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甘肃、青海和宁夏自治区所在的中国西北大部分地区,自古就是中原农耕民族和北方游牧民族交错杂居的地方。入清以来,人们的经济活动已形成农牧业交替或各自优势并存的格局。这里的生态环境恶化,除了原本就脆弱外,还与人类不适当的经济活动有着直接的关系。不论是农耕民族,还是游牧民族,为了生存,在主观上都力图取得一处好的生态环境,并为此展开过争夺草场和耕地的纷争,结果导致生态失衡,人居自然环境质量急剧下降,社会矛盾激化。考察农牧经济区域交替消长的终极原因,与生态环境变迁相交织,具有明显的生态社会学意义。
一、 农牧业各自对种植业的需求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清代以来,甘青宁地区农牧经济生态区域的消长,与农牧业人口为求得生存的需要,与农耕或游牧民族追求与之所相适应的生态经济环境有直接的关系。我们从农业经济对垦殖草场的需要,牧业经济在保持自己生产方式独特性前提下对种植业的些许需要两个线索来逐一分析。当然,个中不排除农业垦殖对草原的强力推进。
从游牧民发展农业经济的角度来看,与游牧民生活习惯的改变、农产品生活必需品的增加有一定的关系。入清以后,伴随着清廷一系列成功的民族政策的实施,这里的民族分布格局相对稳定,社会经济有所发展。这就使得游牧民与农耕民族长期相处、交往频繁成为可能。另外,由于畜牧业经济产品的单一缺陷,需要农业产品作为补充。也使得游牧民开始依赖周围的农耕社会,尤其随着游牧民对粮食等农产品需求量的加大,有的游牧民便利用临近的农耕基础而从事起简单的农业种植经济。农业争夺草场,牧民也需要农田,所以在农牧交汇处开辟草场,改牧业生态为农耕生态的主观行为渐多。经济区域变动与生态环境改变纠葛缠绕,彼此依存。以下就个案举例,具体分析。
回溯明末清初,作为通西域咽喉的凉州卫辖区以北、以西,有祁连山阻隔,沙漠环绕。祁连山之南是西宁,沙漠之东为宁夏。在祁连山和沙漠之间,是广阔的草原游牧地,草原自然生态环境极其优良。早在明万历年间洪水堡开市以后,蒙古民族就渐次徙居驻牧。其中位于武威城西南320里黄城儿,地宽衍而善水草,最早徙居的是蒙古贵族麦力干。位于黄城儿以北的酸茨河,也是麦力干及其部落的游牧居处,至清初时,这里“夹岸地平可耕也,坳洼坻岸可牧也。”已经成为农牧业经济均能立足并协调发展的生态结合带,居民从事着“种麦豆,牧羊马”的生产方式。[①]蒙古贵族麦力干就出租草场给反清起义失败后逃往至这里的丁国栋、米喇印回民起义余部耕种。
甘肃南部的拉卜楞地方,自古以来多事畜牧,几无农业。尤其西部地方,六月飞霜,每种青稞多不成熟。所以“番民专业牧畜,不愿开垦”。但进入民国以后,在开发西北的呼声中,拉卜楞设治局为了增加粮食生产,“劝导番民先自东部开垦种植青稞。”[②]虽然当时来看农业成效不大,但生态环境却有了较大的改观。我们可以从这里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区域分布变动窥见农牧经济变动的蛛丝马迹。因为农牧经济方式的改变是以不同民族居住区域变动为前提的。从拉卜楞东北部临夏地区民族分布格局的特征来看,其区域生产方式的改变程度还是较大的。最初甘南在民族分布上,以蒙藏为主体,仅有少数的汉回,蒙藏多从事畜牧,汉回等多务农。随着农耕生产区域的扩展,牧业生态环境缩小,民族分布比例有所变更。早在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时,据陕甘总督奏称:“窃查河州同知现驻扎河州城内,其所管番民七十一寨一十五族,计一万四十余户,相处河州边外循化、保安起台地方,相距河州近者返往三四百里,远者七八十里不等。”其中除去夏河县所属之地南番甘家等二十一寨,于乾隆二十七年移驻循化厅外,大部分为少数民族游牧之地,仅拉卜楞附近“清初为蒙古族之牧地”,是典型的草原牧业生态环境区。但这种与民族分布格局相适应的牧业生态,至民国时期时已经发生了大的改变,据民国时期的最新统计,临夏县有“人口九万,内汉民四万九千,回民四万一千,藏民几乎绝迹。”[③]与此相对应的当然是经济类型的改变,农耕经济方式完全取代了畜牧。
青海西宁县北有燕麦川,相传草昧初开,地气稍寒,只产燕麦,故名。乾隆年间,由于“生齿日繁,气候和暖”,以至于昔日仅产燕麦和青稞的地方都开始种植小麦。大通县也有燕麦川,与西宁燕麦川相连,生活在这里的藏族牧民平素以燕麦、青稞为主要食粮,并将其炒熟后磨为面粉,拌以水,然后用手搓成橛形食用。但皆购自内地,往返艰辛,费用亦多。1912年2月,西宁镇道就“劝番民试种燕麦”。在都兰、大河坝等处募民开垦,并派人前往演说种粮之利,劝藏族牧民先行试种。[④]
传统农牧业在经济生产方式变化的交错冲突中也相互调适,形成新的生态经济发展势态。居于甘肃西南角、白龙江流域的迭部,于清末民国初期因人绸地狭而发展为半农半牧区,由于这里的牧场面积小,牧民以牛为主要畜种,畜牧方式也不再是以往的撂牧。又由于游牧经营方式受到限制和生存的需要,多数牧民又在邻居的大峪沟什坝等地草场建屋长年住牧,而牧地又是向当地的居民租借,每年以酥油若干斤作为租金。留守在迭部的牧民,则按地域分为上、下两部,其生产方式也逐渐发改变。在上迭部,每家畜养牛在50头以上,从事驻牧经济。下迭部以农业为主,牧业为副。[⑤]不过下迭部的农业是在脆弱的生态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脆弱的生态环境限制了容量,迟滞了开发的进程,增加了治理的难度,延缓了经济发展的速度,削弱了改善生态环境的能力。在这种不利条件下的农业发展自然会引起旧有生态系统的局部改变,并带给畜牧业经济一定的影响,弱化了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随着新的经济类型的出现,其原有的经济布局发生改变是必然的,只是这一过程是在缓慢而不经意间发生着。类似的现象在甘肃的北部、西南部农牧经济的交汇地带都有发生。前所述及的拉卜楞地区原本就是天然牧区,没有农耕,但至20世纪40年代“惟以藏民日渐汉化,多业牧就耕”,东至临夏,南至陌务,西至拉卜楞附近,山谷河床间阡陌相连,已有不少农作区域。[⑥]另外,随着农业经济的推进,大量农业区人口开始二次或三次以上的重复迁移,使原本纯牧区的农业人口增加,草原辟为农田。比如,离敦煌城140里地的党河下游南湖一带,原本是水草丰美的游牧区,民国时期已经移入农人80余户,均是从敦煌附近各州县迁徙去的农户。[⑦]
农业民族对草原的垦殖,是为减缓不断增长的人口压力造成的生活资料的缺乏为根本原因的。青海草原农耕区域的扩大自清末以来就在不间断中进行着,除了生态脆弱的碱滩沙丘等不宜开垦地外,凡是有水源和土质肥沃的地方都逐渐被开垦。至1941年时,有水源和能够垦殖的地方均已开辟为农田。囊谦有水渠3道,灌田9,000亩;和硕特南左翼头旗地多沙漠,引恰卜恰河灌田600亩;南右翼末旗多碱卤沙漠之区,引小水渠灌田2,000亩;南右翼后旗地多膏腴,引用湟水及支流灌田10,000亩;南左翼末期地,有一半可耕地,引长宁川支流灌田1,000亩;东上旗牧地,引长宁川支流灌田300亩;北右翼旗,地多碱卤湿洳,耕种较少;西左翼后旗,土地肥美,有真果勒河灌溉,已开垦100亩;西右翼中旗,土质甚劣,尽管可以引塔拉源河及舒噶河灌溉,但耕地甚少;北右末旗,在布隆吉河及扎萨草尔河附近,土质肥美,宜于农作,已开垦数十段;辉特南旗,牧地土质肥美,易于农业,已开垦1,700亩;喀尔喀部南右翼旗,中部水草肥美,余皆沙卤,已开垦400亩。除以上已开垦草原之外,未垦辟的地方尚有前右翼头旗中部、北左末旗、西右翼前旗、北左翼旗、绰罗斯南右翼头旗、北中旗等处,而这些地方未及垦殖的水草肥美之地仅有极少部分,大部分则“多碱滩及沙丘地”,不宜耕种,如北中旗牧地就是如此。[⑧]在当时以重视农业经济为先导的形势下,垦殖草场是不可避免的,哪怕只能种植一两年也在所不惜。
1945年,青海省府设柴达木垦务局,在察汗乌苏、香日德、赛什克、德令哈等地设垦务组,并派部队千人进入屯垦,垦出小块农业区。此外,在海北门源一带,垦荒面积也达28万余亩。不过柴达木西区已有的垦区反映了这里的土壤不适合农业。这里雨雪稀少,土壤沙质,含碱性极重。一般垦地种植一次后,须休闲七八年再种一次,待土壤肥力自然恢复。若继续垦种就会影响到草原生态。所以垦殖也是时垦时荒,仅在水源充足,灌溉方便,土壤肥沃的区域,有粗放的垦种。德令哈、赛什克、巴伦等地有170余石下籽量的农田。[⑨]加上香日德、都兰一带也不过有250余石的下籽量,在可垦地内占1/10。就这一情况来看,若没有较高的生产力水平,柴达木垦殖难免受到一定的限制。事实上,几次大规模的草原垦殖,滥垦滥伐,条件好的低山丘陵和边远山区已被垦殖利用,除了祁连山南坡、大通河中下游山地和青南高原东南的高山峡谷地带还保留有大面积的天然生态资源外,大部分原来林木较多的山区均遭到破坏。毁林毁草开荒严重破坏了青海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草原自然恢复能力减弱,农业不成,牧业不兴,部分耕地不得不被迫退耕还牧或弃耕,草场退化,沙化面积不断扩大,农牧矛盾日渐突出。故时人考察后评价说“青海极有希望之生产事业,首推畜牧业”,“故振兴畜牧,实较垦殖为得计”[⑩]。
宁夏的固原地区在清以前就是以畜牧业经济为主的半农半牧区。清朝初年,将明末各藩王占据的牧场改设成军马场,作为监牧地,以“蕃息”牲畜。但同时,也实行招民屯垦政策,使“河谷川道、山间盆地,以至浅山缓坡的草场林地被不断垦殖”,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时,“原额民屯更监养廉租等项地”已达到121.09万亩,几乎为明末耕地总面积68.94万亩的一倍,[11]最终使农业种植经济逐渐取代了牧业和农牧兼营形式,畜牧业经济逐渐退于次要地位。
农牧业经济双方在争夺富源方面的拉锯战,并不是一味的此长彼消,因地理气候、政治统治目的等因素的影响,有些地方依然保持着某种经济成分的优势。大夏河流域多有森林,满目葱茏,与清流相映带。两岸山坡之上分布有台地、阶地、坪和局部盆地。如甘家滩、三科乎滩等处丘陵环列,谷广坡平,流泉萦绕,是优良的天然牧场。乾隆年间兵部曾议在此屯垦,奏曰:“川原山麓,高下不齐,沙土滋泥,肥饶各别。滋泥似可垦种,沙土殊难预期。川原可望收成,山麓恐多干旱。”[12]言下之意就是说,这里虽有可耕之地,但能否有收成,尚难判定,因而没有下文。所以这里一直是牧草青青,植物年生年腐,有机质堆积丰富。虽有适应农业的土壤,但因海拔过高,气候寒冷,作物生长期短,至民国时期也仅有小块的农业,主要作物青稞也是广种薄收,播种数年之后,即需休闲,以恢复地力。也正是由于上述因素的影响,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全国经济委员会在甘家滩设立了畜牧场。当然设置畜牧试验场还与这里的生物植物种群生长有密切的关系,这里的植物属于草原带,草地一望无际。惟有河谷山坡常绿针叶树甚为繁茂,以松树为主。林下细草丛生,杂木甚少,在林缘山麓,常有桦树、白杨等阔叶树羼杂其间,又有蔷薇、红柳灌木。一派旖旎的草原景致,实为良好的畜牧生态环境。
清初青海西部草原地带处于完全牧业经济环境之下,生活在这里的牧民被清廷称为“野番”。嘉庆五年(1800年)六月,钦差大臣台费荫在办理投诚野番事宜时,奏请朝廷应当清查编户,限地居住垦种,被朝廷驳回。理由是“野番族户纷繁,若遍历清查,胥吏人等必致藉端勒索,转滋骚扰。又野番不谙垦种,尚必教以树艺,诚恐徒费牛具籽种,亦于事无益。至蒙古游牧,向依水草,不拘里数,原所以因地制宜。若必令在十里内外逐段居住,其水草全无之处,又何以畜牧?”[13]史料表面上看是出于统治管理的目的,实则反映出了这里的牧业生态经济特征不仅与内地大不相同,与农牧交界带也有区别,这里是纯牧业生态经济。可以说农牧经济各自的特点,要求相适应的不同的生态环境。
二、农牧双方争夺草场耕地对社会生态环境的影响
不可否认,清廷的大一统和成功的民族政策,解决了自秦汉以来长期存在的北方游牧民族总是和农耕民族相撞击的矛盾,使北方民族关系相对缓和成为一种大的趋势。但这不能表明民族间的纷争永远消失,在甘青宁农牧交错的这个特殊地带,因生存而争夺“草场和耕地资源”的纷争此消彼长。其结果生成了新的农牧经济生态环境系统,不过,值得关注的是,这种新生成的农牧经济区域,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弱化了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的恶化,也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农牧经济不同的经济生产方式决定了相应的自然生态环境。牧业经济为了生存要争得草场,农业垦殖也需要土地,双方为争得富源,必然要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乃至武装冲突事件,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在西北农牧之间为争夺富源、水草的拉锯战较为普遍。康熙五年(1666年),青海蒙古各部就由于甘州大草滩丰美水草的吸引,而纵牧大草滩。以至于甘州提督张勇不得不请命自扁都口、西水关至嘉峪关一线筑边墙以限内外。次年八月,又将甘肃边内驻牧的各族部落“尽数迁移出口。”事实上,为生存而寻求水草的争夺和迁徙并不是一道边墙就可以阻隔的,事隔十年后的康熙十四五年,为求得草场生态环境的纷争又起。“番夷乘虚窥伺大草滩,帷帐满野,麾逐不去。”[14]同时在宁夏与鄂尔多斯交界处的蒙古部落也乘机入宁朔、平羌等堡。当然已经归附内地的各少数民族部落也经常在头人、酋长的带领下,以请求内徙等形式,在征得朝廷恩准后,获得一块生态较好的牧地,但也不是每每如愿以偿,大部分的时候是“不准”。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冬十二月青海墨尔根台吉就请于黄城滩地方游牧,未许。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时,永昌属凉州府辖。这里是汉蒙交界处,县北境与阿拉善蒙古交界,北边墙外六十里外的玉泉墩与山丹县的青羊口墩相连,自此南望,“峰峦重叠,层出不穷。”百姓“採樵牧放事咸赖于此。”沿山以北皆为蒙古游牧之地。在这农牧经济交界处所,双方贸易往来在所不免,历年既久,蒙古间有越界游牧者,汉民也有给蒙古代为牧放。“资以牲畜者、侵假而越界者插帐矣,侵假而插帐者云连矣。甚至反客为主,与民争利。其黠者虑及越界犯禁,遂将各墩石碣潜移毁弃,……互控纷如。”上述的农牧争地事件不仅永昌县存在,在相邻的山丹、镇番也同样存在,而且“其为患盖数十年于兹矣。”其最终结局虽然以政府的行政手段、仿照旧例解决,“择山之最高处,堆立俄卜为计。复饬地方官各于汉蒙出入要路设立卡房,派兵役看守。而各墩石碣之已毁者,均行修整。”但终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解决此处,彼处又生。在永昌所立俄卜旁的朝泉墩地方,也是一处交界地,“其与蒙古交界处了然于目,”官方也不得不设卡立碣,以防止蒙古“故智复萌,潜移毁弃”而南下游牧。[15]
清廷在处理农牧双方争夺水草的过程中,有保护农耕的主旨。究其原因主要还在于农耕经济有着自身的优势。因为农耕经济单位面积土地养活的人口数远远大于游牧经济养活的人口数,而且农业经济和牧业经济在生产周期上也有很大的差异,农业经济较牧业经济有着生产周期短、生产成本和风险小等特性,故而在双方争夺土地、水源的拉锯中更有强力。最迟在乾隆时期,作为河西走廊东门门户的永昌、古浪、平番、镇番等地是农牧交界带,而且牧业经济的成分占绝大多数。古浪一带就是“番多田少”,几无农业。其中在黑松东山围场沟一带,就安插番民四族,番男六百零七口,妇及子女六百七十五名;大靖黄羊川安插番民二族,男九百七十七名,妇及子女八百五十六口;安远柏林沟,安插番民二族,男二百九十二口,妇子女三百一十六口。[16]但至民国时期已经是农业经济占主导地位。
不过,在农牧生产方式交替演进的过程中,生态恶化已经显现。如镇番县柳林湖农业生态在乾隆三年(1738年)时已经开始恶化,是年奉文停征仅豁除水冲沙压粮就一千九十七石余。[17]至四十多年后的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柳林湖所垦农田沙化现象已经极其严重,农田恶化的演替特征已经明显化,田地不仅难以耕种,还要费以人力肥力加以培殖,也就更谈不到收获了。农田已经是“幅员狭隘,十地九沙”。[18]另外,水渠所浇灌的地亩数也在减少,根据乾隆年间藏于镇番县署的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卫守备童振立所立的大倒坝碑和雍正五年(1727年)知县杜振宜立小倒坝碑可知,“按原额粮除移并武威、停征冲压外,现征之数较少于原额者一千余石。”[19]古浪县的情况也基本相同,“盖缘山土硗瘠,间岁一种,无水浇灌,又虑霜早,不植秋禾。”[20]事实上,生态恶化的这种情况已经不可能向好的方向转化,而此后河西走廊沙漠化的现实也证明这一事实。
因生态变迁而争夺草场和水源的纷争,不仅存在于农牧业之间,在农业和农业,牧业和牧业之间也同样存在。就草原纷争来看,由于生齿日繁,过量畜牧,导致草原生态退化,也时常引发社会矛盾。青海草原蒙藏民族之间自乾隆至咸丰一百多年间的牧地纠纷,就是围绕着争夺草场而相始终的。入清以来,朝廷加强了对青海地方的行政管理,将青海蒙古25旗安置在黄河以北(黄河流经的龙羊峡、贵德、循化以北和青海湖、湟水以南地区),察罕诺门汗等5旗于黄河南(黄河绕积石山向东,经贵德、循化、兰州的河曲地带)驻牧,相互间禁止越界。而世居青海的人数众多的藏族部落基本分布在黄河以南,这样就形成了蒙藏界黄河而居的分布格局。但“河北地土肥饶,河南则水草不能皆好。自来番族皆谓偏袒蒙古,尽于善地,常有垂涎河北之心。”加上河南藏族“迨后丁口日繁”,[21]而河北蒙古人口减少,又多空地,尤其是伴随着河南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草场退化等自然和人为因素引发了河南藏族逾越河北的纷争。这场草原纷争自乾隆元年(1736年)拉开序幕后,前后历经百余年,直到咸丰八年(1858年)才平息下来。纵观纷争经过,清廷屡次派兵弹压,屡次不得要领而败归。其真正原因并不在于“官兵甚少,焉能抵挡数千番众”,而正如“番众”自己所言:“我们偷进卡伦住坐,原为水草,岂肯放荒。实因牧放牲畜。”所以引起纷争的“抢劫大案”,不过“偷窃牲畜,潜来水草肥美之地偷牧牲畜。”[22]最终,黄河南藏族中的刚咱等部族1,747户,18,420口迁至青海湖环湖及河北各空地驻牧。以后又陆续有藏族部落迁入,以至官方“查番族渡河者已五十三万余人”。[23]当然,此数字似显偏大,但黄河南藏族迁移河北的行动,表面看是在清廷的允诺下的自我调整行为,而事实上是生态环境所致。藏族部落在寻求为了生存的良好的草原生态环境,一旦他们迁移河北水草丰美之地后,就再次达成了人和自然之间的和谐,有了较为稳定的生存空间。当然不能否认,纷争在两族之间、蒙古和蒙古之间、藏族和藏族之间造成了隔阂,给民族关系蒙上了一层阴影。
农牧界限的推移与水土流失强度有密切的关系,二者相较,农业的影响要大于牧业,这不仅仅是因为农区的人口密度要大于牧区,换句话说,除了人为因素外,植被、地表组成物质等多种多样的自然因素也在起着重要作用。其中植被是地理环境的重要组成要素。而植被的变化主要是山地林木面积的缩小,由于人口的增加和农业区域的扩展,一部分草地和林地被开垦,自然环境受到人为的破坏和干扰,保持植被原貌的土地越来越少。就天水地区来看,在道光年间,全县有人口1.9万,到1949年时增加到24万,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增加了11.6倍。随着人口的增加,毁草开荒是必然的。在清前期,天水被称为秦州,还设有马场,有着畜牧业经济,但到中叶,已经是农业经济占主导了。仅道光年间,天水地区就新开荒地1.1万平方公顷,到解放前夕,开荒面积达5.3万平方公顷,耕地突破6.7万平方公顷。[24]原本有较好的植被、地表组成物质条件较好的地区,由于人口的骤增,生态环境也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在农牧业经济的相互拉锯之中,草场开辟为农田,后又荒芜的现象也较严重。清初青海贵德曲玛尔沟虽是藏族居住地,但从事农耕既久。至嘉庆年间,“番子多出蒙古地方游牧抢劫,不事耕作,将田地全行抛荒。”[25]海南共和县土壤肥沃,水源充足,民国建省设县以前是优良的草原草场,最初属青海右翼盟旗辖境,咸丰年间,为藏族部落驻牧。设县后,土地收回地方政府,招民领照垦殖。据查自县境至尕海滩有可垦荒地126,000亩。1918-1919年间,湟源县属哈拉库图农民,呈准前往垦种,就与藏族发生冲突,遭“藏族放牧践踏,垦民无以保障。”[26]直到1942年时一直处于荒废状态,导致土壤退化。上述开垦、抛荒,耕地增减不定的过程,使草原大体上呈现出减少的趋势。而这一趋势的非线性过程所表现出的就是植被破坏,土壤不能有效地涵养水分,而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乃至沙化。
上述使生态失衡的做法,也隐含着一定的社会危机,从表面上看扩大了农业区,但实质上加剧了农牧矛盾,引发了民族矛盾。由垦殖而引起的农牧冲突等社会问题在民国时期已经引起有关人士的注意,认为“开发西北,徒事移民垦殖,则蒙藏回民之生计,势必日穷,致反招窒礙。故吾人主张开发西北,应改良畜种,促进畜产,化游牧为土著,俾户有恒产,得安生计。……斯则不致引起纠纷,致误开发大业。”并认为就西北的实际情形来看,更“宜于畜牧”。主要表现在:(1)垦殖移民,仅解决一部分汉人之生活问题;于国家之立场,应为全体西北人民着想,使其生计提高,以安边陲。(2)西北交通不便,人口稀少,非开发交通,则农业不宜发达;而畜牧则不受交通限制,产品亦易于销售。(3)在贸易上,牧畜可以出口,增加输出。(4)农业投入的资本较畜牧多,而西北连年旱灾,非兴水利,广造森林,不足以复兴农业,而牧畜则不然。(5)就地质而言,西北大部分土地,黄土层甚浅,设行垦殖,即土层之侵蚀作用更大,则不独西北易成沙漠,即黄河下流沙土亦有日甚之虞;而牧畜,则极浅之土层,因生牧草关系,可使土层不易起侵蚀作用。[27]杨生彬在《开发西北与垦殖问题》一文中,也具体谈到了农牧经济冲突而引发的民族问题,“仅西北可垦区之居民,大半为蒙回藏各族,多系过游牧生活,其风俗习惯各成一牢不可破之系统,不愿其土地开垦,如‘蒙人视农垦为畏途’,‘藏人认垦殖为触犯山神’,所以蒙藏人若闻开垦,就不惜多方阻挠,甚至牺牲多少性命金钱,也在所不惜。”所以就西北的情形来看,“垦业与牧业,实有冲突之可能,垦地扩张之日,即牧场缩小之时,牧人之不欲农垦者即为因此。”一味讲求垦殖,而不注重西北之气候、地势、土壤等自然生态环境,抛弃畜牧的观念和做法是不可取的。西北“气候寒冷,雨量稀少,春季霜去较迟,秋季见霜过早之区,只能宜林木,不能骤事农垦。因热冷剧变,冀作物有良好之生长与收获,势所不能。” [28]
同样,忽略西北区域土壤的自然属性和生态条件而不是因地制宜地实施相宜的经济形式,也会造成生态失衡。所以史念海先生在研究了黄土高原农牧业经济变迁后,所做出的总结是“黄土高原在作为畜牧地区时,侵蚀就不甚显著,在作为农业地区时,侵蚀就较为严重。”[29]
三、结语
可见,生态环境对社会稳定与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从事不同经济生活的民族,需要不同的生态经济环境,为此,纷争就会迭宕起伏。改畜牧生态为农耕生态,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成是农牧经济双方需要而互补的一种结果,但更大程度上又是将内地过剩人口向周边新土地的转移消化。如果原生态环境能够适应这种改变,尚有利于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从事不同经济生活民族的生活条件和环境得到改善。不过大部分的时候这种改变均出现在干旱半干旱的生态脆弱区,尤其发生在土层薄,沙层厚,水资源缺乏,生态环境差的山地、荒漠草原带,而这些地方仅能适应草原牧业生态社会,一旦被垦殖为农田,短期内可能稍有收益,但很快沙化现象就会显现,进而引发社会矛盾和民族冲突。况且,清代至民国的几百年,是西北历史上社会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人口增长最快,矛盾冲突频繁,草场开垦最多。人类活动对西北生态环境的损害,恐怕也抵得上此前历史时期的总和,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在生态脆弱的半农半牧民族地区,人类不适当的传统粗放的农业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损害远不是采集狩猎和畜牧业所能比拟的。在这里我们借用费孝通先生的一段话。费孝通先生指出:“靠天种地的粗放农业对牧场草地来说是一种破坏力量。而且凡是丢荒之地在天旱地区植被破坏后,很快就会沙化,农耕所及,草场荒废。加上农业社区人口增殖一定要扩大耕地面积,即使在较高的农作和施肥的农业水平上,也会和牧民争夺土地。所以在这种技术条件农区和牧区既相互依存,需要互通有无,而又互相排斥,难于长期和平共存。这种关系在传统生产技术没有突破以前,决定了我国边区农牧接触界限上长期发生的你去我来,我来你去拉锯局面。”[30]所以今天西部开发中退耕还草还林等的举措,应用科学和科技手段对半农半牧地区生态环境因地制宜的调适,就是对以往教训的吸取。
注释:
[①] 梁份:《秦边纪略》卷2《凉州卫》,赵盛世等校注,青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56页。
[②] 张丁阳:《拉卜楞设治记》,《垦荒》第108页。
[③] 民国《夏河县志》卷9《历史》,民国手抄本。
[④] 慕寿祺:《承认共和边境宁谧时代》,《甘宁青史略》卷29,兰州俊华印书馆排印,1937年。
[⑤] 任美锷:《叠部概况》,《思想与时代》1942年第6期。
[⑥] 陈圣哲:《拉卜楞经济概况》,《甘肃贸易》1943年2、3期。
[⑦] 李玉林:《敦煌之移民》,《方志》1936年9卷1期。
[⑧] 李祖宪:《甘宁青水利建设》,《新西北月刊》1941年第4卷5期。
[⑨] 董涵荣:《青海柴达木区风土谈》,《方志》1935年8卷9、10期。
[⑩] 陈赓雅:《西北视察记》(一),第201页。
[11] (宣统)《新修固原直隶州志·贡赋志》,宣统元年官报书局铅印本。
[13] 哲仓·才让 辑编:《清代青海蒙古族档案史料辑编》,青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3页。
[15] 张承泽:《录永昌县北境汉蒙交界图复》,乾隆《永昌县志》,《五凉考治六德集全志》本,(以下简称《五凉全志》本)。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第560号,1976年。
[16] 乾隆《古浪县志·番夷》,《五凉全志》本。
[17] 乾隆《镇番县志·附则·柳林湖附》,《五凉全志》本。
[18] 乾隆《镇番县志·士农工商执业》,《五凉全志》本。
[19] 乾隆《镇番县志·水利图说》,《五凉全志》本。
[20] 乾隆《古浪县志·赋则》,《五凉全志》本。
[21] 那彦成:《平番奏议》卷2,广文书局印行。
[22] 《清代青海蒙古族档案史料辑编》第36-37页。
[23] 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华书局,1981年,第231页。
[24] 孟庆枚主编:《黄土高原水土保持》,黄河水利出版社,1997年,第141页。
[25] 《清代青海蒙古族档案史料辑编》第47页。
[26] 雷男等:《青海省农业调查中各分县情况》,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全宗号二八(2),卷号2143。
[27] 蒙民:《开发西北与牧畜》,《开发西北》1934年第1卷第3期。
[28] 杨生彬:《开发西北与垦殖问题》,《开发西北》1934年第1卷第3期。
[29] 史念海:《河山集》(三集),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72页。
[30] 费孝通:《行行重行行》,宁夏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34页。
(资料来源:《史学集刊》200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