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1900年, 俄国利用中国爆发义和团运动之机出兵, 全面入侵东北, 激化了与日本的矛盾, 从而引发了1904年的日俄战争。为了维护东北主权, 清政府利用日俄矛盾, 进行中俄交涉, 使俄国承诺撤军。在日俄战争爆发后, 清政府鉴于未来形势发展的不确定性, 采取了中立的外交政策。随着战争的发展, 当出现日俄两国分割东北势力范围的倾向时, 清政府的外交政策未能做出及时调整。战争结束后的日俄和谈中, 中国作为战争的最大受害国,却被排斥于和谈之外, 最终无奈地接受日俄重新划分东北势力范围的现实。
[ 关键词] 日俄战争;清政府;外交
[ 中图分类号] K 254.3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002-3194(2007)02-0089-05
从1900年7月俄国入侵我国东北到1905年日俄战争结束的六年中, 清政府为了维护东北主权, 在国际地位降到最低点的情况下, 展开外交活动。战争爆发前可分为以中俄交涉为主和以日俄谈判为主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 清政府利用俄国与其他列强特别是与日本和英国的矛盾, 在外交上促成俄国做出有限让步。后一阶段, 清政府策应日本, 不断呼吁俄国从中国东北撤军。战争爆发后, 清政府根据形势发展的不确定性, 并在列强的安排下, 采取中立的外交政策。在战争后期出现日俄两国即将重新分割在东北的势力范围这种趋势的时候, 清政府未能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外交政策, 最终无奈地接受日俄分割东北势力范围的既成事实。从学术史回顾来看, 国内史学界对清政府在日俄战争期间的中立政策的内容和影响已有比较丰富的研究成果, 但对其形成和变化过程的叙述和解释则有待于深入展开① 。本文试图在深入挖掘史料的基础上, 对清政府在日俄战争时期的外交政策及其变化进行叙述和解释。
① 目前国内关于日俄战争时期清政府外交的研究成果主要有:郑华和王芳的《试论日俄战争对清末政治的影响》(《北方论丛》, 1998年第6期)从政治史的角度论述了清政府为避免日俄共同垄断东北, 在外交上主动引入其他西方国家势力以遏制日俄的过程;周厚清的《日俄战争中清政府的局外中立和列强态度》(《惠州大学学报》, 2000 年第3 期)认为:清政府在日俄战争上选择中立是为避免列强借机的唯一选择, 而列强也出于观望态度, 认可清政府的中立;喻大华的《日俄战争期间清政府“中立”问题研究》(《文史哲》, 2005 年第2期)除运用《日俄战争史料》和《清季外交史料》等基本史料外, 还运用《东亚先觉志士记传》和《日露战争特别任务班行动纪要》等罕见史料对清政府中立政策掩盖下的“联日拒俄”的暗流和国内民间舆论公开的袒日诋俄倾向进行了论述;崔志海的《日俄战争时期的上海外交》(《史林》, 2005 年第2期)运用档案和报刊史料, 对日俄战争期间俄舰到上海停泊所引发的外交问题的解决过程进行了论述, 从中揭示清政府如何在复杂的环境下维持中立政策, 认为清政府能够以外交途径而非武力手段解决俄舰停泊及官兵的遣返问题, 是战争期间外交的一大成功;杨国栋的《日俄战争期间清政府中立政策研究》(东北师范大学2005 年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硕士学位论文)从国际法的角度探讨了清政府中立政策的成因和效果,认为清政府力图把中立政策建立在国家利益底线的基础上, 在执行过程中基本把握了刚性和弹性的分寸, 避免了类似甲午战争和庚子变乱所带来的民族灾难
一
1900年7月, 俄国利用中国爆发义和团运动的机会, 大举入侵东北。11月9 日, 俄国旅大租借地总督阿列克塞耶夫(Алексеев)强迫盛京将军增祺派代表周冕(已革道员), 在没有朝廷授权的情况下,签订《奉天交地暂且章程》(以下简称《增阿暂章》), “承认”俄国在东北有驻军的权利。东北地区关系京畿安危, 同时又被清朝皇室视为“龙兴之地”, 无论是在战略上还是在感情上, 清政府都不可能放弃东北主权。由于自身实力已经遭到重创, 清政府避免与俄国直接冲突, 谋求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东北问题。
俄国在东北的单独行动引起了日本的强烈反对。若清政府屈从于俄国, 则俄国将成为列强在华利益竞争的最大获益者, 同时也将打破列强在华的均势。特别是对日本而言, 其在东亚大陆的扩张将受到极大的遏制。但此时日俄矛盾尚未达到表面化的程度, 日本以支持清政府对俄交涉的方式, 向俄方施加压力。1901年1 月16日, 庆亲王奕劻与日本驻华公使小村寿太郎会晤, 将《增阿暂章》之事告知日方。小村表示已将中俄交涉情况电告日本政府,并称这一交涉与日本关系重大, 日本将极力相助。[ 1]卷一四五, 页七-八
清政府根据日本的明确表态, 做出了拒绝承认《增阿暂章》的外交决策。1月18日, 清政府宣布否认《增阿暂章》, 并命驻俄公使杨儒与俄国外交部就东北问题继续谈判。[ 2〗总四五九八页在列强的压力下, 俄国
被迫做出让步。1902年4 月8 日, 中俄双方签订《交收东三省条约》。该约规定:俄军将分三期从东北完全撤军。清政府在维护东北主权的外交上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但纸面上的协定在落实过程中仍有不可避免的变数, 而缺乏实力的清政府无法绝对保证协定的完全落实。1903年4 月8日, 俄国政府表示拒绝履行第二期撤军计划。
在日本看来, 俄国拒绝履约撤军表明清政府的拒俄外交的努力已经发挥到了极限。6月23日, 日本召开御前会议和内阁会议, 决定与俄国就东北和朝鲜问题进行谈判。7月31日, 日本驻俄公使栗野慎一与俄国外交大臣拉姆斯多夫(Ламсдорф)就东北问题开始谈判。至此, 围绕东北问题的外交斗争的重心由中俄交涉转移到了日俄谈判。尽管清政府完全被置于谈判之外, 但是清政府对日俄和谈的内容和动态极为关注。11月7日, 驻日使臣杨枢向外务部报告日俄谈判的主要内容:“探得东方事, 日俄会议将就绪, 大旨系为我国争回政权、军权, 并争彼国在东省应有权利。至条款, 秘不相示, 容再设法探告。”[ 3]81
在日俄谈判的同时, 清政府屡屡敦促俄国迅速履约从东北撤军。10月30 日, 外务部令驻俄公使胡惟德敦促俄国撤军。11月3日, 外务部以俄国逾期, 电令其向俄国沙皇陈述。12月9日, 胡惟德再次照会俄国外交部, 敦促俄方履约撤军。[ 1]卷一七八, 页一五-一六12月10日, 俄方复照表示拒绝撤军。[ 1]卷一七八, 页一六-一七对俄国来说, 清政府敦促俄国撤军的交涉实际上构成了来自中国的外交压力, 当然清政府的外交压力是根本不能和日本以实力为基础的外交压力相比, 但是其对俄交涉强化了俄国的违约者形象, 加剧了其与日本之间的对立。
二
1903年12月11日, 驻日俄使罗森(Розен)照会日本外务省, 表示拒绝就东北问题继续进行谈判,日俄谈判宣告破裂, 日本决定采取军事的手段。争取清政府外交上的配合是日本战前的准备工作之一。为此, 日本政府改变封锁消息的做法, 主动向清政府透露即将与俄作战的消息。12月25日, 日本外务大臣小村寿太郎密告中国驻日公使杨枢, 称日本已经做好对俄开战的准备。
如何应对即将到来的日俄战争成了清政府面对的现实外交难题。清政府一些官员要求清廷及早制定出明确对策, 以应付事变。12月11日, 胡惟德建议朝廷“宜及战事未定之前, 先由内外臣工各抒己见, 更由外务部聘请美国、瑞士或瑞典等国之公法专家, 由该部王大臣与之旦夕讨论, 再由臣等驻外各使随时电闻各国公论、战国私论, 以备参考。”[ 1]卷一七八,页一七-一八1904年2月7日, 驻海参崴商务委员李家鏊担心俄国以中国与日本接近为由, 对中国实施报复, 为此函禀外务部:“万一日俄决裂, 中国是否严守局外? 旅民如何安置? 虽俄例当保护,而海兰泡之前车令人胆寒, 请钧部预示训条, 俾资遵守。”[ 3] 140
清政府显然不可能在外交上支持俄国, 然而究竟是中立还是公开助日, 并不是可以迅速决断的选择。清政府必须基于对形势的判断, 方能做出决策。日俄两国在东北地区的军事力量处于旗鼓相当的状态, 也各有优劣, 因此对战争结局的预测就有了不确定性。
在战争爆发前夕, 有个别高级官员建议清政府开联日与俄国作战, 如云贵总督丁振铎和云南巡抚林绍年即上奏主张联日拒俄。[ 1]卷一八一, 页二然而, 由于形势的不明确性, 倾向于任何一方都将会带来极大的风险, 因而清政府不能采取对战争某一方一边倒的外交方针。直隶总督袁世凯在奏折中就充分表露了对这种外交困境的忧虑, 他认为:中国若“附俄则日以海军扰我东南, 附日则俄分陆军扰我西北”,为此, 袁世凯提出“日俄果决裂, 我当守局外”的建议。[ 1]卷一七九, 页四2月6日, 日军袭击驻旅顺口的俄国太平洋舰队。2月8日, 日俄两国政府正式宣战。英、美、法、德等国很快宣布中立。显然, 列强宣布中立对清政府确定战争时期的外交政策是一个示范, 而列强也要求清政府采取中立。西方国家不希望看到战争蔓延到关内, 冲击它们在华的既得利益。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驻有英、美、法、意等国部队, 而这些部队驻地距东北近在咫尺, 清政府若采取中立可以使战争局限在关外。2月10日, 美国国务卿海约翰(JohnMiltonHay)致函驻华公使康格(EdwinH.Conger), 建议中国采取中立。同日, 美国向日俄两国照会, 要求日俄两国尊重中国的中立。西方国家的示范和要求, 对清政府决定战争时期的外交政策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同时, 日本对中国介入战争的反对态度也排除了中日公开联合反俄的可能。就日本方面而言, 尽管中日关系在对俄交涉中比较接近, 但是日本担心中国可能会让其他西方国家介入日俄争端, 因此日本不希望中国完全介入日俄争端。小村向杨枢表示, 日本不希望中国约请英美二国共同调停日俄争端:“如果贵国有请英美调停之举动, 彼愈行欺诈。阳则暂允调停以为缓兵之计, 阴则仍修战事以作树敌之谋。迨至战事大备, 兼并之势已成, 我国力难与敌, 不得不曲为迁就, 如此则大局更坏不堪设想。”[ 3] 161 -162
根据形势的不确定性和列强的要求, 清政府终于确定了以中立作为战争时期的外交政策。2月12日, 清廷照会各国宣布中立, 并谕令各地督抚:“现在日俄两国失和用兵, 朝廷轸念彼此均系友邦, 应按局外中立之例办理。著各直省将军督抚, 通饬所属文武, 并晓谕军民人等一体钦遵, 以固邦交, 而重大局, 勿得疏误。将此通谕知之, 钦此!”[ 1]卷一八一,页一九
随着日军在战场上的接连得手, 清政府内部有些高级官员开始考虑战后可能的局势发展, 担心日本将取代俄国全面占领东北, 造成虎去狼来的后果。如安徽巡抚诚勋上奏认为:“无论日胜俄退, 俄胜日退, 欲彼一胜退敌之后, 举东三省拱手奉我, 坐享其成, 固必不可得, 万一有此义举, 其所索偿之权利必非意想所及。”[ 1]卷一八一,页六大理寺少卿盛宣怀在致吏部尚书张百熙函中如是说:“日俄交战关系全球大局, 俄胜白种愈骄竟无办法, 日胜东方振兴, 但恐玩视中国, 派兵代守。甲午所索辽东之地及旅大海口仍未必能还我。至不占土地之权口头言语, 强国与弱国交际, 往往如此, 然此时兵力不足, 自当一意承认。将来战局结束, 仍赖各国互相牵制方能真正保全。”[ 4] 805
一些官员还就战争形势的发展进行预测并建议中央政府采取更为积极的外交对策, 而不应以中立限制自身的外交。3月上旬, 盛宣怀与两江总督魏光焘、两广总督岑春煊、湖广总督端方和商约大臣吕海寰联名会奏, 朝廷改变中立政策, 主动调停日俄战争。在他们看来, “此次战后, 无论孰胜, 皆糜费万万流血所得之地, 恐将以东省不在局外中国已弃置不顾, 俄可谓得于日, 日更可谓得之于俄, 而非得之于我也。”如果日胜俄败, “若俄竟不支, 则泄愤取偿, 皆意中事, 新疆蒙古在在可危, 而日于东省派兵代守, 权力所至, 何异虎去狼来。”而中国“欲避其害, 惟有乘其胜败未分之际, 及早图维, 预占地步。”盛宣怀等人建议立即放弃中立, “我若只顾目前, 以中立为已足, 或仅以空言照会驻使, 不能与诸国直商办法, 则将来各国开会之日, 恐被屏居局外, 既居局外, 他人无论如何逼处, 我惟有听受之责, 而无驳诘之权, 祸变之来, 何堪设想。” [ 5]卷十, 页一-五
一些驻外使臣也预感到日俄两国将有可能以牺牲中国主权来换取妥协, 希望朝廷能迅速采取对策,以防主权损失。10月, 胡惟德电致外务部建议主动请其他国家调停日俄冲突, 藉此使列强承认中国对东北的主权。他认为:“我若终无一言, 恐战时目无主人, 久更忘其所以;互认作兵力所得, 穷肆要挟, 何论生命财产, 被祸之一笔勾销也。列国私论, 服我中立之有泄, 亦讶我主权之未一声明。”[ 6] 124 11月, 驻意大利公使许珏上《东省日俄构兵预筹归宿折》, 建议清政府利用日俄两国精疲力竭的时机, 在外交上抓住主动权, 争取解决东三省问题, 完全恢复对东三省的主权, 并提出了“特颁国书以明息争宗旨”;“召见两国使臣, 以申告情谊”;“另议东省约款以戢两国兵端”;“商请美国调停以全中立主义”等四项建议。[ 7]卷二, 页三
但是清政府并未因战争形势发展调整中立外交, 而是以维护中立为主, 避免给予他国攻击中国放弃中立的口实。1904 年5月17日, 外务部向各国重申中国在战争中严守中立的原则。8月, 清政府就俄舰停泊上海一事进行交涉。1905年1月, 俄国政府指责清政府违背中立, 清政府为此电令胡惟德向俄方抗议, 同时又令驻其他国家使臣向所驻国政府予以声明。
总之, 清政府在日俄战争期间, 所采取的中立政策是为避免直接卷入日俄冲突, 在自身实力孱弱, 又无法阻止战争在自己国土爆发的情况下, 中立是清政府在外交上的首选。然而, 当形势发生变化的时候, 极有可能出现日本独占东北或日俄以牺牲中国主权来换取相互妥协的可能时, 尽管清政府内部有些高级官员已经初步意识到日俄战争有可能出现对中国极为不利的结局, 主张调整外交方针, 应付时变, 但是清政府却没有及时做出调整, 仍然实行已经落后于现实的中立政策, 在无形中放弃了受害国的正当权利, 为随后的事态发展埋下了隐患。
三
1905年5月27日, 自波罗的海远道而来的俄国第二太平洋舰队在对马海峡被日本舰队全歼。至此, 俄国丧失了继续作战的能力, 但日本也呈现疲困状态, 难以继续进行旷日持久的战争。这样, 日俄两国不得不开始谋求以和谈解决争端。5月31日, 日本正式请求美国总统西奥多· 罗斯福(TheodoreRoosevelt)斡旋调停。6月2日, 德国皇帝威廉二世(William II)表示赞成美国斡旋日俄战争。6 月8日, 西奥多· 罗斯福致电日俄两国政府, 请两国政府各派全权代表参加议和。6月10 日, 日本政府接受调停, 同意与俄国谈判。6月12 日, 俄国也表示接受调停。
在列强就调停日俄冲突纷纷展开外交活动的同时, 作为战争最大受害国的中国却被摈弃于外。清政府至此方才开始考虑如何应对日俄和局的结果,但是清政府无法通过正常外交渠道了解日俄和谈的动态。6月15日, 清政府外务部电令出使各国使臣务必探听各国对日俄和议之意见。7月20日, 外务部致电胡惟德:“日俄直接议和, 不容他国干预。现在美国择地开议。我若派员前往。其势亦难搀入。… …望密探消息, 随时电闻。” [ 1]卷一九0 页一一-一二7 月6日, 外务部正式照会日俄两国政府:“前年贵国与俄(日本)国, 两国不幸失和, 中国政府深为惋惜。现闻将开和议, 复修旧好, 中国政府不胜忻幸。但此次失和, 曾在中国疆土用武, 现在议和条款内, 倘有牵涉中国事件, 凡此次未经中国商定者, 一概不能承认。业经本部电知出使大臣, 照达贵国政府, 预为声明。”[ 8] 196
9月5日, 日本外务大臣小村寿太郎和俄国财政大臣维特(Витте)在美国朴茨茅斯(Portsmouth)签订《日本和俄国和平条约》, 即《朴茨茅斯和约》。该约共十五条, 另有附加条款。其中, 第五条规定:“俄罗斯帝国政府在中国政府的同意下, 将旅顺口、大连和其邻近的领土和领水的租借权和有关或成为租借权一部分的一切权利、特权和特许转移和转让给日本帝国政府, 并还将上述租借的领土上的一切公共工程和财产转移和转让给日本帝国政府。”[ 9] 255 -256
整个日俄和议过程和内容对外界严格保密, 清政府无法了解具体情况。直到9月8 日, 胡惟德方才从俄国报纸上得到和约的条目, 并立即电告外务部。[ 6] 155 -156清政府在获知和约内容后, 于9月26日向日俄两国提出抗议, 称《朴茨茅斯和约》严重损害中国主权。[ 1]卷一九一, 页二二-二三清政府在抗议的同时, 也意识到:日俄和谈结束后, 中国与日俄两国的交涉将接踵而来。10 月17 日, 外务部电致胡惟德:“和约已批准, 俟宣布后即须与两国商议, 保我主权。彼政府意见如何, 希从旁密探, 随时电告。虽有秘费亦所弗惜。”[ 6] 175 -176
然而在清政府尚未就如何应对《朴茨茅斯和约》制定适时的外交方针的时候, 日本首先展开了战争结束后的对华交涉。日俄和谈结束后, 巩固战争果实就成了日本政府外交的工作重点。10 月27日, 日本内阁召开会议, 讨论对中朝两国进行交涉。决定派遣小村寿太郎为全权代表赴华就东三省问题与清政府外务部进行谈判。
在对华交涉开始之前, 日本首先迫使朝鲜成为它的保护国。11 月17日, 日本特命全权公使林权助和朝鲜外务大臣朴齐纯在汉城签订《朝鲜和日本关于由日本负责朝鲜对外关系的协定》。[ 9] 260 -261 至此, 日俄两国在朝鲜的竞争以日本取得对朝鲜的“保护权”而告终。
11月17日, 中日双方就东三省问题开始谈判。中方全权大臣为外务部总理大臣奕劻、外务部大臣瞿鸿禨和直隶总督袁世凯等, 外务部右侍郎唐绍仪为会办, 日方全权大臣为外务大臣小村寿太郎和驻华公使内田康哉。
日本主动与中国进行谈判目的是通过外交途径迫使清政府完全接受《朴茨茅斯和约》。日方提出谈判大纲十一条, 其核心内容是中国非经日本应允不得将东北土地让与别国, 或允其占领, 中国政府承认俄国根据《朴茨茅斯和约》向日本转让在东北的一切权益。[ 8] 216 -217清政府在这次谈判中没有任何事先准备的方案, 双方以日方提出的谈判大纲十一条为谈判基础。经过一个多月的谈判, 中日双方于12月22日缔结《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
通过该条约, 清政府承认俄国让与日本在东北的各项权利。该约第一款规定:“中国政府将俄国按照日俄和约第五款及第六款允让日本国之一切概行允诺。”此外, 日本通过该条约的附约获取了安奉(今丹东至沈阳)铁路的管理权。[ 10]卷九十五,页六
纵观中日谈判和在此之前的日朝交涉, 可以看出, 日本这一系列的外交行动都是周密而有序的, 目的在于迅速巩固日俄战争的胜利果实。中日谈判正是这一行动中的一环。相较之下, 对战后毫无应变方案的清政府只能被动地接受日俄分割东北势力范围的结果。日本借助战争胜利的余威迫使清政府在外交上做出重大让步是造成这种结果的首要原因,而清政府在战争期间未能及时调整外交政策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日俄战争是日俄两国在华恶性竞争的极端发展。俄国入侵中国东北目的在于实现在华利益的最大化, 而日本则力图排斥俄国, 重新夺回由于三国干涉还辽而被迫放弃的甲午战争果实。日俄矛盾的不可调和性决定其必然要向战争方向发展。清政府为了维护东北主权, 主动和日本接近, 利用俄国与日本的矛盾在对俄交涉中取得有限的成果。俄国在东北势力的极度扩张引起了日本的反对, 日本通过清政府对俄国施加外交压力, 迫使俄国做出有限的让步。从日俄战争前的中俄交涉可以看出, 刚刚从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的惨痛经历走出来的清政府, 在实力严重受损的情况下, 借助日本的支持展开对俄交涉, 而日本利用中俄交涉使俄国在战前的外交中陷入孤立状态。在战争前的日俄谈判阶段中, 清政府敦促俄国履约撤军的交涉虽无成效, 但在客观上促成了俄国在外交上的孤立。
日俄战争爆发后, 中国并非作为境外战争的中立国而应付战争, 而是以战争受害国的角色蒙受战争的巨大创伤。清政府在外交上片面注重维护自己的中立地位, 却于无形中主动放弃了作为受害国所拥有的不可剥夺的正当权利。《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作者马士(Morse)认为:“这是第一次中国有必要来保持自己的中立, 由于它本身的没有力量和它们的官员没有应付这种局面的经验, 它只得盲人瞎马般地做去。”[ 11] 458 《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作者王芸生如是认为:“盖中国当庚子破败之余, 既未参战, 取得有力之发言权, 战后又未能抓住虽经战败而力犹足牵制日本之俄国, 以为釜底抽薪之计, 一切坐待处分。” [ 8] 214正是外交上的失策, 清政府在战后陷入严重被动的局面, 使得中国作为日俄战争的最大受害国, 被排斥于结束战争的和谈之外, 最终又无奈地接受日俄重新划分东北势力范围的事实。
[ 参 考 文 献 ]
[ 1] 王彦威, 王亮.清季外交史料[ M] .北京:外交史料编纂处,1935.
[ 2] 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 M] .北京:中华书局, 1958.
[ 3] 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清外务部收发依类存稿[ M] .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 2003.
[ 4] 夏东元.盛宣怀年谱长编[ M] .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
[ 5] 盛宣怀.愚斋存稿[ M] .武进:盛氏思补楼, 1930.
[ 6]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总九十二号)[ 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7.
[ 7] 许珏.复庵先生集[ M] .[ 出版者不详] .
[ 8] 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四卷[ M] .北京: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 1978.
[ 9] 国际条约集:1872 -1916[ M] .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 1986.
[ 10] 汪毅.光绪条约[ M] .北京:外交部印刷所, 1914.
[ 11]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三卷[ M] .张汇文, 姚曾廙, 杨志信, 等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