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汇编 > 清史镜鉴 > 对外关系

清代的中朝关系
刘为
    更换背景   简体版   繁体版 

       

清代中朝关系是指清朝与李氏朝鲜的关系。李氏朝鲜存在于14世纪末至20世纪初,以“朝鲜”为国号,延续500余年,基本上与我国的明清两代相始终。1895年《马关条约》清朝“确认朝鲜为完全无缺独立自主之国,凡前此贡礼等典礼皆废之。盖自崇德二年李倧归附,朝鲜为清属国者凡二百五十有八年,至是遂为独立自主国云”(《清史稿·属国一》)。1897年,李氏朝鲜国王李熙称帝,宣布成立“大韩帝国”,1909年被日本吞并,1945年恢复独立。

综观清朝与李氏朝鲜的关系,大体可以清朝定鼎北京为界分为二个时期。

一、 定鼎北京前“后金”“大清”与李氏朝鲜的关系

17世纪初,建州女真开始了强力扩张,图们江流域女真诸部及东海女真“尽为所制或移于近地”,同时不断攻击辽东明朝辖区,先后征服海西女真各部。1616年(明万历四十四年),努尔哈齐(赤)建立后金(清)政权,1618年,他对明宣战。次年,在明朝要求下,朝鲜派遣军队万余人参战。后金军以逸待劳,数日内将数万明军各个击破,史称“萨尔浒之战”。朝鲜左营军“死亡殆尽”,朝鲜将领姜弘立遂率残部投降。此后,后金对明占据了战略进攻的地位,明朝与朝鲜渐行渐远,后金则步步为营终将朝鲜征服。

1627年(明天启七年,后金天聪元年),刚刚即位的皇太极命阿敏等人率军进入朝鲜,毛文龙的明军及朝鲜守军一触即溃,后金军直指王京汉城,迫使朝鲜签订和约。朝鲜虽仍然维持与明朝的宗藩关系,却不得不与后金建立“兄弟之国”的邦交次第。自此开始,后金不定期派人使朝,其国书抬头称“大金国汗致收于朝鲜国王弟”,而朝鲜史籍则仍称其使为“胡差”。

朝鲜不得不每年两次遣使进贡,称为春、秋信使,并“输岁币,互市”。由于与明朝关系恶化,后金已经不可能再从明朝方面得到生活、生产用品,朝鲜的贸易地位显得十分重要。与朝鲜的贸易成为后金对明作战的战略需要,在朝鲜多方设法阻挠互市交易的情况下,会宁等地的边境贸易并未坚持多久,后金干脆主动出击,派出专人携带大批货物进入朝鲜,在汉城、平壤、开城、义州等地直接与朝鲜商民交易。

1636年(明崇祯九年,崇德元年)春,皇太极称帝,建国号“大清”。年底,他亲率数万大军入侵朝鲜,长驱直入。多尔衮率部攻陷江华岛,俘获朝鲜王妃、王子及臣僚。朝鲜国王决定降清称臣,签订了“丁丑条约”。朝鲜同意断绝与明交往、奉清朝正朔、安排质子并助兵助粮攻明,此条约还对往来使者的礼节、使命、贡献等及返还逃人等具体事务进行了规定。

其后数年间,清朝运用武力威胁和怀柔政策迫使朝鲜完全放弃了对明朝的依附。朝鲜的臣服不但解决了清朝的后顾之忧,还使之得到了军事和战略物资等支援,朝鲜水军的参战对明清战争局势有一定影响。

二、 定鼎北京后清朝与李氏朝鲜的关系

1644年(顺治元年),清军入关攻占北京,朝鲜倾尽全力向北京运送粮食,帮助清军度过最初的危机。清朝定鼎中原后,明朝灭亡,清朝与朝鲜的关系揭开了新的一页。

前述“丁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清朝取代明朝与朝鲜正式建立了宗藩关系。起初这种宗藩关系是不稳定的,该条约是一份城下之盟,具有明显的掠夺性质,这是由当时双方的处境所决定的。其时,清廷在政治、军事上与明朝的对抗已全面展开,迫切需要政治盟友和经济支持,因此它对朝鲜的政策是军事征服和经济掠夺。当清廷定鼎中原、取得统治地位,朝鲜不再具有重大军事战略意义,清与朝鲜的关系随即缓和,清朝以正统自居,李朝则以“事大主义”自慰,两国关系很快回到稳定的宗藩关系老路上。

这一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崇德年间至顺治初年。明清战争之际,清廷出于军事需要,对朝鲜进行压榨和掠夺,除岁贡外,对兵船、军器、军粮等战略物资均有额外的要求,还胁迫朝鲜助军攻明,并令朝鲜王臣质子于盛京(今沈阳,对朝鲜内部事务直接进行粗暴的干预。朝鲜王廷穷于应付,疲于奔命,对清廷充满了恐惧和仇恨。

第二阶段,顺治朝至雍正朝。清廷定鼎中原,朝鲜不再具有重大的战略地位;清朝国力迅速增强,朝鲜贡物不再具有重大经济意义。康熙以降,清朝皇帝继承儒家礼治思想,逐渐重视大一统局面下藩属国的政治意义,由此开始大量裁减朝鲜岁贡,并在其他许多方面着意优待这个首先臣服的藩属国,但朝鲜王廷仍对清廷存在较深的疑惧。

第三阶段,乾隆朝中期以后。清廷刻意追求所谓“厚往薄来”,经过多年努力,朝鲜不再敌视清廷。更重要的是,在朝鲜兴起的北学思潮得到广泛认同,清朝的大国地位得到承认,双方最终形成了稳定的宗藩关系。

清廷将朝鲜列为“最为恭顺”的典范,为了树立“厚往薄来”的宗藩关系,清帝在多方面给予朝鲜非比寻常的“恩惠”,不但岁贡一再减免,还减少遣使颁敕的次数。同时给予朝鲜使团位列外藩之首、可自由出入馆舍、游览、交易几乎不受限制的崇高待遇,对朝鲜君臣加大赏赐力度。

但是,清代的中朝宗藩关系仍不同于明代以前的中朝宗藩关系。区别在于,首先,朝鲜最终认同清朝只是“大国”,而非“天朝”,反映了对清廷的疑惧心理。其次,使者(使团)几乎成为双方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唯一渠道,且许多朝鲜官员将出使北京当成“饮冰之役”,与清朝官方接触“率以亢简为致”,使得交流的深度和广度很有限。

三、 中朝宗藩关系的实质和实践

清朝与朝鲜的关系起先建立在军事征服的基础上,但随着清军入关实现大一统,清朝与朝鲜很快回到传统的宗藩关系,虽然朝鲜强调“事大主义”旗帜下的委曲求全,但实际上,清朝与朝鲜的宗藩关系却比以往任何朝代都更加稳固、更加符合封建礼治的要求。历唐、宋、辽、金、元、明、清各代,新罗、高丽、朝鲜始终奉历代中国王朝之正朔,两者的宗藩关系存续长达千余年。

基于封建礼治思想的大一统理论萌芽于先秦,成形于西汉帝国的全盛时期,汉武帝“南诛两越,东击朝鲜,北逐匈奴,西伐大宛”(《史记·万石张叔列传》),使大一统理论有了实现的可能。在汉朝人眼中,大汉天子“奄有四海,为天下君”,天下已然一统,然而,以中国为中心的天下观和以礼治思想为基础的天下秩序,终究理想的意味大于实际操作的可能。现实的天下显然不是以中国为中心的,礼治思想再强大也改变不了另一种自然法则,这就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历史发展规律。在古代东亚,日本就与中国的天下秩序若即若离,在政治上挑战中国帝王的天下观:“乾坤浩荡,非一主之独权,宇宙宽洪,作诸邦以分守。盖天下者乃天下人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严从简《殊域周咨录》)

中朝宗藩关系是古代东方封建礼法社会的产物,这是一种以封建礼法制度为纽带,以册封—朝贡关系为表现形式的宗藩关系。在这种宗藩关系中,朝贡的意义发生了重大变化。与原始的物物交换不同,与奴隶制国家君主们无止境的掠夺欲望不同,也与资本主义崇尚的自由贸易不同,封建帝王们更多关注朝贡所带来的政治层面上的意义,宗主国更看重的是藩属国称臣纳贡的礼仪程式而不是贡品多寡。而藩属国不仅在政治、军事、外交甚至经济上依附宗主国,更重要的是,由于自新罗到高丽、朝鲜,古代朝鲜半岛国家都自觉地接受、认同以儒家纲常学说为基础的封建礼法制度,也认同古代中国大一统概念下的“大朝礼治体系”,更将儒家学说作为立国之本,因此在中朝宗藩关系中,充分的文化思想交流是建立稳定宗藩关系的前提。而稳定的宗藩关系又为文化思想交流的进一步扩大和深入提供更有利的条件和保障。对于藩属国来说,向中原王朝正统、先进的思想文化学习成为一种必然的需求。这种学习和交流是通过许多种方式进行的,其中,定期或不定期派往中央王朝的使团在这一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人们通常认为古代朝鲜是中原王朝最为忠实的藩属国,中朝宗藩关系长达千年,是最为稳定、最为典型的宗藩关系,但是,如果考虑到问题的另一方面,则不能不看到朝鲜采取的所谓“事大主义”中的实用性和策略意味。政治层面关乎生死存亡,外交关系的实用性才是当事者真正需要的。新罗主动和自觉地进入并维护唐王朝的天下秩序一直都是一种生存需要。唐罗宗藩关系令新罗在对渤海、日本的关系中获得了一种不容小视的有利地位,有利于其在南北强敌环伺的险恶环境中生存。自新罗以降,历代朝鲜王朝无不在古代中国和日本之间寻求生存之路,一方面自觉接受、认同以中国为中心的礼治思想和以此为基础的礼制秩序,借助中国之力与日本抗衡,同时也深受日本影响,成为日本沟通古代中国大陆的桥梁和通道。这对于认识中朝—中韩历史关系的实质是必不可少的要件。如果不考虑日本的影响力,就无法全面认识、深刻理解中朝—中韩的历史关系。

宗藩关系体系作为古代东方礼治社会处理政体之间相互关系的方法,“外交”是区别于“内政”之外的,宗藩关系体系作为古代东方社会的一个整体面对古代其它文明集团,宗主国是这个体系的核心和代表,“人臣无外交”是其中必须遵循的重要准则,也就是说藩属国没有独立的外交权。正是基于对这个准则的认同,李氏朝鲜在处理对外、比如对日事务时,总要向中央王朝报告并按中央王朝的指示执行。即使在和平时期,李氏朝鲜也一直自觉坚持这个程序和原则。礼治思想不主张以武力征服外部世界,但如面对外部世界直接的武力威胁,则不惜动用自己的军事力量来保卫统治体系中的藩属国,因此在李氏朝鲜受到外部军事威胁时,礼治思想要求宗主国给予直接的军事援助,这就是明朝顷尽全力支援李氏朝鲜进行“壬辰卫国战争”抗击日本侵略的原因。同样,清朝自开国以来对于朝鲜半岛事务中的对日关系一直给予高度的关注,说近代以前清朝对朝鲜的外交事务拥有“最高权力地位”是不过分的。

作者简介

刘为,1965年生,江苏扬州人。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从事东北边疆史地研究、清代中朝关系史研究,代表作为《清代中朝使者往来研究》。


     

     


Copyright©2003-2019 HistoryChin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9034103号-1京ICP备19034103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40053号 网站访问量:0 技术支持:泽元软件