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本主义发展史上,纺织业往往是最早实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个行业。在清代,土布的生产与流通是当时商品经济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号称“衣被天下”的松江府又是当时全国棉纺织生产的中心。因此,对清代江苏松江府土布产量和商品量的考证、研究,就成为清代经济史研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由此引起了许多经济史研究者的关注,并作了富有参考价值的估算和考证。本文试图在前辈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些见解,请同志们指教。
一
对历史上许多问题的研究,往往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后起者只有以老前辈研究所达到的深度作为出发点,才能收事半功倍之效。最先对松江府土布产量和商品量这个问题进行研究的学者是徐新吾先生。他在《鸦片战争前中国棉纺织手工业的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萌芽问题》 (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一书中说:“在商品的上市数量方面:松江是当时全国产布的中心。在清嘉庆壬申(1812)年,据府志记载:‘松有劳紝之利,七邑皆是……松之为郡,售布于秋,日十五万焉’。这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当时商品上市量唯一的估计数字。但由于在明清时期有关文献中,对数字概念的记载,向极笼统,这里或许并非十五万匹(按银两计是不可能的),而是十万、五万匹之意。如以十万匹为准,按布市旺季,全年约—百八十天,结合淡季上市量,松郡七邑布商品全年上市量当在二千数百万匹。这一数字结合有关方面研究的估计量,还是比较接近的。”在此,作者加了注脚:“参见《江南土布史资料》 (手稿本)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等编。”在上引这段文字中,还有这样一个注脚:“据道光间刻《川沙抚民厅志》物产,页十七载:‘布,以木棉为之,……比户纺织,日产数千匹’。按川沙是当时松郡所属七邑中出布最少的,日产且有数千匹,则全郡估计为十万、五万匹,或属可信。”作者在此注意到布市的旺季与淡季问题,说明他对土布商品生产的了解是较为细致的。同时,他作出的关于松江府土布“全年上市量当在二千数百万匹”的数量结论,尽管还比较粗略,但终究填补了这个问题的空白,是继续深入研究的一个阶梯。不过,这里尚有待推敲之处。第一,将“松之为郡,售布于秋, 日十五万焉”的记载,说成是“估计数字”,理解为“是十万、五万匹之意”,是否确切?我国古代尚未有统计科学,有些文人撰文不作深入调查,对数量的表达或则含混不清,或则使用约数,诸如“数百万”、“千百万”、“十之七八”、“三五觔”等等。但这种表达方式总是把小的数放在前,大的数置于后,如“三五劬”一般应理解为三到五劬之间。却绝不会把“三五觔”写成“五三觔”。所以,把“十五万”理解为十万、五万之意,似乎有些牵强误会。第二,文中估计松江府旺季日上市量为十万匹,根据是否尚欠可靠? 因为川沙厅“日产且有数千匹”与松江府日产十万匹,看不出有何内在联系。所以,川沙厅“日产数千匹”难以成为松江府日产十万匹的根据。第三,按作者估计松江府日上市量为十万匹,整个旺季一百八十天,则为一千八百万匹。然而淡季上市量为多少?文中却语焉不详。由于淡季上市量没有确凿数据,因此影响全年上市量数据的精确性。所以,文中只能说,“二千数百万匹”。看来对淡季上市量还得深入研究。而且,“二千数百万匹”还是一个约数,“数”者,几也。从二千二百万至二千九百万都可称为“二千数百万”。两数相差24%一32%。所以,徐先生的结论,还不能满足计量研究的需要。
同时,吴承明先生对松江府土布的商品量也作过研究。他在《论清代前期我国国内市场》一文中说;“松江布。北销东北及河北,南销福建、广东并出口南洋。有人说:‘松之为郡,售布于秋,日十五万焉。’(钦善:《松问》)据《江南土布史》考证,十五万匹超过该地区织机设备能力,参考近代调查,大约最多日十万匹。秋,布旺季,一百八十日,得一千八百万匹,全年最多三千万匹。”吴先生的研究比徐先生更深入一步,他参考近代调查,来反推清代前期的情况,为研究的深入,另辟了蹊径。但问题依然是淡季上市量没有确实之数。但吴先生对淡季上市量的估计要比徐先生略高,所以他认为“全年最多三千万匹”。这里还要一提的是吴先生文中提到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的《江南土布史》,徐先生书中也提到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等编的《江南土布史资料》(手稿本),都对这个问题有所考证。我很想拜读,可惜至今尚未出版,难以“参见”。能否请该书作者将有关松江府土布商品量的考证先在杂志上发表,以飨读者。
二
我在徐、吴俩先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利用史料,对松江府土布年生产量和商品量作了如下的测算:
在清代前期,植棉、纺织是一个生产系统。棉花的年产量必然制约着土布的年产量,而土布的年产量又必然制约着土布的商品量。所以,我的研究从植棉开始,首先测算松江府棉花年产量。据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402页载,嘉庆二十五年,松江府耕田面积为4,048,871亩。其中有多少耕田用于种植棉花呢? 清人高晋在《奏请海疆禾棉兼种疏》里透露出这样的信息:“陆松江府……以现各厅、州、县农田计之,每村庄知务本种稻者不过十分之二三,图利种棉者则有十分之七八”。现取其平均值75%计之:松江府植棉耕田面积=4,048,871亩X75%=3,036,653亩。再据清人姚廷遴《历年记》所载:顺治五年,“收获花、稻,稻约每亩三石,花约八十斤。”又《嘉定县续志》卷五载:“棉……通常每亩收七、八十斤。”最近,上海奉贤县修编县志办公室所编《奉贤县志》卷九,“农业志”记载:“民国初,一般年成年亩产籽棉七、八十斤。”可见,有清一代,松江府地区的棉产量没有什么变动。现取平均数75斤/亩计之:松江府年产籽棉=75斤/亩X 3,036,653亩=227,748,975斤。又据徐光启《农政全书》卷35和褚华《木棉谱》记载,松江府所植之棉,籽少棉重,“皆二十而得九”,衣分为45%,以此计之:松江府年产皮棉=227,748,975斤X 45% =102,487,039斤。最后,还必须考虑到外销棉与次质棉(僵花)的数量,由于缺乏详细的数量记载,只能据现有资料估计。如以外销棉和次质棉占总产量的10%计之:松江府年纺织用棉(皮棉)量=102,487,039斤X(100%—10%)=92,238,335斤。
这些纺织用棉能纺织出多少匹土布呢? 据《紫褆村志》卷一记载;“布,吾乡耕种之暇多借谋生……向以三斤棉成一匹布。”以此计之:松江府土布年产量=92,238,335斤¸3斤/匹=30,746,112匹。所以,松江府土布年产量为30,746,112匹。只要扣除松江府的本地消费量,就可得到松江府土布年商品量的数据。据吴承明先生《论清代前期我国国内市场》一文载,清代前期棉布商品量为31,517.7万匹,占产量52.8%,当时全国人口为4亿。以此计之,当时全国土布年产量为59,692.614万匹,人均产量为1.5匹/人。松江府的人均土布年消费量基本上是与全国人均产量相等的。所以,松江府土布年消费量应是松江府人口总数与人均土布年消费量之积。算式如下:松江府土布年消费量=2,484,728人X1.5匹/人=3,727,092匹。松江府土布年商品量=30,746,112匹—3,727,092匹=27,019,020匹。
由此得到结论,在清代前期松江府土布年产量为30,746,112匹;土布年商品量为27,019,020匹。
三
这个结论是否可靠呢? 首先,这个数据在徐新吾先生估计的“二千数百万匹”范围之内。其次,和吴承明先生的研究结果“全年最多三千万匹”亦十分接近。最后,我打算再用其他测算方法进行验证。
土布的生产量除了受原料(棉花)的制约之外,还要受到生产者人数和生产率发展水平的制约。用数字公式表示:x(土布生产量)=P(生产人数) ·S(生产率)。现运用x= P·S的公式对松江府土布的年生产量和商品量进行验证如下:
在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结构中,妇女是主要的棉纺织生产者。据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治》第440—441页载:嘉庆二十一年松江府女口数为1,056,799人。再据《上海碑刻资料选辑》第89页记载:“匹妇晨起,经理吉贝之事,由花而枲,由枲而纱,由纱而始为布,中间拣料弹轧,以至纺织,每匹二丈,七日而始得告成焉。”又据《李煦奏折》第6页记载:“上海一县,民间于秋成之后,家家纺织,赖此营生。”松江府其他地区与上海县的情况是一致的,在秋季,土布旺季,家家纺织,开工率达100%。据x=P·S公式和上述记载,可求知秋季松江府土布的日产量:x=1,056,799人X 1/7匹/人=150,971匹。这个数据与钦善《松问》的记载(“松之为郡,售布于秋, 日十五万焉”)极其相近,误差率只有0.65%。由此可以证明,钦善的记载并非出自道听途说,也不是随意估计,而是在作了调查后才记下的数据,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但是,为了行文的方便,钦善对尾数作四舍五入的处理,是完全可能的。
既然已知松江府秋季土布日产量为150,971匹,那么整个秋季的土布产量则为150,971匹 X 90(天)=13,587,390匹。但是,要测算春、夏、冬三季的土布产量就比较困难了。因为,我们已知除了秋季是“家家纺织”之外,其他季节并非如此。所以,春、夏、冬三季的产量要比秋季为少,不能以日产十五万匹为准。但究竟减少多少呢? 我们在史料中找不到现成的数据。不过,我们可以在已掌握的资料基础上,运用经济学的原理和数学方法进行推算。据姚廷遴《历年记》和叶梦珠《阅世编》记载的数据统计,我们知道松江府春夏秋冬棉花的市场平均价格:春季为3.8两/担,夏季为3.3两/担,秋季为1.5两/担,冬季为3两/担。棉花市场价格的变动是棉纺织生产状况变动的晴雨表。因为,棉花价格的变动必然要影响到棉纺织生产对棉花的需求。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价格与需求成反比,就是说,价格越高,需求量越少,反之,价格越低,需求量越多。所以,棉纺织生产对棉花需求量的减少,反映了棉纺织生产的缩减。根据上述原理,列公式为:100%/Sn%=Pn/P3在这里,100%表示秋季棉纺织生产状况;Sn表示春、夏,冬三季棉纺织生产缩减的比例(相对于秋季的100%);Pn表示春、夏、冬三季棉花市场价格的变动;P3表示秋季的市场价格。由上列公式,分别求出春、夏、秋、冬四季棉纺织生产变动状况的比例为:S1(春季)= 39.47%。S2(夏季)=45.45%。S3(秋季) =100%。S4(冬季)=50%。根据上述数据,画出下图:
价格 4- P 3- · 2- · 1- S │ │ │ │ │生产状况变动比例% 20 60 100 |
图中的曲线PS,反映了棉花价格变动与棉纺织生产状况变动之间的关系。由此,我们得到了春、夏、秋三季棉纺织生产缩减的具体比例,即春季产量为秋季产量的39.47%,夏季为秋季产量的45.45%,冬季为秋季产量的50%。以此计之:
松江府春夏秋三季土布产量=13,587,390匹X(39.47%十45.45%十50%)=18,330, 747匹。
松江府土布年产量=13,587,390匹+18,330,747匹=31,918,137匹。
松江府土布年商品量=31,918,137匹—3,727,092匹=28,191,045匹。通过上列验证,我们可以对结论稍加修正。在清代前期松江府土布年产量在30,746,112匹到31,918,137匹之间;土布年商品量在27,019,020匹到28,191,045匹之间。两数相差 1,172,025匹,误差率在4.16%一4.34%之间。
以上的测算与验证,只是一次尝试。如能以此引起经济史研究者的兴趣,从而计算出更加准确的数据,那是我的由衷之愿。
(资料来源:《清史研究通讯》 1985年第二期)
徐新吾:《鸦片战争前中国棉纺织手工业的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第15—16页。
褚华:《木棉谱》载:“至被褥衣挎所用棉絮者,皆取黄晦不中经纬者,土人捣羊肠为弦弹之,价不甚贵。或有收装过败絮补缀成片,以巨艇赶江淮间卖之,贫民藉以御寒,价愈贱矣。”又载:“闽粤人于二,三月载糖霜来卖,秋则不买布而止买花衣以归,楼船千百,皆装布囊累累,盖彼中自能纺织也。”
《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440-4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