷,胶卷13。 

[122]《军机处录副奏折》第100卷,胶卷1。 

[123]《军机处录副奏折》第100卷,胶卷1。 

[124]《经世文编》卷四十六《剔漕弊》,第1097页。 

[125]《清世祖实录》卷三十九,顺治五年七月丁丑。 

[126]《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一一五《职官一》。 

[127] 顺康时期即有马世俊、储方庆于殿试策中论及满汉偏见,见周寿昌《思益堂日札》卷五;乾隆八年二月,杭世骏再论及,遭革职,见《东华续录》乾隆17。 

[128] 谈迁:《北游录·纪闻下》“陈名夏”条。 

[129] 赵翼:《簷曝杂记》卷二《兼管部务》。 

[130] 李问陶:《迈堂文略》卷一《与杨蓉诸明府书》。 

[131]《清名家词》卷七,宋翔凤《浮溪精舍词自序》。 

[132] 参见汪德钺:《四一居士文钞》卷三《上大宗伯纪晓岚师书》及蔡之定《礼部员外郎汪君锐斋家传》。 

[133]《清经世文编》卷二十,谢振定《察吏八则》。 

[134] 袁枚:《小仓山房诗文集》卷十五《覆两江制府策公问兴革事宜书》。 

[135] 纪昀:《纪晓岚文集》卷十六《直隶广平府同知前湖北武汉黄德道蕴斋卢公墓志铭》。另,洪亮吉四年上书说乾隆末士大夫“幸有矫矫自好者,类皆惑于因果,遁入虚无,以蔬食为家规,以谈禅为国政。”见《清史稿》卷三五六《洪亮吉》。 

[136]《清史稿》卷三七八《朱琦传》。 

[137]《军机处录副奏折》卷101,胶卷2,嘉庆四年四月六日尹壮图奏。 

[138] 萧一山:《清代通史》卷中,第234页。 

[139]《清仁宗实录》卷七三,第978页。 

[140]《清仁宗实录》卷五七,第750页。 

[141]《清仁宗实录》卷一九0,第514页。 

[142]《清仁宗实录》卷二六0,第524页。 

[143] 严如煜:《乐园文钞》卷四。 

[144] 严如煜:《乐园文钞》卷五。 

[145]《清仁宗实录》卷二三七,第193页。 

[146]《朱批奏折》财政类,嘉庆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两江总督孙玉庭、两淮盐政延丰奏。 

[147]《清世宗实录》卷二六0,第520页。 

[148]《国朝名臣奏议》,第4册第2614-18页。 

[149] 舒位:《瓶水斋诗集》卷十。 

[150] 蒋士铨:《忠雅堂诗集》卷二、卷十九。 

[151] 沈钟:《霞光集》卷三。 

[152] 萧一山:《清代通史》卷中第358页。 

[153]《八旗军志》第2页。 

[154] 乾隆朝《东华录》卷二,雍正十三年十二月。 

[155] 王云庆:《石渠余纪》卷四《纪旗人生计》。 

[156]《清仁宗实录》卷三八第447页;嘉庆朝《东华录》卷七。 

[157]《清高宗实录》卷一二九七,正月二十三日。 

[158] 魏源:《圣武记》卷十一《武事余记》。 

[159] 转引萧一山:《清代通史》中册第209页。 

[160]《三省山内边防论》,《清经世文编》卷八二,第2017页。 

[161] 魏源:《圣武记》卷九《嘉庆川湖陕靖寇记》第400页。 

[162]《清仁宗实录》卷五0,第628-9页。 

[163]《清仁宗实录》卷三七,第426页。 

[164] 魏源:《圣武记》卷十一《武事余记》引明亮言。 

[165] 洪亮吉:《更生斋文甲集》卷四《书李恭勤(世杰)遗事》。 

[166] 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第38页,中华书局,1982。 

[167]《历史档案》,1992年第4期。 

[168]《清仁宗实录》卷一四二,第944页。 

[169]《案例汇编》卷上,嘉庆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170]《上谕档》,胶卷第111号。 

[171] 道光重纂《福建通志·通纪·清纪五》,引自戴逸《简明清史》第二册第380页。 

[172]《嘉庆起居注》,胶片132第1号。 

[173]《清仁宗实录》卷二三二,第108页。 

[174] 昭梿:《啸亭杂录》卷四《佟襄毅伯》。 

[175] 《鸦片战争》(一),第103页,《英吉利国人品国事略说》。 

[176] 克拉默.宾:《出使中国:据马噶尔尼勋爵谒见乾隆纪实》,参见高翔:《康雍乾三帝统治思想研究》第453-5页。 

[177]《清代外交史料》嘉庆朝一。 

[178]《清仁宗实录》卷一四0,第912页。 

[179]《清嘉庆朝外交史料》第三辑第9-10页。 

[180]阿拉伯语称之为“AFYON”,当时中国将其翻译为“阿芙蓉”。 

[181] 孙文范等:《道光帝》,第196页,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 

[182] 《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第102-103页。 

[183] 《鸦片战争》(一),第139页;《清代外交史料》,道光朝一。 

[184] 《安吴四种》卷二十六《再答王亮生》(道光17年)。 

[185]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一),第463页。 

[186] 夏燮:《中西纪事》卷4第1页。

[187]《清仁宗实录》卷189第500-1页。

[188]《清仁宗实录》卷227第43页。

[189]《清仁宗实录》卷240第233页。

[190]《清仁宗实录》卷271第674页。

[191]《清嘉庆朝外交史料》第四辑第29、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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