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政策的内涵与作用
中国历史上无论哪一朝哪一代,都面临着边疆问题,统治者也都为巩固统治而制定边疆政策,展开边疆经略。边疆经略是历代王朝对边疆地区的开拓与经营。边疆政策是实施边疆经略的指导方针与具体措施,而治边思想则是制定边疆政策的重要前提之一。边疆政策的正确与否,边疆经略的成败得失,治边思想能否符合时代潮流,不仅直接影响一个朝代的兴衰存亡,而且对于作为整体的统一多民族中国的形成、发展也产生重大影响。
概而言之,中国古代边疆政策的基本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羁縻与怀柔
羁縻,含有联系、牵制之意,是中国历史上中央王朝统治者统治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常采用的一种政策。这种政策就是在少数民族承认中央王朝统治的前提下,中央王朝允许其实行有限自治,保持本民族原有的社会制度、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等等,并通过加强内地和边疆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联系,在不改变边疆地区原有政治实体内部结构的前提下,加强中原对边疆地区的影响,促进内地与边疆一体化,从而巩固和壮大大一统的国家。汉朝以后,历代封建王朝对这一统治政策奉行不悖,清朝统治者对此政策进行创新改造,使之更加完善,“因俗而治”成为治理边疆民族的基本方针。
2.行政管理与军事部署
历代中央王朝都设有管理边疆事务的机构。清朝中央政府设立了理藩院,专理蒙古等民族事务。在加强行政管理的同时,清王朝还通过驻扎军队,加强对边疆地区的治理。本来,“恩威并施”是我国历朝统治者惯用的手法,对边疆民族地区尤多使用。军事部署是威的体现,是“慑之以兵”方针的具体化。
3.从和亲到联姻
我国历史上中央王朝的统治者,为了巩固与边疆地区少数民族上层政治上的联盟,加强对边疆地区的统治,或求得边疆地区社会秩序的稳定,往往采取和亲或联姻的措施。汉、唐、清三朝在这方面具有代表性。清朝的联姻,主要在满洲贵族与蒙古王公之间进行。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清朝统治者从蒙古王公家族中选择后妃;二是清朝统治者把公主下嫁给蒙古王公。皇太极共有15位后妃,其中有7位是蒙古族,皇太极的两位皇后——孝端皇后和孝庄皇后,以及关睢宫的宸妃都来自蒙古科尔沁部。顺治皇帝有19位后妃,其中6位是蒙古族。康熙皇帝40位后妃中,有两位是蒙古族。乾隆皇帝的后妃中也有蒙古族。顺治初到乾隆中后期,满族贵族下嫁的公主中有13位是皇帝的亲生女儿,并且联姻范围也由漠南蒙古发展到漠北蒙古、漠西蒙古。据不完全统计,科尔沁达尔汉王旗下有公主子孙台吉、姻亲台吉2000余人,土谢图王旗下公主子孙台吉500余人,敖汉旗下600人,巴林王旗下170余人。清朝的满蒙联姻在发展变化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各种制度,主要有俸禄俸缎制、入京朝觐制、生子予衔制和赐恤致祭制。
4.经济开发
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是边疆治理的前提和基础,因而边疆治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经济开发。中国封建时期的边疆地区经济开发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一是国家行为的屯田;二是中央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边疆和内地的民间交往。在边疆地区屯田,又称之为屯垦戍边。历史上各个朝代都把屯垦戍边当作开发边疆、巩固边防的一项重要举措。从有清一代新疆屯垦的发展历史看,清朝前期,新疆是全国屯垦最发达的地区,清朝在新疆的屯垦成绩更为显著,主要表现在:一是开垦了大片耕地,推动了新疆社会经济的发展;二是完全解决了军粮供应,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三是促进了新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四是为新疆的稳定提供了坚实的后勤保障。
必须指出,历史上的边疆政策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它的直接目的是为一朝一代的政治利益服务,但从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大趋势的背景观之,其历史的积极作用不言而喻。简言之,一是促进了多民族国家的巩固与统一;二是协调了民族关系,推动了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演进;三是有序展开了边疆地区的经济开发,推动了边疆内地经济一体化。
在历史演进中,统一多民族国家和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同步发展的。统一多民族的中国与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同步发展,成为世界发展史上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而促使这种同步发展成为可能、成为现实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极富中国特色的边疆政策的实施。边疆政策的基本任务是守住一条线(边界线)、管好一片地(边疆地区),实际上包含着物与人两个要素。可以说,边疆治理是一项针对人和物综合治理的社会系统工程。在统一多民族的中国,边疆地区是少数民族繁衍生息的主要地区。因此,边疆政策的最重要内容之一即是处理民族关系,惟有调动边疆地区民族上层的积极性和为广大民族群众的生存打造一个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才能推进统一多民族中国和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良性发展。
以史为鉴的启示
历史研究要面对现实和未来,这既是中国史学研究的优良传统,也是当今时代的要求。
中国的边疆和历代边疆政策是一个现实感很强的研究领域,通过研究,可获启示极多,择要者,可有:
第一,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边疆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边疆的稳定关系国家的稳定大局;边疆的发展关系国家发展的大局,任何轻视、放弃边疆的想法和举措,都受到历史的谴责,成为历史的罪人。以清朝为例,“塞防”与“海防”之争,左宗棠力主收复新疆,历史会记住左宗棠这一功绩。“宁失千军,不失寸土”古训,至今仍有现实意义。
第二,广义的边疆治理,包括管理和开发两个方面,开发即是经济发展、文化发展,是保证边疆稳定的基础之策,历代有作为的中央政府,如汉、唐、清在治理边疆时均注意到这一点,并取得了成效。但封建政权毕竟有极大历史的、阶级的局限,如清政府在边疆地区重“稳定”,轻发展,出于阶级私利有意识保持边疆地区落后,以利统治,致使边疆地区长期仍处于落后状态,这也是不变的历史事实。
第三,中国独特的历史传统之一是中央政府的权威,这是维系统一多民族国家重要(甚至可说是最重要)因素之一。边疆治理要依靠实力,或者可说是综合国力,实力既包括有形的军事实力,也包括不可轻视无形的中央政府的权威。唐太宗为各族共推为“天可汗”可视为一例。
第四,历代边疆政策的治理形式,如中央集权、“因俗而治”,利用宗教,民族的事由民族的人来办等等,都有可供借鉴的成分,值得后人在创新的基础上予以认真总结。
第五,要在增强民族凝聚力、国家向心力上多做些事。清政府的满蒙联姻,对民族首领的怀柔收到有利于清政府统治的效益。边疆民族地区特别在一些与中原地区文化有较大差异的边疆民族地区,实际上存在着以下四个特征:地缘政治方面带有孤悬外逸的特征,社会历史方面带有离合漂动的特征,现实发展方面带有积滞成疾特征,文化心理方面带有多重取向的特征。这些特征的存在,对民族凝聚力和国家向心力言,具有消极影响。历史上如此,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
第六,边吏是否善政关系边政是否得当。边疆地区远离统治权力中心,且情况复杂,边吏的素质要求更应优于内地。应变过激会致使事态人为扩大;而过缓消极,本想息事宁人,往往适得其反。用一句大家熟悉的话来说,即:路线确定后,干部是决定一切的。
作者简介
马大正,男,1938年生于上海。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副主任。主要著作有:《边疆与民族——历史断面研考》、《中国边疆研究论稿》、《新疆史鉴》和主编《中国边疆经略史》、《中亚五国史》、《卫拉特蒙古史纲》等30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