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长期停滞论”的说法相反,明清时期中国经济有着十分可观的发展。举例来说,明清时期的500余年间,中国耕地的拓展可能与前2000年的成绩约略相当;而人口更大倍数的增加(从不到一亿增加到四五亿之众),显示出经济尚有超出一般土地开垦之外高水平发展的一面,因而受到当代学者的特别关注。
早在公元前200年国家初次统一前后,中国经济已有相当的进步,农业进入精耕细作,成为一种市场经济,空前统一的秦、汉国家又拥有接近明清时代的版图,这就很容易使人误以为,在其后的2000年时间里,中国经济并无什么进步可言,走的是一个“长期停滞”的“不正常”的历史进程;以后又因未能“自行进入资本主义”,而受到强烈的批判;中国的历史、文化几乎被认为“一无是处”,或走入了一条“将近尽头”的绝路。今天,对于这些关乎中国经济的基本历史及其发展道路的重大问题,都需要明清史研究来重作回答。
在当代明清经济史的较早研究中,学者们首先发现,明清时期中国耕地面积有着大幅度的增加,如仅在清代,据官方统计耕地数字就增加了几乎一倍。接着提出,在明清时期人口成几倍增加的背后,起到基本的支撑作用的是粮食产量的大幅度增加,特别是美洲作物如玉米、甘薯、土豆、花生等对于增产和利用中国丘陵山区等边际土地的重要贡献(见何炳棣∶《中国人口研究,1368-1953》,第八章);另外起到一定作用的还有水利的增修和农作技术的提高等等;它们与劳力的增加一起构成为明清时代中国经济增长的最有力因素(见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第三、四章)。
这些成果虽反映出当时立题的“被动性”的一面,但是它们所描述出的明清经济的巨大增长,已足够有力地驳斥了关于中国社会“长期停滞”的说法,并从诸多方面生动地显现出前人所做的种种出色努力。珀金斯更把上述诸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论证了各个因素在经济发展中的份量和所到的不同作用。
上述研究不是没有弱点的,这特别表现在对于耕地数字的认识和利用方面。但是,也许更重要的,是以上诸因素的相乘结果,并不足以解释明清时期特别是清代的经济增长。土地的大幅度开垦即“全域性的开发”,肯定是经济增长的主要途径之一,但在明清时代,耕地的增加只有一倍多些(依据上述统计数字),其他因素的作用也都有限,它们并不能与整个人口暨经济的增长相抵。在这方面,长期以来为人们疏漏的一个因素,就是追求经济收益的商品性生产的发展,和由此所带来的省际经济交流的开展即比较优势的初步实现。
为此,我们应从一个具体的经济部门入手,考察它在整个经济发展中的特定作用。这是与所谓“被动性”研究不同的一个视角,它也不把粮食的增产当做经济增长的关键性因素。具体而言,在明清时代起到这种带动作用的,不是别的,正是棉业的星期。相对而言,棉业在中国是一个新起的行业。宋代以前,棉花最多只存在于某些偏远地区,与中国农业整体及经济结构没有什么关联。宋、元之间,棉花传入内地省份,到明代几乎已遍及各省。早期棉花的传布是广泛而散漫的,但由于与需求与生产两方面的某些特点,棉作既不适宜也不需要占用像粮食那样多样的而大量的地亩,于是开始逐渐向其优势地区转移。到明代后期,今日三大优势棉区(华东、华北、华中)的雏形已经出现,说明这一过程已有数百年的历史。棉花终于成为仅次于粮食的一个大而集中的种植项目。到清代,在人口迅速增长的压力下,如何有效地利用现有耕地已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在这中间,正是粮食和棉花构成了最大的一对可替换项目。这加快了棉作向优势产区转移、集中的过程。于是,棉花棉布的集中产区(如江苏等地),就能以所产棉制品与粮食的优势产区(如长江中上游省份),进行跨省区的互相交换。这种省际交流不仅发生在长江流域,也发生在珠江流域(通过长江和珠江水系),以及华北与华南之间(通过运河和近海航运)。虽然主要交流物品在各种场合不尽相同,但从全国的贸易总额来看,其中粮食与棉制品实占据最重要的地位。
到18世纪,这种跨区域的比较优势互相交换的经济格局终于形成。这是以前历朝都未曾出现过的。它在不增加耕地、肥料甚至任何投入的情况下,仅仅依靠布局的调整,即可扩大生产可能性的边界,和提高社会的总体收入。它是耕地的“全域性开发”之外,明清经济发展的另一个主要途径。
应该指出,这种经济格局与中国现代的经济发展有着直接的接续关系,它到今天也没有“过时”。尽管近百年来机器工业和现代城市有着巨大的发展,也未使之发生重大的改变;也不管这种交流关系曾否被人为割断,情况一旦“恢复正常”,人们就不难发现这种格局的“复兴”。它的意义,是评价多高也不为过的。
为便于说明问题,下面打算从另一角度即地区开发角度做进一步的考察。为此,我们可以把中国传统经济按其阶段或类型予以区分,并排成一个序列。
在中国传统经济的发展序列中,第一类型地区是在发展水平上最为“落后”的,在发展状态上最“不求上进”的,因此可以称为“不发展经济”。其特征是∶人口稀少,在长时间内增加不多;耕地开垦有限,耕作粗放(浅耕、散种、不施肥、不中耕、不修水利等);工商业极为落后;消费则只顾眼前等。这类地区到清代初年海战有我国很大面积(如西南和东北地区)。只是到18世纪以后,它们才相继进入了发展中阶段。
第二类型地区的主要特征是∶人口增加,而且速度较快;土地大量开辟,几及一切可垦地土;农业上精耕细作;工商业有所发展。因此它可称为“发展中经济”。像华北和中原诸省即早已进入这一阶段,18世纪以后这类地区更在内地18直省中占有最大的比重。与“不发展经济”判然有别的是,这种经济已进入发展之中,并成为传统经济中发展最为显著的一个阶段(尽管有不少地区在获得一定发展之后就迟滞于这一阶段之内)。土地的大量开垦和精耕细作,是这一发展类型的主要标志,也被许多人误以为中国传统经济的最高成就。但在事实上,中国传统经济的发展是不是就到此为止了呢?这显然是我们要进一步回答的一个问题。
传统经济发展序列的第三个类型的主要特征是∶人口仍有较高速度的增长;在生产上不再依赖土地的增垦,而仰赖于土地利用水平的提高,如种植具有较高收益的经济作物等。这样的地区在清代还只有珠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的一些地方、四川盆地,以及华中、华北棉区的中心地带等不多的地方。它们又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在保持传统的粮产优势的同时,开辟一些也具有一定规模的新的优势产品;一种是放弃旧有的优势产品如粮食等,而代以高产值的经济作物。这类地区虽只占据少数,却显示出清代农业的一个主要成就;通观近几百年的经济历史,可以看出,它正代表着中国农业的发展方向;并表明即使在“传统”的范围之内,中国农业发展所具有的可能选择和可行途径。结合着前述省区间比较优势的不断发挥,这种发展在现代已显现出可观的前景,也有更多的地区因此而跨入较高的发展阶段。
应当指出,在中国农业的早期阶段和直到以后相当长的时期,粮食的供给都不是经济发展的制约或主要问题所在。就是到了明代甚至清代,面对着巨大的人口压力,粮食生产的负担虽然很重,但从未出现过严重的粮产不足,以至成为经济发展的限制性因素。同样的,粮产的增加也不像前人所描述的那样构成经济发展的带动因素;这种因素只能也只应到粮食以外去寻找。从分地区的角度观察,在古代中国几乎没有过缺粮地区,这类地区,只是在晚近时期(如明清以后),是在经济有着高度发展以后才出现的,也可以说是它的一个产物,而不是相反。对于许多欠发展地区来说,其主要的困扰,不是粮产的不足,而是粮价的低廉、销路有限,同时又没有什么新的优势可供发展。农业生产的相对狭窄性,以及新产品的商品性强、需求不足,使得这些新探索格外困难。这些,可能才是明清时期中国大多数地区所面临的主要的历史性难题。而那些达到较高发展水准的地区,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有所突破才获得成功的。
经济发展的可行途径不仅可以到粮食以外的经济作物中去寻找,也可以到农业以外的工业发展中去寻求。这里所谓工业是指“传统工业”而言。在明清时期,传统工业有了相当的发展,它依靠一种广泛而分散的发展方式,提供了当时世界三分之一左右人口的工业产品需要。特别是,在清代江南出现了一个相对集中的、以工业所得为主要收入方式的“传统工业区”。这里不但农民的最后收入表现为工业产值(如出售纺织品所得);即分别计算,其工业收入也远远大于农业部分(如比较纺织加工所得与其原料棉花的价格)。因此工业在这里已不是所谓“副业”,而是主业;其经济重心也不在农业,而在传统工业。其收入之高,使得在这类地区出现了全国最高密度的人口。从而构成了中国传统经济发展序列的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类型。在清代,这样的地区虽然只有一个,但它却战时了经济发展的又一个现实可行的途径,即发展“乡村工业”。
清代国民经济的上述发展,可能表明中国在清代已超出基本食用品的生产阶段,而跨入更高的经济阶梯,即全面发展经济,和亟亟于工业的发展中去谋求出路。这样看来,中国的“工业化”要求,便不是19世纪中业以后方由外国传入,更不是20世纪晚近才有的新鲜主张。它是立足于本身历史发展的切实需要,是至迟在18世纪便已经出现的。
在数千年历史里,中国持续地维持了其经济的不断发展。至18、19世纪之交,更以占世界十几分之一的有限耕地,养育了世界三分之一的人口。这在世界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其经验理应具有世界性和超时代的价值。从明清时期看来,其成功乃不在土地的增垦和粮产的增加,而主要在于生产的高层次发展,以及地区间比较优势的发挥等等。这也是明清以还中国经济的发展趋势。其后的几度顿挫,都不可能长久地使其逆转。
这些事例告诉我们,中国传统经济的发展并不是如某些人所说的那样“长期停滞”、或“净走错路”。事实表明,清代以前中国人口从未达到2亿,到清代才增加到4亿以上;耕地方面也有几近一半的“余地”是在清代方得以开辟的;各种高水平技术的推广和新经济格局的奠定,在以前也从未能够;在全域性开发和高水平发展的同时,经济达到或接近于一种以工业制成品和非生活必需品为先导的高梯次,……这些均显示出,中国传统经济的发展是一个自有条理的、有次序、有步骤、由低向高的合理的过程。这一发展直至19世纪中业或清朝结束,也并没有“走到尽头”。各方面的史料表明,内地许多省区的生产仍受到需求不足等因素的压抑和困扰;跨区域的优势交换尚仅得到有限的发挥;而且,至今不能找到一条史料,表明由于粮食紧张而导致某地出现稍大规模的经济作物退缩(相反的材料倒不少见)。一句话,它还具有很大的潜力。即以人们批评最多的“工业化”问题来说,不管怎样,自19世纪中业以还,中国经济的发展已与这一世界性的进步结合起来。我们不能因中国在这一问题上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一样,就对它备加责备。
如果我们承认明清中国经济是一个“成功的发展”,那么,就应进一步承认传统中国经济中许多制度的功能作用。例如∶私有土地制度、租佃制度、小农的家庭经营、选择生产项目和行业的某种自由,以及商品性经营和市场制度等等。这些在20世纪都被斥为“封建”、落后甚至是反动的东西,而一律遭到批判和摈弃。但是,正是这些制度,与其他诸种条件包括现代技术如化肥的应用等相互配合,造就了当代中国农业的巨大飞跃。在所有这些方面,当代的观察可能有助于我们返观和进一步认识历史。
另一方面,中国早期历史研究的成果也对明清史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一种观点认为,宋代才是中国传统经济的顶峰时期,其后则因人口日增而趋于衰落。在明清史里成为重要推动力量的人口作用,在这里被形容为一种纯粹消极的不利因素。问题可能也存在于理论方面,即用人口对于机器发明的制约作用来解释新技术或新生产方式产生的历史,究竟是否正确?现代经济学说把它归结为“产权”问题,实际上已对前者提出质疑。但在所有这些问题上,是持单一的解释,还是应把诸方面原因予以综括,才可能得出较好的解说?……所有这些,也许都应予进一步的考虑。
无疑问的,明清时期的经济历史还给我们遗留下许多问题。例如,很久以来中国传统经济即不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但应如何定义这种经济形式和解释农民的有关经营行为?维系着省际经济交流的传统商业组织,虽与“现代商人”相去甚远,又应予以怎样的评价?……这些有关中国经济运营传统和制度传统的问题,也都需要进一步求得解答。但无论对明清时期的经济发展有着怎样的批评,它们已在中国经济史上绘出了灿烂的一页,剩下的问题,必将是也只能是交由后人去完成了。
(文章来源:《清史研究》1999年第4期,中华文史网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