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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自毅|辛亥前十年的学堂、学生与学潮
作者:马自毅 责编:

来源:《史林》2002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4-11-28  点击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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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革是清末新政的重点之一,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建立起各级各类新式学堂,培养了数百万名不同于传统儒家教育的新学生,辛亥前后活跃于政治、军事、经济舞台者中,有相当一部分曾经是新式学堂的学生。与此同时,新学堂、新学生的出现,也引发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反响与社会问题。

新式学堂并不始于20世纪,除教会学校外,同光年间已陆续出现由国家开办的最早一批新学堂,如京师同文馆、上海广方言馆、福州船政学堂、天津水师学堂等等,主要培养实用型洋务人材;戊戌维新期间还建立了中国第一所近代大学——京师大学堂。但以科举制为主导的传统教育体制并没有根本改变,新式学堂和接受新式教育者数量十分有限。

京师大学暑假仕学师范合影庚子事变创巨痛深,面对东西各国“争强斗胜”,中国则“积贫积弱”的现状,办学堂、开民智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已是朝野上下的共识。1901年4月,张之洞、刘坤一在著名的“江楚会奏”三折中提出了“育才兴学”的四项措施:设文武学堂、酌改文科、停罢武科、奖励游学。9月,清廷下令将“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厅、直隶州均设中学堂,各州、县均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开办新式学堂,培养新式学生正式成为国策,希望以此作为改弦更张之机,培植左右国家之才俊,造就转移时事之英雄。民间也对新式教育以及新学堂培养的新学生寄予厚望,认为“我中国将来之振兴亦系于教育也”;“学堂多设一所,即中国多一分生机”,“学生增加一人,即中国多一主人翁”;“兵政未修也,赖学生以练习之;农政未讲也,赖学生以研求之;榷政未尽善也,赖学生以修订之;商政未大兴也,赖学生以讨论之;矿政未尽整理也,赖学生以考察之;邮政虽兴而尚待扩充也,赖学生以推广之……。”

在政府、官吏、民间的共同参与、推动下,各地新建、改建学堂蔚然成风。人文荟萃的江苏、浙江自毋庸论,袁世凯、张之洞主政的直隶、山东、湖北更是走在全国之先,连偏僻遥远的漠北蒙古亦起兴学热潮。1901年9月前,沪地报刊有关新式教育的报导屈指可数,此后各地兴学状况,朝廷与地方政府的办学方针、具体措施,学堂、学生的活动情况等,皆成为热点。《东方杂志》辟有“教育”专栏,刊载清廷教育政策、各地办学措施与学堂消息;江浙地区阅读面甚广的《申报》上,教育新闻每天少则一、二条,多则四、五条,遇有国家教育政策出台或学堂、学生有突发事件时则更多;广告版上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式学堂招生与访聘教习的各类广告。据报载,至1903年初,已有11个省建立了高等学堂;中小学堂数量更多,其中有相当部分系由各级书院改建。如(广东)广雅书院→广州大学堂,(浙江)求是书院→浙江大学堂,(江西)豫章书院→南昌大学堂,(湖南)求实书院→大学堂,(湖南)岳麓书院→高等学堂、(浙江)养正书院→浙江中学堂,(汉阳)晴川书院→汉阳中学堂,(湖南)求忠书院→忠裔中学堂,(浙江)紫阳书院→仁和小学堂,(汉阳)凤山书院→汉阳小学堂,(会稽)东湖书院→会稽通艺书院,等等。还有不少书院旧址改为农、工、商、矿、警等各类实业或专业学堂。

1905年,中国的新式教育已粗具规模,除教会学校外,官办各级各类学校共有2,770所;在校学生1902年为6912人,次年即上升4倍多,达31,428人;1905年已有258,876人。幼稚园、女子学堂在全国大部分地区陆续开设,专为白天工作的学徒设立的“夜校”、盲聋哑慈善学堂以及旗营学校等也在部分地区建立。

同年秋,实行了1300年的科举制正式废止。清廷成立学部,作为统辖全国的中央教育行政机关,地方设提学使司及劝学所;颁布有关教育的各种法令、法规,吸收地方士绅参与省、府、州、县和学区的各级教育行政事务,以利推广。1907年起,在部分地区试行强迫教育,达到一定年龄的幼童如不入学,按荒学律惩罚其父兄;与此同时,鼓励民间办学,地方士绅亦热心于此。新式教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清学部遗存此后两年,学生数每年递增近一倍,1907年突破百万;到1912年跃升至2,933,387人。加上军事、教会学校的学生,辛亥时国内学生的总数应在300万左右。1904年官办、私立各类学校总计为4,222所,其中官办3,605所,居绝对优势;到1909年学校总数已达52,348所,五年中增长12倍,其中官办14,301所,所占比例不到1/4。

学堂与学生数量激增,固然是20世纪初年国家、地方与士绅重视教育的表现,但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存在“经费难筹、教习难延、经理无人”等多方面巨大困难,并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教育需要高素质的教师,至少也是合格的教师。但当时中国数百万童生、数十万秀才、数万举人、数千进士,无不是科举制培养出来的,熟读四书五经,却对近代科学、文化知之甚少,或者一无所知,三家村的塾师更是头脑冬烘。改为学堂后,“大率皆由帖括出身”的原书院山长纷纷呈缴聘书,“力辞讲席”,“需聘鸿才主持讲习”。但同文馆与各地船政、电报学堂毕业者不仅人数有限,且都供职于待遇优厚的外交、海关、电信、铁路等机构。于是,“凡能外洋各国语言文字者,即命为学堂教习,束修极厚”,但实际水平却令人生疑,“经理者固不知教育为何事,所请教习又皆非迂腐不堪即叫嚣太甚,不中不西,非今非古,以此言学堂,亦何足以育人才、新学问哉?”由此,新式学堂开办之初严重缺乏合格教师。湖北省垣仕学院自1903年开课后,“虽博带峨冠不乏誉髦之选,无如各种学业门类甚繁,不惟学者致力维艰,即教者亦颇难其选。南京、苏州、上海等地“最著名大学堂”中,“陆师学生派充师范,八股专家支持讲席”。其余各府、州、县之中小学堂以及私设之蒙学堂则更是“分科授课,目录未知;官样文章,胡卢未肖”。镇江府中学堂教科尚称粗备,小学堂则管理既不得法,教习亦非其人,英文教习“西文极浅”,体操教习则于“体操一无所知”;某县公立小学教员读“琛”为“探”,读“熊”为“態”,不知王阳明为何代人物,认为“辽金元”系一人名。部分教习甚且“昨岁则徜徉妓院,今岁则征逐戏园”。胡适十二岁到上海,“完全是个乡下人”,入新学堂读书时,许多同校的小学生来围观。但仅过了42天,便因为能够纠正老师《左传》、《易传》不分的错误,“一天之中升了四班(四级)”。由此亦知教师水准之一斑。为解决师资严重匮乏问题,各地皆重点建设师范学堂,1905年仅四川一省开办师范传习所110所,仍不敷用。罗振玉曾对学堂教习情况作过估算:(按照省学部规定,凡5000户以上村镇,至少需设蒙学堂1处。)以每个学堂3名教习计,全国共需要1,512,900名;直隶辖140余州县,每县平均政四五百村,每县设一学堂,每堂有教习一名,亦需六七万人。但天津、保定两地的师范生总共四2,000人左右;5年一届,须经150年才足敷用。直隶是当时全国办学最好的省份之一,尚且如此,其它地区可想而知。《师范难求》《教习非人》等是当时报刊上的常见新闻。在国内严重缺乏人才的情况下,高薪聘请洋教习。据不完全统计,1901-1911年间,先后有近千名外国教习在各级各类学校(从幼稚园、小学直至京师大学堂)任教,其中一多半是日本人。但“言语既苦其难通,薪俸又嫌于过重”,难以持久。更有少数教习“应聘到中国,或者是视作生财之道,或者是另有目的,因此在担任教习期间不仅不能胜任,而且还因行为失检、举止不规,受到学校、地方或学生责难”。于是不得不重新聘用原先的书院、私塾教习,而他们又把自己熟悉的知识及教育方式带进新学堂,由此,渴求新知识的新学生与依恋旧传统的旧教习产生很大的分歧与摩擦。


教育需要经费,短时期内开办如此多的学堂,更要投入巨款。然“庚子赔款”高达45,000万两(加上利息,共98,000万两),另有地方赔款2,200万两(其中530万两归入国家赔偿数),两项相加,超过了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全部未对外赔款的总和,不仅给国人带来沉重的负担,则也进一步加剧清王朝的财政危机。与此同时,1901年开始的新政以及其后的宪政包含编练新军、创办巡警、修订律例、整饬吏治、裁撤冗衙、振兴实业、废科举、兴学校、官制改革、设谘议局资政院、地方自治……,无不需要巨款,教育仅仅是其中之一项,清末中央与地方皆苦于经费极度短缺。上谕坦言:“国步艰虞,百废待举,而库储一空如洗。”1903年中央财政赤字达3,000万两,是庚子前的约两倍半(甲午后年亏空1,300万两左右);而宣统三年的财政预算中赤字更高达4,169万两。地方财政亦同样。仅以开办新政计,“司法一项约费百万,教育一项约费百万,巡警一项大省约费三百万,小省尚需二百万。单此三项计之,各省每年平添四、五百万开支。“光绪三十四年全国各省财政除奉天、山东、河南、四川略有盈余外,余皆亏损,总亏损额为1,290.3万两。但实际运转中,四川“库款万分支绌”;河南“久已入不敷出”,奉天财政陷入极度困难。

每况愈下、提襟见肘的财政难以承受以几何级数增长的新学堂所必须的教育经费。宣统三年度国家财政预算中,总岁出298,448,365两,而学部和各省教育经费合计为2,747,477两,仅占1%。四川的学堂与学生数系全国之冠,该省光绪三十四年的总岁出为库平银14,964,926两,其中解饷、协饷占56%,本省支款为44%,仅有6,663,179两。除去行政、军政费用后,用于教育的经费为2,239,634两,分别占本省支款的4%和总岁出的1.9%,杯水车薪,多数学校处于勉强应付和入不敷出之间,1904年元月管学大臣张百熙、荣庆等奏称:“奉旨兴办学堂,已及两年有余,而今各省学堂仍未能多设者,经费难筹累之也,公款有限,全赖民间筹捐”。《东方杂志》的“各省教育汇志”每期都有各地官吏士绅捐款、献房(作校舍)的消息,且有一次捐助达数万两银子者;部分教习因“热心教育,不领薪水”,然较之全国数十万所已办学堂和更多的应办学堂仍不济急。“一言及筹款,则督抚委之州县,州县委之绅士,文移往返,言语纷扰,终无所成议。”当时各报刊有关办学的新闻中,多半提及经费难题,金陵省坦大学堂因“巨款难筹”,教习“薪水竟如画饼充饥”,不得不“暂行缓办”;曾为“全闽第一”的彰郡中学堂,因“经费无着,各教习纷就他处之聘,学生所存者寥寥无几”;江西九江创办学堂,所选生童“文理尚优,堪造就”,却因经费不足,“碍难一律留堂,不得不稍示区别,定其先后”,天子脚下也同样,京师蒙养学堂开办不久,即因“经费短绌,无可支持,不得已暂时停止”,堂中诸生只能“在家温故知新,自求进益,候堂中筹款,再当道人传知”,读来令人感叹不已。

为了筹措教育经费,清廷和地方大吏采取了多种方法,鼓励士绅捐输,庙产兴学(将庙产充作学堂经费,寺庙房舍用为教室),裁书院建学堂等,朝廷允诺,如果开办蒙学堂10所、入学学生500人以上,派为绅士长,得享一切绅士权益;建20所以上,请旨奖给“乐善好施”匾。广东规定,捐助中学堂经费不拘多寡,将来中学堂建成,将捐资诸君的姓名刊刻,“以志荣誉”;捐数1,000两者,“破格优奖”,各地还有挪用海防、赈灾、工程等其它款项办学的情况。清初至光绪中期,任何挪用赈灾款项者都要杀头,现在却公然行之,可见捉襟见肘的财政窘相。尽管如此,所筹经费仍十分有限。于是,开征各种名目的捐税。“因劝学所无款或警费不足,如猪肉、鸡鸭、铺捐、砖瓦捐、烟酒捐,铺房最小之应免者,复另起捐。”“民间捐资之繁,已不啻细如牛毛,无一孔之不入,以致物价腾贵,民不聊生”。

与此同时,王朝末年无可救药的制度性腐败同样充斥刚刚起步的新式教育。“今日喜办学堂之人诚亦有热心教育者,然其大半则目的别有所在,非真热心教育者”;“向之极口诋毁者忽而竭力提倡”,不过是借兴学之美名遂其私欲。“学堂之总办、提调,大率最工于钻营奔竞、能仰承长吏鼻息之候补人员也”;“教习类皆结交声气,奔走于大人先生之门,得以滥竽充数”,视学堂为利薮。校园中挤满各种名目的总办、监督、提调、庶务、文案,“司书籍有人,司钱财有人,下至饭厅、厕所,无不派有多人。”

“一校之成,房屋、器具、饭食、仆隶、仪器、书籍,其种种开销既极繁夥,且强半之事物为内地人所不习知,遂得任意报销,恣其中饱。以经理学堂而起家者,已屡见其人。一校之中总理、教习、司事等员,或以为娱老之方,或以为威福之地,或以为殖产之计,各行其是,而教育一端则全置诸度外。故我国之学堂,养老院也,栖流所也,庞杂废弛,不可言状。开之七八年,徒见经理者营家宅、置田产,执事者妻妾肥泽、衣食温饱,而教成之学生则杳然不知其何在。然则营私负国、坐耗资粮,与不肖之僧徒、逐利之狙侩,曾无少异。”滥支薪水,侵吞公款,偷工减料;桌椅简陋,仪器寥寥,操场“卑亢不一,窒碍难行”,宿舍狭窄,“阴湿不堪”;招考学生及新生进堂时“索取诸费”,等等,是当时报刊上屡见不鲜的消息与评论。更有甚者,金陵高等学堂建造时“工料窳败”,竣工仅一年就房屋坍塌,酿成一名学生死亡、数十人受伤的惨剧;事隔不久,承办这工程的海州知州章邦直却以侵渔之资在学堂附近建洋房、创酒肆。长此以往,虽“郡邑村镇而尽设学堂,亦不过使若辈增一牟利之窟耳,于国家果何益之有哉”。虚报应付也比比皆是。1905年朝廷颁发岁计表,令各州县将其所应办新政之事一一列入,“使览之者得以有所考察”。地方官则“虚伪应之”,或者“自其形式观之,非不璨然具备”,实际则有“有其名而无其实者,甚至三四个人而亦名为学堂者”。

除此之外,洋务运动期间初见端倪的“庙产兴学”,20世纪初年各地皆有所实施。较为开通的士人认为寺庙僧徒多半“不耕而食,不织而衣,游手好闲,无所事事,雅善乞怜”,甚至“为盗为贼,作奸犯科”,所以,“以其产悉归入学堂,最为有益而无损失。”江苏各州县多半有此举。如盐城县南泰山寺田产甚丰,僧人金化素不守戒律,屡有奸赌之案。县令将寺门封闭,改建为学堂,田产所入为常年经费。吴县、江都、高邮、南通、邳县、阜宁六地,学堂占用当地寺庙房舍比例分别为67.8%、50%、78%、100%、30.9%、71%。但在迷信盛行的时代,这无疑又是触怒民众的因素。

实施新式教育的本意是改革,开通民智、振兴国家,而且,它也的确取得了相当的成果。但是,另一方面,正因为它们涉及了非常广阔的社会领域,需要时间,更需要大量的费用,难期即刻见到成效;在清末烽烟四起、财政捉襟见肘的状况下更显困难。与此同时,无所不在的腐败则将本意良好的改革急剧推向失败。各县设立中小学堂,动辄加捐筹款,早已民怨沸腾;欲壑难填的贪官污吏们又把有限的资金塞进了私囊,更增加了社会矛盾并使之激化。在民众眼中,朝廷许诺的富强只是虚幻的影子,日日加重的赋税却是实实在在的现实。至于新学堂,穷人既无时间也无金钱上学,薄有家产者则认为,初等学堂不适合在社会上发迹,中等和高等学堂的学费又过于昂贵;且所学课程与一年两学期的设置,还不及村塾老师教的实用与灵活,因此它们离农民似乎更遥远。此外,翩翩佳儿一入学堂便满口洋文、目无尊长,“皆染洋人习气,故各处顽民往往视学生为小洋鬼子,而视学堂直与教堂无异”,“深恶痛疾,必毁之而甘心”。于是,直接予民以福祉的办学兴教,也同样引发了乡民普遍的暴力对抗。学堂成为辛亥前民众骚乱的主要攻击目标之一。

锡、金两县因米捐津贴学堂经费一事,聚众罢市抗捐,放火烧毁了学堂总理杨绅士的住宅,并拆毁了东林等两学堂。奉化县某绅士拟将各业产民田按亩抽捐,拨充学堂经费,并带人下乡遍查,“乡民将随从凶殴,并拥至绅士家大肆滋闹”。直隶灵寿、平山两县数千民众为抗“勒捐巡警经费”,毁县衙、打县令,因“百姓又愤学堂捐,复将两县所设学堂焚烧”。江苏泰兴毁学风潮中,经营数年的兴学成效毁于一旦,130余间校舍门窗玻璃皆被砸烂,墙垣屋瓦倒塌甚多,至于书籍仪器更是无一完整。崇明县开办学堂,将武圣庙改为校舍,庙内神像迁移他处,乡民始将学堂和办学某君的住宅焚毁,继而又将其它数处学堂任意拆毁,地方官派兵弹压不住。青浦县白鹤港镇的海月堂由僧人海寄管理。朝廷兴学令下,县令田春宁与镇董商议,欲借该堂的多余房屋开设小学堂。消息传出,数十乡民偕地保阻挠。宣统二年夏,直隶易州亢旱,农民祈雨进城,经过学堂门前时,听到学生私议愚民迷信,又见城中开元寺的佛像尽被自治局销毁,以为久旱不雨,都是由于自治员、警董等人毁弃佛像所致,且久已怨恨加捐加税,遂藉人多势众,砸毁自治局与中等学堂的门窗器具,并将广厦百间尽付一炬。部分僧侣亦因寺宇被借、寺产被收,“悍然出其盗贼之行,而与学堂为难”;或者“利用兴学之朝命,以寺院改为僧学堂,预为保全私产之计”。

筹备立宪时,由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认定、划分自治区域、普及教育等项皆以户籍为依据,清政府决定在全国进行户口调查。鉴于新政派捐引发民变的教训,各地制定了详细的调查内容与监督方法,除需要民众配合调查登记外,费用等概不扰民。但仍然无济于事,有关户口调查的种种流言迅速蔓延:“或曰将以抽丁当兵,或曰将以按人勒税”;或传言官府“查取男女生辰,为修筑铁路、镇压黄河桥工之用”,“系卖于洋人作海塘打桩之用”,等等。由于户口调查员“均系学界中人”,因此,焚毁学堂、殴打乡绅及教士、捣毁办理学务者房屋的事件“几于无地不有,无日不有。”

清政府举办新学堂本是为了培养自己的支持者,但新式教育(尤其是废科举)割断了传统精英的培养程序,导致社会结构逐渐脱序乃至倾覆;以西学为主的教学使学生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也接受了西方政治、人文思想,主张自由平权、喜谈革命流血,学潮频频发生。辛亥前十年的报刊中,有关学堂、学生闹事的新闻及评说数不胜数。南洋公学退学等事件后,《苏报》还特辟“学界风潮”专栏,报道各地学界动态,抨击学堂的陈腐习气,鼓动学生退学罢课。

自由平权是20世纪初年报刊舆论的重点之一,却是新学堂中那些恪守“三纲五常、上下尊卑”的旧总办、旧教习最不能接受者。于是,学生往往因为校方的“专制”、“体罚”,升学、考试不公,教习、经理迁腐冬烘,课程陈腐,禁阅新书新报、禁止结会、斥退学生等因,哄堂、退学、罢课,“叠次滋事”。此类学潮始于1900年下半年,1902-1903年,尤其是拒俄运动期间形成高潮。在此期间,杭州中学堂、南洋公学、浙江南浔的浔溪公学等校的退学事件比较典型,风潮往往波及江、浙、闽、粤、赣、鄂、直、豫等十余省和北京。1905年后除此类学潮继续发生外,部分学生转而直接“运动”会党,革命排满。清廷上下忧心忡忡,甚至谈学色变,“多一学堂即多一隐忧也”;“学生愈多则势愈盛,设一旦事起仓促,一呼百应,恐不止如此”。

拒俄运动有关这类学潮的研究颇多,兹不赘言。值得注意的是清末十年还有另外一类学生与学潮。科举废除,不等于为“黄金屋”“颜如玉”而读书的观念也随之消失,就读于新式学堂的学生有相当比例并非以求学为宗旨,而是视为别一形式的终南捷径。“今日之学均为趋时之学也,今日之学生均溺于俗尚之地也。……不暇深求,而营求利禄之思想遂深中于学子之心”,“所肄各学科均便于速成也,均可持以获利禄也”,非如此,则视为无足轻重。苏州开办的师范传习所中,“大半是目昏脑弱之老儒”,神志日减,所学科目也残缺不全,“上课之时随意去留,虽一科不习,监学亦不过问”。于是,“体操之场有因髦老而举足倾跌者,讲堂之上有任意嬉笑而伏案静养者;或则冒名顶替以攮此区区之膳费,或则以希冀半年之后可钻营得一举人之美名,奇态怪状不一而足”。甚至“借校舍为烟霞之窟穴者,比比焉。”这一时期,“新学堂确实培养了不少‘新人物’,却未必养成了多少‘新学人’”,是不争的事实。

此外,青春期的特点之一就是反叛一切规则与约束,加之清末西学传入并不系统,少年学子记住的往往只是词汇及其字面意义,因此,“自由平权”引发的不仅仅是思想解放,也成为部分新人物“欺寡凌弱,暴戾恣肆,利己损人,恬然不愧”的最佳理由。京师顺天府一工艺学堂、杭州某校等诸多学堂的学生以庖人准备的饭肴“不堪下箸”,与司事发生冲突,将厨房碗碟捣毁一空,镇江中学堂招考时考生殴打司事;浙江大学堂学生陆某丢失马褂一件,呼朋唤友,与监督委员纠缠;武备学堂的学生穿着操衣沿街骚扰,甚至诈骗;或因细故“纠合诸生”,大闹戏园,“各持器械,群往寻殴。所到之处,抬凳灯盏,击毁无遗,甚至戏房内所留衣箱亦被毁坏”。更有假“自由”之名嫖娼聚赌,“有评花品者,有嗜烟聚赌者,规语之,则抗言曰‘我自由’;禁抑之,则反唇相讥曰‘压制我自由’;浸假而借口细故,挟众同类,一行震天撼地之风波,犹曰‘我争自由’”。即便是退学、罢课的“壮举”,亦不乏因两班学生打架斗殴、不服主政调停所致者。时人感叹道:“今各学生之能事未见,而某处与教习为难,某处与监督相仇,某处立会狂谈,某处恃众哗散,汹汹之势时有所闻。甚且今日闹戏园,明日毁妓馆,此方辱门子,彼又殴庖丁,风波叠起,尤不可偻指”。一旦事发,群起滋闹,“相率肆其要求,逼令将总理、教习立说辞退,不遂其欲,即以散学为挟制之端。或有谨愿不从者,则恫吓把持,无所不至;甚或有焚毁行李以劫之者,有撕破冠服以辱之者。当事者恐激众怒,不得不稍与调停,以是若辈之焰日张,而好事之徒益复肆无忌惮”。“苟有责之,则曰:‘强权也,天演优胜之公例也’。”学潮日多,学生势力日张,为减少上司与学生两头受气的麻烦,各学堂多取隐忍的态度,“不料为学生者即以此为能事,尚有不起风潮之学堂,则必目之为奴隶学堂、无人格之学堂”。

这种以“主人翁”自居,摧毁一切行为准则、社会规范的狂荡恣睢;或“以饮食之细与庖人为难,以学规之严将师长陵犯”的浅薄浮嚣,在旁观者眼中都脱不掉沐猴而冠的轻薄相,不仅给早期学潮抹上了浓重的“不成熟”色彩,从一定意义上说也败坏了“西学”与新式教育。“向之垢科举者,不旋踵而转垢学堂矣”。对学生、学堂曾寄以厚望者在同情之余沉痛地说:“欧美各邦学堂数万万区,学费数十万,学生数十万,中国步武外人议广开学堂,尚百不得其一二”,混乱恶劣如此,是学堂之效未得,而学堂之弊滋蔓,“为旧者借口,致新者灰心”;“坐使堂外人引为炯戒,甚或不敢令子弟入学堂,恐致溅染,以致新机愈阻”。长此以往,“即使人人均入学,亦不过养殖数百兆喻利之小人,何益于学术?何益于国家?”“恐教育之进步阻碍正多,学生之名誉丧失正大,学界之前途真可忧耳”。甚至认为“他日中国不亡于外邦之环以侮我,而坏于学生之鸱义矫虔”。有识之士含蓄批评道:“世界称军人、学生神圣不可侵犯者何也?尚公理而不涉意气,明人道而不畏强权;有完全人格,无非礼行为,有夺我天赋自由、固有权利,奴隶我、压制我,出其全力与抗,死而后已,此军人、学生神圣之名轰轰烈烈于世界也。而不然者,逞小愤、蔑大局,同室操戈,同类相残,则学生价值低矣,”刻薄者则谓,如果真是革命流血,虽为犯上作乱,倒也不失为枭雄桀骜;无一技之长,仅仅横行市尘,蜗角称雄,则贻笑天下:“乃自革命流血、民权自由之说兴,而少年趋向末端者辄趾高气扬,矜奇吊诡。……抑学生而果能纠众起事,虽曰悖逆无道,犹可谓之桀骜之才。乃以观于今之留学外洋者,仅是易西装、去发辫,短衣窄袖,横行市尘。问以新政而不知,叩以新学而莫对,更遗论泰东、西之兵刑礼学制度文为。……亦惟如蛮触二氏,徒在蜗角称雄耳,安所得而成就事业线?”部分学生对学界的劣行也深恶痛绝,认为“今日学生中颇有败坏名誉之事,殊于学界进步有碍”,建议创立学生自治会以自律,“赞成者甚多”,“当时还有以“自主之权”抨击学生误读“自由平权”者,作者谓,人人有自主之权在西方本含宗教意义,即人人都有上帝赋予的“性灵……,皆可发奋有为,尽其分所应为之事”。所以,每个中国人都可以读书、耕耘、习工艺、做买卖,他人不得干涉,这才合“自主之权”的本意。但“各学堂肄业诸生各执己见,纷纷扰扰,鄙薄父兄,轻侮师长,不受官吏之约束,不遵朝廷之条教。一有不合,则群起驿骚;驿骚不已,继以哄斗;哄斗不已,哗然散归。……以扬起沸而助其焰,驯至犯上作乱之举视若寻常”。对立双方使用的是同一种思想资源,批评者的阐说却更接近本意。

从更深远的层面看,这种假西学以行己私,或者似懂非懂、反叛一切传统的心理和行为,也埋下了此后中国思想与“运动”的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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