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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内债研究述评

姜良芹

近代中国半个多世纪的内债发行,影响财政、金融乃至社会经济关系至深。早在1949年以前,学术界就对此进行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然而遗憾的是,建国后直至80年代,一直没有引起学术界应有的重视。除千家驹撰写了《旧中国发行公债史的研究》〔1〕及主编了《旧中国公债史资料1894-1949》〔2〕外,其他研究成果寥寥无几。即使有所涉及者,也大都强调近代内债的恶债性质,基本结论是财政搜刮、恶性通货膨胀、金融垄断,很少有科学、深入、细致的研究成果发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1981年我国开始恢复国债发行。这一举措直接引发了学术界的兴趣,目前理论界对国债问题的研究已硕果累累。而沉寂多年的近代内债研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也重新兴起,并有所发展。本文旨在从学术发展史的角度,对史学界关于内债史研究的成果、特征及意义作一概观性考察和评估,以期能够加深、丰富对中国近代经济史学发展的整体认识。 

一、内债思想与内债政策研究 

公债是伴随着国家财政的发展而出现的一个分配范畴,向国内民众举借的称为内债,向国外民众举借的称为外债。中国封建政府因财政困难向臣民举债,古已有之。但是,国家以债券形式,通过金融机构募集债款,以应付财政上的特殊需要,弥补财政亏空,这种近代形式的内债则起源于清末。随着西学东渐日盛,清末有人开始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内债有所了解,并主张效法外洋向民间募债,如郑观应、张謇、梁启超、康有为等都提出了他们的公债思想。民国以后,更有一些著名的经济学家如千家驹、贾士毅、马寅初及政界要人如周学熙、孙中山、宋子文、孔祥熙等,他们都对公债思想进行了发挥,并不同程度地身体力行。近年来关于内债思想的研究比较集中于梁启超、宋子文等人。 

卢文莹对梁启超的公债思想进行研究后指出,梁启超客观区分内债与外债、公债与租税的概念之后,提出公债的主要用途以及国家举债的用途必须以将来能生利为准则的思想,特别是他又在较为系统地论述了证券公司在公债偿还中所起的调节作用后,积极主张通过创办证券公司推行公债的发行和偿还事宜的思想。其公债思想的成熟超过了前代和同代人,不愧为“近代公债思想的集大成者”〔3〕。这一观点较为中肯。以当时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梁启超对公债的认识能不仅局限于它的财政意义,更认识到它还具有金融方面的特性,这在当时是一种非常超前的思想。 

吴景平在分析了宋子文的理财思想后认为,在国民党上层人士中,他较多地了解和接受了近代西方经济理论,更多地从经济理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注重预算制度;在弥补赤字的方法上,他反对滥发通货,宁可用公债这种尚有缓冲余地的办法解决支出亏短的困境,而不同于孔祥熙的“公然认为印发钞票要比发行公债省事的多”的思想〔4〕。 

对于近代中国各个时期政府的内债政策,学术界也进行了考察,重点集中在对于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的内债政策及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内债政策的考察上。关于1927—1937年这十年间国民政府在财政上对内债的依赖性,学者们已达成共识。但对这一时期内债政策的评价,由于研究者的出发点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同。总体来说,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王同起指出大量发行内债是国民党政府的一项重要国策,但在宋子文、孔祥熙两人任内其内债政策有所差异:宋子文任期间实行了比较温和的内债政策,即以有限的政治让步换取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支持;而孔祥熙任内在发行内债的方法上则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了比较严厉的强制措施。国民党政府从来不为改善经济发行内债,其内债政策是仅仅与内战和反共活动联系在一起的〔5〕。金普森和王国华却给以积极的评价。他们认为,南京国民政府十年的内债政策,从债务结构、债务信用、发行条件和债务用途的前后发展来看,是有进步和比较成功的。另外他们还指出,巨额内债的发行与流通对南京政府的生存、稳定、统一是至关重要的,这种稳定和统一,对于中国后来顺利地转入抗战时期并最后取得胜利,是有积极意义的〔6〕。 

在对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内债政策作总体评价时,学者们联系到日军侵略和中国军队坚持作战所造成的双重财政压力,能够兼及积极作用和消极后果。赵兴胜从发行、推销、偿还三方面对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内债政策进行了研究,指出战时内债政策存在着运用上的非连续性,推销上的强制性,摊派上的不公平性和偿还上的欺骗性;募债活动在一定时间内、一定限度内筹集了经费,支持了抗战,但就总体而言,是算不上成功的。无论从筹募战费弥补赤字还是从吸收游资平抑物价的目的来看,都没有达到预期结果,相反,却极大地损害了国民政府的威信,激化了政府与民众间的矛盾〔7〕。 

二、内债发行状况研究 

近代中国的内债发行,自清朝末期始至国民党政府崩溃止,历时半个多世纪。80年代初期较早对其进行研究的是千家驹。他将近代中国的内债发行划分为四个时期,进行了全面简要的概述,既指出其属于资本主义公债的类型,又强调其具有极为浓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8〕。总的看来,80年代初对近代内债发行状况的研究仍然沿袭传统的观点,强调旧中国内债的破坏性和腐朽性。 

近年来学者们对内债发行状况的梳理进一步深入,得出的结论也更加客观公允。晚清是具有近代化特征的内债发行滥觞时期。朱英根据千家驹主编《旧中国公债史资料》一书中所汇集的史料,对清末“息借商款”和“昭信股票”两次内债发行的背景、状况、影响及失败的原因分别撰文进行介绍和评述〔9〕。他认为息借商款虽然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行的公债尚有很大的区别,但在某种意义上仍可看作中国历史上发行公债之嚆首;昭信股票比息借商款更为明显地具有近代公债的性质。两债发行的目的是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应付庞大的战争消耗和战后赔款,其所带来的种种恶劣影响,追根溯源,实质上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所带来的灾难之一。而周育民对晚清息借商款和昭信股票进行研究之后,得出了与上不同的结论:从内债发行的背景和清王朝的动机来看,息借商款和昭信股票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是弥补财政亏空的搜刮措施,而是中国近代史上两笔强制发行的爱国公债;从实际用途、偿还方式来看,息借商款比昭信股票更具备近代公债的特征:它突破了捐输、报效等封建落后的筹借方式,动摇了传统的等级秩序,出现了把公债作为资本原始积累手段的端倪,在近代财政史上有其一定的进步意义〔10〕。 

北洋政府时期财政基础薄弱,不得不依靠举债度日。单宝研究后指出:在袁世凯统治时期主要依靠外债,内债发行较少;袁世凯死后靠发行内债所得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以致造成1921年的债信破产。此后不得不改发国库券。大量的内债发行促使中国银行业的畸形发展,助长军阀混战,出卖国家主权,债信的毁灭必然导致北洋政府的垮台〔11〕。 

关于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内债发行状况研究。在这一时期,发行内债几乎成为国民政府弥补财政赤字的惟一手段,对社会、政治、经济、人民生活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王同起在分析了这十年间内债的发行时间、使用状况、担保手段、派销数量后指出,大量的内债发行基本上是与军事活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即用来弥补军费开支造成的巨额财政赤字。国民党政府发行内债,并不像资产阶级学者所说是“被迫性”、“克制性”、“建设性”的借款,是直接用于内战,不遗余力对人民残酷掠夺,并因此加重了政治经济的危机〔12〕。 

为应付战时财政需要,抗战时期国民政府除增发法币外,还发行了大量的内债。王磊将其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分析,指出与战前相比,战时公债发行具有如下特点:在财政赤字中所占的比重大大下降;种类繁多,发行办法多样;外币公债在战时占有很大的分量,内外债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结合;发行数额庞大,实际销售困难,与纸币发行合一〔13〕。 

民国以来,除中央政府大量举借内债,各省地方政府因装备军队,从事地方建设,弥补政费不足等原因,也先后发行大量省债。张晓辉对广东近代地方公债发行进行了个案研究。他指出,1912—1936年间,广东政局跌宕,长期对中央政府保持若即若离的半独立态势,发行公债是统治当局筹措财政经费的重要来源,其次数多、债额大,居各省之冠,且债券币制特殊,自成体系。巨额公债的用途殊异,既对北伐战争和广东实业建设有过贡献,又为新旧军阀的混战服务。一部混乱的公债史充分反映出广东近代社会经济的畸形发展状况〔14〕。 

三、内债与金融关系研究 

内债不仅具有弥补财政赤字的功能,它还是一种金融商品,就其在金融市场上的地位而言,内债可视为最基础的金融资产之一,一般说来,内债是一种收入稳定,无风险或低风险的投资工具,且数量大,流动性强。因而成为各种基金、银行、证券机构乃至个人、企业的投资对象。这也就使它在金融活动中成为一个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因素。近代中国历史的特殊性规定了内债与金融之间关系的复杂性。近年来学者们开始对此进行研究。 

民国以来,内债与银行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胡宪立在分析了北洋政府所发行的内债后指出:民国建立后大量新式银行的设立与金融市场的形成,成为诱掖北洋军阀政府发行内债的主因;内债的大量发行又助长了专以做内债投机为主要业务的银行的大量设立〔15〕。邓宜红还分析了1935年以前中国银行对待政府内债态度的演变。他指出:以“九一八事变”为分水岭,中国银行对国民政府内债的态度,由前期的合作与支持转而为抵制,并招致中国银行1935年的强行改组,这也反映了这一时期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与南京国民政府的关系由合作到矛盾而终至沦为附庸的变化轨迹〔16〕。关于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问题,学者们也开始有所涉及。刘慧宇在其博士论文中专辟一节论述民国时期央行对内债的经营。她指出,中央银行作出主要经理公债的金融机构之一,通过发行与推销公债这一经济杠杆,使国民政府聚集了巨额资金。然而此期央行参与证券市场的公债买卖,目的仅为稳定公债市价,而非调剂通货供需。在实际上并未利用公开买卖政府债券活动对金融予以调控。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当时公债市场不完善所致〔17〕。 

民国时期,内债与证券交易所、证券市场之间也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张寿彭具体分体了民国时期交易所经营状况后指出,旧中国的证券交易所主要从事公债交易,长期以来,只起了供历届政府发行公债、弥补预算赤字的财政市场的作用,并未尽到资本市场的功能〔18〕。另外针对以往学者们过多强调1932年的债市整理对人民的剥削与掠夺,姜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一,整理后债市开始良性转型,推动社会游资从政府债券流向企业股票,利率下调减轻了企业的融资成本,有利于工商实业的发展,也有助于金融机构的投资安全;其二,以江浙财团为核心的资产阶级显示了力量,加强了团结,通过与宋子文的结盟,在一个时期内有效地扼制了蒋介石的剿共内战政策〔19〕。 

此外,学者们还就证券市场销纳大量公债所产生的作用问题展开了讨论。匡家在认为证券市场从总体上看没有能够发挥资本市场的功能,但它并不是一无是处,其积极作用也不能一笔抹杀:巨额债券的发行和流通使南京国民政府得以稳定和统一,并在一定程度上支援国家建设。从证券市场的财政盈虚调节功能上讲,基本取得了成功〔20〕。彭厚文换一个视角来观察,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指出:公债的主要用途是用于内战而不是用于建设;公债的发行和交易把大量的内地资金和上海的闲散资金都吸引到公债的买卖上,从而造成了工商企业筹集资金困难,内地金融枯竭;公债的发行和交易助长了上海的投机之风。所以,旧上海证券市场所起的这种调节财政盈虚的作用,决不是“积极的”,它对中国政治经济发展所起的消极作用远远大于它所产生的积极作用〔21〕。 

四、研究状况评说 

以上主要是就近年来史学界对近代内债研究所取得成绩的简要述评。从以上综述可以看出,80年代以来,中国近代内债史的研究发展迅速。首先,在对内债史的深入了解方面有了新的进展,探讨范围也有所拓宽和深化;其次,许多学者还从不同侧面对各个时期的内债政策、内债作用进行了重新评价。这些新发展为我们更加准确而深入地探讨内债问题创造了条件,同时,也对今天我国国债政策的制定具有非常宝贵的借鉴价值。但总起看来,内债问题的许多方面还是模糊的,学者们对内债的研究还存在若干不足之处。 

首先,空白点多,一些基本史实尚未完全理清。旧中国到底发行过多少内债?长期以来这一直是一个众说纷纭、令人困惑的问题。有的学者以公开发行者为限,有的学者则认为还包括向银行借款,统计结果不一而足。内债规模理不清,必然影响其他结论的准确性。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最主要的原因是至今尚未形成一个关于内债定义的统一而科学的标准。其他如近代内债的整理、偿还、交易(内债市场)、地方债等关于内债运行基本过程,内债与宏观经济、微观经济的关系以及内债管理等有关内债运行机制和规律的研究,至今可以说仍有许多空白,尚没有引起学术界的重视。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史料的发掘和运用不够。80年代以来出版的档案文献资料,如《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22〕、《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23〕、《四联总处史料》〔24〕以及一些银行史资料汇编等专题类经济史资料,其中有不少涉及内债方面,对研究面的拓展非常重要。然而从目前的研究状况来看,这些资料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运用。另外,一些解放前出版的书籍、报刊中有关内债问题的资料十分丰富,其发掘程度更为可怜。这从恢复近代内债原本面貌的角度来看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再者,为了对内债问题有更深刻更准确的理解,还应就与内债问题相关的其他经济领域如外债问题、财政、金融等联系起来进行分析。同时,将同时期世界上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内债和经济情况与中国的情况进行比较研究,对于推进我国内债研究也是很有意义的。 

其次,先入为主现象严重,有时甚至无视客观事实。受传统治史观念的影响,认为一切财政手段都是统治阶级维护其政权的需要,其内债发行也必然具有反动性。如有学者反复强调国民政府发行内债为了弥补军政费的不足,抹杀其建设性。虽然有的学者在这方面作了突破性的尝试,如金普森、王国华指出国民政府十年内债政策存在一个不断变化、进步的过程。总的说来,研究还过于笼统,未能区分财政部、交通部、铁道部等不同发行主体所起的不同作用。随着近代史研究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民国史研究的不断深化,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也应该更为实事求是。 

第三,研究方法单一,结论难以服人。近代内债研究隶属于经济史研究范畴。人们常常把经济史学称为“边缘学科”或“交叉学科”。跨学科是经济史学的一大特点。这个特点,使它在研究方法上有两个学科而不只是一个学科的方法,即要求经济史工作者不能只用历史学科的方法,相反,它要求在历史学、经济学两个学科之间进行多方法的研究,并使之融合为一种经济史学方法。若只采用历史的方法,注重实证分析,它虽然具有反对解释历史的随意性和主观性的优点,但它的缺点是容易只停留在历史现象的表面,对历史变动的深层原因和规律性无法作出解释。与此相适应,近年来经济史学界就经济史研究的方法论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如严中平、吴承明、彭泽益、张仲礼等不少学者,都撰文强调要改进研究方法,提出了要扩大视野,不能就中国论中国、就近代论近代、就经济论经济、就事论事;要采用经济学和统计学的方法,进行定量分析、计量研究;要注意典型解剖,以点观面,对改进经济史研究方法很有启发意义。在实践研究工作中,各种新研究方法也被日益广泛和不同程度地运用。这些新理论方法的运用,对研究的视野扩大和角度创新,对分析的深化和合理化,都产生了程度不同的作用。与之相比,内债史在研究方法的多学科综合运用上明显地落伍了。学者们大都以实证的方法阐述每笔内债发行的背景、过程,在没有起码的统计分析的情况下,即作出一种主观的判断,然后便匆忙转入原因的分析。其结论当然令人难以信服。这就需要学者们在实证研究的过程中自觉寻觅相适合的相关理论与方法,并不断探索将二者更好结合的新途径,把历史方法与逻辑方法结合起来,把微观研究与中观、宏观研究结合起来,科学地分析、清晰地把握内债对于经济运行的作用机制,写出实证与理论相结合的文章,相信我国内债史研究一定能够出现一个新的局面。 

【参考文献】 

[1]千家驹.旧中国发行公债史的研究〔J〕.历史研究,1995,2. 

[2]千家驹.旧中国公债史资料1894~1949〔Z〕.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1995. 

[3]卢文莹.梁启超——近代公债思想的集大成者〔J〕.财贸研究,1993,6. 

[4]吴景平.宋子文论纲〔J〕.历史研究,1991,6.宋子文的经济思想评述〔A〕.民国研究:第1辑〔C〕.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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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金普森,王国华.南京国民政府1927-1937年的内债〔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4;南京国民政府1933-1937年之内债〔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3,2. 

[7]赵兴胜.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国内公债政策研究.〔A〕.民国研究:第3辑〔C〕.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 

[8]千家驹.论旧中国的公债发行及其经济影响〔J〕文史哲,1983,6. 

[9]朱英.甲午“息借商款”略述〔J〕.贵州社会科学,1993,4;晚清的“昭信股票”〔J〕.近代史研究,1993,6. 

[10]周育民.试论息债商款和昭信股票〔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90,1. 

[11]单宝.北洋军阀政府的公债〔J〕.史学月刊,1987,1. 

[12]王磊.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内债研究〔J〕.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4. 

[14]张晓辉.广东近代地方公债史研究(1912-1936年)〔J〕.暨南学报,1992,2. 

[15]胡宪立.中国早期公债史述略——评晚清与北洋军阀时期所发行的公债〔J〕.史学月刊,1995,2. 

[16]邓宜红.试析1935年以前中国银行对待政府内债态度之演变〔J〕.民国档案,1993,1. 

[17]刘慧宇.中央银行的筹设及其职能之研究1928—1949〔Z〕.南京大学历史系1997年博士毕业论文. 

[18]张寿彭.旧中国交易所探源〔J〕.兰州大学学报,1990,1. 

[19]姜伟.一·二八战火与上海的金融改革〔J〕.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4. 

[20]匡家在.旧中国证券市场初探〔J〕.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4. 

[21]彭厚文.旧中国证券市场若干问题的订正与商榷〔J〕.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3. 

[22]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Z〕.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5. 

[23]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Z〕.北京:档案出版社,1989. 

[24]四联总处史料〔Z〕.北京:档案出版社,1993. 

(资料来源:《社会科学辑刊》200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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