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雒树刚
副组长:杨志今
成员:戴逸、张旭、汪志刚、赵雯、张永新、关强、黄振春、王亚民、张志清、崔建飞。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清史编纂的组织领导工作,主要职责是:
1. 确定和贯彻清史纂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 审定清史纂修规划、方案和规章制度;
3. 审定清史纂修的经费预算和重大开支;
4. 审定编纂机构、体制、项目及人员规模;
5. 安排、督促编纂计划的进展与落实;
6. 决定编委会委员的组成与调整,指导编委会开展工作;
7. 协调解决清史编纂中的重大问题;
8. 研究决定与清史纂修有关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和编委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