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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战争后俄、德、法三国与东亚
作者:关捷 责编: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30  点击量: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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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德、法三国干涉日本归还辽东半岛事件,实际是俄国的“黄俄罗斯计划”与日本“大陆政策” 的矛盾斗争,是19世纪末列强瓜分中国狂潮的开端。在还辽事件中俄国获利最多。由于俄国是干涉行动的主角,使清政府对俄国有“特殊好感”。以慈禧太后为代表的清朝统治集团内部一些人在“还辽”事件后,对俄国抱有很大幻想,认为依靠俄国可以牵制其他列强,于是主张“一意联络俄人”,开始在外交上依赖于俄国。而俄国则欲乘机扩大在华权益,便加紧对华侵略。俄国侵略者自己也认为,俄国是中国的“大恩人” 和“好朋支” 。“还辽”事件为俄国在华取得不冻港创造了条件[1]。 

(一)   俄德法三国覬觎中国 

    为从中国取得新的权益,俄国于1896年6月,借沙皇尼古拉二世举行加冕典礼之机,邀请中国清政府派遣李鸿章为专使,赴俄国庆贺沙皇加冕,以便进行秘密谈判。果然于6月3日中俄签订了《中俄密约》。这个密约,表面看是中、俄两国针对日左的军事同盟,可实际上俄国是在“共同防日”的名义下,通过东清铁路的修筑,把自己的势力伸入中国东北北部地区,并为俄国进一步侵占东北南部地区,实现“黄俄罗斯计划” ,称霸中国奠定基础。俄国财政大臣维特(Witte,Sergei Yulyevich)曾供认:“从政治及战略方面来看,这条铁路将有这种意义:它使俄国能在任何时间内在最短的路上把自己的军事力量运到海参崴及集中于满洲、黄海海岸及离中国首都的近距离处。”[2]  

    1896年9月8日 ,俄国政府强迫清政府签订《中俄密约》后,又强迫清政府与华俄道胜银行订立了《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设立了名为中、俄合办,实由俄国独揽大权的所谓“中国东省铁路公司”,负责修筑和经营东清铁路,并享有在铁路沿线设置警察、开采煤矿和兴办其他工矿企业的权利,把铁路沿线逐步变成了俄国的“势力范围”。不仅如此,俄国早在1895年冬天迫使清政府同意俄国的军舰享有在胶州湾“过冬”的权利。俄国的这一系列侵略行径,加剧了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此后,帝国主义列强纷纷到中国强占港湾,划分势力范围,疯狂瓜分中国。 

    最先动手的是德国。 德国早在甲午战争前就企图占领中国的胶州湾。1896年12月,德国向清政府正式提出了租借胶州湾的要求。但这时俄国舰队已攫得了在胶州湾“过冬”的权利。德国为了取得俄国的谅解,德皇威廉二世于1897年8月亲自访问俄国,征询沙皇尼古拉二世关于德国准备派军舰进驻胶州湾的意见。俄国政府正在为夺取旅顺口和大连湾寻找借口和支持,所以尼古拉二世对德皇声称:“现在俄国正在较北地带寻觅海港,在未得新港之前,俄国真的愿意保留它在该港胶州湾的地位” [3] ,不过“就俄国的利益说来,最重要的港口是在辽东半岛” [4]。对俄国来说,胶州湾在1895~1896年间可暂时属于俄国。通过秘密交涉,德皇了解了沙皇的真实意图,俄、德两国在侵略中国的问题上达成了默契。 1897年11月14日,德国借口有两名德国传教士在山东巨野县被杀,派军舰占领了胶州湾。紧接着,俄国于同年12月14日,强占了旅顺口和大连湾。由此,俄国对德国“表示感谢”,因为有了德国占领胶州湾,才使俄国得以迅速占领旅顺口和大连湾。这样,1898年3月6日,德国强迫清政府订立了《胶澳租界条约》(亦称《德租胶澳专条》),强占了胶州湾,同时把山东省变成德国的“势力范围”。 

    俄国认为德国占领胶州湾是俄国占领旅大之良机,遂于同年3月27日,强迫清政府在北京签订了《旅大租地条约》(亦称《中俄会订条约》),5月7日又在彼得堡订立《续订旅大租地条约》。这两个条约的主要内容是:一旅顺口、大连湾及其附近海面租与俄国,租期25年,在租期内旅顺口和大连湾完全由俄国管辖。二租借地以北隙地设一“中立区”,该地区内的行政由中国官吏主持,但界内的铁路、矿山和其他工商利权等,都不得让与他国。三允许东清铁路公司修筑一条支线,把东清铁路和旅顺口、大连湾连接起来,支线所经地区的铁路利权不得让与他国[5]。俄国强租旅大后的第二年,即1899年2日26日又迫使清政府签订《勘分旅大租界专条》,共立界碑31块,并以俄文字母依次为记,又加立小界碑8块,以号码为记。甚至擅自把租借地改称“关东省”,设首席长官管理行政。这样,在“三国干涉还辽”后的三年时间,不仅辽东半岛完全落入俄国手中,而且东北全境也成为俄国的“势力范围”。 

继德、俄之后, 法国也加紧对中国侵略活动。法国早在1895年便强占了中国云南边境上的猛乌、乌德等地,迫使清政府增开云南的河口、思茅为商埠,并取得在广东、广西和云南开矿的优先权。1899年11月16日,法国迫使清政府在广州签订了《广州湾租界条约》,强租广州湾及其附近水面,诡称“作为停船趸煤之所,”租期99年。此外,法国还取得了修筑从越南边境至昆明和从广州湾赤坎至安铺的铁路以及承办中国邮政等特权,并逼迫清政府答应不把云南、广东、广西割让给他国[6]。从此,滇、桂、粤三省变成了法国的“势力范围”。 

    俄、德、法等国在华势力的迅速扩张,极大地刺激了老牌殖民帝国英国。英国认为俄、德、法之行动必将严重威胁英国在华的利益。为阻止俄国势力的南下,英国于1898年7月1日逼迫清政府在北京签订了《订租威海卫专条》,其中规定将刘公岛、威海湾内之群岛以及全湾沿岸10英里以内地方租给英国,“租期应按照俄国驻守旅顺之期相同”,“所租之地,专归英国管辖。” [7]同时,英国还对法国在中国西南诸省扩张势力要求取得“补偿”。早在1897年,英国就夺取了中缅边境上原属中国的一些土地,强行取得南碗猛卯三角地的“永租权”,并迫使清政府开放西江以及开辟广东三水、广西梧州等地为商埠。英国于1898年6月9日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8]。同意英国租借九龙及香港周围海面、海岛,租期与广州湾一样,为99年。英国为了保持其长江流域的优势,于1898年2月迫使清政府宣布不将长江沿岸各省让与或租给他国。从此,英国将长江流域划归为自己的“势力范围”。 

    在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之时,美国正忙于和西班牙争夺古巴和菲律宾,尚无力顾及与列强合伙对中国打劫。然而,鉴于美国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急需扩大海外市场,并没有放弃对中国的侵略行动。美西战争结束后,美国夺取了关岛和菲律宾,在西太平洋建立了侵略中国的基地。接着,在1899年9月到11月,美国政府经过密谋策划,由美国国务卿海约翰(Hay,John)出面向英、法、俄、德、日等国提出了对华“门户开放”政策。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是借用“机会均等”的手段,一面缓和与列强争夺在华权益的矛盾;一面保持中国市场对美国商品的自由开放。美国对列强基本上赞同“门户开放”政策十分得意,认为这是美国“在外交史上从来没有比此次更光辉和更重大的胜利”,“它保护了现在的利益,保障了未来的利益,使美国立于一个牢不可破的地位。”[9]  

(二)列强通过贷款夺取中国权益

事实表明,“三国干涉还辽” 后列强在华争夺权益的 斗争日益剧烈,带给中国的灾难也愈益严重。 

  中国在甲午战争中的惨败,所有帝国主义列强更加看出中国软弱可欺。日本侵华的得逞,更加助长了列强争夺中国的野心。“三国干涉还辽”之后,帝国主义国家“均沾”了《马关条约》所规定的种种侵略权益。从此列强在贷款、筑路、开办工厂、设立银行等方面,展开了更为激烈的竞争。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一步加深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                          

甲午战后列强对中国经济侵略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大量输出资本,这是列强控制中国政治的重要手段。其主要形式,一是政治借款:二是开设或投资于厂矿企业和交通运输部门。《马关条约》中规定清政府要在三年内偿付对日本赔款和赎辽费共2.3亿两白银,而且头6个月就要先付给8000万两。当时,清政府一年的财政收入不过八千余万两,根本无力筹付如此巨款。俄、法、英、德等国乘中国财政危难之机,向清政府施加压力,争揽贷款权。在列强的逼迫下,清政府在甲午战后三年多的时间里,先后三次向列强借款。 

    中国第一次借款的首选是俄国。1895年7月6日,驻俄国公使许景澄代表清政府在俄国首都圣彼得堡正式签订《四厘借款合同》,规定中国向俄国银行团借款4亿法郎约合银1亿两,年息4厘,按百分之九十四点八分之一折扣付款,36年还清[10]。清政府除了以海关税收作担保之外,还声明决不允许他国享有管理或监督中国税收等项权利。这就使俄国取得了参加中国海关行政管理的特权。 

    中国第二次是向英、德两国银行团借款。1896年3月23日,清政府与英、德两国签订了《借款详细章程》规定借款1600万英镑约合银9700多万两,年息5厘,按百分之九十四折扣付款,36年还清[11]。为了对付俄国控制中国海关管理的企图,英、德借款章程中特别规定,除了以海关关税为担保,36年内中国总理海关事务应依旧由英国人控制。 

中国 第三次借款对象仍是英、德两国。1898年3月1日,在北京签订《英、德续借款合同》,规定借1600万英镑约合银1.1亿两,年息4.5厘,按百分之八十三折扣付款,45年还清。清政府用海关收入和苏州、松沪等地的货物税和湖北、安徽等地口岸的盐税作担保。45年内不改变中国海关事务[12]。 

综上,中日 甲午战争之后三年内,清政府所借三笔外债,共计3亿多两,利息重,折扣大,债权国轻易地捞取了高额利润。仅折扣一项就十分惊人,如《英、德续借款合同》百分之八十三折扣,英、法两国本金还未付出,就先取得银1700万两。利息盘剥也十分苛重,如“英、德借款”,在36年中,英、德可得利息银共计1.41亿两。更严重的是俄、英、德借款,是政治性的大借款,帝国主义列强通过借款,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扩张了在华的政治势力,给中国造成的灾难愈益严重。 

俄、英、德等列强除通过给清政府政治贷款,进一步加紧对中国关税的控制之外,又通过铁路贷款或投资,攫取了铁路的权利,而且获得了铁路附近的经济上和政治上的特权。 

    铁路的修筑,是帝国主义压迫和掠夺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重要工具,也是列强在中国 

争夺和巩固“势力范围”的重要手段。因此,甲午战后的1895~1900年间,英、美、德、法、 

俄和比利时等国,纷纷争夺在华铁路修筑权。 

首先是法国于1896年6月5日, 迫使清政府在北京签订广西《龙州至镇南关铁路合同》,取得了这段铁路的修筑权。其次是俄国,夺去了横贯黑、吉两省和纵贯黑、吉、辽三省的路权。 

鉴于列强在中国筑路将获得极大利益,因此列强间展开了激烈的争夺。 1896年冬,围绕清政府筹筑芦汉铁路芦沟桥至汉口,今京广路北段,列强展开首番争夺,最后俄、法支持的比利时银行团,于1897年5月27日与清政府在武昌签订《芦汉铁路借款合同》。这条铁路权实际上由俄、法控制。随之,德国于 1898年攫取了山东胶济青岛至济南铁路修筑权;美国夺取了粤汉广州至汉口,今京广路南段铁路借款权和修筑权;英国夺取了津镇天津至镇江,即津浦路、苏杭甬苏州经杭州至宁波、广九广州至九龙、浦信浦口至信阳等路权。 

帝国主义列强经过激烈的竞争,仅1896~1900年间的八次铁路借款权,贷款总额即达8967万元。外国资本所夺取的路权,到1898年为止,就达6420英里合10336公里。帝国主义疯狂争夺中国的筑路权,引起中国舆论界极大的震惊。《国闻报》文章指出:“通中国之铁路,均属西人之铁路,路成而中国亦遂不国矣?”[13] 

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输出资本的另一种主要方式,是掠夺中国的矿产资源。1896年,美国首先和中国签办“门头沟煤矿”,外资从此侵入中国矿业。此后,各国纷纷效尤,诱迫清政府签订矿务合同,取得了投资或开采矿山的特权。德国在直隶和山东的一些地区,俄国在奉天今辽宁的一些地方和东省铁路沿线、蒙古以及新疆的金矿产地,英国在四川全省和山西、河南、云南等省的某些地区,美国在山西一些地区,法国在四川、云南的一些地区,都攫取了采矿权。据统计,1895~1902年,外国人在华的企业投资总额达5.2亿美元,比1894年前的50年总和还多约30倍。1895~1900年的6年间,新开办的工厂达933家,为甲午战前几十年总和的约9倍。列强在华设厂投入的资本雄厚,加上不平等条约所规定的各项特权,残酷剥削中国工人,迅速成为具有垄断性的企业。以棉纱业为例,外资新办的4厂、加上兼并的1厂,计5个工厂。1897年即拥有纱绽16万多枚,约占当年中外资全部纱绽的41%。又如,船舶修造业,到1900年,仅英商耶松船厂一家就几乎垄断了中国东南沿海的同行企业。其它的如矿业、公用事业、食品工业等,外资企业均占垄断地位。外资企业的迅速发展,严重地阻碍了中国民族企业的发展。 

    中日甲午战争后,列强给中国造成了深重的灾难,使中国社会进一步半殖民地化。 

                 三)日本蓄谋与俄国决战

中日甲午战争之后,东亚局势发生巨大的变化。中国的状况已如上述,日本与俄国等的矛盾斗争在加剧。日本在甲午战争中获胜,占领了台湾、局部控制了朝鲜,又取得巨额赔款。俄国出面联合德、法三国“干涉还辽”,使日、俄矛盾激剧尖锐化,俄、日争夺东北亚的霸权斗争,成为帝国主义在东亚角逐的主要矛盾。 

    “ 三国干涉还辽”事件,日本耿耿于怀,引为奇耻大辱,于是日本公开宣誓“卧薪尝胆”10年,寻机对俄作战。为准备好对俄战争,甲午战争刚一结束,日本就开始了大规模的扩军备战。 

    《马关条约》尚未签订,日本陆军大臣山县有朋即于1895年4月15月,抛出《军备扩充意见书》,公然提出要确保“主权线”,扩大“利益线” [14]。1896年日本据此制订了10年扩充军备计划。实施这个计划所需的大量军费,就是靠甲午战争中向中国勒索的赔款。中日《马关条约》和《辽南条约》,规定中国向日本赔款总数达银2.3亿两合3.64亿日元,是日本10年扩充军备计划所需经费的一半以上。日本为扩大军费还对日本人民加重捐税和向外借债,如1899年和1900年向外借款达1.95亿日元。英、美、德三国从财政上对于日本的扩军给予很大的资助。这样,日本的军备扩张很快发展起来。1896-1903年,用于陆军和海军的款项合计已接近8亿日元。日本的陆军由原有的7个师团增加到13个师团,配备了“三一”式速射野炮,装备整个野战炮兵,“三0”式村田速发机枪,统一装备步兵和骑兵。并设立了后备部,其兵源达到20余万人。日本在发展陆军的同时,加强海军建设,其舰船总吨位数已由甲午战争时的5万吨,增加到26万多吨。拥有上万吨级的战舰,如铁甲舰6艘和巡洋舰6艘组成的所谓“六六舰队”。日本为保证能取得制海权,在本国工业比较薄弱,不具备造舰能力的情况下,则向英国订购大型舰只。其技术装备都比较近代化,在当时代表了军舰制造技术上的最新成就。在炮火的威力与射速上、航行的速度与机动性上都远远超过了俄国舰队,其大小舰艇合在一起已达152艘。为提高海军的指挥能力,1903年12月,日本还任命曾参加过中日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舰队的有作战经验的东乡平八郎为联合舰队司令长官。 

为了提高海军的战斗力,日本进一步加强部队的组织和训练。 1898年1月19日建立了元帅府,帮助天皇进行军令、军政的决策,授予小松宫、大山岩、西乡从道为元帅。又设立了专门负责陆军教育训练的教育总监部,使全日本的陆军训练速见成效。曾到过日本参观的俄国将军库罗帕特金(Kuropatkin,Alexei Nikolaievitch)曾说:在日本“我亲眼看到的军官学校的教育制度是一种斯巴达式的教育制度,未来军官的体操锻炼我在欧洲从未看见过,那真是最凶猛的战斗。用武器对打一个回合结束时,敌手就徒手搏斗起来,直到胜利者把对方打倒在地并把他的防护面具撕下。这种锻炼本身就需要最大的敏锐性和果断精神来完成。这些人们互相殴打,一边发出野性的吼叫;但战斗一完,或停止战斗的信号一发出,战斗者的脸上又恢复了平时那种呆板的、冷淡的表情。”[15]柏林军事学院讲师、德国陆军少校埃马努埃尔(Emmanuel,Major)也说:“战争开始时日本拥有一支按照德国典型组织训练而又注意适合本国特点的军队。这支军队装备优良,效能颇高,由一批训练有素的军官指挥着。” [16] 

中日甲午战争之后,由于“三国干涉还辽”的刺激,日本朝野上下,鼓吹同盟外交以制俄。 

日本和英国的接近,早在中日战争时期就开始了。当时,在欧洲列强中,日本认为联合英国较为有利。因为英国在远东的经济利益与俄国发生冲突,而且俄国势力迅速南下,又直接威胁英国在华权益。甲午战争结束后,日本朝野中积极倡导日英同盟的是加藤高明。1898年,加藤在担任驻英公使时撰写的《远东论策》一文,极力鼓吹日、英结盟。加藤指出:“帝国孤立之缘故,或被认为孤立之缘故,其责毋宁在己。盖帝国政府好执所谓不偏不倚之方针,岂能无此必然之结果?”若“日英联合成功,其他列强决不至如今日极尽猖狂之能事。”为此,加藤主张日英联合以制俄争霸,即:“以两国联合之力扫荡东洋海面,进而制大陆之霸权亦非难事。”[17] 

    英国也认为,在东亚只有日本可以成为其同俄国进行竞争的可靠同盟者。1898年3月1日,在英国议会中有人公开表示:“只有依靠日本的援助,才能维持我们在北太平洋的地位;只有依靠日本的援助,才能从中国把俄国排斥出去。” [18]3月17日,英国殖民大臣在宴会上对加藤公使说,英国绝不喜欢中国北部落到俄国手中,而宁愿中国保持“完整”。“总之,贵我两国的利害相互一致,处于理应相互合作的地位。” [19] 

    由于英、日两国在对抗俄国在华扩张,维护各自侵略利益方面具有共同点,因而,英、日两国迅速接近起来。1900年义和团运动爆发,6月,俄国抢先出兵4000人,并迅速占领了中国东北。在俄国势力频频南下的情况下,日本恼羞成怒,然而,由于日本军事和外交的准备尚未完成,日本还无力立即与俄国兵戎相见。俄国势力的南下,同时威胁了英国的利益。特别是俄军在镇压了义和团起义之后拒不撤兵,引起了英国的强烈不满。于是,日、英两国为共同对付俄国更加接近,并于1902年1月30日迅速签订了《日英同盟协约》。其主要内容如下: 

    两缔约国承认中国与朝鲜之独立,声明两缔约国在中国、朝鲜境内绝无侵略的趋向。若英国或日本国之一方,为保护上述之利益,而致与他国开战时,则 他方应守正中立,并努力防止其他国家参加战事攻击其同盟。如有上述情形,另一国或数国参加对于该同盟国战争时,则他一缔约国应予以援助,共同作战,媾和时亦须相互同意,然后实行。 

    两缔约国约定,双方均不得未经与他方协议而与他国另作足以损害上述利益之处置。或日本国认为上述利益陷于危殆时,两国政府应互相尽情坦白通告。 

    本协定自签字日起即行实施,以五年为有效期间[20]。 

英日同盟成立后,提高了日本的国际地位,孤立了俄国。日本凭借英国力量共同干预中、俄间关于满洲问题,尤其俄国撤兵东北之事。俄国鉴于日英同盟,国际形势变迁,不得不于1902年4月8日,与清政府正式签订了《中俄交收东三省条约》,规定自签约之日起,每六个月为一期,俄国分3期撤兵完毕。可见,日本借英日同盟关系一面限制和打击俄国在中朝两国,尤其在中国东北的侵略势力,一面积极推进以侵吞满蒙为目标的“大陆政策”,为此,日本开始放肆加紧扩军备战,伺机与俄国在东亚大战一场。 



[1] [苏]鲍·亚·罗曼诺夫著、上海人民出版社编译室译:《日俄战争外交史纲(1895~1907)》,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44页。 

[2]《财政大臣维特的节略(1896年4月12日)》,《红档杂志有关中国交涉史料选译》,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69页。 

[3] [苏]罗曼诺夫著、民耿译:《帝俄侵略满洲史》,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142页。 

[4]《毕鲁回忆录》第1卷,第106页。 

[5]见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741~742页、745~755页。 

[6]见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929~930页。 

[7]见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782页。 

[8]见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769页。 

[9]转引自卿汝楫:《美国侵华史》,第2卷,三联书店1952年版,第465页。 

[10]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626~629页。 

[11]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642~643页。 

[12]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734~735页。 

[13]中国近代史料丛刊《戊戌变法》,第3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93页。 

[14] [日]历史学研究会编:《日本近代史料》[4]近代,岩波书店1997年版,第227页。 

[15] [俄]库罗帕特金著、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译:《俄国军队与对日战争》,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4页。 

[16] [俄]库罗帕特金著、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译:《俄国军队与对日战争》,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6页。 

[17] [日]伊藤正德:《加藤高明》上卷,第284~285页,转引自陈丰祥:《近代日本的大陆政策》,台湾金禾出版社1992年版,第98页。 

[18] [日]鹿岛守之助:《日本外交政策的历史考察》,第91页。 

[19][日]鹿岛守之助:《日本外交政策的历史考察》,第91~92页。 

[20]王芸生编著:《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4卷,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145~146页。 

(资料来源:关捷:《东北亚历史文化研究》辽宁民族出版社,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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