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清史研究 > 专题研究 > 政治
石琳
作者:刘凤云 责编:

来源:  发布时间:2008-12-03  点击量:107
分享到: 0
 加入收藏      更换背景   简体版   繁体版 
 

石琳,生于明崇祯十年(1638),卒于清康熙四十一年(1702),字瑯公,汉军正白旗人,后金首任汉军固山额真石廷柱第四子,乃清朝开国元勋之后。

    石琳,本为满族人,姓瓜尔佳氏,祖籍苏完(今吉林省双阳县境内)。高祖卜哈、曾祖阿尔松阿相继官明建州左卫指挥,祖父石翰亦曾袭职,后因与人结仇,弃官迁居广宁,以名有石字,遂以石为氏。①但石翰念念不忘祖先为满洲,临终,遗命其子归附后金。天命七年(1622),努尔哈赤治兵攻广宁,身为明广宁守备的石廷柱与其兄国柱、天柱遂奉父命开城迎降,开始其为清朝(后金)打天下的戎马生涯。由于石廷柱忠勇兼备,一生多有建树,为清太宗皇太极所倚重。天聪七年(1633),汉军建旗,石廷柱奉命任固山额真,独领一旗,入关后封一等伯爵,死后赐谥“忠勇”。如此显赫的家世,自然为石琳走入仕途提供了优越的条件。

    顺治十四年(1657),年仅十九岁的石琳便由佐领兼任礼部郎中,康熙元年<1662)正月,出任山东按察使,康熙二年(1663)十一月,补江南按察使,康熙六年(1667)十二月,任浙江盐运使。这期间,石琳为官平平,且在康熙三年(1664)六月以前,因在山东追纳入官房地变价银迟误,降调一级。

    康熙十二年(1673)五月,石琳奉新命迁湖广下荆南道。十一月,吴三桂于云南起兵反清,康熙十三年(1674)初,吴军兵临长江,湖南尽被兵燹。三月,襄阳总兵杨来嘉、副将洪福于谷城叛应,攻取保康、房县、竹山诸处,复踞南漳之天门寨,骚扰百姓,袭劫清军粮饷。八月,石琳随襄阳总兵刘成龙率领官兵攻打南漳,由于“斩杀贼众,获马骡器械,安抚各寨洞”,②而奏捷朝廷,受到嘉奖。不久,任郧阳道参政、此后,石琳几易官职,开始以治绩有銾于朝。

    十五年(1676)九月,石琳任河南按察使。时三藩战事紧急,清廷不时遣发八旗劲旅南征,河南乃诸军必经之地。为使百姓免受骚扰,石琳与统军将领相约为令,命驻军一律歇次郊外,不许入民庐舍,而“琳坐其帐中,凡四十余日,民赖以安”,3秋麦亦获。   

    二十年(1081)五月,擢浙江布政使,时逢浙省军兴之余,战创所在触目。石琳赴任后,首请将遭受兵燹最甚之衢州逃亡丁赋蠲免。4继之,他又就全省因战时军需浩繁而造成的逋欠核实厘正。“凡军供未给,应补应销者,悉为一清。藩司衙门陋例革除殆尽。”5并且严檄其属员力除耗增,说:“革民间一分火耗,便可增一分正供”,6时以为名言。他还规定,南米征收溉以官斛本色,严禁重价折征,民人称之。

    二十三年(1684)九月,石琳升任湖广巡抚。其时,清廷大兴太和殿土木,檄令各省采运楠木、杉木,催征颇急。石琳恐竭民力,与浙江巡抚赵士麟以楠木、杉木产自深山,挽运维艰,“不能如期运至,特请宽限”。⑦部议不准,康熙帝特旨允行。

    二十五年(686)十一月,石琳转云南巡抚。时昆明因山洪爆发,府属州县田亩多被水灾,民人相继流亡。石琳以民生为念。亲行勘察,见昆明城外松华坝并金汁河等六河坝闸,自康熙二十二年以来未曾修缮,已不堪山洪冲决,致为水患。石琳经过详细调查和周密筹划,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十二月上书朝廷,请动用贮库银每岁三千一百六十两赶修河坝,既拦截山洪,又可“上引松华诸山之源,下以资昆明诸县之灌溉”,⑧为逢灾化益之举。事下部议允行。

    云南久为吴三桂所据,赋役繁重。三藩平定之后,清廷力行革除藩属恶政。云南自总督蔡毓荣提出“筹滇十疏”,继任总督范承勋、巡抚王继文有因有革,不断整饬之后,昔日诸弊已然改观。但积重难返,特别是赋役额重、征收混乱的现象依然存在。石琳在详核《赋役全书》后,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五月,提出应更改者八事。略谓:云南自明初设置屯田、官田,其租入较民赋十数倍。国初吴三桂留镇,以租额为赋额,相沿至今,积逋愈多,官民交困。宜改依民赋上则起科;云南盐井有九,各按行盐多寡征课,重轻不一:琅井盐斤征课六厘,白井八厘,至黑井则倍。今请减黑、白二井之课如琅井例,开化民田亩科粮二斗六升三合,较未设府以前加至十倍,通省民粮,唯河阳最重,今当减半,与河阳一例;元江由土改流,三桂于额粮外别立名色,曰田地讲银、茶商税银、潽洱无耗秋米、浪妈等六寨地租,加赋倍征,民不堪命,应请各减其半;通海六寨地粮较民赋重几三倍,当改依新定民赋科则;    (左‘石’有‘咢’)嘉每粮一石,征条鞭银四两有奇,亦为偏重。今既归南安州附征,应与州赋一律。每粮一石,征银一两四分;丽江界连土番,古称荒服;三桂叛后,割金沙江以内喇普地与蒙番,地去而粮存,当删除;建水自明时设参将,岁派村寨陋规银三百有奇,粮八十余石,三桂遂编入正赋,当裁革;新平之银场,易门之铜厂,矿断山空,宜尽豁课税。9这是继蔡毓荣之后实施于滇省的又一较为完整的赋役改革方案,疏下所司,令刊入《赋役全书》颁发遵行,为滇省民困得苏起了重要作用。七月,石琳擢两广总督,所议诸款未及亲行。

    两广素为少数民族杂居,土官多治其地。三十一年(1692)初,琼州总兵吴启爵请在琼州府属之黎人居地设一州四县,改土归流,并建五处城垣,增兵防守。部议获准,命石琳察奏。石琳认为此举不可行,力陈谏止。他首先指出:建筑城垣工费浩繁,有累民力。“若依镇臣所奏,土石竹木就地取用,近黎出力,远黎出米,则以不满九千之黎岐,执数万人之工役,使农工尽弃,田亩尽荒,安保其甘心饿莩而不为劫掠?”⑩接着,他又指出,黎人与汉人言语不通,居地又多为深山丛林,辖之不易。且其耕获无几,既或编户齐民,其粮亦不足供赋税官俸之需,故改土无益。治其地,唯在黎人出入要路相险增兵把守可矣,其诸政仍可责令土官。疏上朝廷,康熙以为然,诏罢前议。

    然而,石琳以重军镇胁黎民的办法亦不足取,驻军借端苛索并骚扰百姓的事件屡屡发生。三十八年(1699),因雷琼道成慎泰、守军游击詹伯豸私征花梨、沉香等物,把总姚凤又借巡视黎寨之机勒牛为贡,遂致黎民愤然起事,于是年十二月十日,由首领王镇邦带领兴兵攻打宝亭军营,杀清兵数人。

    石琳闻讯,即命肇高廉罗道李华之赴琼州,与琼州总兵唐光先合同察鞫,同时派兵镇压,包围黎寨。但黎人负险拚死抵抗,清军久攻不下。三十九年(1700)十二月,石琳不得不奏报朝廷,清将激起民忿之詹伯豸、成慎泰、姚凤三人革职解任。与此同时,石琳改变重兵强攻的战略,命总兵唐光先亲统官兵至宝亭以抚助剿,治兵攻心。终于,王镇邦出降,叛黎被平定。事毕,詹伯豸等论罪有差,依法受惩,但石琳也因迟奏军情,被刑科给事中汤右曾以欺隐情弊、徇庇僚属弹劾。康熙帝命礼部右侍郎凯音布、学士郎穆布前往广东察审。四十年(1701)八月,凯音布等还京,亦以“广东督抚平曰不严约束文武官弁,以致骚扰黎岐”11之咎,议将石琳与巡抚肖永藻各降二级调用。但康熙帝欲保全之,诏命从宽,降级留任。

    不久,广东连州又爆发了瑶民的反清斗争,起义者杀死副将林芳、把总陈溥,及清兵数十人,四方响应,声势益重,驻军赴剿连连失利。康熙四十年十二月,事闻朝廷。康熙帝即命都统嵩祝为广东将军,率副都统达尔占、侍郎傅继祖等赴广东镇压。又征调广西、湖南等省官兵会剿。兵兴期间,石琳躬履行伍,认真筹划,并谨遵康熙帝先抚后剿的谕旨,在清军包围瑶民之后,即派同知刘永成、守备黄起鹏等深入瑶寨进行招降。起义队伍开始分化,欲降者献出首领九人,瑶民起义詖镇压。

    为加强对瑶民的统治,清廷命于瑶地设立州县,责石琳筹理善后。但石琳仍然认为土民不宜县治,主张以重军镇守兼治其地,以土人治土人。闰六月,石琳疏云,连州瑶民多居山地,山路崎岖狭隘,难以增设州县,莫若仍归连州管辖。唯于近瑶适中之三江口建立寨城,移驻理瑶同知一员,使其领兵以时深入瑶人居住区巡察。再移驻副将一员带兵镇守,同时招募乡勇,因其人而治其他。12疏下九卿会议,从其议。

    石琳因在平瑶会剿途中染瘴,又复淋雨,身患重病,精力衰竭。康熙得知,特命使臣赐药眷慰,石琳感泣不已。但自知病情恶化,遂于(康熙四十一年)十月乞休,朝廷命准,未及行,卒于任。终年六十四岁。赐祭葬如例。   

石琳任两广总督十四载,死后奉粤省名宦祠。《广东通志》叙其治绩云:“分图甲而钱粮清,革私税而商贾悦。恤狱囚而庾弊鲜,严海防而盗风息。重文行而士勤学,禁鬻女而民兴慈。”“”流风善政之在人者,盖百世不谖者也。”13虽有溢美之辞,却可从中印证其为人为官之道。

 

注,

  《八旗文经》,卷51,李锴;《石綗巷制府家传》。《八旗通志》,卷176,正白旗汉军世职大臣。

  《清圣祖实录》卷49,第9页。

  3 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卷2,石忠勇公事略。

④⑥  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156,第38页.,石琳传.

  5 雍正《浙江通志》卷149,名宦。

  《清圣祖实录》卷121,第7页。   

  《满洲名臣传》卷27,石琳传。

  《清史稿》卷276,石琳传。《滇系》艺文志四,石琳《进呈编辑全书疏》。

12 朱方增《从政观法录》卷8

  11《清圣祖实录》卷205,第10页。

  13 同治《广东通志》卷255,宦绩录.

 

 

(资料来源:《清代人物传稿》第8卷,220-225页)

Copyright©2003-2019 HistoryChin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9034103号-1京ICP备19034103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40053号 网站访问量:0 技术支持:泽元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