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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如何修清史
作者:扬帆,王戎笙,王家范,葛剑雄 责编:

来源:  发布时间:2005-11-28  点击量: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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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政府,纂修清史

扬 帆

进入新世纪以来,由国家组织专门力量纂修清史之事正在提上议事日程,并日益引起学术界和全社会的关注。对于一项大规模的文化工程的提出并准备付诸实施,社会各界以及学者个人,不免见仁见智,出现不同的声音,甚至提出反对意见,这都是十分正常的。文汇报“学林”版刊发了黄力民的文章《“官修正史”可以休矣》(2002年4月20日),明确反对著名历史学家关于“中央政府组织专门力量开修清史”的建议,其主要的立论根据,就是不同意“官修正史”。但是,细绎其文,作者的许多看法是值得商榷的。

其一,关于“官修正史”的问题。作者认为:“‘二十四史’或‘二十五史’在浩如烟海的古籍中是一个庞然大物,很多人都知道这是历代王朝的官修正史。”殊不知,“二十四史”或“二十五史”并非全是官修,其中最著名的“前四史”,即《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就是私修史书,它们的作者分别是司马迁、班固、范晔、陈寿。他如梁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唐李延寿《南史》、《北史》,宋欧阳修《新五代史》,也都出自史家个人之手。也就是说,“二十四史”或“二十五史”之中,三分之一以上的史书是私修而非官修。事实上,唐代才正式出现官修史书的制度,一直延续至清代。至于“正史”之称,最早见于《隋书·经籍志》,本为史部书籍分类名目之一,载《史记》、《汉书》以下各部纪传体史书,位居史部之首。其后亦有以纪传、编年二体史书并称正史者。至清代乾隆年间纂修《四库全书》,明确以纪传体为正史,并诏定自《史记》至《明史》凡二十四部史书为正史,自此正史遂为二十四史专有之名称。清末柯劭忞重作《新元史》,北洋政府列为二十五史,故亦有二十五史之称。应该说,“二十四史”或“二十五史”中既有官修,亦包括私著,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常识。

其二,关于历代王朝修史之因。作者认为:“推测起来,从某个时候起历代王朝都意识到修前朝史是一件体现自身正统的国家(朝廷?)大事。”这一推测虽然大体无误,但却忽略了更为重要的原因,这就是修史所具有的“资治”作用,亦即“殷鉴不远,在夏后氏之世”。历史上开官修史书先例的唐太宗,就十分重视“览古分之事,察安危之机”,并明确提出:“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宋司马光“专取关国家盛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为编年一书”,宋神宗以其“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赐名《资治通鉴》”。

其三,关于《清史稿》的看法。作者说:“今天来谈关于《清史稿》的争论,应当只是它的学术地位、学术价值的问题,而不是政治地位问题。”并提出怀疑:“它有没有政治地位问题?”《清史稿》的学术地位、学术价值问题当然可以争论,但它的“政治地位问题”却是客观存在,不容回避的。清朝覆亡以后,民国政府于1914年启动纂修清史工作,由大总统袁世凯下令设置清史馆,聘赵尔巽为馆长,召集一百余名学者参加撰写。由于时局动荡,财政困难,十余年间,纂修工作勉强维持。1928年全书大体完稿,尚未及总阅修订,便匆促刊刻发行,故名《清史稿》。还在该书出版之翌年,时任故宫博物院院长的易培基便呈文行政院,称《清史稿》“系用亡清遗老主持其事……彼辈自诩忠于前朝,乃以诽谤民国为能事,并不顾其既食周粟之嫌,遂至乖谬百出,开千百年未有之奇”,建议禁止发行。在易培基开列的《清史稿》之十九项错误中,第一至七项,即反革命、藐视先烈、不奉民国正朔、例书伪谥、称扬诸遗老、反对汉族、为满清讳,就属于政治性错误。事实也确实如此。《清史稿》编纂者明确站在清朝一边,反对革命,贬斥中华民国,视革命活动为“谋逆”、“作乱”,对革命中牺牲的烈士称为“匪党”、“伏诛”。诸如此类,白纸黑字,彰彰可考,不容置疑。当然,民国政府因此而将《清史稿》“永远封存禁止流行”,这一作法未免过分,我们今天更不必如作者所言,将其“收缴、焚毁、销版、诏告天下”,但指出其政治性的错误,亦即“政治地位问题”,以免误导当今读者以及后世子孙,则是应该而且是必须的。至于说《清史稿》是清代遗老编撰的,这并非是说遗老不能修史,也不存在遗老修史是否“合法”的问题,而是指修史者站在清朝的立场上,以遗老的思想、心态以及口吻修史,这当然是今人不能认同的。

其四,关于当今中央政府是否有必要组织专门力量纂修清史的问题。提倡由中央政府组织专门力量纂修清史,绝非“离题太远”,更非“恍如隔世”,恰恰相反,这一举措具有重大的文化价值和强烈的现实意义。清朝的历史距今时间最近,对现实的影响最大,和当前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民族、文化等各个方面息息相关,要了解中国的国情,要加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必须深入研究清代的历史,就有必要编纂一部详尽完备的清史著作。而之所以建议由中央政府来组织编纂,是因为修史是一项大规模的文化工程,在人员的调配、部门的合作、资金的支持、档案的整理、资料的利用等方面,都需要依靠政府的力量,由国家来组织协调。在中国古代历史上,许多大规模的文化工程,都是由官府组织编纂完成的。诸如宋代的《太平御览》、《太平广记》、《册府元龟》,明代的《永乐大典》,清代的《古今图书集成》、《四库全书》,等等。新中国成立之后,也不乏政府成功组织开展大规模文化工程的先例。记载中国历史发展和中华文明传承的二十四史,就是由国家组织协调,数百名专家学者齐心协力,共同完成标点校勘工作的。这项大规模文化工程的实施,为中国古代历史的学习和研究,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发挥了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迄今仍广受海内外学界和社会好评。今天,在国家努力实现现代化的同时,能够由中央政府组织实施修史工作,对清朝三百年的历史进行总结,以鉴古知今,传之后世,无疑是新世纪之初一项最有意义的文化工程,也是一代学人士子多年的心愿和应尽的责任。顺便提及,建议中央政府组织专门力量开修清史,绝非如作者所臆想的那样,“顺便也排除了地方政府、学术团体、社会组织、民间个人的修史资格”,更不是要“通知全国凡事涉清朝一律以该书为准”,当然也不存在“不准另一种写法的清史问世”的问题。如果地方政府、学术团体、社会组织、民间个人都来关注和参与清史纂修工作,一定会推动清史研究的开展,也一定能纂成一代盛典,成就一代盛事。

(扬帆,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室教授)

抛弃“正史”,创新体裁

王 戎 笙

修“清史”的话题,“文革”前就提出过了。“文革”结束之后,很快便提上议事日程。当时社会上呼声很高,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领导也很重视,立即成立了由5人组成的清史编纂规划小组,我是小组的负责人之一。经过大小会议的反复讨论,起草了一份《清史编纂规划(草案)》,另有5个附件。规划草案提交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史学规划会议上讨论,1979年3月26日下午,我向大会作了清史规划(草案)的说明。经过反复讨论,未能立项。主要原因是:国家拿不出足够的经费支持这一重大项目;专题研究不充分;许多清代史料特别是清代档案还没有大规模整理;对国外及港台地区清史研究状况所知极少;规划草案本身也不完善。

当时的讨论,也引起海峡对岸学者们的重视,他们把祖国大陆学者讨论如何修清史的文章,收入《有关清史稿编印经过及各方意见汇编(第三编)》中,共12篇。大型清史虽未立项,但学术界编修清史的热情未减,1983年在长沙史学规划会议上,放弃了大清史,通过了一个小清史的项目。这个项目完成前夕,正式命名为《清代全史》。

小清史在长沙史学规划会议上讨论立项之后,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主管,邀集了全国各研究单位数十名专家参加。《清代全史》共10卷,300多万字,由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出版后,学界的反映还好,得过几项奖。

我们当时所定的奋斗目标是:“编撰一部反映现阶段我国清史研究水平的学术著作”,在《清代全史》的前言中告诉了读者。我在分卷主编会议上常说:我们的书出版之后,能在专家的书架上站稳20年我就心满意足了。并非我们胸无大志,而是“学如积薪”这句成语中所包含的真理,在清史研究中体现得尤其明显。新材料、新观点、新方法、新的研究课题、新的研究人才,不断出现。回过头去看10年前能反映“现阶段”学术水平的著作,展望10年后的“现阶段”就会感到它落后了。

今天怎样修清史,我还是20年前的老观点:反对设清史馆(包括任何改头换面的清史馆和按传统由国家领导人挂名),反对撰写一部与二十四史(或二十五史)相衔接的“正史”,反对用纪传体和文言文。

这样一部浩大的文化工程,当然需要中央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但绝不能与历代王朝的官修正史相提并论。那时的所谓“正史”是钦定的。它对历史的解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享有独尊的地位。这是历史形成的,我们不必去苛责。在这种体制下,也出现过很多传世的佳作。那是昨日的辉煌,我们要创造的是今日的和明日的辉煌。

在中国历史上许多卓越的历史学家,总是努力探索新的历史编纂体裁,以期能更好地反映自己对历史的理解,因而出现了多种多样的历史编纂体裁。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纪传体,在叙述史实方面具有很多优点,并有不少伟大作品传世。又由于它是以帝王为中心,因而成为“正史”的典范体裁。但是,纪传体最明显的缺点是,把同一事件分散于纪、传、书(志)等篇之中,有利于叙述个人事迹,不便分析群体和社会。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在新史学浪潮中兴起的一种新的历史编纂体裁,人们称之为章节体。这种新体裁,便于叙述社会变迁的趋势,政治因革的由来,经济发展的脉络,学术文化的演进。这种体裁风行了一个世纪,它的最明显的缺点是没有人物传记。

今天怎样修清史,最重要的是创新。首先是要创新体裁,还要有新材料,新观点,新方法。特别令人担心的是,在当前学术风气不良的情况下,如何建立新的运行机制,新的组织形式,新的有效措施,防止个人专断,防止学术腐败,防止把好端端的“国家重点文化工程”搞成“豆腐渣工程”。国家投入巨额资金,如果产出的却是几千万字的文字垃圾,那么,留给后人的只是一个苦涩的笑话。

(王戎笙,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重修清史亦喜亦忧

王 家 范

听到由政府出资重修清史的大型工程正在筹划,一则以喜,一则以忧。没有疑问,“二十四史”之后,勉强用主持人赵尔巽也坦认是“急就章”的《清史稿》凑成“二十五史”,狗尾续貂,总让人不舒服。这是民国政府不应该却终究留了下来的文化欠债。现在有许多人愿意“接着”做下去,让“二十五史”善始善终,圆了中华传统正史完整的“梦”,怎么说也应该是一桩好事。

从旁考量,杞人之忧的心理是有的。修正史,特别是二三百年大朝代的正史,不靠官修,很难办成,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世上本没有十全十美的“历史”。官史、野史、家史各有利弊,古人言之甚多。明代入过史馆的张岱说过:“第见有明一代,国史失诬,家史失谀,野史失臆,故以二百八十二年总成一个诬妄世界”,虽不免有点偏激,但也足可以警世。这“诬”字,若翻译成现代的意思,主要是说立场观点。既然是官修,当然代表政府的立场,哪个政府都不例外。因此,我并不认为这是缺点。后代史家读正史,也从来不把这些看作绕不过去的天限。关键在提供的史实不能有“隐”、有“伪”,应秉董狐直书笔法,一以存真。

历代修史有经验、也有教训。我建议重修清史时不妨系统研讨一番,温故而知新。以《明史》论,万历21年、22年有人疏请纂修“本朝正史以垂万世”,还正式开过史局,终告失败。当年发起者就意识到修史之难,难在“正史传信,闻见宜博”,不遍搜天下书籍不能办,遑论“传信”?“史以精核为主,故不贵速成,然非立程限,难责成功”,人多而心不齐,延以时日,难免有“白头汗青之讥”?宋代以还,修正史遵循的都是司马温公的传统,讲究博求、考信、长编之法。治史有识之士都认为只有做好了这三点,方有成为良史的资格。其中做好长编最为基础,然长编要能钞撮荟萃而纵横有序,据援周详而辨析精审,信以传信,疑以传疑,使正史所据经得起后来人的检验,何等艰辛,又谈何容易?!

司马温公主编《通鉴》,时人云“采撷精华十九春”。清修《明史》,前后90余年始克其终。现在条件比那时不知好了多少,用20年的时间编成一部传世的新《清史》,是大家都期待的。编纂方法可以从容讨论,这我并不担心。我担心的是,时下急功近利之风弥漫,心多旁骛,定不下神、屁股坐不住,那“精核”二字是不会从天上掉下来的。这时,我很怀念司马温公这样用生命投入的主编。他要求范祖禹作长编“宁失于繁,无失于略”,范祖禹不负所望,仅唐代长编就撰写出600多卷。司马温公又真正担当起主编之责,以“精核”的原则考异整定,正式入史的仅剩100余卷,最后定稿81卷。如此精益求精,是什么样的精神?我也很怀念万斯同,“以布衣参史局,不署衔,不受俸,诸纂修稿皆送其复审,每谓取某书某卷某叶某事当补入,取某书某卷某叶某事当参校,无或爽者”。无万季野这样的高德俊才,《明史》也难有现在那么多的赞誉。因此,重修《清史》成功确实需要许多条件,但在我看,贵在择人得人,贵在有一种精神的支持。

(王家范,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正史”可修,非创新不可

葛 剑 雄

我不反对按“正史”的标准修一部清史,以取代《清史稿》,使中国传统的“正史”有一个完满的结局。但毕竟是21世纪修的“正史”,岂能只讲传统,不求创新?而且要修一部高质量的清史,也非创新不可。

要修清史,官修是必须的。只有官修,才能有充足的经费,才能组织起全国一流的专家学者,文献档案的搜集和利用才有保证。但这又是一项学术成果,应该有充分的学术自由,在体例统一、文责自负的前提下,应该允许编纂者有研究的撰写的自由,而不能因为官修就只能定于一尊。在纂修方式上也应小集中与大分散结合,未必完全采用开史馆的办法。否则,恐怕很难长期集中到一流专家。

纪传体当然可以沿用,但也应吸收其他体裁的优点。如一些重大事件就很难在本纪和列传中得到完整系统的叙述,未尝不可用纪事本末的形式。又如对少数民族的记述,以往的正史中从未予以平等待遇,新修清史就应创造出一种恰当的体裁和方式。再如,以往正史基本都不交代资料的根据和文献出处,按今天的标准,就不能适应研究者和读者的需要,新修时应列出主要的参考文献和注释。外国和少数民族的人名、地名应附注原文或旧译名。引述到的外国文献,都应根据原文重新翻译,而不能沿用原来那些免不了有很大错漏的译文。如果考虑到有不少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插入,全书应该采用横排。

清朝后期出现了很多新事物、新技术、新手段,在新修清史中应该得到如实的反映,并充分加以利用。一些人物、器物、事件已留下了照片,在相关的纪、传中就应列入。康熙年间就已在全国进行了地图测绘,晚清时各地纷纷测绘、印制各种地图,与邻国勘定边界时也绘有详细的地图,《地理志》(如果采用的话)和相关的志、传中就应附上必需的地图。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医药卫生、工业交通、邮政电讯、金融等等,都应该得到记载。

但创新的难度也可想而知,例如这部“正史”究竟应该用文言还是白话,就是一种两难选择。在被引用的原始文献和史料几乎都是以文言写成的情况下,中间夹着一些白话叙述实在有些不伦不类,看起来也很别扭。而且如果完全采用白话,总字数会更加庞大。不过,如果真要用文言文撰写,现有的清史研究者中,恐怕绝大多数人都适应不了。另外,涉及到一些由外国传入、中国原来没有相应文言词汇的事物时,一律要使用文言,又会显得很滑稽。

清末去今未远,一些名人之后还有很大的影响,如何保证新修清史不受到他们的干扰,并且不受到政治权力、地方势力、利益集团的干预,尽可能做到客观真实,也会有不少难题。

(葛剑雄,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

(资料来源:《文汇报》电子版20027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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