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余年以来,中国历史人口研究获得了长足的进展,不但拓宽了旧有的研究领域,使其踏入更为细致深入的层面 [1],而且就若干重大问题发表了许多不同见解,和展开了一场饶有趣味的学术争论。这对沉寂的学界来说,大约也是一个“异数”。本文无意对此作出全面评价,只打算就其中一些问题,特别是围绕着《人类的四分之一:马尔萨斯的神话与中国的现实》 [2]一书的争论,谈几点看法。
一.关于中国人口机制
李中清和王丰在《人类的四分之一》书中提出了许多新的论点,在我看来,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也许就是关于中国人的人口行为了:与马尔萨斯所说不同,很久以来,中国人就建立了自己的人口体系,使之能够高度理智地根据其社会经济条件来调整人口行为:中国已婚夫妇自结婚至开始生育的间隔时间比较长,结束生育的时间比较早;在集体家庭的严密监视之下,中国夫妇能够控制“性的激情”;当他们想要孩子时,他们能够加快其过程;否则他们就节制和等待;他们又掌握了传统的避孕和流产技术;因此,已婚生育率比欧洲要低得多。其计划人口的方式不是别的,而是控制生育和控制婴儿存活 [3]。这些论点(特别是最后一点)发表之后,自然引致了学界同仁的激烈争论。
的确,过去人们一向以为,中国的人口,只是受所谓“积极制衡”(即战争、瘟疫和饥荒)控制的,只有其所导致的死亡率的增加,才能制止人口的增加。这样一种马尔萨斯式的“悲观”论点,现在看来,岂不都成了一个“神话” [4]?
由此,一个新的“神话”出现了。中国人能主动、自觉地控制人口!不是在20世纪,而是在那以前长达几百年以至近千年的时间里!试问:没有这样的生育控制能力(和它的普及),一些地区(特别是江浙地区)的人口,怎样才能由先前的高速增长,转变为后一时期的低速成长呢 [5]?
也许与众多的批评者不同,笔者并无意于否认中国历来是有一些办法可以实现“避孕”的。在这里,问题可能只是在于如何“取证”,和如何评价它的具体效果罢了。
但遗憾的是,在《人类的四分之一》书中并没有举出中国人是如何避孕和流产的例证 [6]。而只是在相关的地方做了一些反推,例如,根据对辽宁一些地区的研究发现,当地人口出生数的升降与粮食价格呈反比例变化,无子家庭的生育间隔都比有子者短,等等 [7]。因此有关的论证只能依靠其他的研究了,这就使该书的逻辑显得颇为无力。
为此,同属该一学派的李伯重在他的一项专门研究中提出,历史上节育知识在江浙一带民间已非常普及,其方法可分为药物和非药物的,后者又可分为手术的和非手术的二种(包括针灸、推拿,食物避孕,调节房事和延长哺乳等) [8]。有评论指出,这为中国历史人口学开辟了一个新的研究层面,增加了我们对近代前中国人口生育行为的理解;尽管仍有许多问题应该质疑 [9]。
李伯重所说的避孕方法,首推服用棉籽油。他认为,自清代以来,在江浙这一盛产棉花的地方,农民广泛食用棉籽油,大约就是在不自觉地服用“强力避孕药”了(但不分男女老幼长期食用,是否会造成“不孕”的效果,于“不自觉”中又如何能够有意停用,则未作进一步的探讨)。其次还有一些“断产”和“疏胎绝产”方剂(如服食凤仙子、四物汤、九龙丹等)。除此之外,几乎就再没有谈到什么“防免作胎”之法了。而且,这些方剂与各种堕胎药物相比,尚处于“尝试阶段”,据说并未得到普遍而有效的运用 [10]。在笔者看来,就不免偏重于“流产”(堕胎)等“杀生性”的技术手段,对于如何“避孕”则重视不够。而这,恐怕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实际上,在中国历史上,“避孕”的办法可能还有很多。例如,我曾听一位当事人讲,她一次因偶然带了一块麝香,从此就不能怀孕(她因为已有四、五个小孩,也就“歪打正着”,乐得如此了)。还有朋友告诉我说,将一种药物“斑蝥”(“螌蝥”)置于子宫颈口(似是用一纸捻送入),也可有效地起到避孕的作用。旧日的妓女使用这一方法,“从良”之后,也就依然可以生育。此外,还有土制“避孕套”,压穴法(如指压会阴以“还精补脑”)、体外射精法,……等等 [11]。我相信,在现代技术传入中国以前,这一类传统的办法一定还有很多(我想再强调一句,我们应该特别重视的是其中的“避孕”办法,而不是“堕胎”、“溺婴”一类手段)。尽管其中只有一部分能够见之于文字史料,而更多地须倚赖“口述历史”资料。
20年前,当我在研究所里说到,有一些传统的办法可以避孕时,曾经受到同行的“讥笑”。今天这种情况大概是不会出现了。我们的任务之一,就是要更深入地搜寻有关史料,不仅是利用文字史料,也要大量使用口述历史的方法。尤其是,如果说江浙地区曾经在长达好几个世纪的历史中使用这些方法,它又拥有数以千万计的人口,那么,我们为何不能对口述历史调查寄予更高的期望呢?
在本节最后,我想说的一点,就是从这样一段史实——江浙地区人口变化的方式乃由先前的高速增长,转变为宋元明清时期的低速成长——是否即可反推出它与“生育控制的普及”之间,必然存在一种“密切的关系” [12]?
我过去在中国地区理论的研究中,曾按照各地区的发展水平,把它们分作几个阶段(或类型),每个阶段又各有其特点,其第一项,就是人口方面的特征;它的表现之一,就是随着各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长速度“自然”会不断放慢。也就是说,在同一个地区,人口增长由先前的较高速度,转变为后一时期的较低速度,乃是一个规律 [13]。而这,正是各地区发展的通例,没有什么奇怪之处;实际上,清代全国人口增长率也呈现出这种“依次递减”的现象。不能由此即推导出某一地区就一定有什么人口生育上的控制措施(如江浙),而其他地区则谈不到(如川广云贵)。实际上,在清代那些开发较晚的地区,大都经历了此一过程,按照这样的推理,它们是不是也具有同样而有效的人口机制了?
不过,我的研究主要还是从社会经济史的角度出发(或更多地强调经济方面的原因),而未能从各个方面去进一步寻求各地区人口增长(或不增长)的具体原因 [14]。在以后的教学中,我也曾多次向同学们谈及此点。实际上,在各地区发展的不同阶段,其人口状况如何,可能都有人口方面(如自觉和不自觉的人口控制)的因素在起着作用(例如清代以前广西等一些地区是怎样实现其人口的“零增长”的即很值得研究) [15]。作为历史学家,我们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尽力想办法找出它们,而不是将之“置之度外”。
二.关于中国人口增长率
据说,上述有效的人口机制,导致了中国妇女的已婚生育率较低(大约只有6个以下,同样条件下的欧洲妇女却有将近9个) [16],本节接下来想讨论的是,这样一个结论将可能引发的一些问题。
首先的问题是,中国妇女是否一生只生5、6个孩子?如有学者以为,只能将3.66当作20世纪40年代每一妇女养育率的最高值 [17]。也有学者提出,传统中国在计划生育之前的已婚生育率大约在6.5左右,比英国妇女只少生1.5个孩子,相差不多 [18];或实际生育率为8个孩子,与西欧妇女的生育率没有根本的差别 [19]。但我以为,这里问题的关键不仅在该数值的正确与否,而在于它将会导致出一个怎样的人口增长率?
在我看来,中国妇女若一生只生5、6个孩子。这已经是一个相当高的生育率了。建立一个精确的模型计算它将达到怎样的年递增率,恐怕非本文所能承担。但假定死亡率能高到夺去一半儿童的生命,我估计,在二、三十年间,人口仍将有加倍的增长。如清人洪亮吉云:设有男子一人,娶妇生子,以“生三计之”(即一变为五矣),“子各娶妇即有八人”,将复生孙九人(即八变十七矣);故云户口“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 [20],皆有成倍的增加。正像有学者指出的,这5至6个孩子的所谓“低生育率”,已经达到了中国在20世纪50—60年代的水平,年均增长率高达20‰ [21];这哪里是什么“低速成长”了 [22]?岂不仍可视为没有节制的生育 [23]?
当然,我这里所作的,还算不得什么“科学论证”,而不过是“抛砖引玉”罢了。至于我们能否建立一套数学模型,对其加以计算,也有令人可虑之处。如有学者指出,鉴于中国人口史料本身的严重缺陷及“修复”上的困难,因此不能把它作为严肃“科学分析”对象;如若硬把它们放在一起,将会产生“不伦不类”的结果 [24]。
这一个论点,还将暴露如下的潜在问题,——即与清代人口的“低速成长”论发生冲突。
以清代人口增长为例,李中清认为,中国人口直到近代以前在总体水平上维持低增长——年平均增长率低于0.5‰,远低于其他地区和国家 [25]。而作为对立一派的曹树基在这一点上则与之持有近似的论点,认为清代前期的人口高速增长“是一个虚构的命题”,其年平均增长率不足7‰,而从1644年到1851年的增长率也只有4.9‰而已。因此人们感觉不到人口增长的速度,只能感觉到其增长的总量 [26]。
这样说来,在人口的增长率与妇女的生育率之间,不就出现了一个很大的矛盾?又怎样才能自圆其说?
要么,是二者之中有一个发生了问题,要么就是两者都有错误。在本节的最后部分,我想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李中清的人口图表早已受到识者的批评,认为不应删去其间人口的下降部分(例如19世纪太平天国起义和光绪年间华北的旱灾)。同样,明清之际中国人口曾有相当大幅度的下降,也不应当忽视。对于这一时期的人口数量,李中清认为,1700年中国大约有1.6亿 [27];曹树基则认为,在这之前的1688年,中国人口已经达到1.6亿 [28],正是这两个数值,导致了他们得出了中国人口维持“低增长”的结论。
显然,这里问题的关键就是清代初年中国到底有多少人口了?鉴于清初近一百年时间里政府只有人丁编审,没有人口统计,如何“以丁折口”,就成为一个难度既大争议复多的问题。在舍弃了丁口折算的方法以后,笔者曾经使用“回测”(或曰“倒推”)的方法,对清初中国人口数字作出估算 [29]。
为什么不使用“预测”而采用“回测”?这主要是因为明代人口数字无法利用,而其后相邻的乾隆年间数字则相对可靠一些。但问题是,应当采用乾隆年间哪一个数值作为基点?又应采用哪一个增长率作为依据?从计算方法上说,这两个数据缺一不可,但其间争议却也不小。前边所说的“不足7‰”,就是不同的说法之一。1983年南京中国人口会议曾讨论过这一问题。葛剑雄曾表示,他的汉代数字,就是根据对清代的这一认识得来的,或可考虑修正。笔者的观点是,清代乾隆年间(从乾隆七年到五十九年;不取乾隆六年第一次统计数字)的人口年增长率为13‰左右。而出于种种原因,康熙、雍正年间的增长率可能更高,也许达到15‰或更高一些(特别是在乾隆以前的五十年间)。于是,以此“回测”计算出1700年中国大约有1亿人左右。上述增长率是否过高?在历史上有没有过“先例”?实际上,汉代从公元57年至157年约一个世纪间,中国人口年均增长率曾达到9.9‰;宋代从公元976年至1110年一百三十余年间,户数年增长率也曾达到14.4‰(同期人口增长率为10.2‰)。可见并没有什么希奇 [30]。
我为什么不同意说清代的人口增长率比较低,或把明清两朝“等同看待”?这有一个重要原因,即如果把明代人口数字估计过高,就产生一个大问题,即怎样看待明清两代的经济增长?从经济史研究的角度出发,我经过反复平衡、考虑,总是认为明代经济发展远远不如清代,因此才有这个认识。
这样看来,关于传统中国人口增长率的高低之辩,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而不能轻易定论。
三.关于人口作用问题
在这场辩论中,双方还围绕着“人口过剩”和“人口危机”的存在与否,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如曹树基认为,中国人口的模式可以简化为“过剩—缓解—重新过剩”;人口过剩的难题(始终)缠绕着中国人,成为我们生存和发展的梦魇 [31]。李中清则认为,中国不存在“人口过剩”(甚至在人口最为稠密的长江下游也是这样) [32]。不仅如此,在李伯重看来,中国历史上曾否存在“人口压力”都不无可疑了 [33]。这些论点不但本身意义重大,还带来如下的一些问题:我们应如何看待清代经济发展的动力,又如何评价人口因素在其中的作用?
先谈人口压力问题。我觉得,“人口压力”应是一个中性的名词,不但不应将“人口压力”与“人口危机”等同看待,也不一定要把它与什么“障碍”或所谓“阻碍”因素联系起来。把一个“力”(或曰“感受力”)的概念,当成衡量某种发展(或不发展)程度的指标,好像(经济发展)问题解决得好,就没有了人口压力;没解决好,才会有人口压力 [34],这种看法似也不无问题。以古观今,或以今观古,道理恐怕都是一样的。
再者,从历史学角度来讲,有一个“主—客观”或“认识论”的问题,对于历史上发生的事,我们不能光凭后人的看法,而要看到前人(或曰“当事人”)的观感才是。美国学者柯文一再强调,要从当事人的直接体验出发,可能正包含有这个意思 [35]。清人自18世纪初发现了人口问题的存在(康熙皇帝),即受其驱策,而思想,而行动,吾人不能一味指责他“不合逻辑”或“有悖史实”,甚或进而否认古人故事。明显的事实是,当时中国人口还不如明代之多,但偏是在这一时期而非其后,清人针对着人口问题,提出了一整套经济对策(从朝廷到地方),并将之着力推行,付诸实践 [36]。其内容可概括为经济作物种植及商品经济的开展,规模效益及跨省区经济交流的扩大,以及工业的相应发展,等等(因此我也坚持使用“经济发展”的概念,而不随意以“经济增长”取而代之) [37]。这些,大约都可称为清人面对人口压力所作出的积极努力。
对此学界曾有一种流行的观点,即认为传统经济的发展多是被动的、迫于压力不得不为的,如迫于天灾、迫于官府或地主压迫、迫于粮食紧张等。如此一路被动消极下去,势必不到“走投无路”不止。其实,在中国传统经济的发展历程中,正是人口的增加,每每给予中国经济以新的活力,推动它向前发展和“升级换代”。如此看来,它并非什么被动应付,而恰是一种积极进取,是充满生命力、活泼向上的 [38]。我们难道能因为它曾获得某种成功,就否认中国曾有“人口压力”存在?或是相反,因为它有过失败,“人口压力”才会形成?
而且,清人的努力已使清代经济迈上了好几个阶梯,我们怎能随意赞同某些时髦话语,称其为“没有发展的增长” [39]?而在那一类所谓“过密化”的解释之下,则不但明清以来的600年,直到今天(乃至今后相当一个历史时期)的中国经济史,都将是“一无是处”。这,又怎能经得起史实的验证呢?[40]
再说人口的作用问题。始终有人以为,人口众多就是中国所有问题的“罪魁祸首”,无论是历史还是今天;总有人把中国太多的问题归之于人口因素(或以为用它就能分析解释一切),并认为其作用一直就是“负面”的。这恰是笔者不能同意的。
我们还是从经济历史的角度来看:在中国传统经济的发展序列之中,经济的“起步”即完全得力于人口的增加和有效需求的扩大;人口的增加,甚至会引起收益的递增,这在发展的早期或所谓“恢复时期”最为明显,也较少引起争议。到了经济发展的较高阶段,虽然收益会有所递减,但它却可能更为有效地利用日益增多的劳动力;如精耕细作的农作方式及经济作物生产,往往需要较多人手,例如江苏一些地方,雍正以前棉作较少,“盖黄霉削草,必资人多,曩时人较少也”,后“生齿日繁,故种棉渐多”,仍对生产发展有正面的贡献。可见人口增长对清代经济的贡献,就是对高水平发展也不例外。因为没有人口的如是快速而大量的增加,则没有需求的扩大;没有需求的如是扩大,就不会形成生产上的扩张和“规模经济”的出现,便也没有地区间的贸易和比较优势的交换可言。由此看来,清代中国经济所取得的所有成就,无论是土地的全域性开发,还是跨省区优势交换格局的形成,如果没有人口的大量增长,都是不可想象的。也可以说,中国传统经济需要那样高度密集的人口,二者之间有着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人口的增加,对于中国传统经济的各发展阶段,无疑都起到过推动的作用 [41]。
而且,我们不应忘记,在中国历史中的大多数时间里,农业都是“非充分生产”的,直到今天;它一方面养育了十几亿的人口,另一方面,不是仍然存在着大量的粮食(及其他农副产品)剩余吗?
人口增加还对租佃制度产生了深刻的“始料不及”的后果,它迫使地主将租地分给更多的佃户耕种,结果就产生了张五常在《佃农理论》中所说的地租率的下降 [42]。因此,我们怎能把中国历史上的一切“不是”都推在“人口”上?或把那一切都称作“不是”呢?
但是,上述论点很可能受到如下的指责:这是不是把中国的历史说得太好了?还要不要中国革命了?如有学者指出,(人口众多所导致的)整体性贫困是20世纪中国革命的基本原因;否认这一点,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就会缠入越来越多的解不开的死结当中 [43]。这类意见曾在不同场合引起讨论。笔者本人也数次得到学界同仁的善意批评。如一次在争论中,有同事说:如果把清史写得这么好,还要革命干什么!我想对此不能不给予正面回答。
问题在这里大约包含两层意思。一个是关于清史本身的。我的批评者和我也许都不同意“盛世”派一味夸饰的作法;可能也不赞成十八世纪的政治史只是一个“反贪污史”的观点。为此,我将作出如下的回答:恐怕(我们对清史)写得“还不够好”。
另一个问题是关于“革命”的,我曾在一篇文章里写道:即便我们把清史写得再好(或清人做得再好),恐怕也不能排除二十世纪中国革命的发生。因为它是具有太多的理由和逻辑性了。这说来话长,首先,把一些“先进国家”的(工业)革命理解得太“轻而易举”,按黄仁宇的说法,这本身就是一种误解;即使是像英国那样的国家,也是经过了一场大革命和长时期的努力才成功了的。更不用说那些“跟进”国家了。而中国在二十世纪面临的现代国家的“三层重建”(以及“反帝反封建”诸问题),更不是清人能够应付得了的,无论它做得多好。所以我们若想“否定”革命或把革命轻易地越过去,恐怕都是不可能的。[44]
最后,本文还想就人口思想的一些问题略加讨论。在这场争论中,双方都紧紧地围绕马尔萨斯的人口思想为辩论的中心,马尔萨斯短、马尔萨斯长,一以马氏的“马首是瞻”,我觉得,这似乎是不必的。马氏是两百多年前的人物,他的思想已经在世界范围的历史中发生作用,至今也不能说没有意义;但它毕竟不属于严格的学术思想,我们为什么念念在兹,总是以马氏设问,而不能另行设立一套问题意识和自己的人口思想体系呢?
另一方面,当我们面对着中国的人口思想,如康熙皇帝、乾隆皇帝,以及洪亮吉等人的人口思想时,若非加以忽视,便是当头一个“反向提问”:他们有没有节制人口的思想?好像只有谈到“砍杀人口”才是够味,反之则失去了其意义和现代价值似的。所以,在有关方面,我想,我们还有许多的基本建设要作。
早年笔者曾就人口问题作过一点研究,随后传闻“淡出江湖”,也就不免于“孤陋寡闻” [45]和“落伍时代”之讥。兹作此文,以就正于方家。
[1] 当然,在有关研究中还存在不少技术性问题需要解决,参见王国斌对家谱资料分析的批评,《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中译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页29。
[2] 李中清、王丰:《人类的四分之一:马尔萨斯的神话与中国的现实(1700—2000)》,中译本,三联书店,北京,2000(以下简称《人类的四分之一》);按:该书英文版出版于1999年。
[3] 《人类的四分之一》,页54、81、156、10。
[4] 李伯重:“堕胎、避孕与绝育——宋元明清时期江浙地区的节育方法及其运用与传播”,《中国学术》第一辑,商务印书馆,2000,页71。
[5] “堕胎、避孕与绝育”,页73。
[6] 见《人类的四分之一》,页131。
[7] 《人类的四分之一》,页137。
[8] “堕胎、避孕与绝育”。
[9] 陈意新:“节育减缓了江南历史人口的增长?”,《中国学术》2000年第3期。
[10] “堕胎、避孕与绝育”,页89—90、84—85。
[11] 于允科先生、符友丰教授、李零教授的谈话,2003年3月。
[12] “堕胎、避孕与绝育”,页73。
[13] 参见高王凌:《经济发展与地区开发──中国传统经济的发展序列》,海洋出版社,北京,1999。
[14] 参见高王凌:《政府作用和角色问题的历史考察》,海洋出版社,北京,2002,页96。
[15] 在读了本文的草稿后,夏明方教授告诉我说(2003年6月),费孝通即曾指出,在广西的一些地方,“每对夫妇只生两个孩子”,这样他们就“使人口安定在不会增加的水准上”,引文见《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页248。
[16] 《人类的四分之一》,页123。
[17] 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五卷《清时期》,复旦大学出版社,上海,2001,页877。
[18] 陈意新、曹树基:“尊重中国人口史的真实”(未刊稿)。
[19] 曹树基、陈意新:“马尔萨斯理论和清代以来中国历史人口——评美国学者近年来对清代以来中国人口的研究”,《历史研究》2002:1。
[20] 洪亮吉:《卷施阁文甲集》卷一《意言》;在此之前,明人徐光启有“生人之率大抵三十年而加一倍”之说;之后,汪士铎有“二十年即加一倍”之说,二者皆有所见而发,参见吴申元:《中国人口思想史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页204、237。
[21] 《中国人口史》第五卷《清时期》,页856。20世纪70年代许多知识青年在插队的村庄,也都发现人口大约增加了一倍的现象。
[22] “节育减缓了江南历史人口的增长?”。
[23] “马尔萨斯理论和清代以来中国历史人口”。
[24] 周孝正教授的谈话,2003年3月。
[25] 《人类的四分之一》,页165。
[26] 《中国人口史》第五卷《清时期》,页835、836。
[27] 《人类的四分之一》,页216。
[28] 《中国人口史》第五卷《清时期》,页832。
[29] 参见高王凌:“关于‘清代人口研究’的几点质疑”(《中国社会科学》1982∶4)、“清代人口研究述评”(《清史研究通讯》1983∶2)、“十八世纪中国人口的增长和清政府的农业经济对策”(1981年第一次全国清史讨论会论文,《未定稿》1982∶32)等。
[30] 参见高王凌:“清代初期中国人口的估算问题”(1983年南京人口会议论文,《人口理论与实践》1984∶2);“清代初期的人口数量和人口控制”(第二、三节),《政府作用和角色问题的历史考察》;在南京会议上山西医学院教授倪江林也使用了“倒推”法来测算清初人口,当然他的统计在方法上就更为严密。
[31] 《中国人口史》第五卷《清时期》,页870。
[32] 《人类的四分之一》,页47。
[33] 李伯重:“‘最低生存水准’与‘人口压力’质疑”,《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1;又见《人类的四分之一》,页177。
[34] 参见“‘最低生存水准’与‘人口压力’质疑”。
[35] 参见柯文∶《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中译本,中华书局,1989,多处。
[36] 高王凌:《十八世纪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政府政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95。
[37] 有关“工业”的概念和清代工业的发展,以及江南(传统)“工业区”的出现,参见高王凌:“一个理想的追求──十八世纪中国政府的经济政策”,《知识分子》(美国)1987年秋季号;“关于康乾盛世的几个问题”,《清史研究通讯》1990∶4;《十八世纪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政府政策》,1995;以及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业化》,中国社科文献出版社,2000;更早关于的“原始工业化”提法,见魏丕信《18世纪中国的官僚制度与荒政》,第九章;据说在这之前,还有伊懋可和不少学者都采纳了这一术语,见王国斌:《转变的中国》,页43、34。
[38] 参见高王凌:“中国传统经济的发展序列”,《经济发展与地区开发──中国传统经济的发展序列》。
[39] 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多处。黄宗智与他同时代的许多学者研究的主旨,都是回答中国革命“为什么发生”这一问题的(而且很多都是依据二十世纪上叶的史实),这样看来,我们也许就能对之有多一点的理解。
[40] 对于近六个世纪中国“一直是‘糊口农业’占支配地位”的说法,王国斌也表示了不同意见,见《转变的中国》,页19。
[41] 以上参见高王凌:“中国传统经济的发展序列”;又,关于清代江南劳动力的“供给不足”,见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业化》第9章第3节。
[42] 张五常的“佃农理论”认为:随着某一地主土地由个别佃户向着更多的佃户出租,租率将会下降,而总产出却可能上升。如果我们在这句话前加上“随着人口的逐渐增加”,后边所发生的,不正是清代中国的历史事实吗?此外,他的理论也对劳动过密、以及过密只会使佃农更为不利等,提出了挑战。以上参见高王凌:《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第六章“几点余论”(即刊)。
[43] 《中国人口史》第五卷《清时期》,页848。
[44] 参见拙作:“不是否定革命”(未刊)。
[45] 中国留美历史学会的老同学陈意新教授为我全面介绍了有关争论(2002年6月),使我获益匪浅。
(文章来源:《清史研究》2004年第1期,中华文史网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