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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回族兴业扶贫概述

张巨龄

 

  中国将面临一个更加辉煌的新世纪,回族也将面对一个继续繁荣、富裕的新世纪。在这样的时日,笔者感慨万端地向诸君展示本世纪初,当我们的回族还处于贫穷落后状况下的那场兴业扶贫运动,是为了给未来的世纪提供些足以获得启示的财富。   

  本文拟议三个问题:   

  一、清末民初回族兴业扶贫的倡导者;   

  二、清末民初回族兴业扶贫中的两种思想斗争;   

  三、清末民初回族兴业扶贫的特点。   

      一 清末民初回族兴业扶贫的倡导者   

  清末民初,是我国历史从封建王朝走向民主共和的转折阶段。这个阶段,封建的、资本的,以至于殖民地的经济,相互融会地出现在专制制度行将灭亡,而共和政体逐渐形成时代的同一片中国大地上。回族,作为世代休养生息在这块土地上的群体,其经济生活却呈现出一种至今仍待认真研究的现象,即,边疆地区,就是今天的所谓“老少边穷”地区的回族人的生活似乎尚可以自给自足,而首善之区,即今天的所谓“发达地区”之一的北京的回族人,生计却远远不如上述地区,甚至到了乞丐穿行、饿殍随处的地步。   

  对此,著名回族报人丁竹园曾在一篇题为《清真教的教友注意》的文章中做过这样的叙述:   

  中国各省的清真教友,听说有三千多万人。陕甘、新疆、云南、江南、河南、山西、直隶各省,清真教的富商大贾,很是不少。西北一带,不是开大牧场(就是孳生牛马驼羊各牲畜,千百成群,所谓“草上生金”的买卖。此项营业,以新疆、陕西、甘肃之宁夏,山西之大同府、绥远城——即“归化”城——等处为最多),就是开大皮厂(亦是陕甘及西口外多);云南的教友,多开矿山,或做玉器客,或出外经商;江南的教友,念书的最多;山东的教友,种地的最多,或在东三省种地;河南的教友,最占优胜地位,或是大庄稼富户,或是大马贩子。各省的教友,最穷不过的,就是咱们京城了。(1911年10月16日《正宗爱国报》)   

  作者对那时回族社会经济,及回族人生活状况的这种概括,虽不能说达到了无毫发爽的程度,但,写在清宣统三年的当时,应当说,不会谬之千里。   

  他指出,“各省的清真教友”,并非“全是富户”,充其量,不过“千里拔一”。但是,“其余中小户儿”,也都有自己的“实业,不是种地,就是做买卖,至微末的,养船、养驼、当兵、卖力气、做小本营生,勤俭耐劳,讨要吃的很少”,惟独京城的回族,“人口,近年日见其众,谋生日见艰难,要乜帖的一年比一年多”。   

  这种越是远离封建王朝政府所在地就越富足,越是在接近这个王朝政府所在地,以至于京城,回族人的生计越拮据的状况,引起了许多回族仁人志士的注目。在不能找到根本推翻那个王朝的正确道路的时候,兴业扶贫就成了当时回族社会振兴民族,发展经济的惟一可以选择的办法了。于是,在清末民初,就形成了一面是革命党人酝酿和领导人民反抗王朝统治的斗争,一面则是回族人民内部的兴业自救的运动。   

  这里,我们应当首先提到的是丁宝臣。早在1906年(即光绪三十二年),他的《清真启蒙》一书就已刊行,该书除介绍回族和伊斯兰教的一般常识外,还明确提出了关于“兴工艺厂”和“立半日经汉学堂”的主张,以“教回教的儿童,念半天回教经,半天汉文书”。他说:“因回教所存的不过是个名目,回回教人不知清真教的道理,所以,我劝人念经;礼拜寺果能带上汉文,我管保少出几个拉洋车的”。他甚至强调:“回教的小孩一到九岁,就交出来念书念经, 不交就罪他父兄”(1907年7月5日《正宗爱国报》)。   

  此外,1906年9月2日(即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四日),丁宝臣在《京话日报》上发表了题为《尽人力就是知天命》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他在坚持《清真启蒙》一书观点的基础上,严厉批评了那种“坐吃山空”的行为,指出,这些人“自己以为是信天翁,其实是违背天道的”。他斥责那些宣传什么“孩子入学堂,即是随洋人;兴工艺厂的,全是财迷”,以及所谓“学堂、工厂,全不如我的道高”的教职人员,说他们是“不通的回教人”、“糊涂虫”,简直无异于“回教的仇人”。他说:   

  一家不要强,一家受罪;一教不要强,一教遭殃;全国人若都不要强,还愁不当亡国奴吗?   

  他告诫人们:“造化的真理,绝不容人混吃等死,强者必胜,弱者必败”,误导人们虽有五官四肢,却“不知打起精神去作”,一任民族衰败的演说,实际上是叫人等着“天上落棉袄,空中下麦子,房梁上吊馅儿饼”,是背离《古兰》真谛的。   

  那时,《正宗爱国报》尚未创刊。丁宝臣一面在北京西单牌楼礼拜寺内行医,一面兼理《天津商报》之事。这篇文章一发,立即引起了轩然大波,“反教”、“忤逆”之罪名,连接向他袭来,就连那位至今人们以“开明大阿衡”相称的王浩然,也将他“下谕驱逐,不准再在礼拜寺逗留”。但是,丁宝臣毕竟是为了使本民族的人民真正永脱贫困而写作的,毕竟是为了使回回民族能不断兴旺发达而论战的。因而,他并没有因为一些人的反对而退缩。1907年6月王浩然从国外回来, 眼界豁然开阔了。1907年8月22日, 也就是在上述文章刊出的旧历整整一周年的那一天,丁宝臣又在自己所创办的《正宗爱国报》上再度著文。他不记前愆,一面对“王浩然君游历外洋回国,竭力提倡实业”的举措,予以推崇,一面严正指出:   

  鄙人不作阿衡,并非是看不起阿衡,是把阿衡的爵位看得极高,我恐怕不胜其职。现在我无论有何大过,所误者不过我一身,与全教的大局,毫无损害。那些因循不振的阿衡,实在是害回教的恶贼。   

  他并豪迈地将此文的题目标为:《十年之后方知我》!   

  毋庸讳言,90多年前的丁宝臣尚不可能认识到,使回回民族的人民(当然也包括所有中国人民)陷入贫穷境地的根本原因,在于统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剥削制度,在于清朝政治的腐败,以及列强的侵入和掠夺,而把回回民族贫穷落后的责任某种程度地推到同样处于贫穷境地的个别宗教职业者身上,是有其偏颇的成分的。但是,能够指出他们的“因循不振”,能够指出其“错解了经文”,以至于误导教友的问题,不要说是在那个时代,就是在今天,也是需要相当的德识才学和胆略气魄的。   

  在清末民初的新闻媒体上,我们的先人就是这样,以大无畏的精神去宣传拯救民族、兴旺民族的道理。据笔者粗略记录,就在丁宝臣刊发上述文章的前后,见诸报端的还有《劝回教人快兴工艺》(马志远)、《北京社会之糟糕》(丁宝臣)、《请助直隶义赈》(丁宝臣)、《清真教人的生计宽》(丁竹园)、《游京感言》(丁竹园)、《莫错过》(丁竹园),以及一位不是回族的、法号“海宽”的和尚所写的《和尚劝施主》的文章。所有这些,都分别从宏观或微观等不同角度,阐述了回族只有兴办实业才能实现脱贫,以至于走向兴旺的道理。   

  此外,还有一位穆子光,他是我们回族史研究中迄今鲜为人知,但又必须予以介绍的重要人物。早在《正宗爱国报》创刊之前,他的事迹就已被《京话日报》等报章广为介绍了。1912年中国回教俱进会成立时,他被推举为该会庶务部长。如果说,《正宗爱国报》是目前我们尚能见到的最早由回族人主办的报纸的话,那么,穆子光无疑应当是近代回族报章上最早宣传的回族企业家。由于资料的不足,其详细的生平事迹,我们尚未掌握。笔者这里可以告诉读者的是,他名叫“穆文熙”,字,子光(或为“紫光”),是天津穆家庄(即现在的天穆村)人。穆氏族谱的辈分字共28个,“文”排在第8位,根据推算,可以确定, 他乃是穆氏由浙江杭州钱塘县移居天津的始迁祖“穆重和”的第14世孙。   

  民国初年,由回族人马太璞继停刊的《正宗爱国报》之后所创办的《爱国白话报》上,曾这样描绘了穆子光开办于北京的茶楼——“望园”:   

  前门外李铁拐斜街,新修“望园”一所。主人穆紫光,以该园建修工竣,特于日前函请北京报界诸人茶会。本报记者应约特往参观。其中构造布置,幽雅异常。一入名园,便觉别有天地,实为北京开一奇异之胜境!园之前面有高楼一座,额曰“升平茶楼”,内容正在修理。楼后筑有假山,上设喷泉,蒙蒙若雨。下凿水池,石径回旋,花草萦绕。更有茅屋数间,尤饶山野林泉风味。游览一周,目旷神怡。京师冠盖云集,车水马龙,尘氛蔽日,得此佳境,大可休养精神!(1914年5月14 日《爱国白话报》)   

  由此,我们完全可以想见这位清末时起“经营买卖,露头角于商界,而为商界之首领”(1910年2月10 日《正宗爱国报》语)的回族企业家,其本身的事业是何等的兴旺发达了!   

  但是,他富足而不忘本民族的贫苦人民。他认为,都是穆民,“都是一样领受来的”,而“有钱的就好吃好穿,无钱的就挨冻受饿”的现象是不合理的,面对清末民初回族“乞丐愈趋愈下,日积日多”的情景,他指出:   

  禁止之而不为之筹安置,则流弊无穷,遗害滋多,盖为我教名誉光荣之累。(1916年1月22日出版《清真学理译著》)   

  因此,当《正宗爱国报》创刊刚刚五个月的时候,这位并未念过书,又“不会写字”的企业家,再也按捺不住心头的焦虑,硬是凭着自己办实业过程中凑成的那一点点习字本领,写了一份近5000字的“回教传单”——《劝立工艺厂》,在该报第1版头条位置连载了5天。   

  在这份“传单”中,他呼吁回族的“大家富户”,为使本民族的贫苦人能“干干净净的做工”,而共同“提救”,以向全社会显示我“回回的光彩”。他列举京城及其他有关地区“回教的贫民”“民生困难,非常艰难”的种种表现,提出了关于“立工艺厂”的具体设想:   

  要在京师内外找三处官所之地,公立工艺厂三处,名为“回民救贫公所”:一在彰仪门内一带,一在德胜门内一带,一在朝阳门内一带。每一处分三院:一院为蒙学堂,收养回民贫户幼童,习读经汉各书;一院为女工厂,收养回民贫户妇女,学做中国畅销的货物;一院为恤贫所,收养回民年老男女残废的人。(1907年3月23日《正宗爱国报》)   

  他说:“以上这三件事,皆是接续穷人,救弱扶贫,重整教体之法。”对于所说的“蒙学堂”、“女工厂”和“恤贫所”,他又分别做了明确规定,指出:   

  所有蒙学堂的学生,大谱工课规矩,日学三宗:早学洋文、中学汉文、晚学经文。各有各文,教师定有成数。……女工厂,收养贫穷妇女,学习织造中国畅销货物。人工机器,各分各所,各请各教师,及伺候内外,俱用女师女工。司事人等,另有司事院。所有一切制造机器,添办材料,及日用衣食工价,俱有一定章程。……再说恤贫所,收养我教年老残废无力男女,按时供养。衣食用费,俱雇妥当的回教的苦工,早晚伺候。养老送终,也是我们回教当尽同教的心。(1907年3月25 日《正宗爱国报》)   

  这位活跃在清末民初时代商界的回族企业家,特别对自己提倡“工艺厂”内办“蒙学堂”的原因,进行了坦率的表白。他指出:   

  现在国家兴办通商口岸,轮船码头、关栈洋行、铁路电报,各样出产矿物,以及士农工商,奉习洋文,以便天下通流,选拔人才,与国出力。……以上各样营业,皆是我国同百姓应尽的,惟独我回教人最少。(1907年3月23日《正宗爱国报》)   

  是什么原因呢?他说,这“皆因我教的幼童,不讲究学洋、汉文”。穆子光认为,这种不重视学习洋文、汉文的弊病,“早年不显踪迹”,而“现时”,恐怕就“周流不开”了。他号召“吾教众富户”“趁着这个时局,给后辈人找个度日糊口的道路”。他写道:   

  所有学堂的学生,卒业之后,才学好的,可以选入官中学堂,再拔入大学堂,才学出众,可以报效国家……;才学次的,可以转学商务;才学再次的,可以学工艺……此义举若成,要乜帖的穷人,不定转换何等地步!学堂培养的人才,十年之后,就可以公养。这个公所,一天强盛一天,我教众富户,何必再出散这个零碎乜帖,省下这项余钱,何愁不能修盖礼拜寺呢!(1907年3月23日《正宗爱国报》)   

  与其说,这个公布于90年前的《劝立工艺厂》,是一份“回教传单”,毋宁说,它是一份清末民初时代回族先进知识分子和先进企业家,为救困扶贫、振兴民族而深思熟虑的纲领性文献。它,向人们敞开了高瞻远瞩的胸怀,标志着回族社会的先进分子,已从那种自发或半自发状态的“出散乜贴”,以济贫苦的行为,跃进到自觉兴业扶贫,最终振兴民族的自觉行动的水准了!   

  在先进知识分子和企业家的宣传、呼吁下,一场兴实业、救贫穷、振民族的运动轰轰烈烈地兴起。刚刚归国的王浩然,也一改我们前述的“驱逐”丁宝臣时的思想状态,立即约集京城各寺教长,积极行动,研讨以实业振兴民族之良策,于1908年初,先后创办了“清真公立两等小学堂”(见1908年1月4日《正宗爱国报》)和“牛街慈善(后称“普慈”)女工厂”(见1908年1月12日《正宗爱国报》),使丁宝臣、 穆子光等提出的关于“立工艺厂”、“办学堂”的先进思想主张,最终成为现实。   

  为了推进兴业扶贫事业的发展,在王浩然的直接领导下, 北京于1909年10月成立了“清真教育会”。对此,《正宗爱国报》的消息写道:   

  回教自入中华以来,原有教会,近因教育为当务之急,故特立清真教育会。北京之总会,经众回绅议定,设在牛街礼拜寺内。(1909 年10月15日)   

  “清真教育会”的成立,使清末民初的回族兴业扶贫活动,走上了一个有章有序的轨道。该会号召“诸大阿衡”在聚礼日和每年开斋、古尔邦,以及圣会之时,“将立会的原因,教育之宗旨,特为演说,教大家明白明白”。其中,以王浩然大阿訇本人于1910年斋月所进行的一次演说(卧尔兹),最为精彩和感人。他从经典中关于奴海造船的事迹说起,启发人们:   

  奴海圣人,是位有名的大圣,尚且造船救教生逃命……我奉劝众教亲,万不可混吃等死。大凡生来一个人,要得作点儿事,不可坐在屋里认命,也别净等着从天上掉馅儿饼。(1910年10月《正宗爱国报》)   

  他列举当时一些回族人那种或“溜骡马拉人力车”,或“流入乞丐”的悲惨生活状况,指出:   

  培养人材,为救时局兴教门当务之急。儿童受过教育,将来能养身养家。   

  明确告诫人们:   

  坐在屋里傻认命,不是我们的教规。   

  他的这番演说,不仅令闻之者“皆点头称是”,而且使前往采访的记者亦为之“一阵心酸”而“眼泪”滚下!   

  总之,清末民初的回族兴业扶贫,是以丁宝臣、穆子光为代表的一批回族先进知识分子和企业家首先倡导的,而王浩然等,作为民族和宗教首领的代表,他的开明程度及号召力,则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二 兴业扶贫中的两种思想斗争   

  像所有正义的事业一样,清末民初的这场兴业扶贫活动,是在不断冲破各种阻力的过程中向前发展的。这种阻力,当然有那时政治上的原因,但就回族内部来讲,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丁竹园先生所谓之“会念经不识字”,或“固执成见,不明外边大局”的“大乡老、凿老师傅”;一是一些虽受害于非本源、本质的陈章旧俗,却又不自知的普通族(或“教”)众。   

  应当看到,千百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尤其是明清时期,日趋明显的闭关锁国政策的禁锢,使中国与世界相比,正处于“洞中方数日,世上已千年”的境地。这样,回族人的思想、意识,也如许多其他民族的百姓一样,往往表现出某种意识上的蒙昧,一些新的东西,他们尚难于一下子接受下来。这当然需要有如丁宝臣、丁竹园、穆子光等具有先进思想的回族知识分子和企业家的启发与召唤。同时,在“族”与“教”实际有着不可分割联系的回族社会,更需要处于宗教领袖地位的阿衡们利用宗教讲坛去开导、组织。毫无疑问,清末民初,确实出现了不少有真才实学,思想豁达的阿衡。以华北地区为例,年长一代的,如,海大爷(思福)、李八爷(德明)、高六阿衡(兴)、马四爷(梅斋)、马大爷(玉麟)、王一爷(友三);青壮年一代的,如,王五阿衡(浩然)、张四阿衡(子文)、李阿衡(云亭)、安伊玛目(静轩)、张三阿衡(瀛仙)、达二阿衡(浦生)、王阿衡(静斋)等,他们或“多看天经”,“更改旧章”;或“游历天方各国”,“对国计民生尤为注意”(1909年至1910年报刊语),对于配合上述先进分子,组织广大回族群众兴实业,脱贫致富,振奋民族精神起到了统领的作用。但是,那种并无真“尔林”(学识),抱定“饭锅主义”,占据着一方教长位置的,也还为数不少。正如丁宝臣所剖析的那样,这样的人“自称是替圣传道”,“读的是阿喇伯经书,不但不通阿喇伯语言文字,连阿喇伯话也不懂”,“自己觉着是信主”,其实,是常常“错解了经文,总是劝人认命”,根本没有把“经卷上原有的真理,发明出来”,反而利用了宗教的讲坛和人们“唯伊玛目”的粗浅信念,对兴业扶贫,对“兴工艺厂”,“立学堂”的进步事业说三道四。   

  请看下述这则新闻,就完全可以想见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景了:   

  东城有几位回教人,在礼拜寺里头,要立一处汉文学堂。阿衡知道不愿意,当面又不好阻拦,对着旁人说:“我们家里,好几辈子,就没人念过书。礼拜寺内教汉文,是一件新鲜事,我若开了端,后人必骂我。既不能阻拦他们,我就只好辞缺就是了。(1906年8月11 日《京话日报》)   

  对此,该报予以评论道:   

  阿衡是回教的领袖人,第一自己得明白,糊涂阿衡,走了也不足惜。回教里明白人很多,难道还选不出一位阿衡来吗?   

  为了更深入地阐述我们的问题,笔者仅以丁宝臣为例,先介绍一些关于他的鲜为人知的经历吧。他世居北京德胜门外的西村(通称他是马甸人氏,严格地说,应如笔者所述为准),父亲丁善恩是清末民初阶段马甸清真寺的首事掌教之一,精于阿汉文,通晓医术,膝下四子(竹园、宝臣、少三、子瑜)多受其益,且竹园、宝臣、子瑜三人均德才出众,在回族史上各占一席之地。因丁宝臣的三伯——著名中医、花市“德善医室”主人丁德恩(庆三)无出,宝臣便过继为子,后来丁宝臣的文章中多次称之“家严”者,实际指的就是他的叔父。父、叔二人经汉兼通,事业发达的情景,使宝臣少年时代就习经熟文,思想开展。庚子(1900年)之前,年仅二十几岁的他就曾不顾交通不便,到山东临清一带游历,开阔视野。变乱之后,他返回北京,即投入当时正在密云县清真寺任职的王浩然门下深造,继而卒业成名,“蒙众回绅赠万名幛一轴,配幛二十余方”。所以,当他担任《正宗爱国报》总理,成为著名报人后,一些人仍称他为“阿衡二爷”,用他自己的话说,若“论教道,王浩然乃是回教中的一位高明阿衡,不是无名白;论宗派,我也是回教中的世袭教长”,“熟读阿喇伯语言文字,常与西国的朋友交谈。所以,才把‘优胜劣败’四个字印在脑子里”。   

  就是这样一个把国家存亡、民族兴衰时时“印在脑子里”的丁宝臣,他虽不作阿衡,但其阿衡的名分及其德识才学却远在那种“糊涂人”之上;他虽没有在大殿上讲“卧尔兹”,但当他用自己的如椽之笔,通过新闻出版的媒体,刊行了《清真启蒙》、《尽人力就是知天命》的文章,匡正时弊,警醒广大回族群众时,其中所闪烁出的,则是同高明阿衡那“卧尔兹”一样的灿烂思想光华!   

  但,他却遭到了种种误解、非难,甚至无理取闹式的恫吓。   

  《清真启蒙》出版后,一些“腐败阿衡,煽惑愚民,极力反对”;“不开化的人”,也说丁“随了鬼子”。他关于“兴工艺厂”、“办学堂”的主张传开,也有些不明真相的“族”(或“教”)众,说什么“回教兴工厂,立学堂干什么呀?一则回教又不做官,二则又不讲发财,能挑二百斤,就是好小子”,甚至说:“实在没了路儿,就是跑门儿要饭,也能糊口”。一位自称“爱道人”的,公开给丁宝臣写信,对他支持王浩然等“极力赞成改良”的做法,进行了指责,并认为是件“怪事”。   

  更有甚者,因为一篇《尽人力就是知天命》的文章,竟气势汹汹,找上门来,利用“教长”的地位,威胁丁宝臣的父亲,说“××××乡老”“不答应”,要“聚众殴人”,且将丁诉上公堂,不仅强迫丁给“教中的领袖”,“躬一个揖”,还提出三项无理要求:一是把丁的《清真启蒙》毁版;二是不准丁今后再在报上发表文章;三是要丁公开声明,收回主张。一时间,搞得满城风雨,其势颇有些“黑云压城城欲摧”的状态!   

  所有这些,对于清末民初方兴未艾的兴业扶贫事业,是一股不容忽视的阻力。阻力在前,以丁宝臣、丁竹园、王浩然为代表的先进分子岂能听之任之?于是,予以反击。   

  丁宝臣首当其冲,毫不屈服,一面表示:“赔礼一节,碍难从命”,一面继续在报上发表文章,题为《回回诉委屈》。他坚决地再次明确指出:   

  混吃等死,就是违背天道……回教若不要强,将来一定落后,……若说进化开化,就算反教,难道游手好闲,算是教中的高人吗?(1906年9月14日《京话日报》)   

  他满含振兴民族,富强国家的感情剖析道:   

  礼拜寺所用的经费,哪一样不出自回教人;若都自顾不暇,谁还管礼拜寺呀?查中国回民,约有三千万人,合计全国人,差不多够十三份的一份,实在不忍相弃!阿衡果真开通,不上三五年工夫,就能给国家添出三千万有用的国民来。从此国家也强了,教也富了,岂不是阿衡的德政吗?怎么老是顽固不化,拿不谈时务当体面呢?   

  接着,他干脆辞掉了《天津商报》兼理和《京话日报》撰稿人的工作,在王子贞、杨曼青,以及其四胞弟丁子瑜的支持下,“在东北园关帝庙”(即今北京东玻璃厂‘中国书店’附近——笔者注)“借了几间房”,共同创办了《正宗爱国报》,将“提倡公益”、“尚实”、“劝学”、“劝工”,列为该报六件“主意”、“宗旨”中的四件重要内容,同时,在他亲自撰写的《请看本报的章程》一文的开篇,就宣告了“本报”以“提倡实业为主义”,并指出,凡“能够振启国民聋聩的谠论名言”,“农工商矿各项技艺、东西洋教育家的新理新法”等,将“没有不竭力搜罗以解我们同胞饥渴的”(见1906年11月16日《正宗爱国报》创刊号)。   

  不久,其兄丁子良(国瑞,别号竹园)的《竹园白话报》和刘孟扬(刘清扬之兄)的《民兴报》也相继面世,连同前此的营口张子歧、张子山所办的《醒时白话报》在内,就形成了当时中国新闻界号称的“四大回族报纸”体系(其实,应该称“回族四大报人”。因为这四张报纸是面向全社会的综合性报纸,只不过因为办报人是回族,关于回族的报道刊出的数量相对多些就是了)。这就为一切怀着兴实业,振民族,强国家的宏图大志的回族先进分子,提供了借以冲破阻力,向尚在沉睡中的人们呼唤的舆论阵地。以《正宗爱国报》为例,仅笔者不完全统计,从1906年创刊,到1913年7月27日(28日当天即被责令停刊)的6 年零8个月的时间,该报共出版了2363期(到目前为止,因原报缺张,累计有200多期,笔者尚未能读到),其中关于回族, 或回族人所撰写的消息、言论,以及其他体裁的作品等,就有近千篇之多,平均几乎两天就有一篇,内容涉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卫生、艺术、天文等科学技术类,以及财政、地理、历史、体育、宗教研究等诸多方面,仅丁宝臣自己所写,就有近百篇,比如,《大呼我国同胞》、《将来之阿衡》、《信》、《我不由得大喊三声》、《大呼教养局习艺同胞》、《医生劝医生》、《十年之后方知我》、《北京社会之糟糕》、《说合群》、《立宪之大纪念》、《死而后已》、《传真方卖假药》、《眼光必须放大》、《救危险之要策》、《请废鸦片旧约》、《再说说请废鸦片旧约》、《与客谈》、《钱商倒闭宜照章办理》等,都堪称脍炙人口之作,其中所显示出的思想高度和论理的剔透,就是今天读起来,也令人颔首而觉崭新,特别是他出以公心,面对本民族,以至于本宗教活动中脱离本源的弊端,和“腐败阿衡”的言论,敢于犀利笔锋,直言不讳的胆识、气魄,即使今日的我们,也是仰之弥高,有些甚至是望尘而莫敢及之的。   

  与此同时,一场兴办实业的具体实践也开展起来,穆子光,也包括丁宝臣自己,还有一位名叫高秋平的回族人士,分别在牛街,以及京城其他四处筹款创办织布厂,招收回族贫民妇孺;以王浩然为首的一批先进的宗教领袖,也利用各种宗教活动大讲“兴工艺厂”,“立学堂”的益处。据记者在清末民初的报章上浏览,除京城内,那时的通州、密云、昌平,以及京北枯柳树等偏僻农村,都先后创办了各种不同形式的清真学校。粗略统计,从1908年王浩然在马邻翼、马际泰(少衡)等回族社会名流支持下创办“清真两等小学堂”和1909年张子文在马甸首创经汉学校(亦称“经儒小学”)起,到1911年底,北京至少已有五所“清真小学”和七所“经儒学校”。奉天、山东等地的清真学校,也在此间相继创办,尤其是山东临清的清真学堂,据报载,其规模已与王浩然的“清真两等学堂”相媲美了。   

  一个“兴工艺厂”、“立学堂”的热潮,就这样在回族先进知识分子的召唤和先进宗教领袖们的身体力行下,蔚然形成!   

      三 清末民初回族兴业扶贫的特点   

  清末民初的回族兴业扶贫事业,如上所述,是在不断地冲破各方面阻力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它有如下的一些特点:   

  第一,这场兴业扶贫活动,是经济的活动,但它却是与回族自身的文化教育事业的并重联系在一起的。   

  正如本文第一部分所介绍的穆子光关于《劝立工艺厂》一文中所显示的那样,他讲的是“兴工艺厂”,但其“工艺厂”的构想,却包括着“蒙学堂”、“女工厂”和“恤贫所”三个组成机构,这就可以看出,早在90多年前的回族先人们,就懂得“实业”与“教育”必须并重,必须协调发展,相互促进。   

  一位署名“清真教一份子”的回族人,曾在《正宗爱国报》上著文,这样写道:   

  清真教的诸君呢,以后务必多多的提倡教育,提倡实业,但求教育与实业日见发达,宗教亦就自然光荣了。(1912年3月4日《正宗爱国报》)   

  每当人们论述“实业”时,必定要同时提及“教育”;每当人们提及“教育”时,必定要论述到它对于“实业”之补助作用。因此, 当1909年(至少是)穆子光、丁宝臣等拟在牛街创办织布厂时,都将读书学文与做工结合在一起。这一点,尤其在那普慈工厂由回教俱进会接办后,更有突出的表现,请看下列一则消息:   

  牛街普慈织布工厂,拟于阴历正月开工后,每晚加添国文、习字、算学、经文四堂功课,聘请关天生(亦称天僧)、闪资民、杨璇甫、张斌臣、李云亭(宗庆)诸君,为义务教员,并承马锦门(即马龙标——笔者注)先生,捐助大洋十元,以备添置笔墨书籍、算盘纸张之用。(1914年1月22日《爱国白话报》)   

  应当这样说,早在90多年前,我们回族的先贤们,或许不会如我们今天的人们那样,讲出一番深刻的理论,去阐述教育与实业,教育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大道理,但他们却在自身的经历与实践中,至少知道了只赚钱,不念书,只知傻干活,不知道提高文化素质是不行的。就这一点来说,清末民初回族兴业扶贫事业的兴起与发展,就不仅是令我们作为回族人感到自豪,同时也应受到启示,并在今天的回族经济生活中,予以效法。   

  第二,清末民初回族兴业扶贫活动,显示了一定程度的生产自救的特点,不等,不靠,也不向外边伸手。   

  必须实事求是地说,当本世纪初,尤其是辛亥革命之后的国民政府初建时期,回族社会所表现的“一穷二白”的状况,也曾引起有关政府部门,或某些开明官员的注意,但他们也仅仅是以开办“粥厂”的形式,予以救济,据笔者大致统计,那一段时期,北京地区如“牛街”、“教子胡同”、“朝阳门南中街”,以及京西、北等回族聚居区,都建有“清真粥厂”。一位记者曾这样描述了“朝阳门外”那座清真粥厂舍粥的情景:   

  日昨朔风刺骨,雪片纷纷。记者早起,信步走至朝阳门外,将一下桥头儿,只见成群打伙,扶老携幼,怀孩抱锅,哭哭啼啼,神头鬼脸,可筒儿向南直跑,猛孤丁吓了记者一愣,忙将心神定住,才想起来了,这些难民,原来是上南中街礼拜寺打粥的。   

  记者不知不觉的,也随在大众丛中,跑到粥厂,将往里一挤,只听叭叱一声,有一个大汉愣打了记者一拳。记者将要跟他理论,由后头来了好些难民,将记者挤了一歪,那个大汉跟着将记者推出门外,大声向记者嚷道:   

  “你坐汽车来的呀,我们这不舍番菜!这也不是正金银行,不发月例儿!”   

  记者忙道:“阁下别嚷,我不是打粥的。”   

  大汉道:“喝,真有你的,吞没粮食,还要吃粥;碓房搬来,斗(谐音“都”,北京方音念dōu——笔者注)是你的啦!”   

  记者忙将名片取出,笑道:“兄弟是报界中人,特来参观的。”   

  大汉瞧了瞧名片,这才转怒为喜道:“先生走错了门儿了,这是打粥的人进厂的门。”   

  正说话之间,只见绅董马先生来笑道:“市隐(记者笔名——笔者注)也来打粥吗?”   

  记者忙道:“粥却没打着,先挨了一拳了。”   

  大汉忙着认错,记者道:“阁下责任所在,应当如是。”(1919年12月29日《爱国白话报》)   

  原文很长,但仅此开篇,我们就足可以想见,这些所谓赖以济贫的“粥厂”,除了继续养成“打粥人”蜂拥而坐等人施舍的懒惰之外,又怎能使人勤工学做,而根本脱贫呢?   

  因此,早在此9年之前,《正宗爱国报》的一则消息,就曾指出:   

  乞丐如此之多,真是无法补救,若是设一个成立一百年不散的粥厂,到了一百零一年,大家还是得当山后的蝎子——恶螫(谐音“饿着”——笔者注)。(1910年3月25日《正宗爱国报》)   

  他们认识到,要想根本上振兴民族,富裕广大贫困回民,只有靠回族自己,靠贫苦人自己养成勤劳作工品格的生产自救。这种自救大致有两种途径,一是回族自己所立的“工艺厂”,靠回族人自己资助;另一是贫苦人的自力谋业,自办经营。1909年,牛街普慈女工厂曾经发起过一次储蓄活动,5月18日《正宗爱国报》刊出了有关消息,写道:   

  牛街慈善女工厂,举行储蓄会,听说按照储蓄银行章程,不久就要开办啦,想必那天必有一番热闹。   

  很明显,其目的是为了将所蓄之款,用于该工厂的生产发展,使之不断增强经济效益,让进入该工厂的贫苦回族妇女,能永远有工可做。不仅如此,许多外地的回族人,也都纷纷给该回族工厂以捐助,1914年3月9日《爱国白话报》的一则消息写道:   

  宣武门外牛街普慈工厂,近日收到河南罗山回教俱进会友部捐洋十元,威县支部捐洋十元,河北,宣化支部捐洋四十元。皆可谓热心公益。   

  正是由于回族人这种不等、不靠、不向政府和他人伸手(其实,那时的“政府”是根本不能靠,也不能向之伸手)的精神的自救精神,才使这座以《古兰》首句的“普慈今世”之语命名的工厂,得以坚持数年。它的创办和坚持,是清末民初回族人自救精神的体现。   

  为了鼓励回族人自己动手,创办实业,人们还在该工厂内设立了借本处,“专为借给贫民资本,以谋生业,分期归还,不取利息”,其章程如下:   

  试办北京外右四区借本处章程   

  借本处为贫民借本营生而设,拟先筹集基金(铜元)一千千,合京钱一万吊,就外右四区界内试办,俟办有成效,逐渐推广;   

  借户所借钱数,暂分铜元一千、两千、三千,即合京钱十吊、二十吊、三十吊三等,分号编次,按期收放,不取分文利息;   

  借钱之人,须有家有保,先期到本处挂号,将姓名、住址、生业,及保人姓名、住址、生业,说明注簿,候查属实,方准借与。若游荡赌博,不习正务,或以抵债及业不需本者,一概不借;   

  保人须系开设铺户之人,并于查户时,声明完全负责。若系为人帮伙及住家者,概不准保;   

  借户还本,无论钱数多少,皆限五十日,分十期偿清,如借铜元一千者,每日应还铜元二枚,既每期应缴铜元十枚,合京钱一吊,由借户自行送处,余依此类推;   

  每旬以一二六七日为借户挂号日期,以三四八九日为查户日期,逢五十为收款放款日期,定于午前收款,午后放款,不得迟延搀违,日期暂从旧历;   

  借户须出立借据一纸,上列保人姓名,加盖铺户水印,画押存查,随由本处给于手折一扣,分书期限,折面将借户姓名,及编列字号,分别书明,以后随折缴本;   

  借钱多寡,须察看所营生大小为是,惟第一次借款,至多以铜元二千,即京钱二十吊为限;   

  逢期缴本并不错误者,期满准再续借,如逾期不缴,或欠缴至三四期者,即向原保追还原本;   

  处内经营费用,另行筹集,不得动支基金;   

  借本处暂设外城输入胡同普慈工厂内。   

  附志外右四区界址:东至果子巷贾家胡同,折西南堂子胡同、三官庙、工善堂,至城脚,南至城墙,西至城墙,北至广安门大街。   

           (1918年10月21日至22日《爱国白话报》)   

  写到此处,笔者不禁想到不久前,有关城市为了鼓励下岗待业职工自谋生路再就业,而拟定的关于职工欲自行经营,政府可向每人提供万元贷款为本金的措施。作为回族人,笔者当然无意用清末民初回族兴业扶贫的这个“设借本处”的作法与今的政府行为攀比。但是,事实却表明,早在本世纪初的第一个年代里,我们的先人为了本民族的兴业扶贫事业,就已经这样做了。尤其必须指出的是,那时的回族,就不等不靠,在没有“政府行为”的情况下,完全依靠了本民族固有的扶贫与自救精神,去振兴我们的民族经济了。设借本处的措施,其思考之全面,所付之辛劳,是令我们谈起便引为骄傲的,尤其是在今天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不断深入,各企业减员增效,将以更高效益迈向21世纪时,我们的先人的这个宝贵的经验,难道不是提供给今天回族人,以至于全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良好借鉴吗?   

  第三,清末民初的回族兴业扶贫,是与兴教救国相联系的。   

  我们曾多次提到,回族和伊斯兰有着紧密的联系,尽管今天信仰伊斯兰教的人,不一定都是回族,但事实是,尤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在回回民族这个特殊的氛围里,人们说“回族”,往往不言而喻地同时指的其信仰的伊斯兰教;人们称“回教人”,又往往不言而喻地认定他肯定是“回族人”。因此,在本世纪初的那场回族兴业扶贫活动中,振兴民族,也同时意味着振兴伊斯兰;拯救民族,也同时意味着宗教的改良,人们往往将救民族与兴教,以至于救国很自然地联系在一起了。本文第一部分中所提出的那篇《劝回教人快兴工艺》的文章中,作者马志远就曾这样写道:   

  各教人信奉自己的教,一齐拿出爱国心来,各结各的小团体,合起来再结一个极大的团体,保住大清国万万年,……外国人拿洋货,一船一船的赚我们的银子,各教都兴工艺,……人民有了钱,才能保得住宗教哪!(1906年11月24日《正宗爱国报》)   

  这里,忽而讲“爱国心”,忽而讲“保得住宗教”,忽而是“兴工艺”,当然不是作者概念上的混淆,而是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一种将救民族与兴教、救国自然结合在一起的精神的反映。   

  为了论述这一问题,我们不应避讳一种事实,那就是,在清末民初时代(也许更早),由于回回民族的不断贫穷落后,一些人一方面虔诚于对真主的信仰,但另一方面却在经营着经卷上早就明文禁止的吸毒、贩毒、赌博,以至于某些丑恶营生,尽管人们可以找出许多经济上的理由来企图自释开脱,但作为口口声声在讲“信仰伊斯兰”,“我是穆斯林”的话的人,其经营上的丑言陋行,怕是给我们民族的形象上抹了一把黑的吧,至少于其个人不是一件光彩事。   

  正如著名教长、社会活动家张子文在一篇题为《说回教对于国家社会之关系》的文章中所描述的那样,当时的回族社会中的某些部分,确实可称“道德日危,民权不振,生计艰难”,针对这一状况,他提出“衰颓者当极力整顿”,“崇尚者则设法扩张”,并呼吁“我教之人,分担责任”,“务先洗除吾人之陋习,阐扬教中之真义”。他认为,倘能如此,就会使我们的民族社会出现下述的美好景象:   

  浇漓之风渐消,道德之实日长,人心因之以正,风俗因之以纯,则凡吾教中人学识与道德并增,社会与政治俱良。如是,孰谓宗教之兴,不有裨益于民国,而有利于社会哉?(1914年2月6日《京华新报》)   

  很显然,由“道德”“生计”,论及“宗教”“社会”,又论及“民国”“政治”,这完全可以看出,至少那时候是这样的:单纯的经济的、物质上的翻身是没有的,兴业扶贫必然带来道德风俗的转变,振兴民族的事业,与宗教的改良和利于国家,是相得益彰的。   

  王浩然大阿訇讲述得更加直截了当。1914年11月,他应邀去上海演讲,在回教俱进会沪支部组织的欢迎会上,他指出:   

  教徒当注重大节,忽墨守细规。譬如寺内振铃一事,虽为向日所忌,然推究其故,固与宗教真理无碍,则不妨依普通习惯而袭行之。诸如此类之事,尽可通融。于回教真理,则人人当保之勿坠。(1914年11月10日《爱国白话报》)   

  尤其应当提出的是,他明确论述了兴学与国家、宗教的关系:   

  欲求宗教之存在,必日求进步;欲求进步,必广兴学校,培植人才而后可……兴宗教,正人心,正为救国之道。   

  作为虔诚的宗教家、德高望重的开明的宗教领袖,王浩然这样论述了兴工艺、办学校与宗教、国家的关系,其感召力和社会影响,是非同凡响的。   

  清末民初的这场回族兴业扶贫活动,是前人对我们民族的繁荣做出的贡献。今天,当本世纪即将结束,当我们正满怀憧憬地准备迈向21世纪时,回忆起这段历史,不禁感慨万千。是的,我们这个回回民族曾经贫穷落后过,但我们却没有就此任其衰败,我们民族的先人,是凭着奋发图强,自扶自救的民族精神,创造了上述事迹。今天,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已走向更大繁荣,但也还有不少地方的民族兄弟没有完全脱贫。因而,重温近百年前的这段历史,将会使我们受到启示,受到鼓舞,并会激励我们以更坚强的信心去自力更生,开拓新的回族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自重、自强、自力的新篇章。   

    

     

   

(资料来源: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0年1月 中华文史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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