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当我们在研究一定区域的人地关系时,容易忽略一个重要的问题,即何时起一个地区的“人地关系”开始成为一个问题?也就是说,何时起该地区人为因素的介入开始引起了其生活环境的变化问题,这实际上是一个人地关系的基本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才可以进一步研究变化的方向、变化的进度,以及为复原原来环境找到理论依据,对于贵州石漠化的研究也是如此。
目前,贵州省石漠化土地面积已达32480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8.44%,而且每年仍以3.5%—6%的速度递增。[1]贵州省确定的40个[2]石漠化治理重点县占到全省87个县级行政单位的46%,这些县主要集中分布在贵州地势高峻的西北、西部及南部。贵州全省总面积17.6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占61.7%,丘陵占30.8%,平地占7.5%[3],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山区省份。贵州脆弱的生态环境决定了只要有毁林开荒,陡坡开垦的活动,就有可能形成石漠化的后果,严重的石漠化导致表土流失殆尽,而喀斯特表土自然成土速率极慢,平均每形成1厘米的土层需要8000年左右[4]。石漠化危害极大,治理极难,故有“地球癌症”之称,因此贵州的石漠化引起了政府部门和学者的普遍关注。
贵州省喀斯特地区的石漠化指在亚热带脆弱的喀斯特环境背景下,受自然条件和人类不合理社会经济活动的干扰破坏所造成的土壤严重侵蚀、基岩大面积裸露、土地生产力严重下降、地表出现类似荒漠景观的土地退化过程。人类活动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加速了石漠化的发展:人口膨胀造成对陡坡、原始林地和草地的开垦,极易造成水土流失;人口素质低形成的长期的粗放经营使地力消耗过大,从而降低土壤肥力;矿石资源的露天开采严重破坏了地表植被和地貌,形成土地荒芜、水土流失、基岩裸露的矿业荒漠化景观;农村基建工程也对石漠化带来一定负面影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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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西部环境和生态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历代制度和政策因素对西部环境的影响:途径、方式和力度”90302002研究成果。
有关贵州石漠化过程中人为因素介入的时间,目前有几种提法,一种是以20世纪50年代解放初期作为比较的起点,认为此前,全省森林覆盖率可达45%左右,而到80年代森林覆盖率已降至12.6%[5][6]。有的学者也提到20世纪60—70年代中期乱砍滥伐和陡坡开荒,导致森林覆盖率急速下降,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从而导致石漠化。[7]另有的学者认为,贵州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森林先后遭到4次较大规模的破坏:第一次是20年代至40年代的战争;第二次是50年代末“大炼钢铁”使大片原始林、次生林毁于一旦;第三次是“文革”时期“以粮为纲”大搞开山造田,大肆砍伐林木;第四次就是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由于农村经济体制变动,再次使林木遭到严重破坏。[8]
笔者认为,解放以后人口持续增长加大对土地的压力、增强对土地的开发力度,从而加速了贵州石漠化的发展,这是不争的事实。不过在这块土地上的人为活动是具有延续性的,诸如人口骤增、毁林开荒、矿石资源的露天开采等在历史上早已发生过。贵州的开发显然不只是近百年才开始的,但是石漠化的发展却是伴随贵州的开发进行的。到目前为止,对历史时期本区石漠化的描述及研究还未进入研究人员的视野,缺乏历史时期的相关研究使得石漠化研究在时间上存在断层,不利于对石漠化发展过程的评估,同时,由于跳过了历史时期,直接从地质、地貌及土壤条件的角度出发,一下子跳到近几十年的开发过程,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即认为石漠化只是最近几十年的事,但是如果我们检阅历史史料,却会发现,贵州的石漠化现象至少在清初就已为人们认识,不过没有使用石漠化的专门术语而已。
二、史料中所见贵州石漠化现象
石漠化主要以大面积裸露的基岩为特征,故我们可以把方志中所记载的“多石”当作石漠化的记载。在康熙《贵州通志》中就曾多次提到贵州石漠化的问题,其记载方式除了“多石”外,还有“地蛹不可耕”的记载。
如康熙《贵州通志序》记载:“今黔田多石,而维草其宅,土多瘠而舟楫不通”。卷一《舆图》的记载类似:“田多石,而草易宅,民屡屠而户久凋,城郭虽在,百堵犹未尽兴,学校虽修,弦诵犹未尽溥。”
“地埆不可耕”,所谓“埆”,按照《王力古汉语字典》,指的就是土地多石瘠薄。康熙年间任贵州巡抚的阎兴邦对贵州这样评价道,“古者六尺为步,三百步为里,庐井满焉。黔则山高箐密,或一里绵二三里之遥,甚者,亘百里无人居。地埆不可耕,土皆石,桑麻不生。入其境者,举足悉蚕丛栈阁矣,然人版图已久,安可不以治内者治之哉?”康熙《贵州通志·疆域》
贵州之贫瘠,显然和“田多石”是有关的。用今天的话说,明清时期,贵州已受到石漠化的影响,从而导致贵州贫穷落后的局面。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天石漠化尤其严重的关岭地区,在明代就有“风土艰于禾稼,惟耕山而食”嘉靖《贵州通志讽俗》的记载,关岭今天的情形实际上是历史的延续。
此外,清人对石漠化的发生过程也有了一定的认识,如《世宗宪皇帝实录》卷144就有这样一条有关“冲坍”现象会减少耕地数量的记载,“但又有本来似田而难必其成熟者,如山田则泥面而石骨,土气本薄,初种一二年,尚可收获,数年之后,虽种籽粒,难以发生。且山形高峻之处,骤雨瀑流,冲去田中浮土,仅存石骨。”这种“冲坍”现象指的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山区水土流失现象,其严重后果,则是石漠化。
综上所述,贵州石漠化并非只是当代的事情,历史时期早已存在,至少在清初已为人们认识,只不过没有用“石漠化”的科学术语而已,而且由于历史记载语焉不详,我们已很难搞清历史时期石漠化的分布。这些记载与贵州岩性及气候等自然原因容易形成石漠化的现象是相一致的,那么清初之前的人类活动是否已经开始影响石漠化呢?笔者认为,当时的人类活动对石漠化影响是很有限的,其原因分析如下。
三、清初以前人类活动强度评估
1.清初以前的贵州社会
贵州虽然在明代永乐十一年1413年建省,但是明代初期对贵州的治理基本上是延续元代的土司制度。土司制度又是以保留原来的生产方式为出发点的,故其社会形态较此前基本不变。
明代在贵州建省,其主要原因是出于贵州的地理位置有重要的军事意义,系“滇楚之锁钥,亦蜀粤之藩屏”,开发贵州并不是明代政府的本意。自建省以来,贵州财赋名列全国倒数第一嘉靖《贵州通志.财赋》。贵州之贫瘠、荒凉让人寒心,明代甚至有人提出废置贵州的建议,“然而地有所必争,昔人欲弃之而不可,则以其肘腋咽喉乎四省也?”康熙《贵州通志·舆图》终因其地理位置重要,不能舍之而去,置之不理。
贵州最早建立的八府①,是在废除思南、思州二宣慰司的基础上改设的。如果以府县的设置作为明代政府开发贵州的一个标志的话,明代中期,贵州的开发主要在东部近湖南地方和中部地区。卫所的设置虽然深入贵州内部,但呈零星分布,与土著成穿插之势,很多地盘仍为少数民族的聚居区。明代贵州建省之后,不断实行“改土归流”,陆续增设府、州和县。截止明末,贵州布政司共领贵阳、安顺、平越、都匀、黎平、石阡、思州、思南、铜仁、镇远等10府及贵州宣慰司,其下有镇宁、永宁、普安等九州及婺川、印江等14县。只比明初多两府,贵州的西部和西北部仍在水西安氏和乌撒土司手中,北部的遵义府还没有划归贵州省,仍隶属四川省。
当然明代政府对贵州的开发还是有一定作用的,首先是把贵州首次划为独立的行政单元,这对贵州日后的发展打下一定基础;其次明代政府在贵州实行的卫所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对贵州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这种影响因卫所有限的开垦及卫所开垦时间的过短而削弱。首先,穿插在各地的卫所数量有限,“贵州四面皆蛮夷,所可知者各府若卫军民之数,甚寥落也”嘉靖《贵州通志·户口》。按照有关推算,当时大约有14.2万士卒,与家属合计有42万人[9-p177-180],在洪武年间屯田达到93万亩[10-P108],这个数字还赶不上如今一个县的耕地数字。其二,军屯为时不长,明代中期军屯逐渐遭到破坏,军士逃亡,留下许多抛荒的田地,所以军屯制度在贵州并没有长期执行下去。
由于贵州当地“蛮夷”太多,尚属未开化之地,贵州存在许多官员拒任的现象②,即便上任,也是恨不得马上离任。③更有甚者,忧郁而死,“惟是贵州僻在亥步,穷处黄茅,岚氛猿猱为伍,士人闻命有投牒不往者,有既赴郁郁死者。”乾隆《独山州志·艺文上》而这种情况发生在明代的后期万历时期,由此可见明代中央政府对贵州的开发仍是很有限的,故而在方志中留下的是“贵州山深地僻,非无田之患,而无民之忧。”嘉靖《贵州通志·土田》
到明末清初,贵州历经兵燹,至少经历了万历年间的平播事件、康熙三年平水西安氏的战争以及康熙十二年始进行的镇压吴三桂的战争,经过明代经营而略有起色的贵州的社会经济,几乎又回到零点,仍不啻无人管理的“瓯脱”之地④。不过较明代而言,增置了四府。康熙三年1664年平定贵州西北部水西、乌撒二土司的叛乱之后,于康熙五年分别在二土司地置大定、黔西、平远、威宁四府。⑤此后,中央政府的行政区域才正式延伸到贵州的西部和西北部,为日后汉民的迁移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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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嘉靖《贵州通志》卷一《建置》:永乐十二应为一年,废思南、思州二宣慰司,以其地设思州、思南、镇远、石阡、铜仁、黎平、乌罗、新化八府,后废乌罗、新化二府。成化十年置程番,弘治七年置都匀府,仍为府八。
②嘉靖《贵州通志》卷五《职官》:“贵州游宦之难,则又有甚焉,盖其所治者,蛮夷也。纵得其人,亦往往难之守,令以下授之官而不赴者十七八也。”
③“官司其地者,视为鬼方,蛮触之域,恨不旦夕去之。”转引自刘学洙:《贵州开发史话》,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
④康熙《贵州通志》卷四《疆域》:“明割粤楚蜀之地以益之,四履所至不下千有余里,非狭也,而土田确硗,户口寥落,故不免同于瓯脱焉。”
⑤乾隆《石阡府志》序:“康熙三年,水西罗鬼安坤叛,命吴三桂讨服,以水西为黔西府、比喇为平远府、大方为大定府、乌撒为威宁府”。
不过到了清朝初年,贵州经济仍是一片萧条,“吾观于黔而知非可以他国之治治之也,界接于楚、滇、粤、蜀,而僻于粤,硗瘠于蜀,荒凉萧瑟于滇,比之楚风直邾莒矣”康熙《贵州通志·疆域》。贵州虽然是明代建省,但是一直到清初,其社会状况同建省前的社会相比,变化不大,仍是地瘠民贫、且主体人口为少数民族的“蛮荒”之地。
2.人口数量和耕地范围
评价历史时期人类活动强度还应从人口数量、耕地范围及生活方式来进行。根据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纂修的《贵州通志》,当时贵州布政司所辖军民人户为148957户,其中民户56684户,军户62273户,这里不包括少数民族人数。官民屯田共428660亩,旱地共516577亩,耕地总数为945237亩。而根据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成书的《贵州通志》,户口数只有户口原额,并没有当时的户口数,这个户口原额为175335户,应当是嘉靖以后、康熙以前的人口数,这个数也没有包括少数民族人数,这个数字比嘉靖朝略有增长,而田亩数也较嘉靖年问有所增加,康熙年间的实际耕地数为1213442亩含旱地和水田。如果以两种方志中记载的最大数,即康熙年问的户口数和耕地数与现在贵州一个贫困县大方县作比较,后者汉族人口数和耕地数分别为173763户①和1842749亩,可以发现康熙方志所载的原额人口数只与今天一个贫困县人口数相当,总耕地数还不如一个县的耕地数,这种开发程度显然是很低的。
3.生活方式
我们还可以从当时人们的生活方式来评估人类活动的强度。按照文献记载,当时贵州土著民族大多数仍是过着刀耕火种、渔猎并存的生活。就拿当时开发较早的思南府来说,当时的情况也是“蛮獠杂居,言语各异,刀耕火种,唱歌耕种,采矿为业。”②农闲之时,还兼打猎、捕鱼为生,“猫人性凶,善奔逐,不惮渊谷,不畏猛毒,出入持刀负弩。农暇即以渔猎为事。”《思南府志·地理志》程番府:“方番司,其俗好鹰犬,以捕猎为乐。”此外,有的还从事采薪、赶毡等其他行业,如黎平府:“西山阳洞司,苗人,去府几三百里,接连广西地界……皆以苗为姓,不属郡县,垢面蓬头,跣足,言语莫晓。采薪为业。”铜仁府:“提溪司杨黄,种类最多,男不耕,女不织,出则执雀萝,以渔猎为生。”贵州布政司宣慰司的劄佐司:“多不务农,以赶毡为业。”水东司:“司治在东北隅,皆山谷野处,田在冈阜之间,难于稼穑,常患水旱。民多废耕以赶毡为业。”嘉靖《贵州通志·风俗》即便有的民族以农耕为业,但这种于群山万壑中星星点点的耕种仍然处于比较原始的状态,有时耕种还会受到野生动物的袭击,所以铜仁府的省溪司土人“离治远,居幽谷深箐之间,常畏虎狼,昼耕则持刀弩往,暮则合聚同归”。
由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固定的农业生产方式还没有成为土著民族的主要生活方式,而是与渔猎、采集等方式并存的。这种生活方式往往是在人口密度低、自然资源丰富的情况下才得以维持较低水平的生活,这种生活方式对自然的主动开发有限,因而这种生活方式对石漠化的影响也就有限。
4.虎患
除了考察人们的生活方式,我们还可从明末清初老虎频频出现在贵州境内来推测明代在贵州的开发程度。其理论依据是按照当代人们对老虎生活范围的研究:一只成年虎需要20到100平方公里的有森林的栖息地才能活下来,森林的范围的大小又取决于它所能提供的供老虎享用的大型猎物的数量。若一个地方有野生老虎,不仅要有成片连绵数十至成百平方公里的范围,还要具备提供老虎食物链上的其他大型野生动物的生态条件,也就是说,一个地方有老虎,说明还有大片土地没被人利用,所以可以把老虎作为森林的指示剂。下表是笔者利用方志整理出来的有关老虎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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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按大方县总户数为244737户,而汉民族占总人口的71%的比例得出该数字。
②[明]嘉靖十六年钟添纂修,田秋删定《思南府志》卷一《风俗》,载《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卷67。
上面资料显示,明末清初贵州西北、东北及西南都有老虎出现,由此可以推知,当时贵州仍有大片森林未开发。再联系明代卫所有限的人口数量、较短的屯田时间及零星分布的屯田范围、缺乏持续人口增长的和平的政治环境以及土人的生活方式在此前后也未曾发生强烈的变化等等,笔者认为这阶段对贵州的开发是很有限的,故对石漠化的影响也很有限。
如果说清初以前人类活动对石漠化没产生大的影响,那么何时起人类活动开始影响贵州石漠化呢?笔者认为,可以清代雍正年间当作一个转折点。而要认识这个问题,必须把它放到全国范围来考虑,为此我们得从雍正年间人口总形势及在贵州执行的特殊政策人手,来探索雍正王朝对贵州的开发及其对贵州日后石漠化产生的深远影响。而雍正时期给人印象至深的则是其人口压力及由此催生的一系列垦殖政策和国家治理思路。
四、雍正年间的人口压力及贵州人口、耕地情况
清初在镇压明朝残余势力和汉民族的反清斗争以及平定“三藩”之乱之后,承平日久,人口渐渐滋长,到了雍正朝,人口压力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这从下面雍正皇帝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可以得见,而有关研究也证实了清初的人口“爆炸”是事实。
按照有关研究,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至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6.9%,这个增长率在1949年前的增长率中虽然只列居第三,但是,由于清代人口是在明代人口基础上的增长,而明代中期中国人口突破了宋代1.5亿人口的峰值之后,至明代后期接近了2亿,是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人口数,因此建立在庞大人口数量上的人口增长,造成了清代前期的“人口爆炸”[11-P831-836]。尽管我们缺乏雍正年间准确的人口数量,但是如果按照6.9%的平均增长率计算,雍正在位的十三年中人口数量当在2.2亿到2.3亿,经历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飞跃,贵州人口也快速增长。
由表1可知,贵州的人口密度在清代经历了三次大飞跃,一次是从雍正年间到乾隆初期,一次是从乾隆初期到乾隆中期,一次是从乾隆中期到后期。以雍正年间至乾隆18年的人口增长为例,就全国水平而言,人口密度较原来增长了3倍,而同期贵州的人口密度增长了65倍,也是三次飞跃中最突出的一次,可见,贵州人口在雍正年间获得极大的发展。
而这些增加的人口主要聚集在贵州的西部和西北部,有关研究证实,位于贵州西北的大定府与西南的兴义府及普安厅人口比例上升最快,清代中期以后成为贵州人口增长最快的地区,此与汉民移民的大量迁入有关[11-p245~265]。而汉族移民大量人迁黔西地区,是这一区域矿业兴盛的结果。
雍正五年,云贵广西三省总督鄂尔泰奏请在贵州开矿鼓铸,并建议开垦以解决开矿可能带来的人口问题《世宗宪皇帝实录》卷52,以下仅注卷数。雍正九年,朝廷采纳鄂尔泰的奏折。①据乾隆《毕节县志》,“雍正八年丁月,设宝黔钱局城内鼓铸钱文,置炉十座,每一座炉举炉头一人,专管铸务,年铸三十六卯……乾隆五年添炉十座…乾隆十年,每年加铸十卯,年共四十六卯,遇闰加铸四卯。”乾隆《毕节县志·赋役》
贵州在清代是全国铅的主产地之一,也是全国铸币用铅的主要供给地,康熙十八即指定“黔楚之铅……上供京局”作鼓铸之用。而贵州的铅业主要分布在威宁州、水城厅、毕节县、大定府、普安州、平远州、南笼府等贵州西部及西北部,其中全省各府厅州县产量最大的是威宁州,雍正以后,铅产量不断提高。而贵州铜的批量生产也开始于雍正五年,仍旧集中在大定府、威宁州等贵州西北部地区[13]。
采矿吸引大批人员进入黔西北、黔西地区,使得这些地区成为雍乾时期人口增加最大的地方,为解决这些移民的吃饭问题,鄂尔泰建议在开矿的同时,也要在此开垦土地,这些政策无疑会对黔西北、黔西等地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除了庞大的人口数量,雍正王朝遭遇的前所未有的人口压力,还可从雍正皇帝频频颁布的谕旨中体会得到。
雍正皇帝刚即位,就颁发了劝垦的谕旨,而此时对人口问题的认识是“惟开垦”才可缓解人口压力。②所以,他颁发谕旨,号令全国各省“凡有可耕之处,听民相度地宜,自垦自报。地方官不得勒索,胥吏亦不得阻挠。”对于开垦的荒地,也给予十分优惠的政策,“水田仍以六年起科,旱田以十年起科”。还把对官员的升迁考核与他们劝垦的田地数量挂靠在一起。无论是百姓还是官员,只要从事开垦,都能从中获利,极大地促进人们开垦的积极性。当然有的官员为了升迁,常常会垦少报多,致开垦土地数字失真则是后话卷144。
雍正二年,雍正皇帝认识到可开垦的土地毕竟有限,于是他又开出了“竭人力以尽地利”的“药方”。就如何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将人力、地利发挥到最大程度成为他的新的政策导向。规定地方官员除了关心农民疾苦外,还要采取奖励熟练老农,以激励其他农民积极耕耘的办法。③除了对在任的地方官员有此要求,雍正皇帝对即将入仕的考生也寄予深深厚望,把如何才能“竭人力以尽地利”的问题当作了考题卷25。
在“尽地利”方面,雍正皇帝也有相关指示,要求地方上依据当地自然条件,于不宜农业之地,种植多种经济作物。④这样依照自然条件,充分发挥人类主观能动性,可达到“不惟民生可厚,风俗亦可还淳”的美好境界。
在雍正皇帝的号召下,群臣积极响应,甚至建议直接将营田数量与卖官、开罪及减刑等挂钩⑤,使得营田对象不仅限于农民,而是扩大到社会各种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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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雍正九年九月甲申:“命贵州省开局鼓铸,从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所请也。”
②《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雍正元年四月乙亥:“朕临御以来,宵旰忧勤,凡有益于民生者,无不广为筹度。因念国家承平日久,生齿殷繁,地土所出,仅可瞻给。偶遇荒歉,民食维艰。将来户口日滋,何以为业?惟开垦一事,于百姓最有裨益。”
③《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十六雍正二年二月癸丑“但我国家休养生息,数十年来,户口日繁,而土田止有此数,非率天下农民,竭力耕耘,兼收倍获。”“仍于每乡中,择一二老农之勤劳作苦者,优其奖赏,以示鼓励,如此,则农民知勤,而惰者可化为勤矣”。
④《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十六雍正二年二月癸丑:“再舍旁田畔、以及荒山旷野,度量土宜,种植树木……所赖亲民之官,委曲周详,多方劝导。庶使踊跃争先,人力无遗,而地利始尽。”
⑤《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五十一雍正四年十二月己已,“遵旨议覆大学士朱轼条奏营田事例四款,一自营己田者,照田亩多寡,给与九品以上,五品以下顶带,以示优旌;一效力营田者,应酌量工程难易,顷亩多寡,分别录用;一误降调革职之员,效力营田者,准开复:一流徒以上人犯,效力营田者,准减等,俱应如所请,从之。”
举凡有利于农垦之事,雍正也确实在政策上给予了实在的支持。①
雍正七年四月戊子再次颁布谕旨,提供优惠条件鼓励开垦。上面一系列出台的政策反映了解决雍正年间的入口压力确实是国家紧迫之事,而在雍正的开垦令之后,各地陆续报垦的数字也屡见于《世宗宪皇帝实录》,贵州也在报垦之列。
雍正四年八月,“平越、普安州等四府州开垦雍正三年分田地四十九顷有奇。”雍正七年闰七月,“贵筑等十三县开垦雍正七年分田地九千九百亩有奇。”卷84雍正八年七月,“南笼、思南等三府,开州、清镇等五州县开垦本年分田地十一顷有奇。”卷96雍正十年九月,“安顺、思南等府开垦雍正九年分田地一百四十顷有奇。”卷123雍正十一年八月辛亥,“永宁、平远等五州县开垦雍正十年分田地十顷有奇。”卷134总共报垦16900亩,尽管报垦地点零散,数量也不大,不过雍正的政策在贵州显然得到贯彻。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在乾隆《贵州通志》中找到雍正四年至乾隆四年的报垦数字,其中贵阳府共新垦田1480亩;属安顺府的郎岱同知等新垦田2801亩;平越府新垦田1417亩;思南府新垦9738亩;石阡府新垦104亩;黎平府新垦93亩;大定府新垦8157亩;南笼府新垦11597亩;遵义新垦坡地89亩,新垦田6亩,共计35395亩田地,坡地89亩,此间,贵州新垦田地就增加了3万多亩。
此外,我们可以利用梁方仲编著的《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来了解贵州及全国在当时的土地开垦情况,如表2所示。
按照表2,贵州田地数量从雍正2年1724年到乾隆18年1753年共增加1,119,025亩,增幅达77%,而此时按照全国同期水平,仅增加11,581,630亩,增幅仅为1.6%,也就是说,在全国耕地增长缓慢的情况下,贵州的田地数量却激增,与全国形成明显的对比。
综上所述,无论是人口数量还是耕地数字,从雍正年间到乾隆年间,贵州的增长都是惊人的,而且也在这一段时间形成一个历史时期的高峰值。
当然除了与前已述及的鼓励垦殖的政策有关,还与雍正帝在贵州进行改土归流、开辟苗疆增加土地有关。“改土归流”是明清两代在少数民族地区废除世袭土司,改行临时任命流官统治的一种政治措施。而对贵州来说,改土归流却有另一种新的形式,即雍正朝对“化外生苗”的征服,对于“土田止有此数”的雍正王朝来说,招抚今天贵州境内的一些“生苗”以获取他们曾经占据的地盘,无疑是增加土地的一种方式,尤其是位于今天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西南部还属八万古州“生苗”之化外之地,更是一大片广袤的土地,所以在贵州进行的改土归流实际上也是雍正帝迫于人口压力、增加耕地的一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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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十一雍正五年九月:如雍正五年,川陕总督岳钟琪疏奏,“湖广、江西、广东、广西等省之民,逃荒入川,不下数万户,请开招事例,给穷民牛具籽种,令其开垦荒地,方为有益。得旨。”
此外与贵州疆界的调整也有一定关系。这包括,雍正五年二月“定湖南改归贵州之清浪、平溪二卫,属思州府管辖。”卷53雍正五年三月,从鄂尔泰请,将湖广划归的五开、铜鼓卫分设两县,属黎平府。雍正五年闰三月,“寻定五开新改县曰开泰,铜鼓新改县曰锦屏,平溪新改县曰玉屏,清浪新改县曰青溪。”卷55雍正五年八月,定广西、贵州界,以红水江为界,江北归贵州,江南归广西卷60。雍正七年,清理疆界,以赤水河北大康里归川,以赤水河南夷屯归毕节乾隆《毕节县志·时事》;雍正十年四月,鄂尔泰请将原属广西庆远府的荔波县改隶贵州都匀府①,也正是雍正时期才奠定了今日贵州的政区范围。
五、讨论
我们从雍正年间出台的一系列垦殖政策可知,这一时期人口压力相当突出,为此,雍正皇帝积极应对,分别出台劝垦、劝农以“竭人力尽地利”的政策。在尽可能发挥人们主观能动性的同时,不断开拓新的领地,寻找新的财政收入,也是解决方法,这应是雍正年间在贵州开展大规模改土归流的人口背景。
雍正时期对贵州的开发是卓有成效的,此后贵州的生态环境发生的变化也是极大的。文中谈到明末清初老虎横行,而到了雍正、乾隆时期,虎的出现已是稀见之事,“兽则豹、麂、麈、兔、野狗,羊之属见于山箐,至熊、虎、豚鹿则际太平日久,间有,非常物也。”乾隆《南笼府志·地理志》这从又一个侧面反映了贵州的土地到了乾隆时期已有相当的开发。
就历史时期而言,一个地区的开发往往是和人口数量的增加和土地开垦面积的扩大相辅相成的。而一个地区的开发总可以划分出许多阶段,每个时段对前一时段来说是继承和发展的关系,但是,在发展过程中,有量变引起质变的阶段,这种阶段对于研究一个地区的发展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雍正时期在贵州发展史上占据了特殊的位置。贵州的开发应该从明代立省开始,但是早期进展十分缓慢,到了清初,经过康熙年间几十年“承平日久”的休养生息,到了雍正年问,贵州经济也有了一定起色。而经过了雍正在贵州的一系列特殊政策,无异于给贵州的发展注入催化剂,使得贵州的发展进入了另一个新阶段。到了乾隆时期,玉米、红苕等耐旱、耐瘠高产作物的引种想必是和雍正时期就开始出现的人口压力有关。由于玉米等旱作物的强烈适应性,使得人们又能再次向原本不宜种植粮食的山地开荒,而新的食物来源又可以养活更多的人口,更多的人口可以开垦更多的土地,这些作物对贵州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及对土地的破坏又远远超过了雍正年间。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雍正年间对贵州施政的后果是一环接一环的,地利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的同时,也是土地退化的开始,到一定程度,也就产生了石漠化,故雍正年间对贵州的开发为日后贵州石漠化埋下了伏笔。所以,雍正朝对贵州的的土地开发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但它也不是孤立的,它以明代在贵州的开拓疆土、改土归流为起点,又以乾隆盛世得以延伸,在这段时间的土地利用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雍正时期对贵州的开发也就成为贵州石漠化人文因素介入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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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七雍正十年四月:“广西庆远府属之荔波县,离府治五百余里,山路险远,请改隶贵州都匀府管辖。均应如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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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载于:《复旦学报》2006年,第2期。
(资料来源:国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