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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传表的写作与分类
作者:冯尔康 责编:

来源:  发布时间:2005-12-23  点击量: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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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世凯北京政府于1914年设立清史馆,编纂纪传体的清史,由原清朝东三省总督赵尔巽(1844-1927)任馆长,原清朝翰林院编修柯劭忞(1850-1933)任总纂,赵尔巽死后,由其代馆长,王树楠、吴廷燮、夏孙桐、缪荃孙(1844-1919)等亦为总纂,经历十余年之编修,至1927年稿子初就,然未定稿,亦未通稿,赵尔巽鉴于时局的变化和本身健康状况的不佳,急于以《清史稿》之名刊印,在他病逝后的次年--1928年印出,因印刷经理人金梁的私意改动引起馆员的不满,当即形成关外本(536卷)和关内本(529卷)的版本差异。其关内本本纪25卷、志135卷、表53卷、列传316卷,列传的卷数占全书的五分之三,分量最大。此后《清史稿》被多次梓刻,版本甚多,就本书作者使用的情形讲,以七十年代北京中华书局的标点本较好,其为十六开本,分装四十八册。此书修纂时处于中国近代变革时期,修书者以《明史》为蓝本,又多持清朝遗老态度,故体例不完善,持论多有不公允处,加之史实谬误、缺失太多,故书成面世后为史家所批评。然而它毕竟汇集了清史的大量资料,且基本符合传统的二十四史体例,至今又没有象样的纪传体清史能取代它,所以治清史者依然离不开《清史稿》,或者说它还是必读书。研究清人传记,同样不能忽视它。

  《清史稿》列传分后妃、诸王、大臣(即散传)、循吏、儒林、文苑、忠义、孝义、遗逸、艺术、畴人、列女等类,即散传和汇传两大类。唯独大臣传是一个人一个人的散传,其他均为同类人的汇传,不过也是单独的个人立传。列传的拟目、撰文,据馆中纂修章钰、张尔田、朱师辙、夏孙桐的纪录,纂修及其助手按历朝大臣和汇传分别担任。开始是在清朝国史馆任过总纂的缪荃孙拟定传目,并任儒林传、文苑传和康熙朝大臣传的写作,又分工审改乾隆以前大臣传。夏孙桐总阅嘉庆以后列传,撰嘉道咸同诸朝大臣传、循吏传、艺术传。金兆蕃任太祖太宗朝大臣传、列女传,修改后妃传。张尔田撰后妃传原稿,由吴昌绶改定,张氏还与夏孙桐共定康熙朝大臣传目。章钰担任忠义传。金兆丰、马其昶任光宣朝列传。王树楠任咸同大臣传。朱孔彰、师辙父子任咸同光大臣传。邓邦述、李岳瑞等人亦参与列传的撰写。诸人有分工,但因人员到馆与否的变化,写作时有交叉。朱师辙讲述此种情形:“列传撰人甚多,在馆诸人,几人人皆有。以余论,虽以咸同列传为主,而康乾以来各朝,皆曾补撰。盖每朝皆出于众手,惟每朝有主体撰人;又重修整时,归何人为主,则其负责为多。”(《清史述闻》,转见许师慎辑《有关清史稿编印经过及各方意见汇编》上册第22页,台北国史馆1979年版;下引一些文章亦转见此书,仅注《汇编》册页)《清史稿》的表分成皇子世表、公主表、外戚表、诸臣封爵世表、大学士年表、军机大臣年表、部院大臣年表、疆臣年表、藩部世表、交聘年表等十类,对此用力最勤的是吴士鉴,任宗室世系、皇子、公主诸表。吴廷燮撰大臣年表。刘师培担任出使大臣表。唐邦治作军机大臣年表。

  《清史稿》传表的作者不乏有成就的史家,缪荃孙的学术活动在年谱、日记诸章业已说过,不必赘述,他如吴廷燮著作等身,有《晋方镇年表》、《东晋方镇年表》、《唐方镇年表》、《北宋经抚年表》、《明督抚年表》、《永乐别录》、《宣德别录》等,是制作年表的专家。吴士鉴著有《九钟精舍金石跋尾》甲乙编,张尔田撰《清列朝后妃传稿》,吴昌绶作《清帝系后妃皇子皇女四考》,唐邦治写作《清皇室四谱》、《吴郡通典备稿》,朱孔彰著《咸丰以来功臣别传》,朱师辙作《商君书解诂定本》和《清史述闻》,金兆丰作有《中国通史》、《清史大纲》、《晏海澄先生年谱》及《校补三国疆域志》,章钰著《胡刻通鉴正文校宋纪》。这些人的写作,保证了《清史稿》的一定的质量。传表作者中,还有文学家,各在其领域颇有成就,如古文家马其昶。但是他们不一定懂得史法,写作中往往忽视交代人物活动的时间、地点,影响传文的质量。所以朱师辙在上引文字之后又写道:“撰传之人,不谙史例者亦众。并有倩人代撰者,其代撰之人更不知学术,则不能用者自多。”传表的撰稿人水平不一,又没有认真通稿,势必造成传文水准的参差不齐。

  史馆开设之初,留意于搜集原始材料,以传记资料而言,设馆当年发布《征集私家传记碑铭墓碣等通告》,要求“上自名公钜卿,下逮山林隐逸,以及齐民之中,凡有忠孝节义,一行可传,曾经硕彦名流著有上项文字者,其后代裔孙见此通告后,务将原文并著者姓名”,抄录给该馆。(见《有关清史稿编印经过及各方面意见汇编》上册第9页,下面简称《汇编》)该馆接收了清朝国史馆诸种传稿,满汉臣工、忠义、儒林、文苑、循吏、列女传均在其内,还有大量档案。清国史馆有传记的,清史馆将之作为立传的参考,但其人是否立传,传文如何写法,吴士鉴的《纂修体例》认为,原来有传的大臣中,“既无勋绩,又无章奏,更无著述者,皆从删削,将其人散列于大臣疆臣表中。”即不予立传。凡是立传的,就以原传为基础进行修订:“其人足以入史传者,先以国史馆旧稿为底本,参以私家传状碑铭,……其不足者,再求之名人专集,证以官书档案。”(见《汇编》上册第101页)看来人们是按照他的意见做的,只是没有能够贯彻始终。如金兆蕃纂太祖朝诸臣传四十篇,含正传四十人,附传三十一人,子孙从附者九十七人,他认为取的人较多,因为开国时期功臣多,不得不如此。由于这个时间的人碑传文少,所以写作时,“但以国史本传为蓝本,折中于实录,而以同时诸臣传相证,稍有异同,必参互考核,求归于一,脱漏纰误,知必不免。子孙袭爵皆据《(清)文献通考》、《八旗通志》,两书修于乾隆季年,此后皆当考补,子孙或有功业,尤宜附见。”(《金兆蕃上清史馆长第一书》,见《汇编》上册第86页)他依据太祖朝人物传记史料的特点,进行写作,态度认真且勤奋,但也自知有不足,因清国史馆的著作本身有局限性,其没有完成的书,需要另觅材料编写,而当时还未能下功夫。金兆蕃在此是做得比较好的,由此可见《清史稿》成功的地方,是在于利用清国史馆的成果,而清朝官书不足的地方,其不方便使用的,也就缺漏了,这也是《清史稿》缺陷的地方。夏孙桐在《上清史馆长论清史稿现尚不宜付刊书》讲其嘉道两朝大臣传定稿了,但咸同两朝的原稿,“事实泛取家乘野记,核之官书多有舛牾,名为修正,实同重撰,即此两朝,非经年不能就绪。至于光宣两朝,一代结局,关系尤重,国史本传,不如先朝之矜慎,私家议论,又多党派之偏私,所谓定哀之间,尤难著笔。初稿取未去允,详略未当,尤应慎加论定,非可草草。”至于他和金兆蕃约定的分头审查各人纂修的传记,更没有时间去作了,因此印刷应当从缓。(见《汇编》上册第188页)可是赵尔巽不理睬他的合理意见,照印不误,于是传记的质量问题就严重了。即稿子未能修改,特别是清朝国史馆本来就不成熟的咸同光三朝的传稿,需要大量加工而没有进行,光宣人物传稿更是草率。这就是《清史稿》留给读者的无法弥补的遗憾。即使有清代成品可以使用的,清史馆诸人也因时间仓促而未及充分吸取,比如李光涛发现吴廷燮编写《疆臣年表》,不知道档案中有《顺治朝督抚年表(草本)》,他因而作《清史馆顺治朝疆臣表订误》一文。(见《汇编》下册第1193页)总之,《清史稿》里嘉道以前的传表,因有清朝国史馆的成品可以利用,质量稍微好一些,咸同光宣诸朝的传记可资利用的成果少,质量又差一些,于是传文参差不一,谬误百出者不在少数。

  (资料来源:节选自《清代人物传记史料研究》商务印书馆2000年8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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