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家红从历史系考到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当时,我就看过他的硕士论文,感觉选题和论证都比较有新意,材料也很扎实。进入法学院后,他又搜集了不少相关资料,经过几次大规模修改、补充,终于完成了今天这本专著。通过严格的匿名评审,这本书又荣膺2006年东方历史学术文库之选,实在是值得祝贺的事。
在世界几大法系的发展史上,“死刑监候”是中华传统法系别具特色的内容之一。一方面,“天人合一”思想曾在中国古代的司法、行政领域产生深刻的影响,提倡四时行政、秋冬行刑,成为“死刑监候”的重要思想根源。另一方面,死刑监候的制度设计,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有关死刑案件的会审、覆审制度,主张矜慎刑狱,哀矜勿喜,不仅带有鲜明的儒家仁政色彩,更体现了中国古代对人命的重视。从《礼记·月令》关于秋冬行刑的记载,到汉代的秋决之制,再到明清的秋审和朝审制度,“死刑监候”从最初不乏迷信色彩的一种思想,最后演变成一套相对完整而成熟的司法审判制度。可以说,“死刑监候”的思想和制度的发展成熟,在某种程度上,也意味着中华传统法系自身的演进和成熟。因此,“死刑监候”是中国法律史研究的重要问题。
遗憾的是,学界以往对此问题的研究不仅很少,而且比较零散。本书作者从“死刑监候”这样一个小角度切入,不仅追溯了思想源流,更考察了制度之沿革;既梳理了“死刑监候”相关的立法情况,更集中探讨了该项制度的司法特征。以这样的视角来深入而系统地研究此一问题,在学界尚属首次。
作者以“死刑监候”案件的完整司法过程为着眼点,发现此类案件司法过程可以分为界限清楚的两个阶段(定案拟罪和秋朝审),同时发现这两个阶段的法律适用既前后关联又存在差异,进而对秋审和朝审的司法特征作出了独特解释:为了追求实质的公平和正义,在一定程度上超越成文法典,通过司法的手段纠正立法上的偏失。
除此以外,本书有关秋审和朝审的概念、沿革、结果等问题的阐述,或言人所未言,或发现、纠正前人之失,多有发覆之见。作者第一次对现存大量的“秋审文类”进行了梳理、分类,不仅发现许多鲜为人知的“秘本”,更对这些文类的特征和成因进行了深入探讨。另外,对皇帝与司法的关系,以往论者多趋于消极评价,作者亦从实际出发,根据可靠的资料,揭示了长期为人忽视的一面。诸如此类,皆为本书可圈可点之处。总之,本书选题新颖,视角独特,史料扎实,立论独到,论证有力,思路开阔,不仅敢于对今天一些通行说法提出质疑,更能发现若干史料记载之不足,难能可贵。
当然,本书也并非是十全十美的。例如,清代秋审朝审过程中,以刑部为主的司法官员对文牍写作、案情覆核相当重视,代表了当时较高的司法水平,作者在这方面的论述显得不够充分,还有可以拓展的空间。清代后期死刑监候制度的变化,以及清末法律改革对于死刑监候制度的影响,皆很显著,本书相关分析有些简略,仍待进一步细化。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不足。对这些问题应该继续研究,深入挖掘,最好形成专论。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其实,一本书如果真是好书,是不需要作序者的夸赞与吹捧的;如果它不是好书,即使再吹捧也没有用。对于这本专著,写作是否成功,最好也交给读者们去评判吧。
是为序。
李贵连
二○○六年十月于北京大学燕北园
(资料来源:孙家红所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清代的死刑监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