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京杭运河南北贯通,商贾络绎,征收过往船只、商品的关税遂成为政府的税收来源之一。钞关作为京杭运河上的税收关署,既是京杭运河畅通的产物,也是商税制度在明代发展的必然结果。
钞关的设置始于明宣德四年,名为钞关,是因为它与当时流通的大明宝钞密切相关。据《明史》载:公元1429年,“以钞法不通,由商居货不税。由是于京省商贾凑集地市镇店肆门摊税课……悉令纳钞”,钞关之名由此而生。成化以后,钞关开始折收银两,后虽几经变化,但这一名称始终未变。清沿明制,但将原有钞关改称常关,也统称榷关,因常关隶属户部管辖,亦称户关。
明代实行禁海政策,京杭大运河是全国南北商品流通的主干道。全国八大钞关有七个设在运河沿线,由北至南依次为:崇文门(北京)、河西务(清代移至天津)、临清、淮安、扬州、浒墅(苏州城北)、北新(杭州)。其中临清、北新两关征收船料与货税,其他各关只征收船料。至万历年间,运河七关商税共计31万余两,天启年间增为42万余两,约占八大钞关税收总额的90%左右。清代前期,运河七关被全部保留下来,但至康熙年间,三藩平定,台湾统一,清廷于康熙二十年(1684年)废除海禁,原由运河展开的南北商品流通格局变为运道和海道并行,于是南北商品流通格局为之一变。京杭运河七大钞关的税收也远不如明代,运额虽达140余万两,但在全国关税额中所占比重却逐渐下降,从清初的50%降至嘉庆年间的30%左右。咸丰五年(1855年),因黄河北徙,截流汶水,运道梗塞,河运停止十有余年,钞关税收受到很大影响。至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运河漕运停止,运河钞关署治逐渐废止。
钞关的职能是进行税务征收,包括征税、税则(制)和税收分配几个方面。其中征税是钞关的最主要职责,因明清社会变迁,船只携带的物品各有差异,所征税款也因时就迁,各有等差。但总体看来,明清税则变化不大,税率基本稳定。每一个行商过关时,要亲自填写税项,管关官员根据所填内容对不同种类的商品征收数目不等的税款。如船料税一项,明代主要依照船的规模征收,即所谓“每船百料,纳钞百贯”或“量舟大小修广而差其额”。清代修订船料则例,课税加重变细,如“里河并北河来五尺船,一只纳银三两八钱一分二厘”。货税一般分衣物类、食物类、用物类、杂物类等四大类,主要是依据通关货物之精粗、时价之高低来确定税额,分别征收白银一分、二分、一钱、二钱,至一两、二两不等。钞关征收来的税款大部分都要上缴户部,用以赈济灾民、修建河堤、漕船等,余留的作为本关的经费、管关官员的俸银等。同时政府还可定额拨解,将某些榷关税收拨解给其他相邻贫穷省份或用作军饷等等。关税的专项利用,从一个侧面表明关税收入在国家财政中作用的增大。
钞关税收至关重要,管关官员的选拔与任用也备受朝廷重视,并因之逐步完善,尤其在差遣、稽考两个方面管理力度不断加大。明代钞关始设时期,管关官员的任命、担任期限、归属与管辖相对混乱,均无定制。至弘治年间,始由户部固定派遣官吏管辖榷关,隶属于户部贵州司。明中期,管关官员被中官(太监)所垄断,一些中官坐守各地关卡,横征暴敛,激化了商民与政府的矛盾,著名的临清关“马堂事件”就是典型事例。入清以后,选官或奉钦差,或放地方,时有更易。顺治朝由户部汉司官管理榷务,后改为满汉兼管;康熙朝,因满汉兼管制度弊病太多,造成榷务管理上的混乱,遂废除兼管方式,由皇帝钦定一名监督到榷关进行管理,一般推选内务府“操守好”的司员。由中央直接派遣的监督多是管辖重要钞关,而一些税收少的钞关则由巡抚代管或地方官兼管。雍正朝至清末,清政府对各榷关沿用中央政府直接管理与地方政府代管的两种管理模式。对税官的考核以半年或一个季度为期限,税官根据税收征集的情况,题本专奏,说明盈亏原因。中央政府根据奏报情况及其实际操行进行考察,如果管关官员完不成规定的任务,则要根据数额的多少给予或降级,或赔补等不同的惩罚。尽管考核制度相对完善,但钞关的腐败仍然较为严重,尤其是乾隆以后,“私自放行、私自加税”及“书丁舞弊侵害商民”的情况时有发生。
明清运河钞关的设置以财政需要为目的,是政府利用税收杠杆调节供求关系、收益分配关系的工具,同时运河钞关的设置也在客观上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政府不断加大对税关的管理,整顿钞关内外环境,力图从制度约束、考核检查、强制力保障等多方面确保国家的控制和钞关税收功能的正常执行。乾隆时期,为抚恤民生或赈灾的需要,曾三次不同程度对过往关卡的米麦等实行大规模的免税,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平抑物价、刺激商品流通的作用。但是在税收实际征收的过程中,由于存在着控而不严、利益分成不均、吏治腐败、商品市场混乱等问题,关弊仍不断出现。从中央的官僚到地方的士绅以及把关的胥役都想从中获利。官府逐渐增加税收机构和税收项目,提高税额和税率;地方官僚士绅私立关卡、额外苛索;把关的胥役则与地方无赖勾结,随意拦截征税;在榷关附近为行商准备的塌房、官店、私店等服务设施,也被官府和牙行垄断……层层盘剥加重了商民的负担,妨碍了商人的经营和商业的资本积累,从而部分地削弱了钞关的经济功能。
在具体的区域空间中,钞关又与区域经济网络的建立和城镇发展密切相关。首先,关署“事关政体”,是中央设在地方的直辖机构,由中央或地方派驻官员进行管理,并不断加强军事保卫措施,这不仅进一步提升了设关城市的政治地位,而且良好的治安环境也为商业的繁荣提供了保障。其次,钞关都设在运河要冲之地,北京、杭州关分置运河南北,中间诸如天津、临清、淮安、扬州、浒墅都是运河沿岸的重要城镇,每到漕运盛时,“帆樯如林,百货山积”,过往船只往往在等待过关验收同时进行商品贸易,进一步加大了商品贸易的流转。同时等待过关的行商往往在钞关附近的塌房、官店、私店内居住,带动了钞关附近商业和服务设施的发展。便利的交通和繁荣的贸易促使运河各钞关所在城镇逐渐成为区域经济中心和流通枢纽,并进而辐射、带动了周边区域经济的发展。最后,钞关的存在也一定程度上关涉到城镇人口数量与结构性变化。管关官员和依附钞关生存的胥役、关棍、牙商、脚夫等社会群体在城镇中大量增加,在明清传统户籍控制政策松动和雇佣关系进一步发展的大背景之下,这种依附关系部分地解决了破产农民、手工业者的生活来源问题。
(资料来源:《光明日报》200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